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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烈士陵园是褒烈育人、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旅游景区多功能于一起的事业单位。多年来大丰烈士陵园始终没有忘记职责使命,在民政部门和各级党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从一个很不起眼的全民事业单位,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拼搏中遂渐成长为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江苏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民政部门“三园优秀服务品牌”单位、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荣誉的取得只能说明过去,只有不懈努力、埋头地苦干、无私奉献、大胆创新,才能有立足之地。
关键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烈士褒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
烈士陵园从广泛含义上讲是一个现实通向历史舞台的窗口,让历史在这里重现,让革命优良传统在这衔接的原民政部门(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下辖全民事业单位,是集褒烈育人、爱国主义教育和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红色旅游圣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在烈士褒扬工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教育和红色景区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良好的口碑。大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烈士陵园的建设,规划引领,陵园公园一体化,坚持继承与发展并举、建设与保护并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力度,开展纪念活动,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的浓厚氛围。大丰烈士陵园始建于1958年,园区内现有烈士纪念碑、烈士纪念馆、烈士英名墙、烈士碑林园、著名烈士英烈园等烈士纪念设施,载录革命烈士2046名。于1996年被江苏省民政厅表彰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江苏省委宣传部命名为“ 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014年10月被上海武警总队政治部命名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12年6月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三园优秀服务品牌”单位[2];2016年9月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第六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3]。荣誉的取得只能代表过去,更好地发展才是唯一的出路。大丰烈士陵园是如何发挥它的主体功能的呢?
一、烈士陵园按照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要求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1、地方政府加大對烈士纪念设施的投入和重视
(1)坚持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建设工作齐头并进。抓住区委、区政府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契机,将陵园公园一体化建设纳入政府当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大规模扩建改造,完成了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绿化进行提升、游步道改铺成彩色沥清、增设室外健身场所。
(2)注重投入,设施保护科学化、合理化、完整化。2012年底对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第三次布展,布展的总体格调要求,充分尊重原有建筑风格,营造简洁、宁静、庄严的整体氛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特点,审美观点、欣赏角度、评价的层次与以往大相径庭了,因此在重新改造、布展时既要考虑到新技术、新材料的综合利用,又要借鉴国内外先进展馆的经验,结合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使纪念馆真正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纪念馆在布展中突出了各大历史时期重要的人和事,为了加强展示效果和寓教于乐的作用采用了高科技的多媒体工艺,对一些不能直接用图片和文字表现展示内容的采用了声、光、电的技术进行了场景还原,栩栩如生。
(3)对纪念碑、烈士墓等建筑设施进行修缮,硬化美化纪念广场,新增褒扬区3000多平方米。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北侧投入150万元,新建了一座长23米,高3.2米的烈士英名墙。2012年积极推进“慰烈工程”,将97座散落于大丰各地的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并在烈士纪念碑的四周形成一个碑林园。投资120万元,新建英烈园,为方强、李增援两位著名烈士树立铜像。
2、拓宽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宣教功能
(1)坚持褒烈宗旨,弘扬英烈精神。收集史料,褒扬烈士事迹。建立烈士事迹收集、整理和编撰工作制度及流程,收集整理烈士事迹,汇编成《大丰英烈》、《红色印迹》、《新四军与大丰》。
(2)创新理念,丰富宣传载体。在烈士纪念碑的东北侧,新建著名烈士方强、李增援雕像,提高市民对烈士的认知度。协助区党史办拍摄电视专题片《铁军号手李增援》,宣传战地艺术家李增援同志短暂而伟大的一生,回顾和宣传新四军的抗战精神。
(3)充分发掘资源,一如既往做好烈士资料的征集、整理工作。每年在清明节前后,单位要对一些外籍烈士家属进行电话联系和回访,对前来扫墓、祭拜烈士的部分家属都安排正常接待,了解关心他们的诉求、生活上的困难、适当帮助他们请求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二、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
