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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老话“生前不谈身后事”。在国人的传统意识里,遗嘱被很多人所忌讳,尤其随着年龄增长,对提及遗嘱更加反感。2010年8月,备受关注的“侯耀文遗产案”终于有了结果。这场因逝者生前没立遗嘱引发的财产纠纷,也引起了人们对遗嘱的关注。时下,“网络遗嘱”网站出现了,这些网站可以提供遗嘱的网络托管、传递等服务。这种新生事物大家能否接受?这种形式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用户的信息安全如何保障?也由此引发了诸多争议。
悄然现身的网络遗嘱
这两天,郑州的退休老干部钱老先生正困惑呢。原来,钱老发现了刚大学毕业的孙子有一个反常举动。那天,孙子盯着电脑发呆,钱老好奇地伸头看了一眼,这让他大吃一惊:孙子竟然在研究写一份秘密遗嘱。经过一番追问,钱老才明白,孙子并非想不开,而是在琢磨一份新奇的“网络遗嘱”。孙子很认真地说:目前很流行遗嘱,不少人都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心愿,很酷,他也准备在网上留一份。
未表达的情感,未实现的心愿,未告知家人的财务信息……如果您意外死亡,这些怎么办?不用担心,将生前重要的数据信息封存在网站中,等故去后再传递给至亲好友,让曾经仅属于你的“秘密”能够延续——这并非浪漫的爱情电影片段,而是国内“网络遗嘱”网站的一些功能介绍。
据了解,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百万,其中大部分属于意外突发事件,而这些突发意外的确会带来不少遗留问题。比如,当事人财产信息难以考量,各种形式的财产账号难以查清,而身后的愿望和安排就更无从谈起……于是乎,有关“网络遗嘱”的网站应运而生。
经网络搜索后,随机登录一家名为“您的人生黑匣子一网络遗嘱”的网站。这家公司表述得很清晰:网络遗嘱网站的核心是网络遗嘱保管箱,保管箱是一种遗嘱信息第三方网络托管及传递平台,它是对不可预知死亡的一种后事提前准备,用户可将生前不方便告知或未及时告知的遗嘱、遗愿、隐私、财产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存放在网络遗嘱保管箱里,以防突发性离世后信息丢失,使用户生前财产及生活状况成为无法解开的谜团。
“网络遗嘱”的业务范围十分宽泛,用户只要花上几十元钱,就可获得一个终身使用的网络遗嘱保管箱。网络遗嘱保管箱可保管遗嘱备份(遗嘱、财产等文件的扫描件)、财务信息(银行账号、保险单号等)、虚拟账号(电子邮箱、游戏账号等)、遗愿清单(日志、个人隐私事件记录)、私密存档(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用户可以将遗嘱的内容指定一个或数个联系人,如果用户万一出现意外,或者失去正常意志不能上网,那么经过遗嘱网站的服务支持,其指定联系人就能收到该用户的“网络遗嘱”信息。
那么,网站如何判定当事人已发生意外,用户信息安全又该如何保障?据一家网站客服人员介绍,用户可事先设置登录频率,若逾期没有登录,网站会先发邮件或短信提醒,均无回应者,网站将电话联系用户。如果依旧没有消息,将联系用户的指定联系人。如果网站通过相关途径确定用户已经死亡,网站会将用户资料交给指定联系人。对于用户的信息安全,网站负责人表示,网站采用了最高级别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及用户的存储信息万无一失。
公众对网络遗嘱其说不一
面对时尚新颖而又略带忌讳的“网络遗嘱”,人们的反应可谓大相径庭。
刘建新老人是一位大学退休教授。不久前,刘教授一位挚友突发心脏病去世,此时挚友的儿子在外出差,由于事发突然,挚友没有给亲人一个告别的机会就离开了,这给全家带来了巨大的悲痛。这件事也给刘教授一个不小的触动,在为挚友离去而难过的同时,不禁联想到自己,儿女定居海外,聚少离多,一旦突发意外……可是,如何弥补这样的遗憾,成为刘教授的一块心病。
刘教授喜欢上网,偶然一次,他从网上看到一篇关于网络遗嘱的报道,顿觉眼前一亮。刘教授认为这样的服务对自己有帮助,便申请成为网站用户。当被问及申请网络遗嘱是否有忌讳时,刘教授表示,对于这一方面,自己想得开,教了这么多年的书,心里早已经抛开了那些迷信的想法。
50岁的郑州市民孟先生说:“我觉得这个东西不但新潮,而且实用。谁也不知道哪天就会离开这个世界,著名笑星侯耀文就是因为生前没立遗嘱,导致突然死亡后引发遗产纠纷。可如果写纸质遗嘱交给家属吧,一方面家属一时难以接受,另外有些内容也不适合提前让家属知道,网络遗嘱成功解决了这个问题。”
调查发现,众多支持网络遗嘱的网友中,大部分人都是冲着“延续秘密”这个目的而去的,将自己生前不愿公开的内心情感等在离开人世后传递到深爱的人那里,也未尝不是一种有创意的尝试。因此有社会学家表示,大众也应适时抛开中国传统文化对遗嘱话题的一些忌讳,怀着健康的心态去坦然面对。
然而,反对一方认为,网络遗嘱没有实用价值,且存在多种危机。
精通电脑的何先生对网络遗嘱嗤之以鼻,他说现在黑客太多了,谁敢把自己的重要信息,像隐私、账户密码之类的东西放在网上,万一被黑客盗走,那就惨了。如果网站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就更可怕了。靠遗嘱网站安排自己的后事,真是太可笑了。
从事小学教育20多年的何女士认为,网络遗嘱一点实用价值也没有,纯属娱乐行为,浪费精力和财力。再说提前留遗嘱不吉利,过于超前,和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不符。遗嘱网站漏洞百出,举例来说,遗嘱网站从客户死亡到通知客户家人,时间段如何把握?如果在客户死亡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后,网站才把这些信息通知到客户的家属,是不是太晚了?
