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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6年3月4日,上海《文汇报》第3版刊登了一则报道:"严格依照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裁定承认一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法律效力。香港锐夫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税夫公司)与上海远东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因履行补偿贸易协议发生纠纷,于1991年7月2日向瑞典斯德歌尔摩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远东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4,486,086美元,以及其他因仲裁而支付的费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由Lars Rahmn,Jerome A·Cohen和J.Gillis Wetter组成的仲裁庭于1993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