1、创新爱国主义教育的途径和方式。革命烈士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在烈士事迹布展和遗物展示的方法上作出调整,将过去文字图片简单罗列向声、光、电化美术新工艺等现代科技的多功能组合转变,陈展结构由过去的单层平面向多视角立体化转变,把先烈们在艰苦卓绝岁月里浴血奋战、视死如归的壮烈场面,展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2、创新教育手段和内容,进一步增强感染力。充分利用著名烈士方强、李增援的事迹,弘扬铁军精神。2015年协助市党史办拍摄电视专题片《铁军号手李增援》,宣传战地艺术家李增援同志短暂而伟大的一生,努力做到传统教育和时代精神相结合,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宣传新四军的抗战精神,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精神的鼓励。
3、创新工作机制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拓展和延伸革命纪念设施和教育基地的社会功能,在提高教育和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在拓展教育内涵、扩大影响力上下功夫,利用每年清明节 、“五·四”、“七·一”纪念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9·30”公祭日、“十·一”国庆节、新同志入伍、入党等重要活动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组织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敬仰之情和继承发扬革命精神的坚定决心。每年接待前来祭扫的社会各届人士约20万人。主动与区团委、区教育局、中小学校签订德育基地共建协议,开展“迈入成人行列,建设锦绣中华”18岁成人宣誓活动及共青团团员入团宣誓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扩大志愿者队伍。(1)为了扩大爱国主义教育宣讲的覆盖面,确保广大青少年与烈士纪念馆之间的沟通交流的持久性、经常性,主动聘请学校的老师作为志愿者,在大型集会时给学生宣讲革命斗争史,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第二课堂阵地作用。(2)请老红军做志愿者,在纪念馆结合展示板块,给学生讲生动有趣的英烈故事,还原当时参战场景,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3)利用暑期来陵园实习、参加社会活动的在校大学生资源,组成志愿者队伍送文化、革命教育展板到驻地部队和当地有名的合资企业巡讲。
三、发挥红色旅游资源,响应区委、区政府“全域旅游,旅游兴市”的号召
1、利用红色资源,增强社会效益。抓住红色景区建设的要求,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线,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定期开展富有特色的旅游文化教育活动。尤其是有特殊教育意义的、特殊战役、战斗纪念日,都能安排讲解员结合展板,将战斗场景还原,达到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2、强化讲解员队伍素质,提升知名度。陵园管理处能利用仅有的财政经费安排讲解员到井岗山纪念馆、南京梅园新春纪念馆、新四军纪念馆等全国有名的红色景区去接受培训、学习,提高讲解水平、文化内涵,进而提升景区知名度。同时发挥旅游富民功能,有利于开拓旅游消费市场,培植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3、发挥好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建立在红色资源的基础上,是弘扬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场所、是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文化的重要场所,塑造心灵弘扬正气的重要阵地。真正做到“瞻仰一次圣地、净化一次心灵”,“开发一方红土、致富一方人民”。从2019年10月至11月共接待省内各市(县)区组织的党性教育及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达上万人次。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游客在休闲中受到教育,进而更好地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瞻仰革命遗址、缅怀人物提供帮助,努力实现烈士陵园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抓隊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支部牵头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烈士陵园管理处领导班子能够根据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要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向社会招聘绿化园艺专业技术人员,向旅游专业学校招纳形象优、素质好、能力强的讲解员队伍。多年来一直坚持让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这个理念来大胆培养和选拔年青人。
2、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单位评先评优的条件加强考核和评议。加强陵园行风建设,明确目标,强化督查考核、定期研究会办、深化园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公示服务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并坚持将制度建设延伸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管理、职工年终考核等各个方面。
3、狠抓支部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星期六”党校、每月20号“基层党员统一活动日”的学习时间,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及时更新学习内容,特别是“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局党委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活动、学习制度。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建要求,按期进行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规范优秀党员推选工作,明确优秀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率和竞争意识,让真正自身条件硬、工作标准高、群众口碑好的党员推选出来进行表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委宣传部.有关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S].江苏省委宣传部2004(76号)
