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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市场经济的持续优化,以及人类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不断开发资源,加剧了地球自然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两者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对于企业而言,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表现在企业的外部和内部两方面,企业为平衡各方面需求,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确保环境信息得以充分披露,才能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围绕相关概念进行系统阐述,以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探析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以期为政府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借鉴。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动因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9-0074-03
引言
在国家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背景下,企业以可持续观念为发展总目标,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而进行环境保护,使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企业中一项硬性政策。企业要从真正意义上达成企业、经济、社会、环境四者互利共赢,方可平衡各要素在企业中的利益关系[1]。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对政府、股东、员工、社区、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环境信息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的主要内容,环保责任也是社会责任的三大责任中的主要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责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存在的最大目标。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动机与原因?本文以企業社会责任为视角,剖析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所在,为政府制定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与政策提供有效的建议。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企业社会责任
1979年,Carroll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在一定的阶段里,社会对组织产生包含了经济、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期待”[2]。而McWilliams和Siege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由政府所要求的,企业利益之外的一些改进社会福利的行为。”[3]Goodpaster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仅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即可。上述观点的差异,反映出企业在担任经济角色以外,还承担不同的责任[4]。刘金彬、唐静[5]等认为,企业除了为股东创造利益之外,还承担着为其他社会群体创造利益的责任和义务。现行引用得较为广泛的是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持续性承诺:指企业按照规范的道德经营,贡献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既改善员工以及家人的福利,又改善所在的社区乃至于社会的生活质量。
经济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市场存在一定的不完全性缺陷,即市场存在公共产品、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的情况。政府管制是为了纠正上述市场的不完全性缺陷,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公众利益,干预市场中的微观经济体的行为。赵万一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营相关盈利性活动时,还应践行维护和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而言,开展生产运营活动的时候,除了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还要兼顾贡献和造福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有效地分担社会中的责任,不但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创新和调整相关生产技术和经营结构,减少各部门在实际生产活动中资源浪费,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从而促使产品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增加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企业可通过社会公益形式,参与各种环境保护活动,消除社会隔阂。
(二)环境信息披露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倾向于对环境管理、环境会计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各种环境活动行为进行有效披露,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环境信息的沟通与交流[5]。诚然,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是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一种有效表现。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以独立报告和非独立报告为载体呈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以年报和中期报告或者独立报告形式开展。其中,年度和年中财务报告属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非独立报告。随着环保部等部门陆续发布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指南和2006年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企业已经广泛接受环境信息以独立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根据2010年国家环保部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重污染的上市公司需每年发布独立的环境信息报告。企业通过自愿发布独立的环境报告,促使环境信息与外部社会沟通能力的全面提升,实现绿色化社会环境的有效构建。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两者的关系
从内容上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责任包括:环保责任、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环保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中基础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平衡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生态环境。企业及时披露环境信息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具体体现,也促使企业既追求经济利润,又关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若企业对环境保护责任自愿履行和承担,其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便表现出更为积极的态度,更加重视企业环境管理程度,并尝试通过相关环境管理手段实现对利润的创造。相反的,若企业在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方面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企业参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王晶(2012)通过对沪深两市2008—2010年A股上市公司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6],因为企业能够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年报中体现环境信息,说明其拥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比较重视环保问题。作为“法人公民”的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道德标准和市场行为,不但改善和提升自身价值创造水平,平衡经营过程中的各利益需求所提出的公平性回报,还要高度关注投资人利益和提升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视程度。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便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自身所承担环保责任存在较为直接的联系。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而言,主要基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下,改善企业环境效益,并且在巨大环境信息披露压力之下,企业在开展环境管理和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同时,企业对外披露环境的履行情况,使得企业保持更好的竞争优势,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三、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分析
(一)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动因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动因主要分为相关利益者、社会与媒体的舆论压力。
1.相关利益者的要求。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相关利益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起着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由于委托代理模式的存在,形成经营者与相关利益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如站在投资者的立场,投资人将企业的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纳入投资标的考量范围,如对环境保护、劳动职工标准、人道主义以及自然环境规律的遵从性等方面进行考虑,对表现较差的投资标予以剔除,倾向于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进行投资。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取向加大了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无形中形成了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并逐步演变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社会与媒体的舆论压力。长期以来,在“此消彼长”的作用下,企业在财富创造过程中,难免对社会造成一定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在企业运营期间所形成的外部负面影响。企业以压缩成本为目的,将成本转嫁至社会分担,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利益,如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以及污水、废气等随意排放污染等,给环境带来极大程度的伤害。随着企业规模化发展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企业实际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给企业声誉带来较为恶劣的影响。与此同时,在企业行为的约束和监督过程中,消费者组织、环保组织以及人权组织等非政府组织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部分非政府机构和组织,制定了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质量的标准。如,琼斯可持续全球指数、多米尼社会指数等,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标准,同时对未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履行程度较差的企业构成了一定的压力。非政府组织的舆论活动十分频繁,时常指责和批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尤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价居多。除了非政府组织以外,新闻媒体在舆论活动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部分西方国家以报纸、电视等媒介对企业违反劳动职工标准的行为进行报道披露。媒体作为外部监督者,透过向外界披露企业的行为与信息,从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环保行为起到了监督作用,从而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随着媒体的蓬勃发展,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也逐渐加强。因此,社会与媒体舆论成为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外在动因[7]。
