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前言
裁判员公正合理的判罚是精彩足球比赛的保障。现在的足球比赛不仅是速度和力量的结合,还受场外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使对裁判员的要求更高,更全面。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更好的进入角色、心理状态的稳定性,都对裁判员临场水平的发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大部分三级裁判员都会在比赛中因为心理的影响出现失误,只有极少数的三级裁判员对自己有信心,但也会因为自己的一次小失误而影响心理状态,从而使接下来的比赛中产生难免的紧张情绪,所以了解三级裁判员心理是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西安体育学院三级裁判员。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发。
2.观察法。
3.逻辑分析法。
三、结果与分析
(一)三级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心理状态的不同表现。
1.良好心理素质的表现。
充分的裁判准备工作以及对比赛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执法充满信心,精力充沛,身体协调;动作自然、轻松、舒展、规范;判罚准确无误;比赛场面激烈而精彩,具有较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义务感。
2.不良心理素质的表现。
心理过分激动状态。
情绪激动而且相对紧张,身体和心理不协调,心跳加快、口渴,不能控制自己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动作迟缓,容易出现错判、漏判,严重导致赛场混乱,引起观众和队员的强烈不满,甚至出现打架事故,使比赛因此而中断。
心理赛前淡漠状态。
情绪低落、思维缓慢、意志消沉、观察力下降、注意力不能集中、萎靡不振、缺乏信心等,此时全身软弱无力,体力明显下降,反应迟钝,甚至设法逃避比赛。
心理盲目自信与自负状态。
自信是裁判员对自己要进行的工作抱有坚定的信心。自信是裁判员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如果盲目且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水平,就会走向极端——自负。
自负心理的产生,可能会使裁判员不相信同伴(助理裁判员),主观臆断行事。甚至认为“别人什么都不懂”,“不要同伴一样能吹好这场比赛”。有了这种心理,在场上会表现出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这也看不顺眼,那也看不惯,结果哨音不断,破坏了比赛气氛和秩序。
(二)影响初级裁判员心理状态的因素。
1.主观因素。
自身临场指挥经验、运用规则和裁判法的熟练程度、判罚准确性的高低、自我控制能力的强弱、体能的状态、身心的协调情况等都是影响三级裁判员心理稳定性的直接因素。
三级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信心不足,怕出问题,怕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对自己的判罚不满或对自己要求过高,特别是当临场出现误判、错判时,心理紧张而不知所措,致使判罚连续失误,受到教练员、运动员的谴责和场上观众大声喧闹,场上场下乱成一团,从而造成自身心理状态的极不稳定。
当足球比赛出现实力上的差距或单调、枯燥的场面时,如一圈又一圈的走着相同的路线、一次又一次重复相同的动作,会使裁判员产生精力分散和麻痹大意思想,当比赛场上出现意外突发事件或比赛激烈程度超出了自己的分析与判罚时,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比赛节奏因而手忙脚乱,也是造成裁判员心理状态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裁判员之间偶然出现不同的判罚时或由于裁判等级不同,尤其是三级裁判员在执法时有顾虑的情绪,同样是自身心里状态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2.客观因素。
由于比赛的规模、性质,对手之间的强弱,比赛的地点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裁判员心理稳定性将会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这是影响裁判员临场技术水平发挥的重要客观因素。
裁判员在比赛中要根据比赛的性质,比赛的气氛,比赛的激烈程度,比赛进行到什么时间,比赛中情况发生的区域,比赛结果对其他队的影响,比赛双方的历史背景,对结果所期盼的不一致,面对同一情况做出不同的评价,造成认识上的矛盾与分歧,最终迁怒于裁判员。
比赛本身紧张激烈,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观众激烈的情绪,解说员的烘托与渲染以及主场的气氛,使裁判员感到所面临的工作非常的困难。作为裁判员在场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判决往往会影响到球队的成绩。人是社会的,所有与主客队相关联的各方面因素由于各自追求的目标,在非理性状态下对此非常关注甚至斤斤计较,所期待的是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判罚。这样裁判员的判罚往往被双方的利益意识所否定,就会遭到强烈的指责和谩骂等,对裁判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
近年来竞赛规则的不断修改,足球项目的竞赛规则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虽然制定的新条款内容更趋合理,但给比赛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新的规律。目前,足球运动的裁判员,大多是业余性质的,很多裁判员对旧规则已形成思维定式,这就干扰了他们对新规则的领会和实践,不易掌握新的比赛规律,对新的比赛变化会出现不适应,这易造成在临场执法上出现失误,造成心理压力。
