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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影产业是垂直整合的典型案例。该产业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制作、发行、放映。三个部分可以潜在的通过不同途径整合到一个公司中,从而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历史上,美国电影曾因为五大电影业巨头垄断市场而导致影片质量普遍下降,而且独立制片人无法生存。针对垂直整合,美国司法部干涉电影产业,促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派拉蒙诉讼案。时至今日,美国电影业寡头垄断的势力已经大大降低,整个产业呈现蓬勃的发展趋势,政府在其中起到的规制作用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寡头垄断 电影产业 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F06文献标识码:A
一、寡头垄断产业的特征
众所周知,好莱坞电影在全球几乎横行无忌,人们无论是喜欢还是讨厌,无论是肃然起敬还是不以为然,都不得不承认美国已经成了电影世界的超级大国。过去,人们主要从文化学、艺术学、社会学角度去看待电影产业,但站在产业经济学角度,理解美国电影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发展规律,会发现它符合寡头垄断产业的如下特征:
(一)厂商数量少。
在美国电影产业垄断最严重的20世纪30年代,五个完全的综合企业被称为“五巨头”, 拥有了足够多的首轮影院来提供自己生产的电影在全国放映,发行了非西部片四分之三总 量的影片并获得了产业租金中可观的百分比。而且在首映市场上,这五家企业在人口达100 000或以上的92个城市中经营者70%的首映影院,在城市人口处于25 000-100 000之间的城市中经营的影院也占到60%。
(二)厂商互相依存。
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各厂商相互影响,相互依赖。任何一家大厂商改变产量或价格,不仅直接牵涉到自身利益,而且会影响到其他厂商的产量和利润,因此每个厂商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其他厂商的密切关注,也因为如此,寡头垄断行业的价格比较稳定。
(三)厂商进出不易,存在行业壁垒。
美国电影业内,影院与制作商或发行人垂直结合已经风行几十年,大制片厂都是财力十足的企业。一些鲜有产业经验和资源联系,缺少财政信用,缺乏成为巨大的总公司的必要资金的独立小发行商,在电影产业竞争中,前景令人堪忧。在一段时期内,几家垄断制片商联合起来排满了整个一年的电影档期,接近100%的自给自足和自我优先选择严重限制了那些独立制片人、发行商和放映商的自由,因为在任何一点上通路都在沿着垂直的路径前行。
二、美国电影业寡头垄断的形成与缺陷
20世纪初,整个美国的经济中托拉斯形式非常盛行,洛克菲勒、卡内基、梅隆这样的产业领导者通过托拉斯联合控制了美国的战略性产业。新兴的电影产业也与这种商业组织的托拉斯形式完全一致,主要制造设备的专利持有者联合起来实现了共同对产业的垄断。这个时期,电影产业托拉斯联合企业垄断了电影产业的所有垂直阶段,也包括发行环节。但是,后来这种托拉斯联合由于成员内部之间的吵架导致了失败。
1914-1925年期间,电影产业紧密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形成了。到1925年,仅有少数垂直联合的产业巨人进入了电影产业。20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早期,电影产业找到了一种新的稳定和控制水平。在形成强大的卖方垄断之后,大制片厂试图巩固他们的权利,并产生相互依存关系的高度认识,并使他们的市场地位不受到圈子以外的竞争威胁。“五巨头”——米高梅、华纳兄弟、雷电华、派拉蒙和福克斯在生产、发行和放映上完全联合起来,操纵发行系统,获取超额利润。在1938年初,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部门指控了这些垂直组织的母公司。历时11年的审理后,地方法院下令剥夺生产——发行企业的发行环节,同时要求非法获得或部分采取共谋方式的影院必须廉价出卖给新近重新组织的放映院线。这就是著名的派拉蒙诉讼案,后文会作更详细的分析。
三、派拉蒙诉讼案——政府规制的案例分析
在美国电影产业的历史中,又许多重要的反托拉斯起诉,每一个案件都清楚地表明当垄断者试图控制产业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时候,政府为了确保正常的经济秩序所做的努力。由于电影产业是垂直整合的典型案例,并且该行业在后来的发展中有竞争逐步扩大的趋势,其中政府的作用可谓不容忽视。
1916年,名人名剧—拉斯基公司收购了博斯沃斯公司和派拉蒙公司。这种行为被普遍认为是垄断了行业,并且限制了州际贸易,所以美国司法部提出了第一次派拉蒙诉讼案。
