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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加班:
红包、工资一个也不能少
让员工休息的天数不变,还给每个人发了红包,老板觉得自己已经算得上是最厚道了,没想到,还是有员工投诉他,向他要节日加班费。到底是老板的厚道有理,还是员工的要求合理?
案例
小丽在一家连锁服装专卖店打工,当初应聘时看中这家店的原因就是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工作起来有保障。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后,小丽工作十分卖力,勤劳肯干加上能说会道,业绩很快就在十几名同事中间脱颖而出。辛苦工作了大半年,专卖店的马老板让小丽当上了销售A组的小组长,虽然工资没提高多少,但小丽觉得还是很有面子,干起活来也更卖力气了。小丽工作的服装专卖店在繁华的商业街上,越是节日、假日,客流量越大,这样的时候,马老板每每要求所有员工全部到位,不准请假。但马老板也认为应该让员工们“足量”休假,于是,马老板给员工们排出了个轮休表格,计算下来,每名员工每年的休假天数都是足够的,“大家也要理解一下,咱们这个行业不可能跟其他行业一样在节假日休息,但平时轮休也是休息嘛”。
半年以前,小丽对此很能理解,毕竟自己一个人在哪一天休假都无所谓,休息日也就等于可以睡个懒觉。可是几个月前,小丽交了男朋友,休息的时间碰不上,约会都没有太多的机会,这让小丽很是郁闷。最郁闷的就是春节,年三十儿和大年初一,男朋友要回老家看望父母,本来说要带小丽一起回家拜见一下未来的公婆,可是小丽和马老板商量了半天也没请下假来。其实,店里和小丽情况差不多的还有好几个姑娘,节日临近,店里几个女孩的消沉情绪感染了不少人,马老板一看感觉到事情不妙,再这样下去,垂头丧气的店员们恐怕要影响到店里的生意。于是,除夕的当天在早上开店之前,马老板捧出了一大摞子红彤彤的大红包,无比豪迈地挥了挥手,给每名店员发了一个。刚刚看到红包时,大家的情绪都挺激昂,小丽也满怀激动地把红包接了过来,心想不能放假,好歹还能有物质鼓励,可是拆开红包后大家都有点失望了:看上去挺大的红包里面只有一张百元大钞。“好好干,我不会亏待大家的!”马老板觉得员工们的斗志应该被自己鼓舞起来了。可是小丽和几个同事却不那么认为。忙活完过年这几天的工作,他们凑在一起讨论:“听说节假日加班应该给三倍工资的,一年到头每个节日都得上班,年底才给我们这点红包,老板也太抠了吧……”几个人都打算过几天就找老板提出辞职,顺便讨要这一年来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
可是,当小丽和同事们向马老板提出要求时,马老板却比她们还吃惊,马老板认为,自己已经给员工们足够的轮休假日了,因此根本不欠员工任何加班费,另外,他额外给的红包也应该算是加班费的一部分,给多给少都是他的自由。
法官说法:
计算加班工资时,首先应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将假期予以分类,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执行不同的加班工资标准。2011年春节的法定假日为除夕、春节、初二共计3天,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
而初三至初六4天则是相邻双休日的调休,如果加班的话,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不给补休,将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可以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由于工作的需要,很多劳动者不可避免地要加班,加班应该有加班费,但是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自愿加班”,这加班费还能不能领呢?
案例
晓明在一家民营企业供职,平时工作十分勤奋。眼看到了年底,晓明手头的活儿却比往常更多了,因为老板决定过年之后公司内部要重新装修,不少具体的计划工作都落到了晓明的头上。“过年这几天加加班吧!假期结束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晓明的主管这样向晓明交待。晓明口头答应了,但心里很是不舒服,因为刚刚出来工作一年,父母都盼着他回家团聚。左思右想后,晓明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他找到主管,要求提前将工作做完,以便春节的时候正常休假。“我提前把工作赶出来,交给领导审核,保证不耽误事,这样就不用春节加班了。”晓明的建议得到了主管的同意。于是,每天下班后,晓明都要加班到很晚,然后刷卡离开公司。忙碌了将近一个月,晓明的工作终于赶出来了。接着,兔年春节也接踵而至,晓明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去了。
过完年,晓明回到公司继续上班,可是到了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晓明却拿着工资条找到了主管:“怎么上个月没有给我计算加班费呢?”原来,此前晓明每个月几乎都有加班的时间,公司会按照加班的员工离开的刷卡时间计算加班费,这次,晓明天天加班忙了大半个月,却没拿到一分钱的加班费。面对晓明的质疑,主管告诉他,以前加班是按照公司要求,因此有加班费,这次是他自愿加班的,所以公司就不发加班费了。晓明很不理解:“那如果我要是不加班,过年之前肯定干不完这些工作啊?要是过年加班,还得给三倍工资呢!”
