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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转注历来研究者众多,但终无定论,梳理历代诸家之成说,其各有侧重。释转注者,或偏其形,或偏其声,或偏其义,亦或兼而有之。
【关键词】:历代;转注;研究;
转注自唐以来就有学者为其解释,至今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历代解释“转注”的学者不少,且各有成说。一些学者就许慎的八字定义和二字举例进行解释,而另一些学者则从汉字学的角度并结合自己对转注的理解来进行阐释。转注究竟应该怎样解释,就现有材料来看,只存在许慎为转注的定义和举例,所以一般情况下讨论转注就是讨论许慎为转注的解释和举例。本文通过列举历代对转注的一些主流解释,研究他们对转注的立论角度,以期望探求转注的本来面目。
(一)古代“转注”研究
1、形转说
唐裴务齐《切韵序》:“考字左回,老字右转。”宋陈彭年《广韵》:“左转为考,右转为老。”戴侗《六书故》:“何谓转注?因文而转注之。······侧山为阜,反人为匕······,此类是也。”元周伯琦《说文字原·序》:“转注者,反侧取义变形成类,侧山为阜······。”
“形转”说侧重于汉字字形的研究,其首创是唐代的裴务齐,他错误地理解了唐代贾公彦在《周礼注疏》中的关于“转注”定义的修改,把贾氏的“左右相[]注”误解为形体的左右方向相互注释。
2、转声说
宋张有《复古篇》附录《张氏论六书》:“转注者,辗转其声,注释他字之用也。如其、无、少、长之类。”宋郑樵曰:“谐声转注一也,役他为谐声,役己为转注。转注也者,正其大而转其小,正其正而转其偏者也。”
明赵伪谦《六书本义纲领·转注论》:“转注者,辗转其声,而注释为它字之用者也。”王应电《同文备考》:“声出于天,或有余焉,或不足焉,声之有余也,一义而各为一声,不能声为之制字也,从一字而转为数声,故曰转注”。吴元满《六书总要·转注论》:“假借不足,故转声以演义,因形事意声四体,辗转声音,注释为他义之用,故曰转注。”杨慎《六书索引·转注古音略》:“转注者,转音而注义。如“敦”本敦大之敦,既转音顿,而为《尔雅》敦北之敦,又转音对,而为《周礼》至敦之敦,所谓一字数音也。”陆深《书辑》:“转注者,转其音以注为别字,令长之类是也。”赵古则曰:“转注者,辗转其声而注释为他字之用者,有因其义而转者,有但转其声而无义者,有再转为三声用者,有三转为四声用者,至于八九转者亦有之,其转之法则与造谐声相类。”朱谋瑋曰:”转注音谐以广音,南北殊声,平仄异读,谟转暮莫之类。”
清顾炎武《音论·六书转注之解》:“凡上、去、入之字各有二声或三声四声,可递转变而上同,以至于平,古人谓之转注。”
“转声说”侧重于对字音的研究,首开其端的是宋人张有,之后,张古则、杨慎等人继之,“声转说”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字多音的问题。
3、“同部互训”说和“义转”说
晋卫恒《书势》:“转注,以老为寿、考也。”唐贾公彦《周礼注疏》:“云转注者,考、老之类是也。〔建〕类一首,文意相受,左右相注,故曰‘转注’。”
唐徐锴《说文解字系传·说文解字疑义》:“转注者,属类成字,而复于偏旁训,博喻近譬,故为转注。”清江声《六书说》:“······指事统于形,转注统于意,假借统于声。”“转注统于意何也?转注之说曰‘同意相受’,则转注者转其意也。······取一意以概数字者为转注,即如考、老之字,老属会意也,立老以为部首,即所谓建类一首。”
“同部互训”说和“义转”说都是侧重字义研究,就是指同一部首的字,只要字意和部首偏旁相同就是“转注”。卫氏认为,“转注”就是同部的字和部首的字义相同。贾氏直接继承卫恒的理论,只是把“转注”定义中的“同”改为“文”,其强调的是独体字的意义,而不是后人误指的形体方向的转注关系。
(二)现当代“转注”研究
1、音转说
杨树达:“转注,说者纷纭,惟章太炎氏之说得其理。”“所谓同意相受者,义相近也。所谓建类一首者,同一语原之谓也。”[1]他赞成章太炎的“其音或双声相转,叠韵相迆,则为更制一字,此所谓转注。”的说法。但同时又说“章君析转注为三科,鳃理密矣。独同音转注,理不可通。”“故今取其叠韵双声二事,而益以对转,仍得三科云尔。”
3、汉字构形、发展法则说