(三)三级裁判员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作为一个裁判员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裁判动机。裁判动机与裁判效果紧密相关。良好的裁判动机的形成,则是每位裁判员在不同时期和阶段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条件。作为一名裁判员临场工作都要求必须做到公正、准确、合理、稳定,只有心底无私,才能坦然面对运动员、教练员及观众,从而顺利执法。
随着足球技术的发展,规则也出现相应的变动,裁判员必须不断的学习和研究,把握住足球技术的发展方向并获得比赛规则、场地、器材等方面变化的最新信息,不断总结自己裁判工作的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作为一个足球裁判员要始终让自己达到一个兴奋的状态去投入到比赛中,情绪振奋而又能控制,兴致勃勃而又从容镇定,中等强度的适宜兴奋水平,心理上能做到乱中有静,忙而不乱,有条不紊,行为上能动中求稳,这是最佳执法状态下的核心部分。进行赛前训练,制定一系列方案模拟比赛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在模拟练习中检验比赛方案的顺畅情况,如发现不合适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在模拟练习演练,直至效果达到满意为止。
(四)结论与建议。
因此,现代足球运动的三级裁判员,要想掌握比赛的主动权,必须通过了解执法时的不同心理表现来了解影响心理的因素,同时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科学训练,使裁判员提高认知并能自觉有效地控制和调节个人的心理活动状态。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着裁判水平,因此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培养,是足球裁判员顺利完成裁判任务,展现良好裁判技巧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时国兴.影响裁判临场执法注意范围的心理因素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2,16,(6):86-87.
[2]韩毅.关于足球裁判临场注意稳定性与其判罚情况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3,17,(3):127-128.
[3]王勇川.我国足球裁判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24),增刊:14-16.
[4]李仪.足球裁判员心理压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J].体育与科学,2001,22,(4):45-46.
[5]刘艳明.浅析影响足球裁判员判罚的若干心理因素[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9,33,(4):113-114.
[6]郭惠先,高大山.高水平足球裁判员判罚心理压力的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6):125-127.(编辑王立建)
裁判员公正合理的判罚是精彩足球比赛的保障。现在的足球比赛不仅是速度和力量的结合,还受场外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使对裁判员的要求更高,更全面。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更好的进入角色、心理状态的稳定性,都对裁判员临场水平的发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大部分三级裁判员都会在比赛中因为心理的影响出现失误,只有极少数的三级裁判员对自己有信心,但也会因为自己的一次小失误而影响心理状态,从而使接下来的比赛中产生难免的紧张情绪,所以了解三级裁判员心理是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西安体育学院三级裁判员。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发。
2.观察法。
3.逻辑分析法。
三、结果与分析
(一)三级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心理状态的不同表现。
1.良好心理素质的表现。
充分的裁判准备工作以及对比赛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执法充满信心,精力充沛,身体协调;动作自然、轻松、舒展、规范;判罚准确无误;比赛场面激烈而精彩,具有较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义务感。
2.不良心理素质的表现。
心理过分激动状态。
情绪激动而且相对紧张,身体和心理不协调,心跳加快、口渴,不能控制自己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动作迟缓,容易出现错判、漏判,严重导致赛场混乱,引起观众和队员的强烈不满,甚至出现打架事故,使比赛因此而中断。
心理赛前淡漠状态。
情绪低落、思维缓慢、意志消沉、观察力下降、注意力不能集中、萎靡不振、缺乏信心等,此时全身软弱无力,体力明显下降,反应迟钝,甚至设法逃避比赛。
心理盲目自信与自负状态。
自信是裁判员对自己要进行的工作抱有坚定的信心。自信是裁判员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如果盲目且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水平,就会走向极端——自负。
自负心理的产生,可能会使裁判员不相信同伴(助理裁判员),主观臆断行事。甚至认为“别人什么都不懂”,“不要同伴一样能吹好这场比赛”。有了这种心理,在场上会表现出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这也看不顺眼,那也看不惯,结果哨音不断,破坏了比赛气氛和秩序。
(二)影响初级裁判员心理状态的因素。
1.主观因素。
自身临场指挥经验、运用规则和裁判法的熟练程度、判罚准确性的高低、自我控制能力的强弱、体能的状态、身心的协调情况等都是影响三级裁判员心理稳定性的直接因素。