法官说法: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的支付应按以下标准:“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以上规定表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晓明在单位安排下在过年期间的法定假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保姆加班:
工钱多少可双方商量
法定节假日该给三倍工资的事儿,不少劳动者都知道了,可是在有些行业,这个标准却不一定是都要执行的。
案例
陈嫂是个“资深”保姆,无论是干家务活儿还是带孩子,都是一把好手。 因此,陈嫂就业不愁,对雇主也十分挑剔。开出的条件让不少同行很是羡慕:工资每月1200元,包吃包住,还要有自己的独立房间,这些条件还都要写进合同里。换了几任雇主后,陈嫂经熟人介绍,终于找到了一个可心的人家——吴家。吴家只有三十出头的吴先生小两口和两岁多的儿子宸宸,家里三室一厅,很是宽敞,但小两口平时工作都很忙,没时间收拾房间和带孩子,急需找一个可靠的保姆帮忙。
陈嫂就好像是给这个家量身定做的保姆一样,很快就适应了在吴家的生活,宸宸也很快就和陈嫂熟悉起来。半年多一晃就过去了,陈嫂和吴家小两口之间一直都很客气,吴先生夫妇对陈嫂的服务也很是满意。这大半年陈嫂几乎把工资全都攒下来寄回了老家,因为她有个儿子再过两年要上大学了,虽然自己的身体也不太好,但还要出来辛苦工作,就为了能给儿子攒点儿学费。眼看就要过年了,陈嫂觉得过年的时候吴先生小两口肯定要放假在家,亲自照顾宸宸,自己也可以放假回家看看儿子是不是又长高了、长壮了。
没想到,陈嫂的计划却在兔年春节即将到来的时候出现了变数。这天,陈嫂做完了晚饭,提出要过几天提前买车票回老家,可是吴先生却大惊失色地说:“春节你要回家?那宸宸怎么办啊?”陈嫂一听也觉得奇怪:“你们过春节不是放假吗?宸宸你们带几天,我过完初五就回来。”可是吴先生两口子却一起摇头,连说:“不行!不行!”原来,吴先生夫妇这几年工作忙碌,又因为家里有宸宸需要照顾,喜欢旅游的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早在一个多月前,两人就在网上订了机票,要趁着春节假期去好好放松一下,但是两个人的放松就不能带着这么小的宸宸,否则孩子一哭一闹,好好的度假之旅搞不好就成了“灾难之旅”。“拜托啦,陈嫂,我们这次旅游已经计划了好几年了,机票都订好了……”吴太太拉着陈嫂的手说,“麻烦你这几天帮忙照顾一下宸宸,冰箱里都是年货,随便吃,过完年再给你封个三百块钱的红包!”看到吴先生夫妻俩这么为难,陈嫂只得勉强答应了下来。除夕之夜,陈嫂给儿子打电话,听着窗外热闹的鞭炮声和电话里儿子叫妈妈的声音,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
陈嫂的儿子在电话里说特别想妈妈,陈嫂忍着眼泪说:“傻孩子,我还不是为了给你多挣点念书的钱……”听妈妈这样一说,孩子说:“听说过年时候加班有三倍的工资,妈妈你拿到了吗?”陈嫂被儿子给问住了,“是啊,三倍工资的事儿我咋给忘了提呢?”春节过后,吴先生小两口兴冲冲回来后,陈嫂就提起了这件事儿,可是吴太太一听却表示,当初双方的合同里可只规定了每个月的钱数和相关待遇,保姆不应享受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待遇。陈嫂一听困惑了:“怎么这方面还有‘歧视’啊?”
法官说法:
一般到了节假日,雇主会给保姆适当放假,或给红包作为过节费。双方也可先商量好,过节上班工资怎么算,写进合同,这样以后也有依据。目前《劳动法》对加班费的有关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企事业单位。保姆是特殊职业人群,他们的劳动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雇主从家政公司雇佣保姆,雇主与家政公司签有雇佣合同,保姆的工资由家政公司支付,这种保姆应该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节假日上班,家政公司应该支付加班费:另一种是雇主自己雇佣的保姆,因为雁主和保姆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因此并不适用于《劳动法》。因此陈嫂提出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资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依据的。
(责编:向丽)
红包、工资一个也不能少
让员工休息的天数不变,还给每个人发了红包,老板觉得自己已经算得上是最厚道了,没想到,还是有员工投诉他,向他要节日加班费。到底是老板的厚道有理,还是员工的要求合理?
