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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减少电器电子设备的废弃物、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保护人类健康、维护生态环境等日标,欧盟于2003年2月13日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了《关于限制在电器、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第2002/95/EC号指令)》和《关于废弃钻S、电子没备的指令(WEEE——第2002/96/EC号指令)》。指令出台后,欧盟各国便开始不断完善与上述指令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所以上述指令实际上是通过约束欧盟各成员同政府进而来约束生产商的,下面是各同对WEEE和RoHS指令的转化情况。
法国
2005年7月20口颁布的第2005/829号法令将WEEE及Rolls指令转化为法例并于2005年7月22日在法国官方公报川登;主管部门是法国生态及可持续发展部,环保局负责推行法令及全国登记制度。
德国
2005年3月23日颁布的ElektroG法例推行WEEE及Rolls指令;联邦环境局负责推行ElektroG法例。
意大利
2005年7月25日颁布的第151号法令推行WEEE及Rolls指令;环境部负责推行该项法令并成立一个电器与电子设备废料管理监督委员会来监管中央登记制度及结算中心,生产商分担该会经费。
英国
英国第2748号法例转化Rolls指令:贸易工业部负责监管有关法例,英格兰及威尔斯环境局、苏格兰环保局及北爱尔兰环境及遗产服务局负责管理登记制度及执行法例。
匈牙利
2004年10月8日部长法令第16/2004号将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WEEE指令已转化为全国法例并已生效;环境部负责法例的转化工作,国家环境、自然及水管理局负责执行WEEE法例及处理全国注册事宜。
西班牙
2005年2月25日的皇家法令把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负责法例的转化工作,国家工业机构注册局负责注册事宜。
荷兰
荷兰将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规定》,住房、空间规划及环境部负责把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
波兰
波兰将WEEE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法》,将RoHS指令转化为《电子及电器设备所含有害物质条例》,环境保护部负责把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保护管理局负责统筹电器废料的回收及处理事宜。
爱尔兰
2005年7月6日爱尔兰通过的《2005年废料管理(电器与电子设备)规例》(S1290/2005)修订了《1996年废料管理法》,以便推行WEEE和RoHS指令,颁布的S1340/2005及S1341/2005分别订明实施该两项指令的安排,环境、遗产及地方管治部负责颁布有关WEEE及RoHS的法例,登记制度由WEEERegisterLtd公司管理,环保署负责执行RoHS和WEEE指令。
希腊
2004年3月5日在宪报第A82号刊登的第117/2004号《总统法令》将WEEE及RoHS两项指令转化为法例,并于2004年颁布了第105134号及第112145号决议案:GEDSAP/EOEDSAP是主管部门。
葡萄牙
2004年12月10日颁布的第230/2004号《法例——法令》将WEEE及Rolls指令转化为法例,2005年10月25日通过第174/2005号《法例——法令》,修正第230/2004号《法例——法令》第2条有关界定实施范围的内容与WEEE指令不一致的地方,环境部负责将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法例,全国废料管理所负责WEEE法例的一般临管工作直至专责部门ANREEE接手为止,并负责全国登记工作。
塞浦路斯
2004年《行政法》第668号推行RoHS及WEEE指令,2004年7月30日在宪报第3888号附录III(1)刊载,主管部门是农业、天然资源和环境及环境服务部。
丹麥
2004年10月30日通过的《限制含若干种有害物质电器及电子设备进u及销售规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丹麦法例,通过的第385号法令(生产商处理电子废物的责任)及第664号法令(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的处理)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颁布WEEE及RoHS法例,WEEE-System是WEEE法例的执行机构并负责WEEE登记事宜,环境保护局是RoHS及部分WEEE措施的执行机构。
芬兰
2004年9月9日《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有害物质政府法令》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第452/2004号法令及第852/2004号政府法令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保部负责转化法例,RoHS法例及WEEE法例分别由安全技术局及坦佩雷区域环境中心执行。
瑞典
《化学品及生物技术生物规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国家法例,第SFSNo。2005:209号条例把WEEE转化为国家法例:Rolls及WEEE法例都由可持续发展部负责,RoHS法例及WEEE法例分别由瑞典化学品检验局及环境保护局执行,环境保护局负责生产商登记事宜。
奥地利
2005年4月29日颁布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避免、收集及处理条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修订《废料管理法》并通过《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避免、收集及处理条例》和《废料处理责任条例》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联邦农林、环境及水管理部负责RoHS及WEEE法例的转化事宜,联邦环境局负责与法例有关的评估事宜,区域行政部门监察生产商守规情况。
