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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不断进步,有必要研究其与合同管理间的关系。本文首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做了概述,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探讨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间存在的问题,最后研究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关系
一、前言
建筑工程的不断进步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好地提升建筑工程的实践水平,优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实际效果。本文从概述二者的相关内容着手本课题的研究。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概述
1.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预期的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做基础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它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发包方制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价格、质量、时间限制为主要的准则,邀请众多施工单位参与进来,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行公平、公正、开放性的竞争,而最终选择最具有优势特征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
2.合同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在承发包双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而明确制定的双方所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费用管理的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指导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中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处理施工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了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投标是指通过审查程序进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要求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在建筑工程实施中,合同管理和招标投标两者密不可分。
从法律的角度一般认为,建筑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招标投标过程也是通过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等法定程序对合同主体、条款的确定过程。从合同达成角度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合同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此外,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四、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间存在的问题
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
3.后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相分离,违背投标承诺。
在招投标的阶段,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可能会不计后果,一味地迎合招标方的各项要求,但是,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却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投标方以中标为目的,认为在中标后,可以再与招标方进行重新一轮的摊牌,让招标方在没有办法变更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想法来;另外,还有可能,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本不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计算工程建设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在进度方面,还是在工程价款方面,甚至是垫资建设问题,都可以无条件答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在一味的压价、赶进度、垫资等不合理因素的困扰之下,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放弃工程质量了。
五、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方法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
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3.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
4.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
六、结束语
通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关系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并且存有一定问题。有关人员应该从建筑工程的客观实际出发,根据其自身的个性特点,研究制定最为科学合理的提升管理水平方法。
参考文献:
[1] 符静.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的招标及合同管理[J].中国科技财富.2011(5):119-119.
[2] 顾耀民,徐晶.宁东供水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0(12):60-62.
[3] 张海燕,任非.建筑工程招標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10(12):88-89.
[4] 舒江.国际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J].科技咨询导报.2010(14):102-103.
[5] 董巧婷,李永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关系分析[J].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2011(02):59-62.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关系
一、前言
建筑工程的不断进步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好地提升建筑工程的实践水平,优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实际效果。本文从概述二者的相关内容着手本课题的研究。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概述
1.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预期的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做基础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它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发包方制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价格、质量、时间限制为主要的准则,邀请众多施工单位参与进来,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行公平、公正、开放性的竞争,而最终选择最具有优势特征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
2.合同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在承发包双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而明确制定的双方所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费用管理的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指导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中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处理施工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了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投标是指通过审查程序进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要求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在建筑工程实施中,合同管理和招标投标两者密不可分。
从法律的角度一般认为,建筑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招标投标过程也是通过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等法定程序对合同主体、条款的确定过程。从合同达成角度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合同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此外,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四、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间存在的问题
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
3.后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相分离,违背投标承诺。
在招投标的阶段,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可能会不计后果,一味地迎合招标方的各项要求,但是,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却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投标方以中标为目的,认为在中标后,可以再与招标方进行重新一轮的摊牌,让招标方在没有办法变更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想法来;另外,还有可能,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本不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计算工程建设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在进度方面,还是在工程价款方面,甚至是垫资建设问题,都可以无条件答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在一味的压价、赶进度、垫资等不合理因素的困扰之下,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放弃工程质量了。
五、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方法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
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3.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
4.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
六、结束语
通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关系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并且存有一定问题。有关人员应该从建筑工程的客观实际出发,根据其自身的个性特点,研究制定最为科学合理的提升管理水平方法。
参考文献:
[1] 符静.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的招标及合同管理[J].中国科技财富.2011(5):119-119.
[2] 顾耀民,徐晶.宁东供水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0(12):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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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巧婷,李永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关系分析[J].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2011(02):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