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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这个概念在21世纪初正式以中央文件突出显现,预示着社会道德教育的基点已从以往的“崇高”向公民道德教育转移,社会教育标准走向的变化,启示我们的基础教育应补上公民教育这一课。
传统德育、政治教育培养的目标是高标准的道德新人,它要求学生追求崇高的、完美的道德。因其远远脱离实际,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就像一壶烧不开的水,使教育陷入困境。目前,存在着两种社会现象,一是我们始终有个口号:“一切为了孩子!”二是又有一个社会的呼吁:“救救孩子!”这是两个不相容的状况:一方面,我们对受教育者关怀备至,以至于我们自己的生活都不重要,孩子的生活才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可能我们对受教育者关怀过度,以至于受教育者不堪负担这样的过度,需要从中解救。长期以来,教育内容中公民、权利、自由、正义这些教育实质性的内容被剔除掉,剩下了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要么是对儿童实行成人化的空洞说教,要么是为高考奋斗,出人头地。教育从来就是被当作实现某个具体目标的手段,而从来没有任何人喊出过:教育什么也不为,教育就是目的,是为培养求真、求善、求美的合格公民。固然教育要给他科学知识,教育要给他谋生技能,教育要给他解题技巧。但我以为,单纯的以技术传承为特点的教育不足以造就一个人,尤其是在各种组织化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作为整体的人类系统更应该显示出一种合目的性的和善的发展的痕迹,作为相对独立的子系统的人(我们在此以公民来作为这种境遇下的人的最具特色的标志)也应该使自己理解到技术的狭隘和人类以及人类所组成的社会价值的深刻含义。对于个别的教育者或受教育者来说,愿意教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那不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是我们要实行的公民教育(citizen education)。
公民教育这个短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有:1、这个短语的出现如何可能,也就是说,该短语的语法结构与所传达出的语意解释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2、这个短语为什么会在这一历史时段高频度地出现?换句话说,它出现的背景是什么?3、与以上的分析结合,我们将谈到概念中的观念与现实之间所可能具有的逻辑关系与实在关系。
在中文的语境下,作为一个含意甚广的短语,我们需要给这个词以必要的解释以确定其合理性。在我们赋予了这样的语意解释以后,我们使用这个概念时便有了一种哲学的基础。
公民教育虽然在当下中国,还不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但“公民教育”就像“公民”和“教育”一样,早已不是什么新名词。据教育专家考证,中国公民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因为是对被遗忘的中断半个多世纪的“公民教育”的历史的续接,我们把今天的公民教育称作新公民教育。本质上,“新公民教育”就是往日“公民教育”的回归。北京理工大学高教所研究员杨东平先生认为:公民教育是指教授和培养公民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价值、知识和技能。从政治社会学的意义上是指把“取得本国国籍并根据本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培养成合格的社会公民,即“社会人”、“政治人”。
虽然思想道德教育涉及了公民教育的内容,但与公民教育还是有所区别:思想品德教育强调个人对国家、社会的服从和责任,公民教育则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为基础,去理解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和责任;思想道德教育包括了执政党的政治倾向、主张和价值取向,公民教育则以公民社会的要求为基本取向;思想道德教育是以应然的道德性为本,公民教育则以实然的合理性为本。以公民道德为例,思想道德教育追求先进性的完美道德,公民教育则要求公民应当遵循最基本的道德。总之,公民教育以合法性、合理性为基础,是一种面向所有人的更为普遍适应的教育。
公民教育的实施从提出开始,就意味着对传统德育的一个很大挑战。一般我们狭义地考虑公民教育时,往往把它作为德育的一种范式。其实现在的德育最需要回归到基础去,回归到生活中,需要在公民的基本素质上下功夫,这与传统德育的目标定位有很大不同。公民教育回归的是德育的历史原貌,唤醒的是当代国人的宪政意识,因此势必带来中国传统德育的转型。这一转型还包括公民教育所提倡的无灌输、开放式的教育方式。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檀传宝教授强调,它不封闭学生思想,而是以促进学生道德思维,发展学生的道德观为目的,教育方式不是“我在课上讲给你听,你背我的结论,考完试再还给我”,而是启发和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练就分析批判的思考方法,提高主体认知能力,并在这个过程中趋向自身道德的成熟。一句话,不是把成年人认为正确的东西简单地告诉学生,而是通过引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学会分析、学会选择。
2006年6月,由著名学者杨东平主编,数十名小学一线教师和专家学者共同编写的《新公民读本》(小学卷),终于在几易其稿之后正式出版。它被称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套针对中小学生的完整意义上的公民教育读本”。《新公民读本》内容之“新”表现在四个方面———公民道德:有仁爱、宽容、感恩、友谊、尚礼、诚信、责任、尊严、合作等主题;公民价值观:有自由、平等、人权、民主、法治、正义、和平、爱国、追求真理、与自然和谐相处等主题;公民知识:有国家与政府、民主政治、政党制度、司法公正、社会公共生活、公民的权利与责任等主题;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基本技能:有与人沟通、演讲、讨论、组织活动、参与选举、处理纠纷、维护权益、向责任部门或媒体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等。 “为中小学生编写一套深入浅出的公民读本,将公民教育引入中小学课堂,是几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梦想。”《新公民读本》的策划人、北京大学出版社教育出版中心主任周雁翎在《编者的话》中写道。
过去有过去的道理,当下,伴随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顺应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政治文明”的要求,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扩充现代公民教育乃大势所趋。2004年4月25日,公民教育研讨会在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召开。此次会议的议题是:一、如何推进公民教育;二、讨论《公民常识》大纲草案。张祖桦先生在开场白中说:“开展公民教育,树立公民意识,培育公民社会,是中国实现社会转型、走向文明的根本之道。李慎之先生生前非常重视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指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他曾亲自指导公民常识读本的编写,并留下了很多富有价值的思想。我们今天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就是继承慎之先生的遗愿,希望能将其付诸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