捷克共和国
WEEE及RoHS指令由第7/2005COU号法令转化为全国、店例,政府还制订了包括2005年9月15日公布的第352/2005号法令在内的实施法例,议会转化第7/2005Coll号法令,环境部转化第352/2005号法令,Rolls条例的全国执行机关为贸易管理局及环境管理局,WEEE条例由环境部执行。
斯洛文尼亚
2005年1月11日通过的《关于限制销售及使用若干类有害物质的规例》把Roll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2004年11月4日颁布的第4871号法令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2005年6月10日公布的修例引入两个阶段的登记程序,卫生部全国化学品管理局负责转化及执行RoHS法例,第4871号法令由环境及空间规划部转化及执行。
斯洛伐克
《第733/2004号法》转化RoHS及WEEE指令,相关法例包括第208/2005号部长法令,第388/2005号政府条例及第359/2005号部长法令,法例由议会转化,部长法令由环境部转化,环境部为WEEE法例的全国执行机关。
立陶宛
卫生部第V-258号法令转化RoHS法例,通过第X-279号修例、环境部第D1-481号法令、第1252号政府决议、环境部第D1-555号法令,第61号政府决议、第18号政府决议及环境保第D1-57号法令等,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RoHS法例由卫生部转化及执行,环境部负责转化及执行WEEE法例。
比利时
2004年10月12日通过的皇家法令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WEEE指令经由佛兰德、瓦隆尼亚及布鲁塞尔3个地区的法例转化,RoHS指令由联邦经济、中小企、自雇人士及能源事务局和联邦卫生、食物链安全及环境事务局转化为全国法例并由两局辖下部门执行:WEEE法例由佛兰德区的公共设施,能源、环境及自然部,瓦隆尼亚区的天然资源及环境专署和布鲁塞尔区的公共设施、能源、环境及自然部转化。
卢森堡
以单一法令把WEEE及Roll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负责转化及执行法例。
爱沙尼亚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第158号规定及2004年5月1日的《廢料法》修订条文转化RoHS指令,由《废料法》修订条文、共和国政府第376号规定、环境部第9号规定及《生产商中央登记规定》把WEEE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负责转化及执行法例。
马耳他
2004年8月31日颁布的关于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所含有害物质的第396/2004号条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Rolls条例由标准局转化并由消费者事务部执行,WEEE法例将由马耳他环境及规划局转化。
纵观欧盟各国按照WEEE和Rolls指令制定的法律法规,他们在完善与WEEE和RoHS指令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进程中的普遍做法是为电器与电子设备生产商设立登记制度,要求生产商承担电器及电子废料的收集,运输、处理费用等;他们之间的主要差异表现在生产者责任的实施日期、废物收集方式、回收率目标,费用的分摊、保证金,产品税、违规处罚、注册方式与要求等方面。
法国
2005年7月20口颁布的第2005/829号法令将WEEE及Rolls指令转化为法例并于2005年7月22日在法国官方公报川登;主管部门是法国生态及可持续发展部,环保局负责推行法令及全国登记制度。
德国
2005年3月23日颁布的ElektroG法例推行WEEE及Rolls指令;联邦环境局负责推行ElektroG法例。
意大利
2005年7月25日颁布的第151号法令推行WEEE及Rolls指令;环境部负责推行该项法令并成立一个电器与电子设备废料管理监督委员会来监管中央登记制度及结算中心,生产商分担该会经费。
英国
英国第2748号法例转化Rolls指令:贸易工业部负责监管有关法例,英格兰及威尔斯环境局、苏格兰环保局及北爱尔兰环境及遗产服务局负责管理登记制度及执行法例。
匈牙利
2004年10月8日部长法令第16/2004号将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WEEE指令已转化为全国法例并已生效;环境部负责法例的转化工作,国家环境、自然及水管理局负责执行WEEE法例及处理全国注册事宜。
西班牙
2005年2月25日的皇家法令把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负责法例的转化工作,国家工业机构注册局负责注册事宜。
荷兰
荷兰将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规定》,住房、空间规划及环境部负责把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
波兰
波兰将WEEE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法》,将RoHS指令转化为《电子及电器设备所含有害物质条例》,环境保护部负责把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保护管理局负责统筹电器废料的回收及处理事宜。
爱尔兰
2005年7月6日爱尔兰通过的《2005年废料管理(电器与电子设备)规例》(S1290/2005)修订了《1996年废料管理法》,以便推行WEEE和RoHS指令,颁布的S1340/2005及S1341/2005分别订明实施该两项指令的安排,环境、遗产及地方管治部负责颁布有关WEEE及RoHS的法例,登记制度由WEEERegisterLtd公司管理,环保署负责执行RoHS和WEEE指令。
希腊
2004年3月5日在宪报第A82号刊登的第117/2004号《总统法令》将WEEE及RoHS两项指令转化为法例,并于2004年颁布了第105134号及第112145号决议案:GEDSAP/EOEDSAP是主管部门。
葡萄牙