1928年4月,美国司法部提出了针对派拉蒙—名人——拉斯基等其他九家公司的诉讼。经过两轮上诉后,高级法院于1930年判定这几家发行商均违反了反垄断法,而关键问题在于卖片花。由于大萧条时期的到来,判决一致没有强制执行,甚至政府宣布判决无效,而且对反垄断法提出质疑。1935年,经济开始复苏,进入良性发展时期。社会开始普遍认为,制片厂恢复统治地位是建立在损害小型独立制片商和放映商利益的基础上的。小型独立制片商特别谴责的就是,大型制片厂在他们最优秀的长片之外捆绑B级片 的做法。独立制片商和发行商声称,大制片厂通过操纵片花和影院达到垄断目的,因为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影院放映自己的影片。同时,大众普遍感觉到大制片厂的影片质量在30年代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归罪于滥用市场权利。
1939年,政府重新评估电影产业的垄断形势,并且与大制片厂形成协议。1940年政府签署《合约》撤销了派拉蒙案。同时,政府削减卖片花行为,并且阻止盲目投标。 但是《合约》没有对制片厂的剧院所有权做出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制止垂直整合,这种判决也迫使后来政府不得不重开此案。
1945年,二战结束后,政府再次与大制片厂对簿公堂,此为第二次的派拉蒙案。1946年本案告结,八大制片厂被控主要通过买卖片花和影院联营来垄断市场。结果,“五巨头”许诺削减影院联营,但继续保有影院。法院强制制片厂为“最高价责任竞标人”竞标。后来,双方对此判决不满意,上诉到高级法院。然而,最终判决并没有更改,而且制度化。制片厂与影院的分离开始加速,“五巨头”中雷电华是最早执行判决的,与1948年11月将自己的放映系统从制片系统中分离,接下来,派拉蒙于1949年2月执行判决,福克斯与华纳在1951年分割放映权,最后是1954年的米高梅。
历时34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司法部终于实现了第一次派拉蒙案的初衷:禁止卖片花并强制影院从大制片厂分离。此案对美国电影业可谓影响深远,90年代开始,放映环节逐渐被独立院线控制,垂直整合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四、从派拉蒙诉讼案得到的启示
派拉蒙诉讼案是美国司法部通过执行反垄断法来鼓励竞争,削弱垄断势力的一次努力。促进和保护竞争了美国电影产业的蓬勃发展,电影质量的不断提高,全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最终形成大电影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一些行业依然是寡头垄断的格局,没有有效竞争,面对来势汹汹的国外企业将非常被动。因此,政府规制显得极为重要。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供我国政府来借鉴,以及避免犯类似的错误。
传统的政府规制理论——“公共利益理论”认为,政府规制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市场不完全的缺陷,以维护公众的利益。政府规制的部门利益理论认为,确立政府规制的立法机关或政府规制机构仅仅代表某一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非一般公众。实践中,并非任何一个单一的理论假说就能解释所有问题。日本学者植草益对规制目标作了较为完善的归纳:经济性规制目标是实现达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企业内部效率,避免收入的再分配,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定化。社会性规制的目的纠正在“市场的失灵”下发生的资源配置的非效率和分配的不公正性,维持包括治安等在内的社会秩序及经济社会的稳定。
根据上述理论,美国司法部针对电影产业寡头垄断的规制基本达到了政府规制的目的。经济性方面,通过将生产和发行环节分离,可以促成独立影院的盛行。独立影院的盛行可以将电影资源有效配置,也提高电影制片商的良性竞争。社会性方面,这个制度被强迫执行后,会让绝大多数新兴的电影产业加入者得到激励,对整个社会的经济风气有很好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一些行业依然是寡头垄断的格局,没有有效竞争,面对来势汹汹的国外企业将非常被动。因此,政府规制显得极为重要。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供我国政府来借鉴,以及避免犯类似的错误。
另外,从美国电影业政府规制所采取的方法来看,其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反垄断法。反垄断是由反垄断机构和法院通过执行反垄断法而采取的旨在鼓励竞争的行动,其实施通常被描述为通过限制大企业的反竞争行为促进和保护竞争。