[2]国家民政部.关于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三园优秀服务品牌”单位[S].国家民政部民发2012(113号)
[3]国家民政部.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S].国家民政部民发2016(161号)
关键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烈士褒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
烈士陵园从广泛含义上讲是一个现实通向历史舞台的窗口,让历史在这里重现,让革命优良传统在这衔接的原民政部门(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下辖全民事业单位,是集褒烈育人、爱国主义教育和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红色旅游圣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在烈士褒扬工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教育和红色景区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良好的口碑。大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烈士陵园的建设,规划引领,陵园公园一体化,坚持继承与发展并举、建设与保护并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力度,开展纪念活动,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的浓厚氛围。大丰烈士陵园始建于1958年,园区内现有烈士纪念碑、烈士纪念馆、烈士英名墙、烈士碑林园、著名烈士英烈园等烈士纪念设施,载录革命烈士2046名。于1996年被江苏省民政厅表彰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江苏省委宣传部命名为“ 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014年10月被上海武警总队政治部命名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12年6月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三园优秀服务品牌”单位[2];2016年9月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第六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3]。荣誉的取得只能代表过去,更好地发展才是唯一的出路。大丰烈士陵园是如何发挥它的主体功能的呢?
一、烈士陵园按照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要求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1、地方政府加大對烈士纪念设施的投入和重视
(1)坚持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建设工作齐头并进。抓住区委、区政府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契机,将陵园公园一体化建设纳入政府当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大规模扩建改造,完成了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绿化进行提升、游步道改铺成彩色沥清、增设室外健身场所。
(2)注重投入,设施保护科学化、合理化、完整化。2012年底对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第三次布展,布展的总体格调要求,充分尊重原有建筑风格,营造简洁、宁静、庄严的整体氛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特点,审美观点、欣赏角度、评价的层次与以往大相径庭了,因此在重新改造、布展时既要考虑到新技术、新材料的综合利用,又要借鉴国内外先进展馆的经验,结合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使纪念馆真正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纪念馆在布展中突出了各大历史时期重要的人和事,为了加强展示效果和寓教于乐的作用采用了高科技的多媒体工艺,对一些不能直接用图片和文字表现展示内容的采用了声、光、电的技术进行了场景还原,栩栩如生。
(3)对纪念碑、烈士墓等建筑设施进行修缮,硬化美化纪念广场,新增褒扬区3000多平方米。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北侧投入150万元,新建了一座长23米,高3.2米的烈士英名墙。2012年积极推进“慰烈工程”,将97座散落于大丰各地的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并在烈士纪念碑的四周形成一个碑林园。投资120万元,新建英烈园,为方强、李增援两位著名烈士树立铜像。
2、拓宽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宣教功能
(1)坚持褒烈宗旨,弘扬英烈精神。收集史料,褒扬烈士事迹。建立烈士事迹收集、整理和编撰工作制度及流程,收集整理烈士事迹,汇编成《大丰英烈》、《红色印迹》、《新四军与大丰》。
(2)创新理念,丰富宣传载体。在烈士纪念碑的东北侧,新建著名烈士方强、李增援雕像,提高市民对烈士的认知度。协助区党史办拍摄电视专题片《铁军号手李增援》,宣传战地艺术家李增援同志短暂而伟大的一生,回顾和宣传新四军的抗战精神。
(3)充分发掘资源,一如既往做好烈士资料的征集、整理工作。每年在清明节前后,单位要对一些外籍烈士家属进行电话联系和回访,对前来扫墓、祭拜烈士的部分家属都安排正常接待,了解关心他们的诉求、生活上的困难、适当帮助他们请求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二、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
1、创新爱国主义教育的途径和方式。革命烈士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在烈士事迹布展和遗物展示的方法上作出调整,将过去文字图片简单罗列向声、光、电化美术新工艺等现代科技的多功能组合转变,陈展结构由过去的单层平面向多视角立体化转变,把先烈们在艰苦卓绝岁月里浴血奋战、视死如归的壮烈场面,展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2、创新教育手段和内容,进一步增强感染力。充分利用著名烈士方强、李增援的事迹,弘扬铁军精神。2015年协助市党史办拍摄电视专题片《铁军号手李增援》,宣传战地艺术家李增援同志短暂而伟大的一生,努力做到传统教育和时代精神相结合,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宣传新四军的抗战精神,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精神的鼓励。
