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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男人都想做皇帝,权力是一方面,三千后宫妃嫔是极其重要的原因。其实男人是好奇心很强的动物,他希望阅尽天下女人身体,每日择一品尝之。然而一夫一妻制限制了他,有限的钞票限制了他,所以大家不谋而合:换妻。这个名称本身就表明了男性的强烈主导地位,实际的换妻中,女方也大多是在男方的“感化”下才同意并接受的。
据调查,约八成的女性在经历换妻后没有得到预感的满足,代之的是更强烈的空虚,这种空虚会导致两个结果。心怀愧疚,期望能以更完美的姿态去爱老公;由性及爱,产生对爱的不信任,从而造成性冷淡。而就男方来说.很多案例显示最多的人是出现轻微的狂躁,异常敏感.甚者对妻子大打出手,骂其为淫妇,浑然忘记是自己苦口婆心劝说妻子参与的。而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旦有了孩子.这将是换妻行为最大的梦魇。父母双方因换妻而对孩子所产生的负疚感,会以双倍乃至更多的宠溺积压在孩子身上.从而导致孩子的不健康成长。
很多专家学者都逐条罗列出换妻的危险,比如因换妻带来的性危机和婚姻危机.因换妻而传染的性病乃至艾滋病.还比如换妻对法律一夫一妻制的公然反抗。这时李银河站出来说话了,她在自己的博客中对换妻行为表示了宽容,同时指出:少数人违反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并不就是伤害社会,它违反的是一元论的价值观,并不违反多元论的价值观。这句话有两层意思:首先把换妻的人群体化.把他们集合为一个群体.而且是少数派.然后以当下为同性恋辩护的论调,从多元价值观的角度捍卫这个群体。但与同性恋不同的是.换妻行为大都是一次行为,它不像同性恋般稳定和融入生命血液.这使它天然难以形成同仇敌忾的联盟,也使它的社会角色愈加边缘化。
人们反对换妻.视其为洪水猛兽,除了传播疾病.蔑视法律外.最重要的是认定它违背了“性爱合一”的伦理观.把性和爱完全分割开来,这也的确是换妻者最明显的心理症候。换妻行为大都通过网络的交友平台发布信息.响应者与发布者互留手机号.然后见面换妻,很多人都不用考核对方的样貌身材.第一次见面就开换。事后握手告别.互不干涉,几乎没有因换妻而产生真感情的男女。某个交友俱乐部的条规中甚至明确规定:不得在公众场所或有熟人知晓身份的场所作出与对方亲昵的行为。这是对换妻双方的保护.也正是网络这个虚构的平台,才能更好促使双方在没有心理压力的情况下寻求肉体的高潮。
就换妻的思想根源来说,可以上溯到人类原始时期对性的单纯追求:而就理论来说,欧洲追求及时行乐的“性革命”可以作为“性自由”的支撑.后来艾滋病蔓延,最喜欢换妻的美国人也有所收敛。所以换妻行为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一样.也要置于历史和世界的坐标之中。如前所说,换妻实际上是人本身欲望的真实体现.这种欲望的得以实行,主要是传统的“先情后性”的爱情观,在西方文化影响下有所动摇。旧的婚姻模式强调对家庭、子女和社会的义务,“性”只是一个润滑剂的角色,而西方家庭可能更多强调“性”本身的快乐。重视一个家庭的“性快乐”是好的,但笔者觉得换妻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极少数的人一定要做,那也得保证:换妻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无论是本身的伴侣还是换妻的对方,无论是换妻行为的发生还是过程之中,任何强迫和伤害的行为都将勿庸置疑地受到最严厉的谴责和惩罚。因为,这伤及到了别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
链接:
●2003月6日午夜,沈阳公安对换妻俱乐部进行“剿灭”,和平区三好派出所警员突袭南湖大酒店1312房间,将3对“换妻”的当事人抓获。这个换妻俱乐部共有十来名成员。都有正当职业,有医生,英语老师等。事发后,十几个人都被刑事拘留。
●李银河博客有关换妻的内容:
第一,法律方面。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但换偶者可以用两对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方式规避这一法律。因为只要一个地方只有两个人(无论他们是法定夫妻还是两个个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第二,换偶活动对社会有无伤害问题: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就美国来说,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参与换偶活动的人数众多,达到夫妻总数的2-3%,可是没有伤害到社会。
●换妻题材的经典电影介绍:
《男女字典之换妻娱乐》