然而,针对寡头垄断,政府可以采取的方法除运用反垄断法之外,还包括其他方面。如果美国政府同时将各个手段结合起来,派拉蒙诉讼案耗费的34年或许可以缩短很多。首先是经济性规制。维斯卡西等学者认为,经济性规制通常是指政府通过价格、产量、进入与退出等方面而对企业决策所实施的各种强制性制约。就经济性规制的内容而言,主要包括:产业的进入和退出规制,价格规制,投资规制,数量和质量规制。这几点对于美国这样崇尚自由与市场经济的国家或许不太有可行性,但中国政府在经济方面的强制性可以为以上方式的实施提供基础。
另外一个是社会性规制。经济学家们认为,社会性规制主要是针对微观经济主体经济行为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因为电影产业本质上不是社会公共品,这一点对于电影产业的确不太适用。在派拉蒙诉讼案34年的漫长过程中,经济环境对电影产业的作用必须要被政府所考虑,也造成了大萧条时期政府无法落实判决的实施。但对于中国的一些寡头垄断产业,其受政策影响要比电影产业的力度大,所以社会性规制的手段可以列入考虑范围。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派拉蒙诉讼案中的判决规定最后形成了一种制度,这也是近几年学术界非常关注的制度经济学中所讨论的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因此,中国未来的政府规制也应该借助制度的力量,将一些规定明确提出,来促进有效竞争,进而扩大整个产业在世界范围的竞争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注释:
五巨头是指当时的米高梅、华纳兄弟、雷电华、派拉蒙和福克斯电影公司.
B级片指低预算拍出来的影片。因为缺乏预算,所以品质不是很好,通常没有大明星,但类型是大家喜欢的,剧情卖点常跟牛仔、黑帮、恐怖题材有关.
盲目投标指看不到影片试映的情况下,为一部影片的放映权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
数据来源于美国电影协会(AFI).
参见植草益.围观规制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P287.
参考文献:
[1] 廖进球,陈富良主编.规制与竞争前沿问题(第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王学庆等著.管制垄断.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年版,P7-9.
[3] [美]利特曼著,尹鸿,刘宏宇,肖洁译.大电影产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王俊豪著.寡头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理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 门建辉.寡头垄断行业:政府管制与放松管制.经济评论.1999年第1期.
[6] 朱生刚.我国自然垄断产业发展现状及其经济影响分析.2006年.
[7] 张维迎,盛洪.从电信业看中国的反垄断问题.改革.1998年第3期.
[8] 宋立.现代西方规制理论及其演进.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9期.
关键词:寡头垄断 电影产业 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F06文献标识码:A
一、寡头垄断产业的特征
众所周知,好莱坞电影在全球几乎横行无忌,人们无论是喜欢还是讨厌,无论是肃然起敬还是不以为然,都不得不承认美国已经成了电影世界的超级大国。过去,人们主要从文化学、艺术学、社会学角度去看待电影产业,但站在产业经济学角度,理解美国电影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发展规律,会发现它符合寡头垄断产业的如下特征:
(一)厂商数量少。
在美国电影产业垄断最严重的20世纪30年代,五个完全的综合企业被称为“五巨头”, 拥有了足够多的首轮影院来提供自己生产的电影在全国放映,发行了非西部片四分之三总 量的影片并获得了产业租金中可观的百分比。而且在首映市场上,这五家企业在人口达100 000或以上的92个城市中经营者70%的首映影院,在城市人口处于25 000-100 000之间的城市中经营的影院也占到60%。
(二)厂商互相依存。
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各厂商相互影响,相互依赖。任何一家大厂商改变产量或价格,不仅直接牵涉到自身利益,而且会影响到其他厂商的产量和利润,因此每个厂商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其他厂商的密切关注,也因为如此,寡头垄断行业的价格比较稳定。
(三)厂商进出不易,存在行业壁垒。
美国电影业内,影院与制作商或发行人垂直结合已经风行几十年,大制片厂都是财力十足的企业。一些鲜有产业经验和资源联系,缺少财政信用,缺乏成为巨大的总公司的必要资金的独立小发行商,在电影产业竞争中,前景令人堪忧。在一段时期内,几家垄断制片商联合起来排满了整个一年的电影档期,接近100%的自给自足和自我优先选择严重限制了那些独立制片人、发行商和放映商的自由,因为在任何一点上通路都在沿着垂直的路径前行。
二、美国电影业寡头垄断的形成与缺陷
