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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离不开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作为战略基础性及约束性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使主动引导和公共政策本性得到回归,也变革了传统空间规划理念。城市规划作为传统空间规划具有一些不足之处,未来趋势就是转型发展。本文针对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城市规划转型进行了初步探讨,对于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具有十分积极地作用。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转型;规划体系
1. 前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总体目标,成为推动和衡量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中的重要标准。在空间规划体系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占有重要地位,变革了我国空间规划理念。在转型发展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空间规划也具有一定影响。对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城市规划转型开展相关研究,使 “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得到充分体现,其科学性和现实意义显而易见。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及生态城市规划四个阶段,各阶段的特点各不相同。城市规划转型相对于政府放权,对宏观调控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关注。政策转型与回归价值体现在环保、社会公共和生活服务等方面,离不开各环节协调联动与配合。
2. 驱动城市规划转型的是主体功能区规划
主体功能区和城市规划都是空间规划中的重要部分,城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这为主体功能区规划驱动城市规划转型提供了重要条件,驱动城市规劃转型中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
2.1 城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意见》中形成主体功能区概念雏形,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正式提出。构建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高效、协调和可持续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目的,由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构成规划层面,部分国土覆盖由国家层面实施,国土空间全覆盖由省级层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于此为区域规划范畴,尽管法律条文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地位与其它规划之间关系的相关规定尚未明确,但在规划层面和规划目的上,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在空间和发展规划体系中该规划属性对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核心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作为依据可用于其它规划。
2.2 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
对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进可基于发挥城市规划作用行分析,传统城市规划关注于物质技术、静态及刚性规划,参与的市民与专家达不到较高的有效性。此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发展迅速,但城市间存在恶性竞争,日趋衰竭的资源,使环境逐渐恶化。表明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指导,特别是对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方面达不到良好效果。而且在宏观上城市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在诸多方面的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与规划不具有相匹配的理念,使城市规划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难以适应,因此需要城市规划转型。
3. 主体功能区规划驱动城市规划转型的机制
城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两型社会”建设下的城市规划应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转型具有决定性作用。
3.1 开发区域的优化
开发区域优化使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作为主导板块参与全球化竞争,目前具有较大的开发强度,逐渐降低了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发区域的优化发展在空间开发导向上,坚持适度扩大建设空间总体规模,但对增长的工矿业和各类开发区空间严格控制。开发区域优化的城市规划基于此背景,应以全球化和国家层面研究城市定位。该区域内城市之间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城乡空间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但城市还存在等级层次,城市间分工合作大于恶性竞争。
城市规划定位应兼顾城市群或都市带发展特征,根据城市等级规模分布规律论证,确定城市规模应基于“大区域”不能简单地按照单个城市特征。由传统外延式拓展的城市空间布局向内部空间结构调整、实施内涵式挖潜和城市更新进行转变。宏观性空间管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对应的措施,应响应划分比例。开发区域优化的城市已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都具有较高的规模比例,在总体上对无限制扩张的城市规模具有控制作用。
3.2 重点开发区域
具有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力 ,较好发展潜力,不具有较高的开发强度,在全国或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中的影响较大地区是重点开发区域。承担人口和经济要素的集聚,承接开发区域优化和开发区域转移产业与人口的限制职能,是国家和地区未来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的重要因素。确保工业化和城镇化用地需求,城市建设空间规模扩大,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空间需求予以优先保证是区域空间开发导向。该区域应采取集约化方式利用土地,相对于开发区域的优化城市,参与全球竞争力不具备,城市规划应将区域性中心或地方性中心城市层面对城市定位。城市定位应分析群体性和关联性,按照等级规模分布规律对城市规模论证,城市布局应对改造旧城区与拓展新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保障适建區规模比例符合城市规划“四区”控制。
3.3 对开发区域的限制
主要限制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确保粮食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限制开发并非对其发展进行限制,而是对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活动进行限制。在系列配套政策的引导下,对开发区域的限制,转出人口与非农产业的分散趋势大于转入人口与非农产业的集聚趋势,将抑制该区域的城市发展空间,难以迅速扩大城市规模。但城市还可实现发展,由于可承担地方中心及城乡统筹的发挥功能。对于开发区域限制的城市而言,主要目标并非壮大经济实力,而是向广大农村腹地和生态保护服务转型。在城市定位时,开发区域限制的城市规划应对地方性层面提高关注度,注重相对均衡的城市布局,重点是培育中小城市,在空间布局上以地方特色的和良好的人居环境的打造为导向,限建区和禁建区规模在“四区”控制中具有较高比例。根据保护对象实体界线划分,具有相对分散的分布,对禁建区过渡空间建设控制好,制定可操作性政策对市民参与保护进行积极引导,使保护有效性不断提高。
4. 总结
综上所述,在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重要导向和驱动力,“两型社会”建设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为基础,重大变革空间规划理念,基于全局战略性和政策性规划,具有明显主动的引导性特征。在规划理念、目标、内容及方法等方面,城市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差异较大,也存在一些冲突,受“两型社会”建设的影响,城市规划应积极转型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方向保持一致。
参考文献:
[1] 甄峰,姜煜华,叶忱.“十二五”时期城建模式转型与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变革[J],规划师,2015.8
[2] 韩增林,刘天宝.城市规划转型的整体性和系统性[J],城市问题,2015.11
[3] 郑国,秦波.论城市转型与城市规划转型——以深圳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6.3
[4] 顾朝林.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J],城市发展研究,2014.16
