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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执教“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是在“大纲时代。”
课始,笔者通过展示“判断一个数能否被3整除”调动学生好奇心,接着学生猜测其中的奥秘,绝大部分学生猜测“个位是3、6、9的数”。然后用具体数验证,得出猜测错误。于是笔者提示:观察一下各个数位上数的和有什么特点?根据提示,学生很快找到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然后应用特征进行判断练习。接着拓展:如果去掉各个数位上是3、6、9的数字,其余各个数位上数的和能被3整除,这个数就能被3整除。学生应用这个简化版的特征,能更快速准确判断。
评课时同行一致认为,这节课效果很好,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渗透了“猜测—验证—总结—应用”的探索问题的方法,符合新知学习的心理过程。不仅教学知识,更教学方法。拓展的简化版特征,使学生的判断正确率提高很多,是一节高效的课。
但现在回看这节课,却发现问题不少。1. 学生不是主体。表面上一直是学生在试误、观察、总结,看似学生在研究,实际却是教师在主导着课堂的走向。简化版的判断方法是教师强加给学生的,不是学生自己发现的。此时,学生的主体地位只是表象。2. 评价只看结果。在对课堂成效的评价上,教师检查的是学生能否应用特征进行判断,是考查学生做题速度与正确率。而发现规律与总结规律的过程,则根本没有考查,这体现的是方法至上,至于算理是什么,学生则不必了解。前面的猜测、验证、试误与总结的过程,都是为找到特征服务的。这样的评价重结果轻过程。
第二次执教是2001版《课程标准》颁布不久,提倡情境创设与动手操作,这一课时恰好符合这样的条件。
这次教学笔者设计了闯关活动。第一关“找密码”,即在若干个数中找到能被3整除的数。因为给的时间短数字大,学生直接猜测个位是3、6、9的数。通过验证,显示结论错误。第二关“找规律”,出示操作要求:在计数器上拨出指定的数,数一数每个数所用珠子的个数,观察珠子的个数特点。然后进入后续各关,即应用特征进行判断等类型的巩固练习。
同行评价:创设情境极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猜测试误让学生经历自己的探索过程,动手操作让学生主动探究新知,课堂气氛活跃,体现新课标理念。
笔者反思,学生在找特征时通过计数器拨珠的操作活动,符合其形象思维的特点,能促使其在头脑中形成正确表象,利于特征的掌握与应用,更易于理解特征。与第一次教学相比虽有形式上的差别,但由教师做出的操作提示,本质上还是教师主导课的走向,虽然通过操作学生知晓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但为什么要数计数器上的珠子,学生并不了解。笔者思考:怎样才能让学生自己发现一个数能否被3整除与各个数位上数的和有关?数学课堂到底应该关注什么?
第三次教学是2011版《课程标准》颁布后。这时苏教版教材已把这一课时改成“3的倍数的特征”。但不管课题怎么变,内容本质还是一样的。
课始,笔者给每组发下若干数量不等的围棋子,先让学生们用手中给定的棋子组成一个两位数,组成的数是3的倍数就算获胜;接着组成不同的两位数,同样是3的倍数算获胜。然后再用给定的棋子组成三位数,还是组成的数是3的倍数获胜。几轮比赛过后,失败组就有学生发现,他们的棋子不论组成两位数还是三位数,都不能是3的倍数。因此怀疑他们的棋子数就不能组成3的倍数。而获胜组的学生不这么认为。笔者让胜利组和失败组交换棋子,同样让他们用给定的棋子组成四位数,是3的倍数的获胜。原来失败组的同学很快组成3的倍数,而原来一直获胜的信心满满的学生却总不能用手中的棋子组成3的倍数。这时他们才发现,能不能组成3的倍数,只和棋子的个数有关:棋子数是(不是)3的倍数,组成的数就是(不是)3的倍数。
然后利用他们自己得出的结论判断一组数之后,笔者抛出问题:“为什么3的倍数的特征是各个数位上数的和是3的倍数呢?”笔者展示课件(图1):数量为24的小棒图。笔者提问:“10根一捆的小棒里有几个3,还余几根?”学生回答:“10÷3=3……1,10根一捆的小棒里有3个3,还余1根。”根据学生回答课件逐次展示(图2):
