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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重庆赛迪工业炉有限公司开始“大震荡”: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龚之军带领三名年薪20至30万元的高层管理人员集体辞职,随后,五名公司技术骨干也相继辞职……
5个月后,集体辞职事件出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四名高管因涉嫌受贿被抓,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这起重庆市直辖以来渝中区最大的商业贿赂案浮出水面。
高管辞职,疑点浮出
重庆赛迪工业炉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5日,其中重庆钢铁设计院占有85%的股份,系国有控股公司。1998年4月17日,龚之军受重庆钢铁设计院委派担任赛迪工业炉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工作全面负责。
经过市场搏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成为一个年利税上亿元的大企业。
2006年1月17日,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名单下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会聘任龚之军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这意味着他被降职使用,而此时他已在总经理位置上干了近10年。
半个月后,副总经理龚之军、陈健、杨锐江以及总工程师李巍离开了这家公司,龚之军和李巍还分别支付给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7.9万元和12.3万元。
不久,五名高级技术人员陆续辞职,追随龚之军。“这无疑是灭顶之灾。”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感叹,领导班子只剩下刚到任的总经理一个人,领导层及技术骨干的离去,让这家原本红火的国有控股企业陷入困境,原来正常的经营销售渠道也陷入混乱,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
而龚之军等人辞职后,立马组建了上海奥能热工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重庆渝北区红锦大道,主要业务和赛迪公司几乎一模一样,与“老东家”对着干。
同年5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赛迪工业炉公司副总经理龚之军等人舍弃高薪集体辞职,且四处散布对原公司不利的消息。而四名高管在辞职前,是一个不正当的利益共同体。
一件看似单纯的公司与员工的纠纷,逐渐浮出了重重疑点——采购材料先付款后供货;不从原厂家进货,却接收供货商的货倒手买卖;两个分管项目的经理被莫名免职……但在检察院对公司调查的过程中,一些人顾虑重重,只提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
调查陷入胶着状态。
拔“萝卜”带出一堆“泥”
经过一天的长谈,一名员工无意中透露,龚之军2004年考取驾照后买了一辆黑色索纳塔轿车,但他总是将车停在附近的酒店,然后步行到公司,而不是像大家一样将车停在公司院内。
这是个反常的举动!检察院一边调查龚的财产状况,一边化装成卖家到二手车市场调查。
半个月,侦查人员发现,龚家存款高达数百万元,其购买的索纳塔轿车是由一名姓肖的女性卖出。更大的疑点是,肖所经营的信达公司恰好是赛迪公司的耐火材料供货商,肖与丈夫邓某曾多次划款到龚的帐上。
迹象表明,肖、邓两人很可能曾向龚之军行贿。检察院决定秘密抓捕。
“找一下老邓嘛……”2006年6月27日晚上,肖某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熟人电话”,自称是其夫邓某的朋友。
“他还没有回来,你打他手机!”肖没有丝毫怀疑。
其实,这个电话正是侦查人员打来的。确认邓没在家后,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暂时按兵不动。
第二天下午,侦查员获得了邓某在双桥区工业园区一带活动的消息。他们扮成进货厂家,设计将邓悄然带走。随后,肖也在九龙坡家中被抓捕。
审讯初,邓拒不承认行贿事实。当看到妻子随身携带的房门和车钥匙后,他知道妻子也已到案,终于软下来。在5小时之内,夫妇俩交代了黑色索纳塔轿车是行贿物品,并承认多次打钱到龚的账上的事情。
核对两人供述细节后,侦查员还在邓家发现了一本“行贿清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为原赛迪公司副总经理陈健买车、装修新房等支出情况。
拔出一个“萝卜”竟带出了一堆“泥”,检察院决定抓捕龚、陈二人。
四高管疯狂索贿600余万元
龚之军归案后,向检察机关如实供述了收受邓、肖夫妇财物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其与陈健、李巍、杨锐江等人索取钱财的其他事实。原来,邓、肖夫妇的行贿竟然仅仅是龚之军等四人受贿的冰山一角!