三级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信心不足,怕出问题,怕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对自己的判罚不满或对自己要求过高,特别是当临场出现误判、错判时,心理紧张而不知所措,致使判罚连续失误,受到教练员、运动员的谴责和场上观众大声喧闹,场上场下乱成一团,从而造成自身心理状态的极不稳定。
当足球比赛出现实力上的差距或单调、枯燥的场面时,如一圈又一圈的走着相同的路线、一次又一次重复相同的动作,会使裁判员产生精力分散和麻痹大意思想,当比赛场上出现意外突发事件或比赛激烈程度超出了自己的分析与判罚时,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比赛节奏因而手忙脚乱,也是造成裁判员心理状态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裁判员之间偶然出现不同的判罚时或由于裁判等级不同,尤其是三级裁判员在执法时有顾虑的情绪,同样是自身心里状态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2.客观因素。
由于比赛的规模、性质,对手之间的强弱,比赛的地点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裁判员心理稳定性将会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这是影响裁判员临场技术水平发挥的重要客观因素。
裁判员在比赛中要根据比赛的性质,比赛的气氛,比赛的激烈程度,比赛进行到什么时间,比赛中情况发生的区域,比赛结果对其他队的影响,比赛双方的历史背景,对结果所期盼的不一致,面对同一情况做出不同的评价,造成认识上的矛盾与分歧,最终迁怒于裁判员。
比赛本身紧张激烈,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观众激烈的情绪,解说员的烘托与渲染以及主场的气氛,使裁判员感到所面临的工作非常的困难。作为裁判员在场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判决往往会影响到球队的成绩。人是社会的,所有与主客队相关联的各方面因素由于各自追求的目标,在非理性状态下对此非常关注甚至斤斤计较,所期待的是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判罚。这样裁判员的判罚往往被双方的利益意识所否定,就会遭到强烈的指责和谩骂等,对裁判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
近年来竞赛规则的不断修改,足球项目的竞赛规则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虽然制定的新条款内容更趋合理,但给比赛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新的规律。目前,足球运动的裁判员,大多是业余性质的,很多裁判员对旧规则已形成思维定式,这就干扰了他们对新规则的领会和实践,不易掌握新的比赛规律,对新的比赛变化会出现不适应,这易造成在临场执法上出现失误,造成心理压力。
(三)三级裁判员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作为一个裁判员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裁判动机。裁判动机与裁判效果紧密相关。良好的裁判动机的形成,则是每位裁判员在不同时期和阶段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条件。作为一名裁判员临场工作都要求必须做到公正、准确、合理、稳定,只有心底无私,才能坦然面对运动员、教练员及观众,从而顺利执法。
随着足球技术的发展,规则也出现相应的变动,裁判员必须不断的学习和研究,把握住足球技术的发展方向并获得比赛规则、场地、器材等方面变化的最新信息,不断总结自己裁判工作的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作为一个足球裁判员要始终让自己达到一个兴奋的状态去投入到比赛中,情绪振奋而又能控制,兴致勃勃而又从容镇定,中等强度的适宜兴奋水平,心理上能做到乱中有静,忙而不乱,有条不紊,行为上能动中求稳,这是最佳执法状态下的核心部分。进行赛前训练,制定一系列方案模拟比赛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在模拟练习中检验比赛方案的顺畅情况,如发现不合适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在模拟练习演练,直至效果达到满意为止。
(四)结论与建议。
因此,现代足球运动的三级裁判员,要想掌握比赛的主动权,必须通过了解执法时的不同心理表现来了解影响心理的因素,同时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科学训练,使裁判员提高认知并能自觉有效地控制和调节个人的心理活动状态。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着裁判水平,因此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培养,是足球裁判员顺利完成裁判任务,展现良好裁判技巧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时国兴.影响裁判临场执法注意范围的心理因素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2,16,(6):86-87.
[2]韩毅.关于足球裁判临场注意稳定性与其判罚情况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3,17,(3):127-128.
[3]王勇川.我国足球裁判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24),增刊:14-16.
[4]李仪.足球裁判员心理压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J].体育与科学,2001,22,(4):45-46.
[5]刘艳明.浅析影响足球裁判员判罚的若干心理因素[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9,33,(4):113-114.
[6]郭惠先,高大山.高水平足球裁判员判罚心理压力的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6):125-127.(编辑王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