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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1∶1配对法获取试验组与对照组,将样本中正常者列为发展性研究组(242对),将边缘与轻度发育迟缓者列为征兆性研究组(156对),通过为期10个月的团体式和个案式干预,从考察Gesell测试的大运动、精细运动、适应能力、言语、个人–社交5个能区的发育商在组内、组间比较的差异显著性水平决断干预的有效性。无论是发展性干预组还是征兆性干预组,其试验组的发育商在大运动、精细运动、适应能力、言语、个人–社交5个能区方面均优于对照组水平也优于干预前的自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