名为“风中的飘零”的网友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平时和钱打交道,对遗嘱网站的安全性有担忧。“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防范数据泄漏的,比如我们银行的数据库管理是由一支很庞大的队伍在控制与操作的,他们公司的规模才多大?技术能有多先进?搞不好一个黑客入侵就全摆平了,用户的安全性从何谈起?还有,这个网站刚上线,赚不赚钱还不好说,几年后倒闭停止运营了,找谁去讨你的私密信息。万一被收购了,你的私密信息能否保证一直保存完好吗……”
法律人士点评“网络遗嘱”
网络遗嘱这一新生事物,有无法律效力?存在哪些风险?
河南鼎盛律师事务所的李阳律师认为,网络遗嘱与传统遗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网络遗嘱仅是客户重要信息托管及传递的平台,遗嘱网站并不能提供立遗嘱的服务,也没有立遗嘱的功能。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自己无权创设新的遗嘱形式,法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5种形式,并不包含网络遗嘱,网络遗嘱当然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更不可能据此启动遗嘱继 承。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网络作为法定遗嘱保存和传送的载体,网络遗嘱可以对前述5种形式的遗嘱进行保存和传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属于不外传的保密文件,其订立具有严格的法律条件限制。以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为例,若网络遗嘱的用户将自己书写的遗嘱,或经过公证的遗嘱上传至网络,遗嘱生效必须保证该份遗嘱的“确定化”,即遗嘱在保管的过程中无法被修改、复制和丢失,被托管的遗嘱内容才不会引发争议。但受制于网络可随意拷贝、转载等因素,在网络上托管的遗嘱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会被法院认可。用户的亲属最终还是要通过遗嘱订立人手里保存的遗嘱原件,作为遗产最终处理的依据,只有遗嘱原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网站很难证实该遗嘱、遗愿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被篡改。仅录像、录音遗嘱尚具有一定可操作性。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网络是虚拟的,遗嘱网站不能保证其所有会员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受网络虚拟环境影响,网络遗嘱对用户、网站双方而言都是高风险业务,如果网站对用户的生死问题判断错误,提前泄露用户信息,则可能会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如果没有死亡。但是其财产状况已由网站向外公布,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犯财产权。如果当事人的财产因此就被处理掉了,根据财产标的,网站可能还负有赔偿责任。
网络遗嘱作为一种服务方式,有存在的现实需要,但其发展还面临一系列问题,目前黑客泛滥,任何网站都无法保证自己的网络安全是万无一失的,一旦会员财产性的遗嘱遭到篡改,遗嘱受益人的权利则无从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显然也将受到侵害。
在现实生活中,国外也有不少类似的网站,提供网络遗嘱的服务,像美国的“遗物守护者”、“离别的愿望”等,但这些网站所处理的财产并非我们日常所说的“遗产”,而是网络信息和来源于网络的电子数据,如游戏账号、网聊工具、博客等,均为虚拟财产,作为现实生活中的实体遗产,如何能够和网络遗嘱相结合呢?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不妨引入具有“公信力”的中介机构参与,比如公证机构和网络企业合作,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申领网络遗嘱账号,之后利用网络企业的技术力量,安装类似网上银行的安全密码设备、指纹识别技术等,以保证网络的安全性。
法学专家认为,网络遗嘱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属于比较新的事物,是个人信息储存、传递的方式之一,具有一定普及性和便捷性,尤其在保存精神情感信息方面,存在着现实意义。但是,建议人们特别是老年朋友在写网络遗嘱的时候,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合理处理自己的线上、线下财产。
