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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就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展开了探讨与分析,寻求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和健全之路。
关键词:民间资本;民间金融;策略选择
一、我国民间资本发展现状
我国的民间资本经过20多年发展,已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但真正的民营银行迄今为止还只有民生银行一家,其它进入银行业的资本都是以参股的形式介入,目前11家股份制银行中的其它10家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没有一家是民间资本控股的。所以说,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还处于边缘地位。
目前中国民间资本不是数量少的问题,而是许多投资者不知道将该资金投到何处的问题,投资渠道狭窄。国家为了启动民间投资,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全国民间投资增幅仍然呈下降趋势,民间投资依然热不起来,甚至民间资本大量流失到国外。
二、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民间借贷的历史的敏感点就是利率,现在发生争执的焦点也是利率。银行利率是经过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意见的一种执行利率,而市场利率是根据物价水平,盈利水平自然变动的利率。现在“不超过银行四倍”的利率是以银行利率为基准点的,虽然上下可浮动,但仍是“固定”到银行利率基准点上的。这就难免有“银行”导向之嫌,不利于市场利率导向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民间金融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如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由于政府的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到2003年底,全国己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乡一级1.97万个,村一级15.25万个,分别占乡总数的36.7%和村总数的15.4%。2003年末筹集资金215.9亿元,比2002年增长65%,年内累计投放资金245.5亿元,比1991年增长75.5%,据有关学者的调查,中国地下钱庄目前控制的资金保守估计也有上万亿元,仅近年来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的黑钱就高达2000亿元,相当于国内总产值的2%,私募基金总额则已超过8000亿元,一级半市场上也有数百上千家所谓的“拟上二板企业”的股票以变相公募的方式进行私募。大量的资金没有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形成资金暗流,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并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三、启动民间资本、发展民间金融的策略选择
(一)启动中国民间资本。启动中国民间资本一直是中央政府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解决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的重要任务。
1.转变职能,全力以赴为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为了有效地吸引、启动民间资本,讨论制定了启动民资优惠政策。如凡民间投资50万元以上新办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提供牷对个人投资200万元以上,新办各类企业年纳地税20万元以上,国税80万元以上的,可在年龄、学历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一名子女或亲属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牷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或每年纳地税40万元以上,国税160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法人,享受正科级待遇,并由财政发一份工资,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各界的投资积极性。对国有资本、民间资本一视同仁,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领域,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的进入。
2.想方设法为民间资本投资创造条件,竭尽全力为民间资本投资提供全程服务。引导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政府就是服务”的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千方百计解决民间投资者在证照审批、土地征用、金融信贷、户口办理、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民间投资者聘请专家论证项目,帮助他们进行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开发新产品,注册商标,设计包装,让民间投资者真正感受到了政府的服务真心诚意,实实在在,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他们投资的信心。
3.建立工业发展基金,为启动民资增加催化剂。对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除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本外,政府建立了300万元的工业发展基金,对好项目进行贷款贴息,鼓励企业主将产业做大做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启动民间资本的力度,把积极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领域,改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的中介组织,建立政务大厅和政府信息处理网站,专门為中小型民营企业服务,加大融资力度,促使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的对策
在解决农村资金不足的问题上,加强正规金融的服务,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增加信用社的贷款和储蓄能力,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促进有序的民间金融市场的形成。我们要规范发展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应正确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要努力创造条件,合理引导和规范,将其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借鉴各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经验教训,具体对策如下 :
1.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民间金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二元结构比较明显,从规范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来看,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是紧张的,而不是互补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并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可出台监管部门受权规章,允许民间借贷在给定条件下合法存在,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扩大政府财政税收,严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比如,高于中央银行规定利率的民间借贷才应成为该打击的高利贷,低于高利贷利率的民间借贷,原则上可以用民法加以保护,尤其是在发生贷款违约纠纷情况下。
2.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问题,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目前农村信用社包括国有的和实际上民间接管的两部分。2003年8月国务院审批通过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进行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将信用社的管理权由过去的中国人民银行转移到地方政府,并给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信社呆坏账问题。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在短期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们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其功能实现。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有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合作制的好处,才能获得广大农民的衷心支持,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3.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我国虽然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是一直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目前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建立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于以此加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对濒临破产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为了降低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公众信心。
民间金融发展是民间资本扩张的内在冲动。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必须重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加速发展民营金融,加强对民营金融的规范和监管。民间金融能在狭缝中成长和壮大,是因为民间资本具有强烈的扩张冲动。发展民营经济,要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要在不断增加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的同时,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逐步将其纳入正规金融体系,并对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余文.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许咏梅.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安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4(2)
