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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特别处理边缘公司一直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却久久不会退市,占了大量社会资源也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发展。本文分析特别处理边缘公司形成原因、并提出了改善存在大量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现状的建议。
[关键词]特别处理;盈余管理;对策建议
特别处理边缘公司是指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制度边缘的上市公司,这样的上市公司可能在当年、下年或者任何一年份就被证监会特别处理,但往往又能在次年扭转被特别处理的状况,而后又重复回到随时可能被特别处理的状态。由于部分上市公司这种循环往复的动态情况,故本文称为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特别处理边缘公司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
1.1 获得融资
由于我国居民保守的消费习惯,我国一直是一个储蓄率较高的国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审核较严苛;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这些均使得我国企业融资渠道有限、融资金额较小。在这些背景下,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获得融资对民营企业就变得尤为重要,因此上市公司具有了强烈的保护上市公司资格的盈余管理动机。
1.2 壳资源稀缺
我国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的盈余管理的另一个动机是企业想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经过严厉且漫长的审核制,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往往在等待上市的途中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上市公司这个壳是很多企业的救命稻草且很稀缺。
1.3 契约关系
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是分离的,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收益與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自己个人的经济利益,通常希望粉饰企业的财报,避免特别处理。契约关系现象,在国企中更为显著,国企高管的经营绩效除了与个人收益相关还与行政级别挂钩,因此,国有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盈余管理动机。
2 制度缺陷
2.1 会计制度缺失
“人無完人”,制度也同样很难一下子就成熟完备。我国会计准则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划分尚不够完善,非经常性损益概念不够清晰,仅以其发生频率和金额占比大小为主线判断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给了上市公司较大的选择余地。此外,会计准则与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报也未有清晰统一的要求。这些尚未完善的制度,使上市公司在确认、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具有了较大的弹性,就使得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而尽量徘徊于逃避处理边缘。
2.2 退市机制不完善
上市公司力争不退市,坚持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的原因,除了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的动机外,还与我国退市机制不完备相关。上市公司退市,是我国独有的退市制度。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和上市一样进程缓慢,一般上市公司需要连续三年不能满足证券交易所的基本要求,才会被退市,而三年时间,对于一个不想退市的上市公司,很容易钻到制度的漏洞。
3 地方政府保护和帮助
地方政府工作开展的好坏取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凡是地方经济发达,就认为地方政府政绩较好;如果地方经济较为落后,就认为地方政府的政绩较差。而一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又必然与当地的企业的蓬勃发展相关。另外,只要地方上市公司的资格不破,即使原来的企业破灭,地方政府也能比较容易招进新的企业进驻,这样地方政府也会一直有税收。其次,地方上市公司还可以解决地方居民就业、建设地方政府的市政建设。因此,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利益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常常对地方上市公司给予保护和帮助。
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资本市场的良序发展。首先,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盈余管理而处于特别处理边缘,严重的损害了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其次,地方政府对地方上市公司的过度保护,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地方上市公司解决实际经营问题,更多可能是占用了地方政府资金,从而使当地更有发展潜力的公司因得不到足额的资金支持而倒闭,严重影响资金的合理配置,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最后,经营不善却久久不退市,破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良序发展。因此,本文就特别处理边缘公司形成的原因和其带来的不良结果,而给予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1淡化壳资源概念
上市公司因种种原因,濒临退市却久久不退,而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公司,成为“不死鸟”,本质原因,还是利益的驱动——“壳资源”。因此,本文人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应该加快注册制的推进,淡化审核制,减少壳资源的稀缺性。让特别处理边缘公司无利可图自然就选择顺应市场发展,退出资本市场,减少资源的占用。
3.2完善制度,提高监管力度
上文提出淡化企业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本文认为除了淡化上市公司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还应改善制度,让企业从不想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也不能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据上分析可知,由于会计制度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确认、计量的模棱两可,使得上市公司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同时也有了盈余管理操纵的空间。因此,完善会计制度,提高监管力度迫在眉睫。本文认为,完善会计制度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减少企业自行选择确认、披露的灵活性;同时规范化企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降低上市公司在特别处理期间选择的灵活性。
3.3改变地方政府补助的形式
当上市公司经营不良时,地方政府一味钱补,并不能从最根本解决上市公司经营的困境。地方政府应该转变对地方上市公司补助的形式,化钱补为资源补。从企业经营困境入手帮助,是因为企业技术困境,就加大地方引进人才的力度;企业因经济环境困境,就积极引领创新,提高产品服务品质;企业因产业调整困境,就帮助整合资源谋求转型。
4 优化退市制度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对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的审核还是较为宽松。为了改善上市公司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的现象,还需加大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力度。比如从上市公司退市的时间长度的减少,和判定上市公司退市的指标选取严苛。
参考文献:
[1]李高.特别处理制度与ST公司的公司治理研究[D].中南大学,2007.
[2]刘艳琴.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8.