接着提问:“两捆里还余几根?两捆里余下的小棒数和2捆有什么关系?”学生通过观察图很快明白:“1捆余1根,2捆就余2根,余下的根数和捆数相等,有几捆就余下几根。”再提问:“余下的2根小棒和4根小棒合起来是6,6是3的倍数吗?所以24是3的倍数吗?”通过这样的直观展示,让学生明白:3的倍数与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有关,因为这是数本身的组成决定的。接着笔者又用课件出示数量为147的小棒图,学生结合小棒图很快明白:100根小棒里有33个3,还余1根,这个1等于百位上的1;每10根小棒里有3个3余1根,40根小棒里就有12个3还余4根,这个4等于十位的4;个位上是7;1+4+7=12,12是3的倍数,所以147是3的倍数。有部分学生恍然大悟,还有部分学生还不太理解。笔者让明白的学生再举例说一说自己的认识,有学生举例73:一捆10根里余1根,7捆就余7根,和个位的3根合起来是10根,10里有3个3还余1,所以73不是3的倍数。这个过程大约用时5分钟,大部分学生能根据数的组成来理解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
考查本次教学成效,虽然学生判断一个数是不是3的倍数的速度和准确性不如第一次教学的结果,但这样的教学却有着特有的优势。1. 真正的自主探究。3的倍数的特征是由这个数各个数位上数的和决定的,这通过用棋子摆数的比赛,是学生自己发现的,而不是教师引导下找到的,学生自己发现与教师引导发现有本质区别。就如到一个目的地,自己摸索也许会出现失误走错,但回头再走,这样到达目的地后,便会记得这条路。而如果使用导航,能很快到达目的地,但下次再去,却可能还是找不到原来的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讲授的课堂学生总是一听就懂一做题就错,因为讲授的课堂是导航过渡的课堂。2. 突出知识的本质。前两次教学都是以发现特征、应用特征为最终目标,而第三次教学,发现特征还是目标却不是最终目标。弄清特征的本质是什么应为教学的最终目标。也就是为什么3的倍数会有这样的特征。虽然学生的计算及应用不如前两次扎实,但计算和判断的正确率都是可以通过练习量来达成的,量的积累能提升技能的熟练程度与准确性,但这样的教学就停留在“术”的层面上;而追求知识的本质,让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领悟知识表面现象背后的本质,这是“道”的层面。所以我们的小学数学教学,是该教应用技能还是在教技能的同时渗透本质,相信这术与道的取舍,每位教师心中一定都有自己正确的答案。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云中心小学)
课始,笔者通过展示“判断一个数能否被3整除”调动学生好奇心,接着学生猜测其中的奥秘,绝大部分学生猜测“个位是3、6、9的数”。然后用具体数验证,得出猜测错误。于是笔者提示:观察一下各个数位上数的和有什么特点?根据提示,学生很快找到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然后应用特征进行判断练习。接着拓展:如果去掉各个数位上是3、6、9的数字,其余各个数位上数的和能被3整除,这个数就能被3整除。学生应用这个简化版的特征,能更快速准确判断。
评课时同行一致认为,这节课效果很好,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渗透了“猜测—验证—总结—应用”的探索问题的方法,符合新知学习的心理过程。不仅教学知识,更教学方法。拓展的简化版特征,使学生的判断正确率提高很多,是一节高效的课。
但现在回看这节课,却发现问题不少。1. 学生不是主体。表面上一直是学生在试误、观察、总结,看似学生在研究,实际却是教师在主导着课堂的走向。简化版的判断方法是教师强加给学生的,不是学生自己发现的。此时,学生的主体地位只是表象。2. 评价只看结果。在对课堂成效的评价上,教师检查的是学生能否应用特征进行判断,是考查学生做题速度与正确率。而发现规律与总结规律的过程,则根本没有考查,这体现的是方法至上,至于算理是什么,学生则不必了解。前面的猜测、验证、试误与总结的过程,都是为找到特征服务的。这样的评价重结果轻过程。
第二次执教是2001版《课程标准》颁布不久,提倡情境创设与动手操作,这一课时恰好符合这样的条件。
这次教学笔者设计了闯关活动。第一关“找密码”,即在若干个数中找到能被3整除的数。因为给的时间短数字大,学生直接猜测个位是3、6、9的数。通过验证,显示结论错误。第二关“找规律”,出示操作要求:在计数器上拨出指定的数,数一数每个数所用珠子的个数,观察珠子的个数特点。然后进入后续各关,即应用特征进行判断等类型的巩固练习。
同行评价:创设情境极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猜测试误让学生经历自己的探索过程,动手操作让学生主动探究新知,课堂气氛活跃,体现新课标理念。
笔者反思,学生在找特征时通过计数器拨珠的操作活动,符合其形象思维的特点,能促使其在头脑中形成正确表象,利于特征的掌握与应用,更易于理解特征。与第一次教学相比虽有形式上的差别,但由教师做出的操作提示,本质上还是教师主导课的走向,虽然通过操作学生知晓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但为什么要数计数器上的珠子,学生并不了解。笔者思考:怎样才能让学生自己发现一个数能否被3整除与各个数位上数的和有关?数学课堂到底应该关注什么?