3、创新工作机制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拓展和延伸革命纪念设施和教育基地的社会功能,在提高教育和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在拓展教育内涵、扩大影响力上下功夫,利用每年清明节 、“五·四”、“七·一”纪念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9·30”公祭日、“十·一”国庆节、新同志入伍、入党等重要活动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组织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敬仰之情和继承发扬革命精神的坚定决心。每年接待前来祭扫的社会各届人士约20万人。主动与区团委、区教育局、中小学校签订德育基地共建协议,开展“迈入成人行列,建设锦绣中华”18岁成人宣誓活动及共青团团员入团宣誓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扩大志愿者队伍。(1)为了扩大爱国主义教育宣讲的覆盖面,确保广大青少年与烈士纪念馆之间的沟通交流的持久性、经常性,主动聘请学校的老师作为志愿者,在大型集会时给学生宣讲革命斗争史,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第二课堂阵地作用。(2)请老红军做志愿者,在纪念馆结合展示板块,给学生讲生动有趣的英烈故事,还原当时参战场景,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3)利用暑期来陵园实习、参加社会活动的在校大学生资源,组成志愿者队伍送文化、革命教育展板到驻地部队和当地有名的合资企业巡讲。
三、发挥红色旅游资源,响应区委、区政府“全域旅游,旅游兴市”的号召
1、利用红色资源,增强社会效益。抓住红色景区建设的要求,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线,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定期开展富有特色的旅游文化教育活动。尤其是有特殊教育意义的、特殊战役、战斗纪念日,都能安排讲解员结合展板,将战斗场景还原,达到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2、强化讲解员队伍素质,提升知名度。陵园管理处能利用仅有的财政经费安排讲解员到井岗山纪念馆、南京梅园新春纪念馆、新四军纪念馆等全国有名的红色景区去接受培训、学习,提高讲解水平、文化内涵,进而提升景区知名度。同时发挥旅游富民功能,有利于开拓旅游消费市场,培植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3、发挥好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建立在红色资源的基础上,是弘扬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场所、是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文化的重要场所,塑造心灵弘扬正气的重要阵地。真正做到“瞻仰一次圣地、净化一次心灵”,“开发一方红土、致富一方人民”。从2019年10月至11月共接待省内各市(县)区组织的党性教育及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达上万人次。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游客在休闲中受到教育,进而更好地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瞻仰革命遗址、缅怀人物提供帮助,努力实现烈士陵园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抓隊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支部牵头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烈士陵园管理处领导班子能够根据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要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向社会招聘绿化园艺专业技术人员,向旅游专业学校招纳形象优、素质好、能力强的讲解员队伍。多年来一直坚持让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这个理念来大胆培养和选拔年青人。
2、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单位评先评优的条件加强考核和评议。加强陵园行风建设,明确目标,强化督查考核、定期研究会办、深化园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公示服务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并坚持将制度建设延伸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管理、职工年终考核等各个方面。
3、狠抓支部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星期六”党校、每月20号“基层党员统一活动日”的学习时间,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及时更新学习内容,特别是“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局党委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活动、学习制度。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建要求,按期进行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规范优秀党员推选工作,明确优秀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率和竞争意识,让真正自身条件硬、工作标准高、群众口碑好的党员推选出来进行表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委宣传部.有关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S].江苏省委宣传部2004(76号)
[2]国家民政部.关于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三园优秀服务品牌”单位[S].国家民政部民发2012(113号)
[3]国家民政部.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S].国家民政部民发2016(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