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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招投标行为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找到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本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解决策略进行研究,以期促进建筑招投标秩序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我国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出现了很大变化,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房地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明显的,这样也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房地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很多的行业都有着直接影响。我国经济体制也在慢慢发生着改变,这样就使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尤其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问题越来越明显。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分析
1、招标准备不充分
目前,在很多建筑企业都存在重施工轻管理的现象,企业及施工项目的主要管理者都是技术岗位和技术管理出身,注重工期、质量和成本,但对项目的具体管理不甚了解。部分建筑企业管理者不重视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没有对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学习,企业内部也没有招投标管理的专业人才。另外,很多企业虽然对项目的工期管理很成熟,但对招标管理很少预留足够的时间,直接就导致了招标准备不足,对施工范围划分不准确,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等问题。
2、资格审查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少数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它们一方面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互相串通,针对关系单位的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提出苛刻、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资格预审过程中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排除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另一方面,在制定评标方法上,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设定加分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3、评标专家库建设有待完善
在我国建筑业中严重缺乏高级型人才,目前对于招投标法中所规定的专业人数还没有达到,现有的评标专家团队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同时还存在有很多专家库的人员已经退休的较多、缺乏新鲜血液的注入、普遍年龄偏大等。评标的专家团队如果没有时代感,缺少创新意识,所评出的方案通常无法体现出丰富多彩的城市建筑风格,评标专家们有些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个别专家还缺乏职业道德,这样对评标的公平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的解决策略
1、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加强市场的管理力度
首先,通过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告知制度,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效率,并对制度的贯彻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跟踪考核,建立一套完善的专家信息库,根据专家在各个品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评标专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评标程序,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质量。其次,坚持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潜在的投标人能够便捷、平等的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必须严格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公告发布制度,对外公开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规范评标工作,不得排斥或限制非本地区本系统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此类现象,必须对其直接主管人员负责人追究责任。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以及评标标准要公正合理,不得排斥与限制潜在的投标人,并且不得随意更改招标文件。
2、巩固和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法规,一方面要注意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使招标投标法规服从法律规定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应重视法规对社会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通过法规的建设来促进建筑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完善,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和评审人员,也要在巩固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惩罚力度,促进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建立一个持续有序的竞争市场。应切实加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来审查工程招标投标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适应性,招标文件的公平性和招标程序的可操作性,以及评标定标的客观公正性。
3、强化审查、监管工作
首先,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进一步审查招标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其次,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开标、公平评标与公正定标,有无潜规则、泄漏标底的行为发生;最后,要审查招标单位是否与中标单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是否影响招投标的实际效果。
4、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所做出的业绩及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到档案里面,并公布于社会。将建设单位的信誉状况放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之中,招标办要考虑到企业的信誉状况,与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达专门的文件,把市场主体所存在的弊端与评标连接在一起,使违信用者无立足之处。与此同时,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部门,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以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5、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建立评标专家信誉评价体系
评标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是提高评标质量的关键。要进一步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机制,根据现有的评标专家入库条件,专家需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等条件,才能够承担评标工作。然而近几年工程评标日益增长,而入库的专家人数相对过少,入库考察时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放松了审查实际业务能力的这一重要的一关。建议选聘专家入库要加强对专家们实际业务能力的考核。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完善评标专家评价体系,对私下接触投标人的,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专家实行一票否决机制。对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违反专家职业道德的酌情进行扣分,分数低于某一数值的要进行清出,只有分数高于某一数值的专家才能担任重点工程评标专家。
6、严格招投标的审计工作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投标工作中存在潜规则的因素是招投标机制和市场条件的不统一,所以不仅要对市场机制和招投标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市场经济的建设,同时还要严格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审计和监管。
对招投标的运行工作进行合法的审计首先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然后对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是按照邀请招标的方式。同时还要严格审查招标单位是否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工作,查明有无违规现象发生;最后,还要对招标单位有无与中标单位按照《招投标法》及《合同法》进行合同的签订,判断其是否对实际情况有所影响。
7、完善信用档案
该信用档案主要是指将那些在市场竞争当中有过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记录下来,然后再公之于众。具体来讲,一则对向投标单位、评标专家等行贿或其他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记录,二则对招标单位、评标专家等受贿或其他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录。将这两部分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录,形成建筑行业内的黑名单,一则可以有效避免各建筑单位与个人做出违规行为,二则可以对其事后惩处进行监督,因为被公诸于众的消息会得到更为广泛的监督,那些违反规定的人与事可以得到应有的惩罚。相关部门在参考黑名单的前提之下,依据具体情况对相关部门与个人进行处理,该取消投标资格的一定要取消其投标资格,该扣除其信誉分值的要严格扣除其信誉分值,该吊销其资格证书的则一定要吊销其资格证书,等等。只有在如此严格的诚信审查制度之下,才能够真正发挥道德的约束力量。
结束语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上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良现象,因此,针对当前这问题,首先必须坚决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遵从科学有效的方法,通过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
参考文献
[1]王洋;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1;33-34