20世纪初,整个美国的经济中托拉斯形式非常盛行,洛克菲勒、卡内基、梅隆这样的产业领导者通过托拉斯联合控制了美国的战略性产业。新兴的电影产业也与这种商业组织的托拉斯形式完全一致,主要制造设备的专利持有者联合起来实现了共同对产业的垄断。这个时期,电影产业托拉斯联合企业垄断了电影产业的所有垂直阶段,也包括发行环节。但是,后来这种托拉斯联合由于成员内部之间的吵架导致了失败。
1914-1925年期间,电影产业紧密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形成了。到1925年,仅有少数垂直联合的产业巨人进入了电影产业。20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早期,电影产业找到了一种新的稳定和控制水平。在形成强大的卖方垄断之后,大制片厂试图巩固他们的权利,并产生相互依存关系的高度认识,并使他们的市场地位不受到圈子以外的竞争威胁。“五巨头”——米高梅、华纳兄弟、雷电华、派拉蒙和福克斯在生产、发行和放映上完全联合起来,操纵发行系统,获取超额利润。在1938年初,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部门指控了这些垂直组织的母公司。历时11年的审理后,地方法院下令剥夺生产——发行企业的发行环节,同时要求非法获得或部分采取共谋方式的影院必须廉价出卖给新近重新组织的放映院线。这就是著名的派拉蒙诉讼案,后文会作更详细的分析。
三、派拉蒙诉讼案——政府规制的案例分析
在美国电影产业的历史中,又许多重要的反托拉斯起诉,每一个案件都清楚地表明当垄断者试图控制产业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时候,政府为了确保正常的经济秩序所做的努力。由于电影产业是垂直整合的典型案例,并且该行业在后来的发展中有竞争逐步扩大的趋势,其中政府的作用可谓不容忽视。
1916年,名人名剧—拉斯基公司收购了博斯沃斯公司和派拉蒙公司。这种行为被普遍认为是垄断了行业,并且限制了州际贸易,所以美国司法部提出了第一次派拉蒙诉讼案。
1928年4月,美国司法部提出了针对派拉蒙—名人——拉斯基等其他九家公司的诉讼。经过两轮上诉后,高级法院于1930年判定这几家发行商均违反了反垄断法,而关键问题在于卖片花。由于大萧条时期的到来,判决一致没有强制执行,甚至政府宣布判决无效,而且对反垄断法提出质疑。1935年,经济开始复苏,进入良性发展时期。社会开始普遍认为,制片厂恢复统治地位是建立在损害小型独立制片商和放映商利益的基础上的。小型独立制片商特别谴责的就是,大型制片厂在他们最优秀的长片之外捆绑B级片 的做法。独立制片商和发行商声称,大制片厂通过操纵片花和影院达到垄断目的,因为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影院放映自己的影片。同时,大众普遍感觉到大制片厂的影片质量在30年代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归罪于滥用市场权利。
1939年,政府重新评估电影产业的垄断形势,并且与大制片厂形成协议。1940年政府签署《合约》撤销了派拉蒙案。同时,政府削减卖片花行为,并且阻止盲目投标。 但是《合约》没有对制片厂的剧院所有权做出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制止垂直整合,这种判决也迫使后来政府不得不重开此案。
1945年,二战结束后,政府再次与大制片厂对簿公堂,此为第二次的派拉蒙案。1946年本案告结,八大制片厂被控主要通过买卖片花和影院联营来垄断市场。结果,“五巨头”许诺削减影院联营,但继续保有影院。法院强制制片厂为“最高价责任竞标人”竞标。后来,双方对此判决不满意,上诉到高级法院。然而,最终判决并没有更改,而且制度化。制片厂与影院的分离开始加速,“五巨头”中雷电华是最早执行判决的,与1948年11月将自己的放映系统从制片系统中分离,接下来,派拉蒙于1949年2月执行判决,福克斯与华纳在1951年分割放映权,最后是1954年的米高梅。
历时34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司法部终于实现了第一次派拉蒙案的初衷:禁止卖片花并强制影院从大制片厂分离。此案对美国电影业可谓影响深远,90年代开始,放映环节逐渐被独立院线控制,垂直整合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四、从派拉蒙诉讼案得到的启示
派拉蒙诉讼案是美国司法部通过执行反垄断法来鼓励竞争,削弱垄断势力的一次努力。促进和保护竞争了美国电影产业的蓬勃发展,电影质量的不断提高,全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最终形成大电影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一些行业依然是寡头垄断的格局,没有有效竞争,面对来势汹汹的国外企业将非常被动。因此,政府规制显得极为重要。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供我国政府来借鉴,以及避免犯类似的错误。