[5] 吴佳,张京祥.治道变革视野中的中国城市规划转型[J],城市发展研究,2016.4
[6] 柴彦威,肖作鹏,张艳.中国城市空间组织与规划转型的单位视角[J],城市规划学刊,2015.7
作者简介:
王欣(1993—),女,汉族,黑龙江海伦人,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规划。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转型;规划体系
1. 前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总体目标,成为推动和衡量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中的重要标准。在空间规划体系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占有重要地位,变革了我国空间规划理念。在转型发展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空间规划也具有一定影响。对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城市规划转型开展相关研究,使 “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得到充分体现,其科学性和现实意义显而易见。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及生态城市规划四个阶段,各阶段的特点各不相同。城市规划转型相对于政府放权,对宏观调控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关注。政策转型与回归价值体现在环保、社会公共和生活服务等方面,离不开各环节协调联动与配合。
2. 驱动城市规划转型的是主体功能区规划
主体功能区和城市规划都是空间规划中的重要部分,城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这为主体功能区规划驱动城市规划转型提供了重要条件,驱动城市规劃转型中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
2.1 城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意见》中形成主体功能区概念雏形,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正式提出。构建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高效、协调和可持续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目的,由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构成规划层面,部分国土覆盖由国家层面实施,国土空间全覆盖由省级层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基于此为区域规划范畴,尽管法律条文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地位与其它规划之间关系的相关规定尚未明确,但在规划层面和规划目的上,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在空间和发展规划体系中该规划属性对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核心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作为依据可用于其它规划。
2.2 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
对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进可基于发挥城市规划作用行分析,传统城市规划关注于物质技术、静态及刚性规划,参与的市民与专家达不到较高的有效性。此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发展迅速,但城市间存在恶性竞争,日趋衰竭的资源,使环境逐渐恶化。表明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指导,特别是对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方面达不到良好效果。而且在宏观上城市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在诸多方面的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与规划不具有相匹配的理念,使城市规划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难以适应,因此需要城市规划转型。
3. 主体功能区规划驱动城市规划转型的机制
城市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城市规划不匹配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两型社会”建设下的城市规划应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转型具有决定性作用。
3.1 开发区域的优化
开发区域优化使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作为主导板块参与全球化竞争,目前具有较大的开发强度,逐渐降低了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发区域的优化发展在空间开发导向上,坚持适度扩大建设空间总体规模,但对增长的工矿业和各类开发区空间严格控制。开发区域优化的城市规划基于此背景,应以全球化和国家层面研究城市定位。该区域内城市之间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城乡空间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但城市还存在等级层次,城市间分工合作大于恶性竞争。
城市规划定位应兼顾城市群或都市带发展特征,根据城市等级规模分布规律论证,确定城市规模应基于“大区域”不能简单地按照单个城市特征。由传统外延式拓展的城市空间布局向内部空间结构调整、实施内涵式挖潜和城市更新进行转变。宏观性空间管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对应的措施,应响应划分比例。开发区域优化的城市已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都具有较高的规模比例,在总体上对无限制扩张的城市规模具有控制作用。
3.2 重点开发区域
具有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力 ,较好发展潜力,不具有较高的开发强度,在全国或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中的影响较大地区是重点开发区域。承担人口和经济要素的集聚,承接开发区域优化和开发区域转移产业与人口的限制职能,是国家和地区未来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的重要因素。确保工业化和城镇化用地需求,城市建设空间规模扩大,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空间需求予以优先保证是区域空间开发导向。该区域应采取集约化方式利用土地,相对于开发区域的优化城市,参与全球竞争力不具备,城市规划应将区域性中心或地方性中心城市层面对城市定位。城市定位应分析群体性和关联性,按照等级规模分布规律对城市规模论证,城市布局应对改造旧城区与拓展新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保障适建區规模比例符合城市规划“四区”控制。
3.3 对开发区域的限制
主要限制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确保粮食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限制开发并非对其发展进行限制,而是对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活动进行限制。在系列配套政策的引导下,对开发区域的限制,转出人口与非农产业的分散趋势大于转入人口与非农产业的集聚趋势,将抑制该区域的城市发展空间,难以迅速扩大城市规模。但城市还可实现发展,由于可承担地方中心及城乡统筹的发挥功能。对于开发区域限制的城市而言,主要目标并非壮大经济实力,而是向广大农村腹地和生态保护服务转型。在城市定位时,开发区域限制的城市规划应对地方性层面提高关注度,注重相对均衡的城市布局,重点是培育中小城市,在空间布局上以地方特色的和良好的人居环境的打造为导向,限建区和禁建区规模在“四区”控制中具有较高比例。根据保护对象实体界线划分,具有相对分散的分布,对禁建区过渡空间建设控制好,制定可操作性政策对市民参与保护进行积极引导,使保护有效性不断提高。
4. 总结
综上所述,在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重要导向和驱动力,“两型社会”建设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城市规划转型发展为基础,重大变革空间规划理念,基于全局战略性和政策性规划,具有明显主动的引导性特征。在规划理念、目标、内容及方法等方面,城市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差异较大,也存在一些冲突,受“两型社会”建设的影响,城市规划应积极转型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方向保持一致。
参考文献:
[1] 甄峰,姜煜华,叶忱.“十二五”时期城建模式转型与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变革[J],规划师,2015.8
[2] 韩增林,刘天宝.城市规划转型的整体性和系统性[J],城市问题,2015.11
[3] 郑国,秦波.论城市转型与城市规划转型——以深圳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6.3
[4] 顾朝林.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J],城市发展研究,2014.16
[5] 吴佳,张京祥.治道变革视野中的中国城市规划转型[J],城市发展研究,2016.4
[6] 柴彦威,肖作鹏,张艳.中国城市空间组织与规划转型的单位视角[J],城市规划学刊,2015.7
作者简介:
王欣(1993—),女,汉族,黑龙江海伦人,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