关键词:民间资本;民间金融;策略选择
一、我国民间资本发展现状
我国的民间资本经过20多年发展,已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但真正的民营银行迄今为止还只有民生银行一家,其它进入银行业的资本都是以参股的形式介入,目前11家股份制银行中的其它10家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没有一家是民间资本控股的。所以说,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还处于边缘地位。
目前中国民间资本不是数量少的问题,而是许多投资者不知道将该资金投到何处的问题,投资渠道狭窄。国家为了启动民间投资,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全国民间投资增幅仍然呈下降趋势,民间投资依然热不起来,甚至民间资本大量流失到国外。
二、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民间借贷的历史的敏感点就是利率,现在发生争执的焦点也是利率。银行利率是经过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意见的一种执行利率,而市场利率是根据物价水平,盈利水平自然变动的利率。现在“不超过银行四倍”的利率是以银行利率为基准点的,虽然上下可浮动,但仍是“固定”到银行利率基准点上的。这就难免有“银行”导向之嫌,不利于市场利率导向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民间金融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如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由于政府的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到2003年底,全国己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乡一级1.97万个,村一级15.25万个,分别占乡总数的36.7%和村总数的15.4%。2003年末筹集资金215.9亿元,比2002年增长65%,年内累计投放资金245.5亿元,比1991年增长75.5%,据有关学者的调查,中国地下钱庄目前控制的资金保守估计也有上万亿元,仅近年来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的黑钱就高达2000亿元,相当于国内总产值的2%,私募基金总额则已超过8000亿元,一级半市场上也有数百上千家所谓的“拟上二板企业”的股票以变相公募的方式进行私募。大量的资金没有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形成资金暗流,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并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三、启动民间资本、发展民间金融的策略选择
(一)启动中国民间资本。启动中国民间资本一直是中央政府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解决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的重要任务。
1.转变职能,全力以赴为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为了有效地吸引、启动民间资本,讨论制定了启动民资优惠政策。如凡民间投资50万元以上新办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提供牷对个人投资200万元以上,新办各类企业年纳地税20万元以上,国税80万元以上的,可在年龄、学历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一名子女或亲属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牷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或每年纳地税40万元以上,国税160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法人,享受正科级待遇,并由财政发一份工资,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各界的投资积极性。对国有资本、民间资本一视同仁,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领域,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的进入。
2.想方设法为民间资本投资创造条件,竭尽全力为民间资本投资提供全程服务。引导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政府就是服务”的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千方百计解决民间投资者在证照审批、土地征用、金融信贷、户口办理、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民间投资者聘请专家论证项目,帮助他们进行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开发新产品,注册商标,设计包装,让民间投资者真正感受到了政府的服务真心诚意,实实在在,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他们投资的信心。
3.建立工业发展基金,为启动民资增加催化剂。对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除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本外,政府建立了300万元的工业发展基金,对好项目进行贷款贴息,鼓励企业主将产业做大做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启动民间资本的力度,把积极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领域,改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的中介组织,建立政务大厅和政府信息处理网站,专门為中小型民营企业服务,加大融资力度,促使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的对策
在解决农村资金不足的问题上,加强正规金融的服务,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增加信用社的贷款和储蓄能力,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促进有序的民间金融市场的形成。我们要规范发展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应正确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要努力创造条件,合理引导和规范,将其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借鉴各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经验教训,具体对策如下 :
1.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民间金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二元结构比较明显,从规范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来看,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是紧张的,而不是互补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并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可出台监管部门受权规章,允许民间借贷在给定条件下合法存在,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扩大政府财政税收,严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比如,高于中央银行规定利率的民间借贷才应成为该打击的高利贷,低于高利贷利率的民间借贷,原则上可以用民法加以保护,尤其是在发生贷款违约纠纷情况下。
2.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问题,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目前农村信用社包括国有的和实际上民间接管的两部分。2003年8月国务院审批通过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进行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将信用社的管理权由过去的中国人民银行转移到地方政府,并给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信社呆坏账问题。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在短期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们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其功能实现。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有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合作制的好处,才能获得广大农民的衷心支持,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3.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我国虽然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是一直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目前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建立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于以此加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对濒临破产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为了降低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公众信心。
民间金融发展是民间资本扩张的内在冲动。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必须重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加速发展民营金融,加强对民营金融的规范和监管。民间金融能在狭缝中成长和壮大,是因为民间资本具有强烈的扩张冲动。发展民营经济,要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要在不断增加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的同时,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逐步将其纳入正规金融体系,并对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余文.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许咏梅.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安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