案例
小丽在一家连锁服装专卖店打工,当初应聘时看中这家店的原因就是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工作起来有保障。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后,小丽工作十分卖力,勤劳肯干加上能说会道,业绩很快就在十几名同事中间脱颖而出。辛苦工作了大半年,专卖店的马老板让小丽当上了销售A组的小组长,虽然工资没提高多少,但小丽觉得还是很有面子,干起活来也更卖力气了。小丽工作的服装专卖店在繁华的商业街上,越是节日、假日,客流量越大,这样的时候,马老板每每要求所有员工全部到位,不准请假。但马老板也认为应该让员工们“足量”休假,于是,马老板给员工们排出了个轮休表格,计算下来,每名员工每年的休假天数都是足够的,“大家也要理解一下,咱们这个行业不可能跟其他行业一样在节假日休息,但平时轮休也是休息嘛”。
半年以前,小丽对此很能理解,毕竟自己一个人在哪一天休假都无所谓,休息日也就等于可以睡个懒觉。可是几个月前,小丽交了男朋友,休息的时间碰不上,约会都没有太多的机会,这让小丽很是郁闷。最郁闷的就是春节,年三十儿和大年初一,男朋友要回老家看望父母,本来说要带小丽一起回家拜见一下未来的公婆,可是小丽和马老板商量了半天也没请下假来。其实,店里和小丽情况差不多的还有好几个姑娘,节日临近,店里几个女孩的消沉情绪感染了不少人,马老板一看感觉到事情不妙,再这样下去,垂头丧气的店员们恐怕要影响到店里的生意。于是,除夕的当天在早上开店之前,马老板捧出了一大摞子红彤彤的大红包,无比豪迈地挥了挥手,给每名店员发了一个。刚刚看到红包时,大家的情绪都挺激昂,小丽也满怀激动地把红包接了过来,心想不能放假,好歹还能有物质鼓励,可是拆开红包后大家都有点失望了:看上去挺大的红包里面只有一张百元大钞。“好好干,我不会亏待大家的!”马老板觉得员工们的斗志应该被自己鼓舞起来了。可是小丽和几个同事却不那么认为。忙活完过年这几天的工作,他们凑在一起讨论:“听说节假日加班应该给三倍工资的,一年到头每个节日都得上班,年底才给我们这点红包,老板也太抠了吧……”几个人都打算过几天就找老板提出辞职,顺便讨要这一年来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
可是,当小丽和同事们向马老板提出要求时,马老板却比她们还吃惊,马老板认为,自己已经给员工们足够的轮休假日了,因此根本不欠员工任何加班费,另外,他额外给的红包也应该算是加班费的一部分,给多给少都是他的自由。
法官说法:
计算加班工资时,首先应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将假期予以分类,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执行不同的加班工资标准。2011年春节的法定假日为除夕、春节、初二共计3天,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
而初三至初六4天则是相邻双休日的调休,如果加班的话,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不给补休,将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可以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由于工作的需要,很多劳动者不可避免地要加班,加班应该有加班费,但是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自愿加班”,这加班费还能不能领呢?
案例
晓明在一家民营企业供职,平时工作十分勤奋。眼看到了年底,晓明手头的活儿却比往常更多了,因为老板决定过年之后公司内部要重新装修,不少具体的计划工作都落到了晓明的头上。“过年这几天加加班吧!假期结束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晓明的主管这样向晓明交待。晓明口头答应了,但心里很是不舒服,因为刚刚出来工作一年,父母都盼着他回家团聚。左思右想后,晓明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他找到主管,要求提前将工作做完,以便春节的时候正常休假。“我提前把工作赶出来,交给领导审核,保证不耽误事,这样就不用春节加班了。”晓明的建议得到了主管的同意。于是,每天下班后,晓明都要加班到很晚,然后刷卡离开公司。忙碌了将近一个月,晓明的工作终于赶出来了。接着,兔年春节也接踵而至,晓明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去了。
过完年,晓明回到公司继续上班,可是到了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晓明却拿着工资条找到了主管:“怎么上个月没有给我计算加班费呢?”原来,此前晓明每个月几乎都有加班的时间,公司会按照加班的员工离开的刷卡时间计算加班费,这次,晓明天天加班忙了大半个月,却没拿到一分钱的加班费。面对晓明的质疑,主管告诉他,以前加班是按照公司要求,因此有加班费,这次是他自愿加班的,所以公司就不发加班费了。晓明很不理解:“那如果我要是不加班,过年之前肯定干不完这些工作啊?要是过年加班,还得给三倍工资呢!”