2004年12月10日颁布的第230/2004号《法例——法令》将WEEE及Rolls指令转化为法例,2005年10月25日通过第174/2005号《法例——法令》,修正第230/2004号《法例——法令》第2条有关界定实施范围的内容与WEEE指令不一致的地方,环境部负责将WEEE及RoHS指令转化为法例,全国废料管理所负责WEEE法例的一般临管工作直至专责部门ANREEE接手为止,并负责全国登记工作。
塞浦路斯
2004年《行政法》第668号推行RoHS及WEEE指令,2004年7月30日在宪报第3888号附录III(1)刊载,主管部门是农业、天然资源和环境及环境服务部。
丹麥
2004年10月30日通过的《限制含若干种有害物质电器及电子设备进u及销售规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丹麦法例,通过的第385号法令(生产商处理电子废物的责任)及第664号法令(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的处理)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颁布WEEE及RoHS法例,WEEE-System是WEEE法例的执行机构并负责WEEE登记事宜,环境保护局是RoHS及部分WEEE措施的执行机构。
芬兰
2004年9月9日《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有害物质政府法令》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第452/2004号法令及第852/2004号政府法令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保部负责转化法例,RoHS法例及WEEE法例分别由安全技术局及坦佩雷区域环境中心执行。
瑞典
《化学品及生物技术生物规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国家法例,第SFSNo。2005:209号条例把WEEE转化为国家法例:Rolls及WEEE法例都由可持续发展部负责,RoHS法例及WEEE法例分别由瑞典化学品检验局及环境保护局执行,环境保护局负责生产商登记事宜。
奥地利
2005年4月29日颁布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避免、收集及处理条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修订《废料管理法》并通过《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避免、收集及处理条例》和《废料处理责任条例》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联邦农林、环境及水管理部负责RoHS及WEEE法例的转化事宜,联邦环境局负责与法例有关的评估事宜,区域行政部门监察生产商守规情况。
捷克共和国
WEEE及RoHS指令由第7/2005COU号法令转化为全国、店例,政府还制订了包括2005年9月15日公布的第352/2005号法令在内的实施法例,议会转化第7/2005Coll号法令,环境部转化第352/2005号法令,Rolls条例的全国执行机关为贸易管理局及环境管理局,WEEE条例由环境部执行。
斯洛文尼亚
2005年1月11日通过的《关于限制销售及使用若干类有害物质的规例》把Roll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2004年11月4日颁布的第4871号法令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2005年6月10日公布的修例引入两个阶段的登记程序,卫生部全国化学品管理局负责转化及执行RoHS法例,第4871号法令由环境及空间规划部转化及执行。
斯洛伐克
《第733/2004号法》转化RoHS及WEEE指令,相关法例包括第208/2005号部长法令,第388/2005号政府条例及第359/2005号部长法令,法例由议会转化,部长法令由环境部转化,环境部为WEEE法例的全国执行机关。
立陶宛
卫生部第V-258号法令转化RoHS法例,通过第X-279号修例、环境部第D1-481号法令、第1252号政府决议、环境部第D1-555号法令,第61号政府决议、第18号政府决议及环境保第D1-57号法令等,把WEEE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RoHS法例由卫生部转化及执行,环境部负责转化及执行WEEE法例。
比利时
2004年10月12日通过的皇家法令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WEEE指令经由佛兰德、瓦隆尼亚及布鲁塞尔3个地区的法例转化,RoHS指令由联邦经济、中小企、自雇人士及能源事务局和联邦卫生、食物链安全及环境事务局转化为全国法例并由两局辖下部门执行:WEEE法例由佛兰德区的公共设施,能源、环境及自然部,瓦隆尼亚区的天然资源及环境专署和布鲁塞尔区的公共设施、能源、环境及自然部转化。
卢森堡
以单一法令把WEEE及Roll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负责转化及执行法例。
爱沙尼亚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第158号规定及2004年5月1日的《廢料法》修订条文转化RoHS指令,由《废料法》修订条文、共和国政府第376号规定、环境部第9号规定及《生产商中央登记规定》把WEEE转化为全国法例;环境部负责转化及执行法例。
马耳他
2004年8月31日颁布的关于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所含有害物质的第396/2004号条例把RoHS指令转化为全国法例,Rolls条例由标准局转化并由消费者事务部执行,WEEE法例将由马耳他环境及规划局转化。
纵观欧盟各国按照WEEE和Rolls指令制定的法律法规,他们在完善与WEEE和RoHS指令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进程中的普遍做法是为电器与电子设备生产商设立登记制度,要求生产商承担电器及电子废料的收集,运输、处理费用等;他们之间的主要差异表现在生产者责任的实施日期、废物收集方式、回收率目标,费用的分摊、保证金,产品税、违规处罚、注册方式与要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