(二)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的内部动因
1.企业发展的需要及生存压力。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企業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有助于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环境信息作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通过环境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者群体传递正面的形象,能够缓和员工与社区、政府之间紧张关系,丰富企业无形资本的储备,以期获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环境溢价最大化。企业的竞争力一般与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成本管理对企业经营的提升和改善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能够减少能源消耗,增加投入与产出效益,扩大生产经营利润。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企业在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共赢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存在较为直接的联系,企业及时披露相关环境保护信息,让不同的相关利益者及时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合理地评估企业的环境风险,促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基于合法性理论,管理层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在动机之一。合法性理论的核心思想是,组织的行为需要符合社会契约的相关要求,其生存和发展也要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企业若要实现利益稳定持续的增长,必须要勇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但产品的质量符合社会大众的需求,而且污染排放物符合国家以及国际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的节能减排的政策、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以及社会公众对优质环境的期望,都促使管理层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积极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进一步巩固企业的合法地位。
四、结语与启示
环保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环境信息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单独披露的企业数目还不是很多。基于上述分析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动因主要包括外部和内部动因。其中,外部动因主要为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及媒体舆论的压力,内部动因主要为企业自身发展和生存压力以及管理层寻求合法性的需要。因此,提出以下启示:一是企业有必要以独立报告形式披露环境信息,形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二是政府应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建立适用于我国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体系的建设,将外在的压力转化成企业注重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力;四是从内在的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出发,进一步提高企业绿色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冼迪曦,罗丽金.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研究[J].财会学习,2019,(22):121-123.
[2] Archie B.Carroll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79,(4):497-505.
[3] McWilliams,Abagail and Donald Siegel.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theory of the firm perspective.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1,(1):117-127.
[4] Goodpaster K.E,Business Ethics and Stakeholder Analysis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1991,(1):53-74.
[5] 蒋倩.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监管与企业价值[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7.
[6] 王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2.
[7] 赵选民,李瑾瑾.客户集中度、媒体报道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51-60.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动因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9-0074-03
引言
在国家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背景下,企业以可持续观念为发展总目标,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而进行环境保护,使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企业中一项硬性政策。企业要从真正意义上达成企业、经济、社会、环境四者互利共赢,方可平衡各要素在企业中的利益关系[1]。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对政府、股东、员工、社区、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环境信息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的主要内容,环保责任也是社会责任的三大责任中的主要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责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存在的最大目标。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动机与原因?本文以企業社会责任为视角,剖析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所在,为政府制定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与政策提供有效的建议。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企业社会责任
1979年,Carroll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在一定的阶段里,社会对组织产生包含了经济、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期待”[2]。而McWilliams和Siege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由政府所要求的,企业利益之外的一些改进社会福利的行为。”[3]Goodpaster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仅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即可。上述观点的差异,反映出企业在担任经济角色以外,还承担不同的责任[4]。刘金彬、唐静[5]等认为,企业除了为股东创造利益之外,还承担着为其他社会群体创造利益的责任和义务。现行引用得较为广泛的是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持续性承诺:指企业按照规范的道德经营,贡献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既改善员工以及家人的福利,又改善所在的社区乃至于社会的生活质量。
经济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市场存在一定的不完全性缺陷,即市场存在公共产品、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的情况。政府管制是为了纠正上述市场的不完全性缺陷,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公众利益,干预市场中的微观经济体的行为。赵万一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营相关盈利性活动时,还应践行维护和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而言,开展生产运营活动的时候,除了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还要兼顾贡献和造福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有效地分担社会中的责任,不但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创新和调整相关生产技术和经营结构,减少各部门在实际生产活动中资源浪费,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从而促使产品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增加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企业可通过社会公益形式,参与各种环境保护活动,消除社会隔阂。
(二)环境信息披露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倾向于对环境管理、环境会计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各种环境活动行为进行有效披露,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环境信息的沟通与交流[5]。诚然,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是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一种有效表现。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以独立报告和非独立报告为载体呈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以年报和中期报告或者独立报告形式开展。其中,年度和年中财务报告属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非独立报告。随着环保部等部门陆续发布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指南和2006年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企业已经广泛接受环境信息以独立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根据2010年国家环保部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重污染的上市公司需每年发布独立的环境信息报告。企业通过自愿发布独立的环境报告,促使环境信息与外部社会沟通能力的全面提升,实现绿色化社会环境的有效构建。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两者的关系