法官说法: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的支付应按以下标准:“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以上规定表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晓明在单位安排下在过年期间的法定假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保姆加班:
工钱多少可双方商量
法定节假日该给三倍工资的事儿,不少劳动者都知道了,可是在有些行业,这个标准却不一定是都要执行的。
案例
陈嫂是个“资深”保姆,无论是干家务活儿还是带孩子,都是一把好手。 因此,陈嫂就业不愁,对雇主也十分挑剔。开出的条件让不少同行很是羡慕:工资每月1200元,包吃包住,还要有自己的独立房间,这些条件还都要写进合同里。换了几任雇主后,陈嫂经熟人介绍,终于找到了一个可心的人家——吴家。吴家只有三十出头的吴先生小两口和两岁多的儿子宸宸,家里三室一厅,很是宽敞,但小两口平时工作都很忙,没时间收拾房间和带孩子,急需找一个可靠的保姆帮忙。
陈嫂就好像是给这个家量身定做的保姆一样,很快就适应了在吴家的生活,宸宸也很快就和陈嫂熟悉起来。半年多一晃就过去了,陈嫂和吴家小两口之间一直都很客气,吴先生夫妇对陈嫂的服务也很是满意。这大半年陈嫂几乎把工资全都攒下来寄回了老家,因为她有个儿子再过两年要上大学了,虽然自己的身体也不太好,但还要出来辛苦工作,就为了能给儿子攒点儿学费。眼看就要过年了,陈嫂觉得过年的时候吴先生小两口肯定要放假在家,亲自照顾宸宸,自己也可以放假回家看看儿子是不是又长高了、长壮了。
没想到,陈嫂的计划却在兔年春节即将到来的时候出现了变数。这天,陈嫂做完了晚饭,提出要过几天提前买车票回老家,可是吴先生却大惊失色地说:“春节你要回家?那宸宸怎么办啊?”陈嫂一听也觉得奇怪:“你们过春节不是放假吗?宸宸你们带几天,我过完初五就回来。”可是吴先生两口子却一起摇头,连说:“不行!不行!”原来,吴先生夫妇这几年工作忙碌,又因为家里有宸宸需要照顾,喜欢旅游的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早在一个多月前,两人就在网上订了机票,要趁着春节假期去好好放松一下,但是两个人的放松就不能带着这么小的宸宸,否则孩子一哭一闹,好好的度假之旅搞不好就成了“灾难之旅”。“拜托啦,陈嫂,我们这次旅游已经计划了好几年了,机票都订好了……”吴太太拉着陈嫂的手说,“麻烦你这几天帮忙照顾一下宸宸,冰箱里都是年货,随便吃,过完年再给你封个三百块钱的红包!”看到吴先生夫妻俩这么为难,陈嫂只得勉强答应了下来。除夕之夜,陈嫂给儿子打电话,听着窗外热闹的鞭炮声和电话里儿子叫妈妈的声音,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
陈嫂的儿子在电话里说特别想妈妈,陈嫂忍着眼泪说:“傻孩子,我还不是为了给你多挣点念书的钱……”听妈妈这样一说,孩子说:“听说过年时候加班有三倍的工资,妈妈你拿到了吗?”陈嫂被儿子给问住了,“是啊,三倍工资的事儿我咋给忘了提呢?”春节过后,吴先生小两口兴冲冲回来后,陈嫂就提起了这件事儿,可是吴太太一听却表示,当初双方的合同里可只规定了每个月的钱数和相关待遇,保姆不应享受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待遇。陈嫂一听困惑了:“怎么这方面还有‘歧视’啊?”
法官说法:
一般到了节假日,雇主会给保姆适当放假,或给红包作为过节费。双方也可先商量好,过节上班工资怎么算,写进合同,这样以后也有依据。目前《劳动法》对加班费的有关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企事业单位。保姆是特殊职业人群,他们的劳动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雇主从家政公司雇佣保姆,雇主与家政公司签有雇佣合同,保姆的工资由家政公司支付,这种保姆应该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节假日上班,家政公司应该支付加班费:另一种是雇主自己雇佣的保姆,因为雁主和保姆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因此并不适用于《劳动法》。因此陈嫂提出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资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依据的。
(责编: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