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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生急剧的变迁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问题,这与社会主义的和谐建设是不相符的,基于此,本文在和谐社会背景之下,把握当前弱势群体的现状,并分析其问题原因,提出了自己的对策。
关键词 弱势群体 和谐社会 科技教育 政策
一、弱势群体的现状
(一)生活需要的贫乏。
弱势群体首先是经济资本的薄弱,不能够在市场经济博弈中获得平等地位,所以他们的收入较低,生活较差,财产,状况、消费状况、医疗保健状况等各方面都处于非常窘迫的状态中,普遍表现为收入低下,收不抵支、劳务问题突出、高恩格尔系数、低消费和低营养标准。
(二)政治影响力低。
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政治生活的产品是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是政府对整个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政府难汇聚他们的利益要求,他们也找不到有效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在其自身利益受损时,也无法利用制度化的手段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越轨倾向严重。
当前在社会急剧变迁的环境下,社会分层严重,贫富悬殊差距过大,城乡二元结构等原因导致弱势群体产生思想上的落差和信仰上的迷茫。滋生反社会意识,并将其转化为反社会的越轨行为。由于弱势群体缺乏资金、权力、能力和关系等资源优势,仅仅依靠自身的努力难以摆脱劣势地位;而社会支持不足,个人受挫情绪强烈,容易产生不满、苦闷、焦虑、急躁情绪,甚至发展成为社会的仇视、对抗心理,引发越轨犯罪行为。
(四)社会资本偏低。
社会的转型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结构,过去主要依地缘和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社会资本被瓦解,这样不利于给予弱势群体获得信息和异质性交往。同时作为个体的人力资本偏低,使得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种弱势在经济上,表现为市场竞争力低、收入低、就业和收入不稳定;在社会上表现为被歧视、合法权益被侵犯;在政治上表现为无法参与、影响政策的制定。
二、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
现代社会是知识型社会,科技在竞争中越来越起到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而接收高等教育是掌握科学技术的不可少的条件。但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了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异,这种差异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群体之间获得知识技能的差异,知识技能的差异则会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没有良好的教育就意味着要失去分配要素,失去了分配要素也就意味着要失去更多的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以及位高权重的职业。现实社会可分为五大经济等级(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和十个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失去或者很少占有这三种资源的群体则难以进入中层或上层社会,处于社会的中下层或底层的位置,从事着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业、农业或小本经营的商业,或者经常处于无业、失业或半失业状态,赫然形成一个与主流社会发生断裂的一个群体——弱势群体。
三、对策
(一)实现公共决策民主化、公开化。
首先,应扩大决策的参与范围,打破传统的公共政策神秘感,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决策,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在政策制定、执行和检验过程中,应引入专家咨询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决策听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等制度。其次,要加强政策制定机关和执行机关的沟通,克服执行过程的盲目性。最后,必须正确看待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中的表达,对于强势群体要引导其合法的政策参与活动,控制和约束其非法的政策参与活动,在接收其政策诉求时必须提高甄别能力以及协调能力;对于弱势群体要主动听取他们的政策诉求,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扶持弱势群体、逐渐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的公平是一项基础性工程,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通过教育改革来减少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政策多向弱势群体家庭倾斜。我国著名学者、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杨东平教授认为,“在社会不公平的现实面前,教育制度有三种选择,一是主动维护社会公平,将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二是至少不去人为制造不公平;而最差的一种就是人为地制造差距与不公。”他认为“政府应当是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主体,政府行为的底线,至少是不去人为地制造差距和扩大不公平”。当前,在国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的情况下,提出教育公平正当其时,必须将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全国政协委员林兴指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增强,我国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条件基本成熟,现在可以从农村特别是从西部农村逐步开始实施。”
(三)调整宏观政策,效率和公平等齐
要调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使之向“效率与公平并重”转变。效率和公平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市场经济追求的是效率的最大化,难以兼顾公平。一个只注重效率的社会可能带来短期的发展,出现暂时的繁荣,但后期则无法保证稳定的发展环境,极有可能前功尽弃,使社会陷入混乱和停滞状态。一个社会若只注重公平,不注重效率,则社会仍然无法前进,公平本身是以效率为物质前提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实际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社会基本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社会主义要优于资本主义,既要反映在效率上,又要反映在公平上,因此,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已到了向“效率与公平并重”转变的时候,使全社会都能受到公平对待。
