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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之所以博大精深,具有无穷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是因为书法一开始便与自然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联系,与自然界构成同构关系,自然赋予了书法的生命及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同时自然的法则也为书法提供范式和参照。从文字的创造到书法的生成,便是不断地观察自然、感受自然、体悟自然,获得启示的过程。从文字产生角度讲,“六书”理论揭示了文字与自然关系。语言学将传统汉语命名为“表意符号系统”,但确切地讲,它应是“表象性符号系统”,我们知道,表象性符号类似“造型”艺术,其主要特征在于摹状赋形,郑樵所言“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就表达了这个意思。《系辞传》下有一段著名文字:“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纹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文字的产生肇于自然,那么书法生成亦肇于自然,这是古代书论家确信无疑的观点。因为书法从来没有脱离文字,也从来不能够脱离文字这个赖以存在的载体,如果说文字是人类依据自然规则所创造出来作为记录语言的表意符号,它是静态的。那么书法则是动态而充满情感对文字作艺术性地表现,把自然神妙莫测,阴阳之道,四时之气,生生不息通过书法将其艺术地表现出来。书写以自然为存在依据,从而进入到宇宙秩序之中。古代书论家甚至认为没有自然对人们的启迪,文字不可能产生,那么书法便成了无源之水。因而,在他们所留下来的书论中,与其说是对书法玄奥的描述,不如说是对自然恩赐热情讴歌和礼赞。在中国古代书法思想史中,“书肇于自然”这一思想对书法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至少在宋以前,它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宋以后才发生重要变化。
“书肇于自然”由托名为蔡邕《九势》中首先提出来的。其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这段文字说明了书法艺术的生成,书法艺术美的自然物质基础。是中国古代书论的基本纲要。它包含两层意义。首先,中国文字一向被认为是“观象于天”、“观法于地”的产物,“书”取法自然之象,依照自然变化运动法则而作。其次,自然万象均是因阴阳的对立、变化、运动而构成。由于阴阳的对立面的消长、盈亏、兴衰,因而有刚柔、动静、强弱等的多样统一和变化。这种对立面的变化、运动就是“形势”的体认与模拟,或者说,是它的体现。书者用笔的轻重、疾徐、浓淡、断续、方圆,结体的疏密、避让、参差、大小。章法的错落有致都以天地的阴阳、刚柔运动规律为依据。书法艺术形式美的法则与自然的根本规律是相通的。《九势》这一见解体现了中国古代书法艺术观的一个根本观点:自然物质合乎规律的多样统一的机制与运动是艺术之美的本原。
如果说“书肇于自然”强调书与自然内在关联,从而淡化人的作用,即书如自然,与道家的“无为”思想相契合。那么“书当造乎自然”则突出了人书的内在关联。与儒家“有为”思想相贯通。强化了人的作用,并形成了以“书如其人”观为其核心。考之宋之前的书论,我们可以见到诸多关于书法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而在宋之后,这种论述日趋减少,代之以书法与人的关系的论述占据主导地位。
我们在唐韦续《墨薮》和宋陈思《书苑菁华》等古籍中,可以找到钟繇两段书论:“岂知用笔而为佳也,故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非凡庸所知。”“吾精思学书三十年,读他法未终尽,后学其用笔。若与人居,画地广数步,卧画被,穿过表;如厕,终日忘归。每见万类,皆画象之。”
作为“为艺术而艺术”倡导者,西方理论代表人物康德也极力推重天才的作用。他曾反复主张:“产生美的艺术都要求着天才”;“天才是一种对于艺术的才能”;“天才就是:一个主体在他的认识诸机能的自由运用里表现着他的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可见,文艺的自觉,天才的强调,也突出人的主体性。至于“用笔者天”,也就是在书艺领域强调“以气为主”,这实际上也就是要求创造主体天赋才能的独创性。既然书法创造所强调的是“天”、“天才”、“才性”的作用,因而它是拒绝“凡庸”、“愚鲁”的参与。可见,这则传为钟繇的书论,不但体现书法的自觉,而且体现着人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天才的主旨。
通过前面的分析和考察,我们对“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的主要精神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两大书法重要命题中昭示着书学史与书法史的发展与变迁。其中蕴含着哲学、美学、社会、伦理、文化等诸学科的大量信息和因子,需要人们作进一步的探索。虽然“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分离的状态,但正说明一种观念的形成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提高而不断深化,是符合历史的发展的逻辑。从文字的产生到书法的生成,“书肇于自然”论占据主导地位,是由于《周易》思想及“天人合一”的哲学认知模式影响所致。人们讨论书法理论问题及展开书法批评无不在“书肇于自然”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对自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个性化的意识则较为薄弱。由“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的转变正好说明人们将关注自然眼光收回投向人的自身。主体意识在复苏,个性在张扬,表现为一种以人为本的书法艺术精神,强调人书合一,人化为书,书化为人的书法创作模式。从而淡化了人们师造化的意识,强化了人们师心、师古人的意识,使得书法的发展空间日趋狭窄。“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的统一,结束了“自然论”与“人为论”各执一端的局面,是中国古典书论史与书法史发展的总纲,刘熙载提出“书当造乎自然”是对“书肇于自然”与是完善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已解决了书法艺术在不同的时空中如何拓展的问题,指明了书法艺术发展的方向。