从内容上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责任包括:环保责任、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环保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中基础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平衡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生态环境。企业及时披露环境信息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具体体现,也促使企业既追求经济利润,又关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若企业对环境保护责任自愿履行和承担,其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便表现出更为积极的态度,更加重视企业环境管理程度,并尝试通过相关环境管理手段实现对利润的创造。相反的,若企业在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方面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企业参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王晶(2012)通过对沪深两市2008—2010年A股上市公司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6],因为企业能够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年报中体现环境信息,说明其拥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比较重视环保问题。作为“法人公民”的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道德标准和市场行为,不但改善和提升自身价值创造水平,平衡经营过程中的各利益需求所提出的公平性回报,还要高度关注投资人利益和提升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视程度。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便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自身所承担环保责任存在较为直接的联系。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而言,主要基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下,改善企业环境效益,并且在巨大环境信息披露压力之下,企业在开展环境管理和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同时,企业对外披露环境的履行情况,使得企业保持更好的竞争优势,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三、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分析
(一)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动因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动因主要分为相关利益者、社会与媒体的舆论压力。
1.相关利益者的要求。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相关利益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起着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由于委托代理模式的存在,形成经营者与相关利益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如站在投资者的立场,投资人将企业的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纳入投资标的考量范围,如对环境保护、劳动职工标准、人道主义以及自然环境规律的遵从性等方面进行考虑,对表现较差的投资标予以剔除,倾向于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进行投资。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取向加大了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无形中形成了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并逐步演变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社会与媒体的舆论压力。长期以来,在“此消彼长”的作用下,企业在财富创造过程中,难免对社会造成一定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在企业运营期间所形成的外部负面影响。企业以压缩成本为目的,将成本转嫁至社会分担,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利益,如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以及污水、废气等随意排放污染等,给环境带来极大程度的伤害。随着企业规模化发展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企业实际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给企业声誉带来较为恶劣的影响。与此同时,在企业行为的约束和监督过程中,消费者组织、环保组织以及人权组织等非政府组织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部分非政府机构和组织,制定了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质量的标准。如,琼斯可持续全球指数、多米尼社会指数等,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标准,同时对未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履行程度较差的企业构成了一定的压力。非政府组织的舆论活动十分频繁,时常指责和批评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尤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价居多。除了非政府组织以外,新闻媒体在舆论活动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部分西方国家以报纸、电视等媒介对企业违反劳动职工标准的行为进行报道披露。媒体作为外部监督者,透过向外界披露企业的行为与信息,从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环保行为起到了监督作用,从而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随着媒体的蓬勃发展,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也逐渐加强。因此,社会与媒体舆论成为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外在动因[7]。
(二)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的内部动因
1.企业发展的需要及生存压力。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企業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有助于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环境信息作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通过环境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者群体传递正面的形象,能够缓和员工与社区、政府之间紧张关系,丰富企业无形资本的储备,以期获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环境溢价最大化。企业的竞争力一般与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成本管理对企业经营的提升和改善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能够减少能源消耗,增加投入与产出效益,扩大生产经营利润。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企业在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共赢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存在较为直接的联系,企业及时披露相关环境保护信息,让不同的相关利益者及时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合理地评估企业的环境风险,促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基于合法性理论,管理层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在动机之一。合法性理论的核心思想是,组织的行为需要符合社会契约的相关要求,其生存和发展也要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企业若要实现利益稳定持续的增长,必须要勇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但产品的质量符合社会大众的需求,而且污染排放物符合国家以及国际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的节能减排的政策、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以及社会公众对优质环境的期望,都促使管理层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积极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进一步巩固企业的合法地位。
四、结语与启示
环保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环境信息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单独披露的企业数目还不是很多。基于上述分析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动因主要包括外部和内部动因。其中,外部动因主要为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及媒体舆论的压力,内部动因主要为企业自身发展和生存压力以及管理层寻求合法性的需要。因此,提出以下启示:一是企业有必要以独立报告形式披露环境信息,形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二是政府应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建立适用于我国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体系的建设,将外在的压力转化成企业注重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力;四是从内在的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出发,进一步提高企业绿色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冼迪曦,罗丽金.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研究[J].财会学习,2019,(22):121-123.
[2] Archie B.Carroll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79,(4):497-505.
[3] McWilliams,Abagail and Donald Siegel.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theory of the firm perspective.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1,(1):117-127.
[4] Goodpaster K.E,Business Ethics and Stakeholder Analysis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1991,(1):53-74.
[5] 蒋倩.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监管与企业价值[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7.
[6] 王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2.
[7] 赵选民,李瑾瑾.客户集中度、媒体报道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