传统的政府规制理论——“公共利益理论”认为,政府规制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市场不完全的缺陷,以维护公众的利益。政府规制的部门利益理论认为,确立政府规制的立法机关或政府规制机构仅仅代表某一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非一般公众。实践中,并非任何一个单一的理论假说就能解释所有问题。日本学者植草益对规制目标作了较为完善的归纳:经济性规制目标是实现达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企业内部效率,避免收入的再分配,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定化。社会性规制的目的纠正在“市场的失灵”下发生的资源配置的非效率和分配的不公正性,维持包括治安等在内的社会秩序及经济社会的稳定。
根据上述理论,美国司法部针对电影产业寡头垄断的规制基本达到了政府规制的目的。经济性方面,通过将生产和发行环节分离,可以促成独立影院的盛行。独立影院的盛行可以将电影资源有效配置,也提高电影制片商的良性竞争。社会性方面,这个制度被强迫执行后,会让绝大多数新兴的电影产业加入者得到激励,对整个社会的经济风气有很好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一些行业依然是寡头垄断的格局,没有有效竞争,面对来势汹汹的国外企业将非常被动。因此,政府规制显得极为重要。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供我国政府来借鉴,以及避免犯类似的错误。
另外,从美国电影业政府规制所采取的方法来看,其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反垄断法。反垄断是由反垄断机构和法院通过执行反垄断法而采取的旨在鼓励竞争的行动,其实施通常被描述为通过限制大企业的反竞争行为促进和保护竞争。
然而,针对寡头垄断,政府可以采取的方法除运用反垄断法之外,还包括其他方面。如果美国政府同时将各个手段结合起来,派拉蒙诉讼案耗费的34年或许可以缩短很多。首先是经济性规制。维斯卡西等学者认为,经济性规制通常是指政府通过价格、产量、进入与退出等方面而对企业决策所实施的各种强制性制约。就经济性规制的内容而言,主要包括:产业的进入和退出规制,价格规制,投资规制,数量和质量规制。这几点对于美国这样崇尚自由与市场经济的国家或许不太有可行性,但中国政府在经济方面的强制性可以为以上方式的实施提供基础。
另外一个是社会性规制。经济学家们认为,社会性规制主要是针对微观经济主体经济行为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因为电影产业本质上不是社会公共品,这一点对于电影产业的确不太适用。在派拉蒙诉讼案34年的漫长过程中,经济环境对电影产业的作用必须要被政府所考虑,也造成了大萧条时期政府无法落实判决的实施。但对于中国的一些寡头垄断产业,其受政策影响要比电影产业的力度大,所以社会性规制的手段可以列入考虑范围。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派拉蒙诉讼案中的判决规定最后形成了一种制度,这也是近几年学术界非常关注的制度经济学中所讨论的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因此,中国未来的政府规制也应该借助制度的力量,将一些规定明确提出,来促进有效竞争,进而扩大整个产业在世界范围的竞争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注释:
五巨头是指当时的米高梅、华纳兄弟、雷电华、派拉蒙和福克斯电影公司.
B级片指低预算拍出来的影片。因为缺乏预算,所以品质不是很好,通常没有大明星,但类型是大家喜欢的,剧情卖点常跟牛仔、黑帮、恐怖题材有关.
盲目投标指看不到影片试映的情况下,为一部影片的放映权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
数据来源于美国电影协会(AFI).
参见植草益.围观规制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P287.
参考文献:
[1] 廖进球,陈富良主编.规制与竞争前沿问题(第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王学庆等著.管制垄断.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年版,P7-9.
[3] [美]利特曼著,尹鸿,刘宏宇,肖洁译.大电影产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王俊豪著.寡头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理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 门建辉.寡头垄断行业:政府管制与放松管制.经济评论.1999年第1期.
[6] 朱生刚.我国自然垄断产业发展现状及其经济影响分析.2006年.
[7] 张维迎,盛洪.从电信业看中国的反垄断问题.改革.1998年第3期.
[8] 宋立.现代西方规制理论及其演进.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