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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城市信用社的前身是“金融服务所”,它产生于80年代初期,是由人行组建的专门为两小企业服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当时,县级只有一家。日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形成了以国家银行为主体的多家专业银行并存的金融体系,各家专业银行借“经济过热”之势纷纷组建城市信用社,基本上达到了一行一社的规模,一般县级少则三四个,多则七八个。1986年人行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