陆宗达:“为从某一语源派生的新词制新字,这是汉字发展的一条重要法则,也就是‘转注’。”[2]“由于社会制度变化,或者由于生产、文化、科学等等的发展,需要创造新词来表达新的词义。这样产生的新词,必定是由某个语源派生的,也就必定沿袭其读音,因此,在语言上有同一语根派生若干新词的现象。从造字来讲,也就要循其声义,各为制字,这就是‘转注’造字的法则。”
8、义转说
白兆麟:“‘转注’之‘转’谓义转,即由词义引申或音同假借而字义转变;‘注’谓注明,即注人部首意符以彰明原来字形的义类。”“转注当包括两类:其一是追加意符,例如‘考、纠、娶、燃、暮’等,其中“老、系、虫、女、火、日”即为后加的意符;其二是改造意符,例如‘悦(说)、讣(赴)、间(疑此处应为“閒(间)’之脱文——引者注)、措(错)、赈(振)’等,其中‘心、言、日、手、贝’即取代了原来的‘言、走、月、金、手’”。
白先生的“转注”是对黄怀信,孙雍长等先生的继承。其转注的“类”是指“事类(语词意义的事类范畴)”,“首”是指“大致标志事类范畴的部首字”,“同意”是“指与部首意符所代表的类属相同”,“相受”是指“受之”,由此得出“建立事类范畴,统一部首意符”、“字义转变而注入相关意符”的“转注”原则和方法来。
就“六书”来说,转注和其它五书一样是一种文字类型,即如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形声字、假借,因此学者对转注的讨论,都没有跳出构成字的基本要素——形、音、义的范围。本文通过以上各家对转注的理解认为,转注需充分利用和分析许慎对转注的定义和举例,本文赞同徐锴对转注的解释,此外还认为转注需加上贾氏的理论,即把“转注”定义中的“同”理解为“文”,其强调的是独体字之间的意义相转,以转注的例字为证,考和老之所以能互相为注,其中考的形体“耂”就等于“老”,“耂”表示具有独体字含义的“老“。转注的讨论已有上千年之久,但终未给出世人一种合理的解释,要明“转注”本意,除了结合历代学者對转注的解释,还需充分利用许慎为转注的定义和举例。
参考文献:
[1]楊树达.杨树达中国文字学概要[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4(1):186.
[5]陆宗达.说文解字通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1:59.
【关键词】:历代;转注;研究;
转注自唐以来就有学者为其解释,至今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历代解释“转注”的学者不少,且各有成说。一些学者就许慎的八字定义和二字举例进行解释,而另一些学者则从汉字学的角度并结合自己对转注的理解来进行阐释。转注究竟应该怎样解释,就现有材料来看,只存在许慎为转注的定义和举例,所以一般情况下讨论转注就是讨论许慎为转注的解释和举例。本文通过列举历代对转注的一些主流解释,研究他们对转注的立论角度,以期望探求转注的本来面目。
(一)古代“转注”研究
1、形转说
唐裴务齐《切韵序》:“考字左回,老字右转。”宋陈彭年《广韵》:“左转为考,右转为老。”戴侗《六书故》:“何谓转注?因文而转注之。······侧山为阜,反人为匕······,此类是也。”元周伯琦《说文字原·序》:“转注者,反侧取义变形成类,侧山为阜······。”
“形转”说侧重于汉字字形的研究,其首创是唐代的裴务齐,他错误地理解了唐代贾公彦在《周礼注疏》中的关于“转注”定义的修改,把贾氏的“左右相[]注”误解为形体的左右方向相互注释。
2、转声说
宋张有《复古篇》附录《张氏论六书》:“转注者,辗转其声,注释他字之用也。如其、无、少、长之类。”宋郑樵曰:“谐声转注一也,役他为谐声,役己为转注。转注也者,正其大而转其小,正其正而转其偏者也。”
明赵伪谦《六书本义纲领·转注论》:“转注者,辗转其声,而注释为它字之用者也。”王应电《同文备考》:“声出于天,或有余焉,或不足焉,声之有余也,一义而各为一声,不能声为之制字也,从一字而转为数声,故曰转注”。吴元满《六书总要·转注论》:“假借不足,故转声以演义,因形事意声四体,辗转声音,注释为他义之用,故曰转注。”杨慎《六书索引·转注古音略》:“转注者,转音而注义。如“敦”本敦大之敦,既转音顿,而为《尔雅》敦北之敦,又转音对,而为《周礼》至敦之敦,所谓一字数音也。”陆深《书辑》:“转注者,转其音以注为别字,令长之类是也。”赵古则曰:“转注者,辗转其声而注释为他字之用者,有因其义而转者,有但转其声而无义者,有再转为三声用者,有三转为四声用者,至于八九转者亦有之,其转之法则与造谐声相类。”朱谋瑋曰:”转注音谐以广音,南北殊声,平仄异读,谟转暮莫之类。”