关键词 弱势群体 和谐社会 科技教育 政策
一、弱势群体的现状
(一)生活需要的贫乏。
弱势群体首先是经济资本的薄弱,不能够在市场经济博弈中获得平等地位,所以他们的收入较低,生活较差,财产,状况、消费状况、医疗保健状况等各方面都处于非常窘迫的状态中,普遍表现为收入低下,收不抵支、劳务问题突出、高恩格尔系数、低消费和低营养标准。
(二)政治影响力低。
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政治生活的产品是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是政府对整个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政府难汇聚他们的利益要求,他们也找不到有效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在其自身利益受损时,也无法利用制度化的手段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越轨倾向严重。
当前在社会急剧变迁的环境下,社会分层严重,贫富悬殊差距过大,城乡二元结构等原因导致弱势群体产生思想上的落差和信仰上的迷茫。滋生反社会意识,并将其转化为反社会的越轨行为。由于弱势群体缺乏资金、权力、能力和关系等资源优势,仅仅依靠自身的努力难以摆脱劣势地位;而社会支持不足,个人受挫情绪强烈,容易产生不满、苦闷、焦虑、急躁情绪,甚至发展成为社会的仇视、对抗心理,引发越轨犯罪行为。
(四)社会资本偏低。
社会的转型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结构,过去主要依地缘和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社会资本被瓦解,这样不利于给予弱势群体获得信息和异质性交往。同时作为个体的人力资本偏低,使得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种弱势在经济上,表现为市场竞争力低、收入低、就业和收入不稳定;在社会上表现为被歧视、合法权益被侵犯;在政治上表现为无法参与、影响政策的制定。
二、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
现代社会是知识型社会,科技在竞争中越来越起到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而接收高等教育是掌握科学技术的不可少的条件。但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了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异,这种差异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群体之间获得知识技能的差异,知识技能的差异则会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没有良好的教育就意味着要失去分配要素,失去了分配要素也就意味着要失去更多的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以及位高权重的职业。现实社会可分为五大经济等级(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和十个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失去或者很少占有这三种资源的群体则难以进入中层或上层社会,处于社会的中下层或底层的位置,从事着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业、农业或小本经营的商业,或者经常处于无业、失业或半失业状态,赫然形成一个与主流社会发生断裂的一个群体——弱势群体。
三、对策
(一)实现公共决策民主化、公开化。
首先,应扩大决策的参与范围,打破传统的公共政策神秘感,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决策,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在政策制定、执行和检验过程中,应引入专家咨询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决策听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等制度。其次,要加强政策制定机关和执行机关的沟通,克服执行过程的盲目性。最后,必须正确看待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中的表达,对于强势群体要引导其合法的政策参与活动,控制和约束其非法的政策参与活动,在接收其政策诉求时必须提高甄别能力以及协调能力;对于弱势群体要主动听取他们的政策诉求,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扶持弱势群体、逐渐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的公平是一项基础性工程,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通过教育改革来减少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政策多向弱势群体家庭倾斜。我国著名学者、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杨东平教授认为,“在社会不公平的现实面前,教育制度有三种选择,一是主动维护社会公平,将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二是至少不去人为制造不公平;而最差的一种就是人为地制造差距与不公。”他认为“政府应当是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主体,政府行为的底线,至少是不去人为地制造差距和扩大不公平”。当前,在国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的情况下,提出教育公平正当其时,必须将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全国政协委员林兴指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增强,我国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条件基本成熟,现在可以从农村特别是从西部农村逐步开始实施。”
(三)调整宏观政策,效率和公平等齐
要调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使之向“效率与公平并重”转变。效率和公平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市场经济追求的是效率的最大化,难以兼顾公平。一个只注重效率的社会可能带来短期的发展,出现暂时的繁荣,但后期则无法保证稳定的发展环境,极有可能前功尽弃,使社会陷入混乱和停滞状态。一个社会若只注重公平,不注重效率,则社会仍然无法前进,公平本身是以效率为物质前提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实际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社会基本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社会主义要优于资本主义,既要反映在效率上,又要反映在公平上,因此,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已到了向“效率与公平并重”转变的时候,使全社会都能受到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