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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是将教材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培养学生能力、发展智力,培养学生学习态度、意志、情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手段。正如国外一位教育学家所指出的那样:“选择对某节课最有效的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该给学生更多的关爱,更多的空间,给他们以体验和展示的机会,让数学课堂更加亲切,气氛更加宽松与和谐。
一、教师不应是课堂上的表演者,而应是师生之间交往、互动的组织者
1 教师应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教师应把“学生发展为本”作为基本的课程理念,以此来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教师作为组织者,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教学中,阅读、独立思考、倾听、动手实践、交流、小组合作、全班讨论等,都应是新课程中经常采用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2 教师应成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过去,我们常常把教师的课堂行为类比成舞台的表演,认为教师只要表演到位就可以了,最高明的教师也就是那些具有高超的教学表演艺术的教师。这种认识不能說完全不合理,因为在教学行为与舞台表演行为之间具有一些相似性的成分。但是,若教师如同舞台表演一样一味地把自己的行为演示给别人看,按照教参教案设计(剧本)亦步亦趋地展示自己的行为,把学生当作观众,既没有沟通也没有交往,教学也就成为没有学生参与,甚至是完全忽视学生的教师单方面的活动。表演水平再高,“艺术”表现能力再强,也只能说明教师自身的“塑造角色”的能力与水平,而无法反映出学生的学习与参与程度。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不是学习活动的主导者,而是引导者,学生应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进行有目的、有趣的学习。引导是引而不发、开而不达的引导,引导不是指导,而应引导他们辨明方向、找依据、找理由、多鼓励,同时,重视对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引导。
3 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教师应真正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在学生思考、实践、交流、合作时,教师可以倾听、观察,甚至还可以亲自参与他们的讨论、交流,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特点、心理特征、思维方式,能使教学活动更好开展。学生喜欢的是平等、融洽的课堂,教师成为合作者,就更能创造出这样的气氛,也能加强师生的情感交流。如果教师能很好地成为学生的合作者,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那么教学活动就能很好地开展,反之,学生就不能很流畅地学习,不能自主学习,学习就带有很大的被动性。
二、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
1 激发兴趣,培养学生的自主性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兴趣是学生的第一教师,兴趣本身就是主动性。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数学教学中,教师应该使课堂生动、充满诱惑力,引发学生的兴趣,诱发学生的思维活动。这也是落实新课程“三维”目标的关键。因为学生是构成教育活动复合主体的不可代替、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不关注学生对教育活动的主动参与,不着力于教育过程中学生主动性的技能技巧熟练的过程,那么,教育将类似于“驯兽”。在教育教学中,知识、技能可以通过讲授获得,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不能完全靠讲授实现的,往往要通过创设情境、造氛围,让学生在实际情境中去体验、领会,并通过较长时间的熏陶、潜在的积累而逐步获得。
2 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教学中,教师应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对怕学数学、怕学不好数学的学生,教师应及时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对他们开始可适当降低要求,加强个别辅导,经常交流思想。
3 注重探究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数学教学的目标不仅注重发展学生的认知能力,而且关注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的发展,特别是学生的个性与创造力的发展。
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
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很难主动投入到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中去。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从培养学生对一个问题、一节课的兴趣入手,逐步发展他们对这一学科的兴趣。兴趣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条件。如果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能激发学生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也就相当于让学生在心理上形成了学习的内动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创设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情境,从心理上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当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时,注意力也就集中,记忆力明显增强,思维随之也显得敏捷了。总之,在数学教学中,教师必须把学生放在“主人”的位置上,让学生真正成为教学的主体,让新的数学教育给我们的所有学生“一双能用数学视角观察世界的眼睛。
一、教师不应是课堂上的表演者,而应是师生之间交往、互动的组织者
1 教师应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教师应把“学生发展为本”作为基本的课程理念,以此来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教师作为组织者,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教学中,阅读、独立思考、倾听、动手实践、交流、小组合作、全班讨论等,都应是新课程中经常采用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2 教师应成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过去,我们常常把教师的课堂行为类比成舞台的表演,认为教师只要表演到位就可以了,最高明的教师也就是那些具有高超的教学表演艺术的教师。这种认识不能說完全不合理,因为在教学行为与舞台表演行为之间具有一些相似性的成分。但是,若教师如同舞台表演一样一味地把自己的行为演示给别人看,按照教参教案设计(剧本)亦步亦趋地展示自己的行为,把学生当作观众,既没有沟通也没有交往,教学也就成为没有学生参与,甚至是完全忽视学生的教师单方面的活动。表演水平再高,“艺术”表现能力再强,也只能说明教师自身的“塑造角色”的能力与水平,而无法反映出学生的学习与参与程度。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不是学习活动的主导者,而是引导者,学生应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进行有目的、有趣的学习。引导是引而不发、开而不达的引导,引导不是指导,而应引导他们辨明方向、找依据、找理由、多鼓励,同时,重视对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引导。
3 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教师应真正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在学生思考、实践、交流、合作时,教师可以倾听、观察,甚至还可以亲自参与他们的讨论、交流,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特点、心理特征、思维方式,能使教学活动更好开展。学生喜欢的是平等、融洽的课堂,教师成为合作者,就更能创造出这样的气氛,也能加强师生的情感交流。如果教师能很好地成为学生的合作者,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那么教学活动就能很好地开展,反之,学生就不能很流畅地学习,不能自主学习,学习就带有很大的被动性。
二、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
1 激发兴趣,培养学生的自主性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兴趣是学生的第一教师,兴趣本身就是主动性。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数学教学中,教师应该使课堂生动、充满诱惑力,引发学生的兴趣,诱发学生的思维活动。这也是落实新课程“三维”目标的关键。因为学生是构成教育活动复合主体的不可代替、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不关注学生对教育活动的主动参与,不着力于教育过程中学生主动性的技能技巧熟练的过程,那么,教育将类似于“驯兽”。在教育教学中,知识、技能可以通过讲授获得,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不能完全靠讲授实现的,往往要通过创设情境、造氛围,让学生在实际情境中去体验、领会,并通过较长时间的熏陶、潜在的积累而逐步获得。
2 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教学中,教师应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对怕学数学、怕学不好数学的学生,教师应及时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对他们开始可适当降低要求,加强个别辅导,经常交流思想。
3 注重探究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数学教学的目标不仅注重发展学生的认知能力,而且关注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的发展,特别是学生的个性与创造力的发展。
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
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很难主动投入到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中去。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从培养学生对一个问题、一节课的兴趣入手,逐步发展他们对这一学科的兴趣。兴趣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条件。如果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能激发学生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也就相当于让学生在心理上形成了学习的内动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创设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情境,从心理上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当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时,注意力也就集中,记忆力明显增强,思维随之也显得敏捷了。总之,在数学教学中,教师必须把学生放在“主人”的位置上,让学生真正成为教学的主体,让新的数学教育给我们的所有学生“一双能用数学视角观察世界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