悄然现身的网络遗嘱
这两天,郑州的退休老干部钱老先生正困惑呢。原来,钱老发现了刚大学毕业的孙子有一个反常举动。那天,孙子盯着电脑发呆,钱老好奇地伸头看了一眼,这让他大吃一惊:孙子竟然在研究写一份秘密遗嘱。经过一番追问,钱老才明白,孙子并非想不开,而是在琢磨一份新奇的“网络遗嘱”。孙子很认真地说:目前很流行遗嘱,不少人都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心愿,很酷,他也准备在网上留一份。
未表达的情感,未实现的心愿,未告知家人的财务信息……如果您意外死亡,这些怎么办?不用担心,将生前重要的数据信息封存在网站中,等故去后再传递给至亲好友,让曾经仅属于你的“秘密”能够延续——这并非浪漫的爱情电影片段,而是国内“网络遗嘱”网站的一些功能介绍。
据了解,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百万,其中大部分属于意外突发事件,而这些突发意外的确会带来不少遗留问题。比如,当事人财产信息难以考量,各种形式的财产账号难以查清,而身后的愿望和安排就更无从谈起……于是乎,有关“网络遗嘱”的网站应运而生。
经网络搜索后,随机登录一家名为“您的人生黑匣子一网络遗嘱”的网站。这家公司表述得很清晰:网络遗嘱网站的核心是网络遗嘱保管箱,保管箱是一种遗嘱信息第三方网络托管及传递平台,它是对不可预知死亡的一种后事提前准备,用户可将生前不方便告知或未及时告知的遗嘱、遗愿、隐私、财产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存放在网络遗嘱保管箱里,以防突发性离世后信息丢失,使用户生前财产及生活状况成为无法解开的谜团。
“网络遗嘱”的业务范围十分宽泛,用户只要花上几十元钱,就可获得一个终身使用的网络遗嘱保管箱。网络遗嘱保管箱可保管遗嘱备份(遗嘱、财产等文件的扫描件)、财务信息(银行账号、保险单号等)、虚拟账号(电子邮箱、游戏账号等)、遗愿清单(日志、个人隐私事件记录)、私密存档(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用户可以将遗嘱的内容指定一个或数个联系人,如果用户万一出现意外,或者失去正常意志不能上网,那么经过遗嘱网站的服务支持,其指定联系人就能收到该用户的“网络遗嘱”信息。
那么,网站如何判定当事人已发生意外,用户信息安全又该如何保障?据一家网站客服人员介绍,用户可事先设置登录频率,若逾期没有登录,网站会先发邮件或短信提醒,均无回应者,网站将电话联系用户。如果依旧没有消息,将联系用户的指定联系人。如果网站通过相关途径确定用户已经死亡,网站会将用户资料交给指定联系人。对于用户的信息安全,网站负责人表示,网站采用了最高级别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及用户的存储信息万无一失。
公众对网络遗嘱其说不一
面对时尚新颖而又略带忌讳的“网络遗嘱”,人们的反应可谓大相径庭。
刘建新老人是一位大学退休教授。不久前,刘教授一位挚友突发心脏病去世,此时挚友的儿子在外出差,由于事发突然,挚友没有给亲人一个告别的机会就离开了,这给全家带来了巨大的悲痛。这件事也给刘教授一个不小的触动,在为挚友离去而难过的同时,不禁联想到自己,儿女定居海外,聚少离多,一旦突发意外……可是,如何弥补这样的遗憾,成为刘教授的一块心病。
刘教授喜欢上网,偶然一次,他从网上看到一篇关于网络遗嘱的报道,顿觉眼前一亮。刘教授认为这样的服务对自己有帮助,便申请成为网站用户。当被问及申请网络遗嘱是否有忌讳时,刘教授表示,对于这一方面,自己想得开,教了这么多年的书,心里早已经抛开了那些迷信的想法。
50岁的郑州市民孟先生说:“我觉得这个东西不但新潮,而且实用。谁也不知道哪天就会离开这个世界,著名笑星侯耀文就是因为生前没立遗嘱,导致突然死亡后引发遗产纠纷。可如果写纸质遗嘱交给家属吧,一方面家属一时难以接受,另外有些内容也不适合提前让家属知道,网络遗嘱成功解决了这个问题。”
调查发现,众多支持网络遗嘱的网友中,大部分人都是冲着“延续秘密”这个目的而去的,将自己生前不愿公开的内心情感等在离开人世后传递到深爱的人那里,也未尝不是一种有创意的尝试。因此有社会学家表示,大众也应适时抛开中国传统文化对遗嘱话题的一些忌讳,怀着健康的心态去坦然面对。
然而,反对一方认为,网络遗嘱没有实用价值,且存在多种危机。
精通电脑的何先生对网络遗嘱嗤之以鼻,他说现在黑客太多了,谁敢把自己的重要信息,像隐私、账户密码之类的东西放在网上,万一被黑客盗走,那就惨了。如果网站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就更可怕了。靠遗嘱网站安排自己的后事,真是太可笑了。
从事小学教育20多年的何女士认为,网络遗嘱一点实用价值也没有,纯属娱乐行为,浪费精力和财力。再说提前留遗嘱不吉利,过于超前,和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不符。遗嘱网站漏洞百出,举例来说,遗嘱网站从客户死亡到通知客户家人,时间段如何把握?如果在客户死亡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后,网站才把这些信息通知到客户的家属,是不是太晚了?