第三次教学是2011版《课程标准》颁布后。这时苏教版教材已把这一课时改成“3的倍数的特征”。但不管课题怎么变,内容本质还是一样的。
课始,笔者给每组发下若干数量不等的围棋子,先让学生们用手中给定的棋子组成一个两位数,组成的数是3的倍数就算获胜;接着组成不同的两位数,同样是3的倍数算获胜。然后再用给定的棋子组成三位数,还是组成的数是3的倍数获胜。几轮比赛过后,失败组就有学生发现,他们的棋子不论组成两位数还是三位数,都不能是3的倍数。因此怀疑他们的棋子数就不能组成3的倍数。而获胜组的学生不这么认为。笔者让胜利组和失败组交换棋子,同样让他们用给定的棋子组成四位数,是3的倍数的获胜。原来失败组的同学很快组成3的倍数,而原来一直获胜的信心满满的学生却总不能用手中的棋子组成3的倍数。这时他们才发现,能不能组成3的倍数,只和棋子的个数有关:棋子数是(不是)3的倍数,组成的数就是(不是)3的倍数。
然后利用他们自己得出的结论判断一组数之后,笔者抛出问题:“为什么3的倍数的特征是各个数位上数的和是3的倍数呢?”笔者展示课件(图1):数量为24的小棒图。笔者提问:“10根一捆的小棒里有几个3,还余几根?”学生回答:“10÷3=3……1,10根一捆的小棒里有3个3,还余1根。”根据学生回答课件逐次展示(图2):
接着提问:“两捆里还余几根?两捆里余下的小棒数和2捆有什么关系?”学生通过观察图很快明白:“1捆余1根,2捆就余2根,余下的根数和捆数相等,有几捆就余下几根。”再提问:“余下的2根小棒和4根小棒合起来是6,6是3的倍数吗?所以24是3的倍数吗?”通过这样的直观展示,让学生明白:3的倍数与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有关,因为这是数本身的组成决定的。接着笔者又用课件出示数量为147的小棒图,学生结合小棒图很快明白:100根小棒里有33个3,还余1根,这个1等于百位上的1;每10根小棒里有3个3余1根,40根小棒里就有12个3还余4根,这个4等于十位的4;个位上是7;1+4+7=12,12是3的倍数,所以147是3的倍数。有部分学生恍然大悟,还有部分学生还不太理解。笔者让明白的学生再举例说一说自己的认识,有学生举例73:一捆10根里余1根,7捆就余7根,和个位的3根合起来是10根,10里有3个3还余1,所以73不是3的倍数。这个过程大约用时5分钟,大部分学生能根据数的组成来理解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
考查本次教学成效,虽然学生判断一个数是不是3的倍数的速度和准确性不如第一次教学的结果,但这样的教学却有着特有的优势。1. 真正的自主探究。3的倍数的特征是由这个数各个数位上数的和决定的,这通过用棋子摆数的比赛,是学生自己发现的,而不是教师引导下找到的,学生自己发现与教师引导发现有本质区别。就如到一个目的地,自己摸索也许会出现失误走错,但回头再走,这样到达目的地后,便会记得这条路。而如果使用导航,能很快到达目的地,但下次再去,却可能还是找不到原来的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讲授的课堂学生总是一听就懂一做题就错,因为讲授的课堂是导航过渡的课堂。2. 突出知识的本质。前两次教学都是以发现特征、应用特征为最终目标,而第三次教学,发现特征还是目标却不是最终目标。弄清特征的本质是什么应为教学的最终目标。也就是为什么3的倍数会有这样的特征。虽然学生的计算及应用不如前两次扎实,但计算和判断的正确率都是可以通过练习量来达成的,量的积累能提升技能的熟练程度与准确性,但这样的教学就停留在“术”的层面上;而追求知识的本质,让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领悟知识表面现象背后的本质,这是“道”的层面。所以我们的小学数学教学,是该教应用技能还是在教技能的同时渗透本质,相信这术与道的取舍,每位教师心中一定都有自己正确的答案。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云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