清顾炎武《音论·六书转注之解》:“凡上、去、入之字各有二声或三声四声,可递转变而上同,以至于平,古人谓之转注。”
“转声说”侧重于对字音的研究,首开其端的是宋人张有,之后,张古则、杨慎等人继之,“声转说”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字多音的问题。
3、“同部互训”说和“义转”说
晋卫恒《书势》:“转注,以老为寿、考也。”唐贾公彦《周礼注疏》:“云转注者,考、老之类是也。〔建〕类一首,文意相受,左右相注,故曰‘转注’。”
唐徐锴《说文解字系传·说文解字疑义》:“转注者,属类成字,而复于偏旁训,博喻近譬,故为转注。”清江声《六书说》:“······指事统于形,转注统于意,假借统于声。”“转注统于意何也?转注之说曰‘同意相受’,则转注者转其意也。······取一意以概数字者为转注,即如考、老之字,老属会意也,立老以为部首,即所谓建类一首。”
“同部互训”说和“义转”说都是侧重字义研究,就是指同一部首的字,只要字意和部首偏旁相同就是“转注”。卫氏认为,“转注”就是同部的字和部首的字义相同。贾氏直接继承卫恒的理论,只是把“转注”定义中的“同”改为“文”,其强调的是独体字的意义,而不是后人误指的形体方向的转注关系。
(二)现当代“转注”研究
1、音转说
杨树达:“转注,说者纷纭,惟章太炎氏之说得其理。”“所谓同意相受者,义相近也。所谓建类一首者,同一语原之谓也。”[1]他赞成章太炎的“其音或双声相转,叠韵相迆,则为更制一字,此所谓转注。”的说法。但同时又说“章君析转注为三科,鳃理密矣。独同音转注,理不可通。”“故今取其叠韵双声二事,而益以对转,仍得三科云尔。”
3、汉字构形、发展法则说
陆宗达:“为从某一语源派生的新词制新字,这是汉字发展的一条重要法则,也就是‘转注’。”[2]“由于社会制度变化,或者由于生产、文化、科学等等的发展,需要创造新词来表达新的词义。这样产生的新词,必定是由某个语源派生的,也就必定沿袭其读音,因此,在语言上有同一语根派生若干新词的现象。从造字来讲,也就要循其声义,各为制字,这就是‘转注’造字的法则。”
8、义转说
白兆麟:“‘转注’之‘转’谓义转,即由词义引申或音同假借而字义转变;‘注’谓注明,即注人部首意符以彰明原来字形的义类。”“转注当包括两类:其一是追加意符,例如‘考、纠、娶、燃、暮’等,其中“老、系、虫、女、火、日”即为后加的意符;其二是改造意符,例如‘悦(说)、讣(赴)、间(疑此处应为“閒(间)’之脱文——引者注)、措(错)、赈(振)’等,其中‘心、言、日、手、贝’即取代了原来的‘言、走、月、金、手’”。
白先生的“转注”是对黄怀信,孙雍长等先生的继承。其转注的“类”是指“事类(语词意义的事类范畴)”,“首”是指“大致标志事类范畴的部首字”,“同意”是“指与部首意符所代表的类属相同”,“相受”是指“受之”,由此得出“建立事类范畴,统一部首意符”、“字义转变而注入相关意符”的“转注”原则和方法来。
就“六书”来说,转注和其它五书一样是一种文字类型,即如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形声字、假借,因此学者对转注的讨论,都没有跳出构成字的基本要素——形、音、义的范围。本文通过以上各家对转注的理解认为,转注需充分利用和分析许慎对转注的定义和举例,本文赞同徐锴对转注的解释,此外还认为转注需加上贾氏的理论,即把“转注”定义中的“同”理解为“文”,其强调的是独体字之间的意义相转,以转注的例字为证,考和老之所以能互相为注,其中考的形体“耂”就等于“老”,“耂”表示具有独体字含义的“老“。转注的讨论已有上千年之久,但终未给出世人一种合理的解释,要明“转注”本意,除了结合历代学者對转注的解释,还需充分利用许慎为转注的定义和举例。
参考文献:
[1]楊树达.杨树达中国文字学概要[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4(1):186.
[5]陆宗达.说文解字通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