作者简介:
李云(1992—),女,汉族,江苏盐城市人,研究生,会计硕士,单位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刘媛(1991—),女,汉族,山东省德州市人,研究生,会计硕士,单位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关键词]特别处理;盈余管理;对策建议
特别处理边缘公司是指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制度边缘的上市公司,这样的上市公司可能在当年、下年或者任何一年份就被证监会特别处理,但往往又能在次年扭转被特别处理的状况,而后又重复回到随时可能被特别处理的状态。由于部分上市公司这种循环往复的动态情况,故本文称为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特别处理边缘公司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
1.1 获得融资
由于我国居民保守的消费习惯,我国一直是一个储蓄率较高的国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审核较严苛;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这些均使得我国企业融资渠道有限、融资金额较小。在这些背景下,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获得融资对民营企业就变得尤为重要,因此上市公司具有了强烈的保护上市公司资格的盈余管理动机。
1.2 壳资源稀缺
我国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的盈余管理的另一个动机是企业想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经过严厉且漫长的审核制,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往往在等待上市的途中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上市公司这个壳是很多企业的救命稻草且很稀缺。
1.3 契约关系
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是分离的,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收益與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自己个人的经济利益,通常希望粉饰企业的财报,避免特别处理。契约关系现象,在国企中更为显著,国企高管的经营绩效除了与个人收益相关还与行政级别挂钩,因此,国有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盈余管理动机。
2 制度缺陷
2.1 会计制度缺失
“人無完人”,制度也同样很难一下子就成熟完备。我国会计准则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划分尚不够完善,非经常性损益概念不够清晰,仅以其发生频率和金额占比大小为主线判断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给了上市公司较大的选择余地。此外,会计准则与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报也未有清晰统一的要求。这些尚未完善的制度,使上市公司在确认、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具有了较大的弹性,就使得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而尽量徘徊于逃避处理边缘。
2.2 退市机制不完善
上市公司力争不退市,坚持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的原因,除了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的动机外,还与我国退市机制不完备相关。上市公司退市,是我国独有的退市制度。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和上市一样进程缓慢,一般上市公司需要连续三年不能满足证券交易所的基本要求,才会被退市,而三年时间,对于一个不想退市的上市公司,很容易钻到制度的漏洞。
3 地方政府保护和帮助
地方政府工作开展的好坏取决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凡是地方经济发达,就认为地方政府政绩较好;如果地方经济较为落后,就认为地方政府的政绩较差。而一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又必然与当地的企业的蓬勃发展相关。另外,只要地方上市公司的资格不破,即使原来的企业破灭,地方政府也能比较容易招进新的企业进驻,这样地方政府也会一直有税收。其次,地方上市公司还可以解决地方居民就业、建设地方政府的市政建设。因此,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利益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常常对地方上市公司给予保护和帮助。
特别处理边缘公司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资本市场的良序发展。首先,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盈余管理而处于特别处理边缘,严重的损害了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其次,地方政府对地方上市公司的过度保护,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地方上市公司解决实际经营问题,更多可能是占用了地方政府资金,从而使当地更有发展潜力的公司因得不到足额的资金支持而倒闭,严重影响资金的合理配置,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最后,经营不善却久久不退市,破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良序发展。因此,本文就特别处理边缘公司形成的原因和其带来的不良结果,而给予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1淡化壳资源概念
上市公司因种种原因,濒临退市却久久不退,而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公司,成为“不死鸟”,本质原因,还是利益的驱动——“壳资源”。因此,本文人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应该加快注册制的推进,淡化审核制,减少壳资源的稀缺性。让特别处理边缘公司无利可图自然就选择顺应市场发展,退出资本市场,减少资源的占用。
3.2完善制度,提高监管力度
上文提出淡化企业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本文认为除了淡化上市公司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还应改善制度,让企业从不想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也不能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据上分析可知,由于会计制度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确认、计量的模棱两可,使得上市公司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同时也有了盈余管理操纵的空间。因此,完善会计制度,提高监管力度迫在眉睫。本文认为,完善会计制度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减少企业自行选择确认、披露的灵活性;同时规范化企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降低上市公司在特别处理期间选择的灵活性。
3.3改变地方政府补助的形式
当上市公司经营不良时,地方政府一味钱补,并不能从最根本解决上市公司经营的困境。地方政府应该转变对地方上市公司补助的形式,化钱补为资源补。从企业经营困境入手帮助,是因为企业技术困境,就加大地方引进人才的力度;企业因经济环境困境,就积极引领创新,提高产品服务品质;企业因产业调整困境,就帮助整合资源谋求转型。
4 优化退市制度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对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的审核还是较为宽松。为了改善上市公司长期徘徊于特别处理边缘的现象,还需加大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力度。比如从上市公司退市的时间长度的减少,和判定上市公司退市的指标选取严苛。
参考文献:
[1]李高.特别处理制度与ST公司的公司治理研究[D].中南大学,2007.
[2]刘艳琴.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8.
作者简介:
李云(1992—),女,汉族,江苏盐城市人,研究生,会计硕士,单位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刘媛(1991—),女,汉族,山东省德州市人,研究生,会计硕士,单位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