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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研究性课程的历史渊源、含义、课程目标几个内容,并说明了研究性学习这门新课程如何得以全面开展。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课程改革
一、 研究性学习的初步解读
“研究性学习”一词最早由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提出。在我国,研究性学习是近几年才提出来的。但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90年代,我国全面开展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将中学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三个板块,为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保证。而90年代后期,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引导下,对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探索日趋活跃,研究性学习这种活动日渐成熟,以小课题为主要研究形式的研究性学习,模拟科学研究的情景和过程,强调学习过程的参与和体验,对传统的重知识传授教学模式是一个突破。进入21世纪,研究性学习的探索实践步伐加快。2000年教育部提出了研究性学习这一概念。教育部教基[2000]3号文件中说明:“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对象,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老师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学习方式。”根据上述解释,可以发现研究性学习主要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1) 研究性学习是在学校教育和集体教学的环境中进行的,它有别于个人在自学活动过程中自发的、个体的探究活动。
(2)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的是指导或帮助,不仅仅是传授或教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创设一种有利于研究性学习的情景和途径。
(3) 学习的基本形式是通过讨论、课题研究、方案设计、模拟体验、实验操作、社会调查等各种形式,探究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学习者将模拟科学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其实质是通过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对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学习运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内容构建与通常的学科课程有着显著的差异,它不再是由专家预先规划设置的特定知识体系的载体,而是一个师生共同探索新知识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师生共同完成学习内容的选择、组织和发展的过程。
通过以上解读发现,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是与接受式学习相对应的。这种学习强调学生自主探究和自主学习,其主要特征是通过高水平的思维来学习,基于问题解决来建构知识。研究性学习关注学生的兴趣,帮助他们利用周围现实的客观条件,“深入”兴趣,将兴趣转化为问题,以此作为探究的出发点,有效引导学生主动投入到研究性活动中,点燃思维的火花,培养学生对问题的质疑态度和批判精神,积极尝试解决面临的问题,获得对学习自由和快乐的感悟。
二、 研究性学习的深入分析
研究性学习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3年)中规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每所学校都有责任与义务提供给每一位高中生的课程,也是每一位高中生都必须要参与学习的一门课程。研究性学习的课程目标可以进行如下的基本定位:
(1) 保持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探究的兴趣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我们能提供一门课程让儿童保持住这种自然兴趣,长大后还有探究的兴趣,让他们终身受益,那才是课程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2) 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它回归了生活的本质,有助于深化学生对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的思考和感悟。
(3) 发展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 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
(5) 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6) 具有关注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开展研究性学习课程,不断增加学生接触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从而养成学生关心现实社会的习惯,学会思考社会问题,主动参与社会服务。
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一般分为五个阶段:确定课题→制订计划→搜集资料→总结整理→交流评价。
三、 研究性学习在中国的发展趋势
2000年1月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第一次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中增设“综合实践活动”板块。在广东,2002年1月31日,广东省教育厅颁发了《广东省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02]12号),在2001年国家级实验区深圳南山区实验一年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省级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2002年9月,全省30个省级实验区中小学的起始年级开始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至此,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30个,包括小学约100万学生、初中约有74万学生和6万多教师参加新课程实验。
2003年7月7日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王湛指出:近两年来,在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与广大实验区校长、老师、教学研究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课程改革实验按预定计划稳步实施,进展是健康的。课程改革的预期效果逐步呈现,实验区中小学教育正朝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标,发生深刻的、喜人的变化。变化之一是,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行为正在逐步形成,课堂呈现出勃勃生机。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师生之间共同学习、平等交流的民主关系逐步形成,学生更喜欢学校,更爱学习了。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意义是对传统教育思想和育人模式的重大挑战,它将是中国基础教育有史以来最深刻的革命性变化。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只是我们进行基础教育改革当中的一环,是我们解决所面临的问题的一种策略。研究性学习因其本身的特性是以学生的兴趣为课程生长点,故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它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人的好奇和探索的天性相匹配。能令学生沉醉在学习过程中,这是我国教育人最大的梦。
研究性学习是全国第八次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课程改革在全国的开展是必然趋势,只有顺应这个趋势并且结合学校实际,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为国家培养出有用的人才。研究性学习对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是其他课程所无法取代的,研究性学习重视学生个体价值、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是其他课程无法实现的。这些素质渗透到学生的个性品质中,必将对学生的学习成绩造成正面影响。
相信,研究性学习这一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新事物,会推动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各中学要加深对研究性学习的理解,正确看待研究性学习课程,转变观念,这将是中国研究性学习得以全面开展的前提。