名为“风中的飘零”的网友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平时和钱打交道,对遗嘱网站的安全性有担忧。“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防范数据泄漏的,比如我们银行的数据库管理是由一支很庞大的队伍在控制与操作的,他们公司的规模才多大?技术能有多先进?搞不好一个黑客入侵就全摆平了,用户的安全性从何谈起?还有,这个网站刚上线,赚不赚钱还不好说,几年后倒闭停止运营了,找谁去讨你的私密信息。万一被收购了,你的私密信息能否保证一直保存完好吗……”
法律人士点评“网络遗嘱”
网络遗嘱这一新生事物,有无法律效力?存在哪些风险?
河南鼎盛律师事务所的李阳律师认为,网络遗嘱与传统遗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网络遗嘱仅是客户重要信息托管及传递的平台,遗嘱网站并不能提供立遗嘱的服务,也没有立遗嘱的功能。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自己无权创设新的遗嘱形式,法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5种形式,并不包含网络遗嘱,网络遗嘱当然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更不可能据此启动遗嘱继 承。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网络作为法定遗嘱保存和传送的载体,网络遗嘱可以对前述5种形式的遗嘱进行保存和传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属于不外传的保密文件,其订立具有严格的法律条件限制。以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为例,若网络遗嘱的用户将自己书写的遗嘱,或经过公证的遗嘱上传至网络,遗嘱生效必须保证该份遗嘱的“确定化”,即遗嘱在保管的过程中无法被修改、复制和丢失,被托管的遗嘱内容才不会引发争议。但受制于网络可随意拷贝、转载等因素,在网络上托管的遗嘱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会被法院认可。用户的亲属最终还是要通过遗嘱订立人手里保存的遗嘱原件,作为遗产最终处理的依据,只有遗嘱原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网站很难证实该遗嘱、遗愿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被篡改。仅录像、录音遗嘱尚具有一定可操作性。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网络是虚拟的,遗嘱网站不能保证其所有会员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受网络虚拟环境影响,网络遗嘱对用户、网站双方而言都是高风险业务,如果网站对用户的生死问题判断错误,提前泄露用户信息,则可能会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如果没有死亡。但是其财产状况已由网站向外公布,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犯财产权。如果当事人的财产因此就被处理掉了,根据财产标的,网站可能还负有赔偿责任。
网络遗嘱作为一种服务方式,有存在的现实需要,但其发展还面临一系列问题,目前黑客泛滥,任何网站都无法保证自己的网络安全是万无一失的,一旦会员财产性的遗嘱遭到篡改,遗嘱受益人的权利则无从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显然也将受到侵害。
在现实生活中,国外也有不少类似的网站,提供网络遗嘱的服务,像美国的“遗物守护者”、“离别的愿望”等,但这些网站所处理的财产并非我们日常所说的“遗产”,而是网络信息和来源于网络的电子数据,如游戏账号、网聊工具、博客等,均为虚拟财产,作为现实生活中的实体遗产,如何能够和网络遗嘱相结合呢?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不妨引入具有“公信力”的中介机构参与,比如公证机构和网络企业合作,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申领网络遗嘱账号,之后利用网络企业的技术力量,安装类似网上银行的安全密码设备、指纹识别技术等,以保证网络的安全性。
法学专家认为,网络遗嘱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属于比较新的事物,是个人信息储存、传递的方式之一,具有一定普及性和便捷性,尤其在保存精神情感信息方面,存在着现实意义。但是,建议人们特别是老年朋友在写网络遗嘱的时候,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合理处理自己的线上、线下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