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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党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党的三中全会都承担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使命,一些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决策,多是在三中全会上作出的,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的施政特点。
改革开放30年来,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每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中心工作。而从30年中7个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与关键词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党对于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发展方式的认识在不断发展、不断深入、不断成熟,进行着逐步演进与探索,勾勒出中共治国理政决策的思路图。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
1978年12月18日~22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拨乱反正、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会议。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审查和解决了党在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重新评价了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全会还增选了中央领导机构的成员;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这次全会为标志掀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新纪元。
在此后的六年间,即从1978年12月到1984年10月,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启动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是在农村。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为发端,在整个农村掀起了一股强大的农村体制改革的浪潮,也就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改革的同时,城市里的工商企业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试点,即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这一阶段的改革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导,开始逐步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探索一种全新的体制模式。
十二届三中全会: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1984年10月20日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已是相当大的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发展。
十三届三中全会:为深化改革扫清道路
1988年9月26日~30日召开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
当时,中国正处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时期,因此出现了一系列必须解决的问题。其中突出的是经济秩序混乱、物价上涨过快,并由此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为了使中国的改革开放得以深入下去,这次会议确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要求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这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4日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会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即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科技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这八个方面可以归纳为“八柱”,支撑着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个大厦。
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十五届三中全会:建设新农村
1998年10月12日~14日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
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在系统总结农村改革的历史经验、深入分析研究农业和农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必须遵循的方针,对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
这次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形成,标志着全党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自觉性更高了。
十六届三中全会:新任务、新起点
2003年10月11日~14日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它不仅是以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展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和举措。被称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其中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目标,是党的执政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更加现代、更加符合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的执政理念。这一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已经和必将推动中国全方位的深刻变化。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明确了国有制不等于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股份制也是公有制,这是继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市场配置资源之后的第三次思想革命。同时,十六届三中全会还明确了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非公有经济都可以进入。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从单纯的经济发展转向以人为本、全面、均衡的发展观,同时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改革,这意味着中国改革或者说制度创新将进入全新阶段,即改革的第四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由此,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改革已拉开序幕,经济、社会及行政体制改革相互促进的态势开始形成。
不仅如此,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种思想被写入中国发展的战略文本还是第一次,这标志着决策层在国家发展战略上发生的重大变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已全面展开。
十七届三中全会: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发展
2008年10月9日~12日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主题定位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于中国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会议提出了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资,推进户籍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农村改革发展遵循党管农村工作等原则,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这次全会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战略思想。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决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在政策上有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凤凰网》)
改革开放30年来,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每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中心工作。而从30年中7个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与关键词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党对于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发展方式的认识在不断发展、不断深入、不断成熟,进行着逐步演进与探索,勾勒出中共治国理政决策的思路图。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
1978年12月18日~22日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拨乱反正、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会议。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审查和解决了党在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重新评价了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全会还增选了中央领导机构的成员;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这次全会为标志掀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新纪元。
在此后的六年间,即从1978年12月到1984年10月,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启动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是在农村。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为发端,在整个农村掀起了一股强大的农村体制改革的浪潮,也就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改革的同时,城市里的工商企业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试点,即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这一阶段的改革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导,开始逐步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探索一种全新的体制模式。
十二届三中全会: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1984年10月20日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已是相当大的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发展。
十三届三中全会:为深化改革扫清道路
1988年9月26日~30日召开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
当时,中国正处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时期,因此出现了一系列必须解决的问题。其中突出的是经济秩序混乱、物价上涨过快,并由此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为了使中国的改革开放得以深入下去,这次会议确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要求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这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4日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会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即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科技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这八个方面可以归纳为“八柱”,支撑着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个大厦。
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十五届三中全会:建设新农村
1998年10月12日~14日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
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在系统总结农村改革的历史经验、深入分析研究农业和农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必须遵循的方针,对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
这次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形成,标志着全党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自觉性更高了。
十六届三中全会:新任务、新起点
2003年10月11日~14日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它不仅是以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展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和举措。被称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其中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目标,是党的执政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更加现代、更加符合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的执政理念。这一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已经和必将推动中国全方位的深刻变化。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明确了国有制不等于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股份制也是公有制,这是继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市场配置资源之后的第三次思想革命。同时,十六届三中全会还明确了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非公有经济都可以进入。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从单纯的经济发展转向以人为本、全面、均衡的发展观,同时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改革,这意味着中国改革或者说制度创新将进入全新阶段,即改革的第四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由此,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改革已拉开序幕,经济、社会及行政体制改革相互促进的态势开始形成。
不仅如此,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种思想被写入中国发展的战略文本还是第一次,这标志着决策层在国家发展战略上发生的重大变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已全面展开。
十七届三中全会: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发展
2008年10月9日~12日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主题定位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于中国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会议提出了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资,推进户籍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农村改革发展遵循党管农村工作等原则,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这次全会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战略思想。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决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在政策上有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