鲁明已婚多年,妻子贞姬的过于传统使他乐于粘花惹草。后来贞姬赌气也红杏出墙,却被意外归来的鲁明捉奸在床。不肯吃亏的鲁明强迫对方换妻,于是两对夫妻互换了配偶,但这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欢娱,相反,潜在羞辱和愧疚不断袭来,四个人全都喝下了生命的苦酒……
编辑:阿 乙
据调查,约八成的女性在经历换妻后没有得到预感的满足,代之的是更强烈的空虚,这种空虚会导致两个结果。心怀愧疚,期望能以更完美的姿态去爱老公;由性及爱,产生对爱的不信任,从而造成性冷淡。而就男方来说.很多案例显示最多的人是出现轻微的狂躁,异常敏感.甚者对妻子大打出手,骂其为淫妇,浑然忘记是自己苦口婆心劝说妻子参与的。而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旦有了孩子.这将是换妻行为最大的梦魇。父母双方因换妻而对孩子所产生的负疚感,会以双倍乃至更多的宠溺积压在孩子身上.从而导致孩子的不健康成长。
很多专家学者都逐条罗列出换妻的危险,比如因换妻带来的性危机和婚姻危机.因换妻而传染的性病乃至艾滋病.还比如换妻对法律一夫一妻制的公然反抗。这时李银河站出来说话了,她在自己的博客中对换妻行为表示了宽容,同时指出:少数人违反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并不就是伤害社会,它违反的是一元论的价值观,并不违反多元论的价值观。这句话有两层意思:首先把换妻的人群体化.把他们集合为一个群体.而且是少数派.然后以当下为同性恋辩护的论调,从多元价值观的角度捍卫这个群体。但与同性恋不同的是.换妻行为大都是一次行为,它不像同性恋般稳定和融入生命血液.这使它天然难以形成同仇敌忾的联盟,也使它的社会角色愈加边缘化。
人们反对换妻.视其为洪水猛兽,除了传播疾病.蔑视法律外.最重要的是认定它违背了“性爱合一”的伦理观.把性和爱完全分割开来,这也的确是换妻者最明显的心理症候。换妻行为大都通过网络的交友平台发布信息.响应者与发布者互留手机号.然后见面换妻,很多人都不用考核对方的样貌身材.第一次见面就开换。事后握手告别.互不干涉,几乎没有因换妻而产生真感情的男女。某个交友俱乐部的条规中甚至明确规定:不得在公众场所或有熟人知晓身份的场所作出与对方亲昵的行为。这是对换妻双方的保护.也正是网络这个虚构的平台,才能更好促使双方在没有心理压力的情况下寻求肉体的高潮。
就换妻的思想根源来说,可以上溯到人类原始时期对性的单纯追求:而就理论来说,欧洲追求及时行乐的“性革命”可以作为“性自由”的支撑.后来艾滋病蔓延,最喜欢换妻的美国人也有所收敛。所以换妻行为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一样.也要置于历史和世界的坐标之中。如前所说,换妻实际上是人本身欲望的真实体现.这种欲望的得以实行,主要是传统的“先情后性”的爱情观,在西方文化影响下有所动摇。旧的婚姻模式强调对家庭、子女和社会的义务,“性”只是一个润滑剂的角色,而西方家庭可能更多强调“性”本身的快乐。重视一个家庭的“性快乐”是好的,但笔者觉得换妻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极少数的人一定要做,那也得保证:换妻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无论是本身的伴侣还是换妻的对方,无论是换妻行为的发生还是过程之中,任何强迫和伤害的行为都将勿庸置疑地受到最严厉的谴责和惩罚。因为,这伤及到了别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
链接:
●2003月6日午夜,沈阳公安对换妻俱乐部进行“剿灭”,和平区三好派出所警员突袭南湖大酒店1312房间,将3对“换妻”的当事人抓获。这个换妻俱乐部共有十来名成员。都有正当职业,有医生,英语老师等。事发后,十几个人都被刑事拘留。
●李银河博客有关换妻的内容:
第一,法律方面。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但换偶者可以用两对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方式规避这一法律。因为只要一个地方只有两个人(无论他们是法定夫妻还是两个个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第二,换偶活动对社会有无伤害问题: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就美国来说,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参与换偶活动的人数众多,达到夫妻总数的2-3%,可是没有伤害到社会。
●换妻题材的经典电影介绍:
《男女字典之换妻娱乐》
鲁明已婚多年,妻子贞姬的过于传统使他乐于粘花惹草。后来贞姬赌气也红杏出墙,却被意外归来的鲁明捉奸在床。不肯吃亏的鲁明强迫对方换妻,于是两对夫妻互换了配偶,但这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欢娱,相反,潜在羞辱和愧疚不断袭来,四个人全都喝下了生命的苦酒……
编辑:阿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