参考文献:
[1]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梅州农业学校)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课程改革
一、 研究性学习的初步解读
“研究性学习”一词最早由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提出。在我国,研究性学习是近几年才提出来的。但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90年代,我国全面开展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将中学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三个板块,为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保证。而90年代后期,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引导下,对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探索日趋活跃,研究性学习这种活动日渐成熟,以小课题为主要研究形式的研究性学习,模拟科学研究的情景和过程,强调学习过程的参与和体验,对传统的重知识传授教学模式是一个突破。进入21世纪,研究性学习的探索实践步伐加快。2000年教育部提出了研究性学习这一概念。教育部教基[2000]3号文件中说明:“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对象,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老师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学习方式。”根据上述解释,可以发现研究性学习主要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1) 研究性学习是在学校教育和集体教学的环境中进行的,它有别于个人在自学活动过程中自发的、个体的探究活动。
(2)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的是指导或帮助,不仅仅是传授或教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创设一种有利于研究性学习的情景和途径。
(3) 学习的基本形式是通过讨论、课题研究、方案设计、模拟体验、实验操作、社会调查等各种形式,探究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学习者将模拟科学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其实质是通过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对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学习运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内容构建与通常的学科课程有着显著的差异,它不再是由专家预先规划设置的特定知识体系的载体,而是一个师生共同探索新知识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师生共同完成学习内容的选择、组织和发展的过程。
通过以上解读发现,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是与接受式学习相对应的。这种学习强调学生自主探究和自主学习,其主要特征是通过高水平的思维来学习,基于问题解决来建构知识。研究性学习关注学生的兴趣,帮助他们利用周围现实的客观条件,“深入”兴趣,将兴趣转化为问题,以此作为探究的出发点,有效引导学生主动投入到研究性活动中,点燃思维的火花,培养学生对问题的质疑态度和批判精神,积极尝试解决面临的问题,获得对学习自由和快乐的感悟。
二、 研究性学习的深入分析
研究性学习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3年)中规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每所学校都有责任与义务提供给每一位高中生的课程,也是每一位高中生都必须要参与学习的一门课程。研究性学习的课程目标可以进行如下的基本定位:
(1) 保持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探究的兴趣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我们能提供一门课程让儿童保持住这种自然兴趣,长大后还有探究的兴趣,让他们终身受益,那才是课程的价值与意义所在。
(2) 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它回归了生活的本质,有助于深化学生对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的思考和感悟。
(3) 发展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 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
(5) 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6) 具有关注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开展研究性学习课程,不断增加学生接触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从而养成学生关心现实社会的习惯,学会思考社会问题,主动参与社会服务。
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一般分为五个阶段:确定课题→制订计划→搜集资料→总结整理→交流评价。
三、 研究性学习在中国的发展趋势
2000年1月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第一次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中增设“综合实践活动”板块。在广东,2002年1月31日,广东省教育厅颁发了《广东省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02]12号),在2001年国家级实验区深圳南山区实验一年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省级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2002年9月,全省30个省级实验区中小学的起始年级开始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至此,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30个,包括小学约100万学生、初中约有74万学生和6万多教师参加新课程实验。
2003年7月7日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王湛指出:近两年来,在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与广大实验区校长、老师、教学研究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课程改革实验按预定计划稳步实施,进展是健康的。课程改革的预期效果逐步呈现,实验区中小学教育正朝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标,发生深刻的、喜人的变化。变化之一是,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行为正在逐步形成,课堂呈现出勃勃生机。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师生之间共同学习、平等交流的民主关系逐步形成,学生更喜欢学校,更爱学习了。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意义是对传统教育思想和育人模式的重大挑战,它将是中国基础教育有史以来最深刻的革命性变化。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只是我们进行基础教育改革当中的一环,是我们解决所面临的问题的一种策略。研究性学习因其本身的特性是以学生的兴趣为课程生长点,故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它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人的好奇和探索的天性相匹配。能令学生沉醉在学习过程中,这是我国教育人最大的梦。
研究性学习是全国第八次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课程改革在全国的开展是必然趋势,只有顺应这个趋势并且结合学校实际,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为国家培养出有用的人才。研究性学习对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是其他课程所无法取代的,研究性学习重视学生个体价值、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是其他课程无法实现的。这些素质渗透到学生的个性品质中,必将对学生的学习成绩造成正面影响。
相信,研究性学习这一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新事物,会推动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各中学要加深对研究性学习的理解,正确看待研究性学习课程,转变观念,这将是中国研究性学习得以全面开展的前提。
参考文献:
[1]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梅州农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