[2]李云涛;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J];网络财富;2013;(09):18-19
[3]彭卓贤.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障碍及解决机制[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1.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我国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出现了很大变化,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房地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明显的,这样也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房地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很多的行业都有着直接影响。我国经济体制也在慢慢发生着改变,这样就使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尤其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问题越来越明显。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分析
1、招标准备不充分
目前,在很多建筑企业都存在重施工轻管理的现象,企业及施工项目的主要管理者都是技术岗位和技术管理出身,注重工期、质量和成本,但对项目的具体管理不甚了解。部分建筑企业管理者不重视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没有对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学习,企业内部也没有招投标管理的专业人才。另外,很多企业虽然对项目的工期管理很成熟,但对招标管理很少预留足够的时间,直接就导致了招标准备不足,对施工范围划分不准确,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等问题。
2、资格审查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少数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它们一方面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互相串通,针对关系单位的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提出苛刻、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资格预审过程中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排除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另一方面,在制定评标方法上,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设定加分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3、评标专家库建设有待完善
在我国建筑业中严重缺乏高级型人才,目前对于招投标法中所规定的专业人数还没有达到,现有的评标专家团队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同时还存在有很多专家库的人员已经退休的较多、缺乏新鲜血液的注入、普遍年龄偏大等。评标的专家团队如果没有时代感,缺少创新意识,所评出的方案通常无法体现出丰富多彩的城市建筑风格,评标专家们有些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个别专家还缺乏职业道德,这样对评标的公平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的解决策略
1、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加强市场的管理力度
首先,通过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告知制度,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效率,并对制度的贯彻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跟踪考核,建立一套完善的专家信息库,根据专家在各个品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评标专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评标程序,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质量。其次,坚持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潜在的投标人能够便捷、平等的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必须严格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公告发布制度,对外公开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规范评标工作,不得排斥或限制非本地区本系统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此类现象,必须对其直接主管人员负责人追究责任。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以及评标标准要公正合理,不得排斥与限制潜在的投标人,并且不得随意更改招标文件。
2、巩固和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法规,一方面要注意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使招标投标法规服从法律规定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应重视法规对社会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通过法规的建设来促进建筑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完善,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和评审人员,也要在巩固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惩罚力度,促进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建立一个持续有序的竞争市场。应切实加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来审查工程招标投标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适应性,招标文件的公平性和招标程序的可操作性,以及评标定标的客观公正性。
3、强化审查、监管工作
首先,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进一步审查招标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其次,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开标、公平评标与公正定标,有无潜规则、泄漏标底的行为发生;最后,要审查招标单位是否与中标单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是否影响招投标的实际效果。
4、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所做出的业绩及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到档案里面,并公布于社会。将建设单位的信誉状况放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之中,招标办要考虑到企业的信誉状况,与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达专门的文件,把市场主体所存在的弊端与评标连接在一起,使违信用者无立足之处。与此同时,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部门,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以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5、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建立评标专家信誉评价体系
评标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是提高评标质量的关键。要进一步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机制,根据现有的评标专家入库条件,专家需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等条件,才能够承担评标工作。然而近几年工程评标日益增长,而入库的专家人数相对过少,入库考察时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放松了审查实际业务能力的这一重要的一关。建议选聘专家入库要加强对专家们实际业务能力的考核。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完善评标专家评价体系,对私下接触投标人的,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专家实行一票否决机制。对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违反专家职业道德的酌情进行扣分,分数低于某一数值的要进行清出,只有分数高于某一数值的专家才能担任重点工程评标专家。
6、严格招投标的审计工作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投标工作中存在潜规则的因素是招投标机制和市场条件的不统一,所以不仅要对市场机制和招投标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市场经济的建设,同时还要严格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审计和监管。
对招投标的运行工作进行合法的审计首先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然后对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是按照邀请招标的方式。同时还要严格审查招标单位是否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工作,查明有无违规现象发生;最后,还要对招标单位有无与中标单位按照《招投标法》及《合同法》进行合同的签订,判断其是否对实际情况有所影响。
7、完善信用档案
该信用档案主要是指将那些在市场竞争当中有过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记录下来,然后再公之于众。具体来讲,一则对向投标单位、评标专家等行贿或其他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记录,二则对招标单位、评标专家等受贿或其他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录。将这两部分单位和个人进行记录,形成建筑行业内的黑名单,一则可以有效避免各建筑单位与个人做出违规行为,二则可以对其事后惩处进行监督,因为被公诸于众的消息会得到更为广泛的监督,那些违反规定的人与事可以得到应有的惩罚。相关部门在参考黑名单的前提之下,依据具体情况对相关部门与个人进行处理,该取消投标资格的一定要取消其投标资格,该扣除其信誉分值的要严格扣除其信誉分值,该吊销其资格证书的则一定要吊销其资格证书,等等。只有在如此严格的诚信审查制度之下,才能够真正发挥道德的约束力量。
结束语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上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良现象,因此,针对当前这问题,首先必须坚决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遵从科学有效的方法,通过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
参考文献
[1]王洋;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1;33-34
[2]李云涛;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J];网络财富;2013;(09):18-19
[3]彭卓贤.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障碍及解决机制[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