文字的产生肇于自然,那么书法生成亦肇于自然,这是古代书论家确信无疑的观点。因为书法从来没有脱离文字,也从来不能够脱离文字这个赖以存在的载体,如果说文字是人类依据自然规则所创造出来作为记录语言的表意符号,它是静态的。那么书法则是动态而充满情感对文字作艺术性地表现,把自然神妙莫测,阴阳之道,四时之气,生生不息通过书法将其艺术地表现出来。书写以自然为存在依据,从而进入到宇宙秩序之中。古代书论家甚至认为没有自然对人们的启迪,文字不可能产生,那么书法便成了无源之水。因而,在他们所留下来的书论中,与其说是对书法玄奥的描述,不如说是对自然恩赐热情讴歌和礼赞。在中国古代书法思想史中,“书肇于自然”这一思想对书法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至少在宋以前,它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宋以后才发生重要变化。
“书肇于自然”由托名为蔡邕《九势》中首先提出来的。其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这段文字说明了书法艺术的生成,书法艺术美的自然物质基础。是中国古代书论的基本纲要。它包含两层意义。首先,中国文字一向被认为是“观象于天”、“观法于地”的产物,“书”取法自然之象,依照自然变化运动法则而作。其次,自然万象均是因阴阳的对立、变化、运动而构成。由于阴阳的对立面的消长、盈亏、兴衰,因而有刚柔、动静、强弱等的多样统一和变化。这种对立面的变化、运动就是“形势”的体认与模拟,或者说,是它的体现。书者用笔的轻重、疾徐、浓淡、断续、方圆,结体的疏密、避让、参差、大小。章法的错落有致都以天地的阴阳、刚柔运动规律为依据。书法艺术形式美的法则与自然的根本规律是相通的。《九势》这一见解体现了中国古代书法艺术观的一个根本观点:自然物质合乎规律的多样统一的机制与运动是艺术之美的本原。
如果说“书肇于自然”强调书与自然内在关联,从而淡化人的作用,即书如自然,与道家的“无为”思想相契合。那么“书当造乎自然”则突出了人书的内在关联。与儒家“有为”思想相贯通。强化了人的作用,并形成了以“书如其人”观为其核心。考之宋之前的书论,我们可以见到诸多关于书法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而在宋之后,这种论述日趋减少,代之以书法与人的关系的论述占据主导地位。
我们在唐韦续《墨薮》和宋陈思《书苑菁华》等古籍中,可以找到钟繇两段书论:“岂知用笔而为佳也,故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非凡庸所知。”“吾精思学书三十年,读他法未终尽,后学其用笔。若与人居,画地广数步,卧画被,穿过表;如厕,终日忘归。每见万类,皆画象之。”
作为“为艺术而艺术”倡导者,西方理论代表人物康德也极力推重天才的作用。他曾反复主张:“产生美的艺术都要求着天才”;“天才是一种对于艺术的才能”;“天才就是:一个主体在他的认识诸机能的自由运用里表现着他的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可见,文艺的自觉,天才的强调,也突出人的主体性。至于“用笔者天”,也就是在书艺领域强调“以气为主”,这实际上也就是要求创造主体天赋才能的独创性。既然书法创造所强调的是“天”、“天才”、“才性”的作用,因而它是拒绝“凡庸”、“愚鲁”的参与。可见,这则传为钟繇的书论,不但体现书法的自觉,而且体现着人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天才的主旨。
通过前面的分析和考察,我们对“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的主要精神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两大书法重要命题中昭示着书学史与书法史的发展与变迁。其中蕴含着哲学、美学、社会、伦理、文化等诸学科的大量信息和因子,需要人们作进一步的探索。虽然“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分离的状态,但正说明一种观念的形成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提高而不断深化,是符合历史的发展的逻辑。从文字的产生到书法的生成,“书肇于自然”论占据主导地位,是由于《周易》思想及“天人合一”的哲学认知模式影响所致。人们讨论书法理论问题及展开书法批评无不在“书肇于自然”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对自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个性化的意识则较为薄弱。由“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的转变正好说明人们将关注自然眼光收回投向人的自身。主体意识在复苏,个性在张扬,表现为一种以人为本的书法艺术精神,强调人书合一,人化为书,书化为人的书法创作模式。从而淡化了人们师造化的意识,强化了人们师心、师古人的意识,使得书法的发展空间日趋狭窄。“书肇于自然”与“书当造乎自然”的统一,结束了“自然论”与“人为论”各执一端的局面,是中国古典书论史与书法史发展的总纲,刘熙载提出“书当造乎自然”是对“书肇于自然”与是完善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已解决了书法艺术在不同的时空中如何拓展的问题,指明了书法艺术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