经过侦查人员3个多月努力,重庆市直辖以来渝中区最大受贿窝案终于浮出水面——4名高管涉嫌共同索贿620余万元,龚之军还单独收受邓氏夫妇价值18万余元的汽车一辆,陈健还单独收受邓某夫妇装修款等49万余元,涉案共计690万元。
从1997年开始,龚之军担任赛迪公司总经理,李巍在第二年受聘为总工程师,陈健、杨锐江2002年被聘为副总经理。四人对公司的业务往来均握有重权。
在任期间,龚之军等四人通过业务往来认识了公司的分包商——山东某炉厂的王某及江苏某公司的杨某。
2003年6月,龚之军等四人共谋,向王某提出要求,希望王以“经营费”的名义送点好处费给四人,作为“业务感谢”。为和赛迪公司的几位高层领导“搞好关系”,以便以后接到更多的合同,有更高的利润可赚,王某于2003年6月至2006年1月期间,按照龚之军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在重庆解放碑某银行开设了存折账户,并以异地汇款方式存入人民币共计320万元给龚之军等人;2004年1月至2006年2月期间,龚之军等四人又采取同样的方式,收受江苏某公司杨某好处费300万元。四人将收受的600余万元赃款或私分挥霍,或购置房产等。
此外,在担任赛迪公司总经理时,龚之军还单独收受了邓、肖夫妇价值19.8万元的索纳塔轿车,陈健则以14.45万元从邓、肖手中买来价值31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并在装修新房期间,收受邓、肖夫妇装修款34.6万元,用于支付装修费用、购买家电等。
邓、肖夫妇行贿得到的回报则是,不仅可以从赛迪公司先领款后供货,还可以倒卖其他厂家的材料。
龚之军等人疯狂敛财,导致原本正常的供货渠道变得混乱,曾经红火的赛迪公司业绩也开始逐年下滑。鉴于此,2006年1月17日,经董事会决定,赛迪公司免去龚之军总经理职务,改任其为副总经理。
同年2月5日,龚、李、陈、杨集体辞职,随后成立了上海奥能公司。而在奥能公司的120万元注册资金中,有60万元是龚之军等在辞职前向江苏的杨某索贿而来。
由于案情重大,渝中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06年12月18日,以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龚之军有期徒刑10年、陈健12年、李巍和杨锐江各有期徒刑5年,并依法追缴四人收受的赃款。对此判决,四人没有提起上诉。
“开国功臣”不敌“潜规则”
“幸亏你们救了我,如果还在公司的话,再隔几年我就没救了!”身陷囹圄后,陈健反而觉得如释重负,向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
据陈健称,他掌握的项目太大,一般工程都在一个亿以上,购销领域的贿赂太可怕了。只要自己愿意,收受的贿赂几年下来就能超过千万元,罪行只会越来越重。
在悔过书中,李巍则忏悔道:“以前带孩子去动物园看猴子,孩子问我猴子关在笼子里舒服吗?我说猴子在里面有吃有喝挺快乐的。如今自己被关进监狱,就像笼子里的猴子一样,这才知道失去自由有多难过。”
在这起贿赂案件中,“潜规则”主宰了行贿和受贿双方。
龚之军等人是公司的“开国功臣”,他们认为公司每年有两个多亿的营业税,而自己年收入只有几十万元,逐渐失去心理平衡。被告辩护律师表示,接业务返回点钱,这是购销领域内的“潜规则”,在行业内再正常不过了。行贿者一年可从龚之军们的手中承接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业务,利润也在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之间,只要能把龚之军们伺候好,赚钱机会有的是。
潜规则之下,那些曾与龚之军们较量的尽职尽责的员工,有的变成了哑巴、聋子,有的被免职。2004年,赛迪公司需要购买耐火材料,确定由邓氏夫妇的厂来供货,结果邓氏夫妇提供的是河北唐山一家企业的产品,这属于严重违规。但当相关人员向陈健反映后,陈健听了后只说了句“知道了”,便没了下文。而有两个项目经理,因为看不惯龚之军们的做法,提出反对意见,结果被免职。
5个月后,集体辞职事件出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四名高管因涉嫌受贿被抓,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这起重庆市直辖以来渝中区最大的商业贿赂案浮出水面。
高管辞职,疑点浮出
重庆赛迪工业炉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5日,其中重庆钢铁设计院占有85%的股份,系国有控股公司。1998年4月17日,龚之军受重庆钢铁设计院委派担任赛迪工业炉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工作全面负责。
经过市场搏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成为一个年利税上亿元的大企业。
2006年1月17日,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名单下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会聘任龚之军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这意味着他被降职使用,而此时他已在总经理位置上干了近10年。
半个月后,副总经理龚之军、陈健、杨锐江以及总工程师李巍离开了这家公司,龚之军和李巍还分别支付给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7.9万元和12.3万元。
不久,五名高级技术人员陆续辞职,追随龚之军。“这无疑是灭顶之灾。”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感叹,领导班子只剩下刚到任的总经理一个人,领导层及技术骨干的离去,让这家原本红火的国有控股企业陷入困境,原来正常的经营销售渠道也陷入混乱,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
而龚之军等人辞职后,立马组建了上海奥能热工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重庆渝北区红锦大道,主要业务和赛迪公司几乎一模一样,与“老东家”对着干。
同年5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赛迪工业炉公司副总经理龚之军等人舍弃高薪集体辞职,且四处散布对原公司不利的消息。而四名高管在辞职前,是一个不正当的利益共同体。
一件看似单纯的公司与员工的纠纷,逐渐浮出了重重疑点——采购材料先付款后供货;不从原厂家进货,却接收供货商的货倒手买卖;两个分管项目的经理被莫名免职……但在检察院对公司调查的过程中,一些人顾虑重重,只提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
调查陷入胶着状态。
拔“萝卜”带出一堆“泥”
经过一天的长谈,一名员工无意中透露,龚之军2004年考取驾照后买了一辆黑色索纳塔轿车,但他总是将车停在附近的酒店,然后步行到公司,而不是像大家一样将车停在公司院内。
这是个反常的举动!检察院一边调查龚的财产状况,一边化装成卖家到二手车市场调查。
半个月,侦查人员发现,龚家存款高达数百万元,其购买的索纳塔轿车是由一名姓肖的女性卖出。更大的疑点是,肖所经营的信达公司恰好是赛迪公司的耐火材料供货商,肖与丈夫邓某曾多次划款到龚的帐上。
迹象表明,肖、邓两人很可能曾向龚之军行贿。检察院决定秘密抓捕。
“找一下老邓嘛……”2006年6月27日晚上,肖某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熟人电话”,自称是其夫邓某的朋友。
“他还没有回来,你打他手机!”肖没有丝毫怀疑。
其实,这个电话正是侦查人员打来的。确认邓没在家后,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暂时按兵不动。
第二天下午,侦查员获得了邓某在双桥区工业园区一带活动的消息。他们扮成进货厂家,设计将邓悄然带走。随后,肖也在九龙坡家中被抓捕。
审讯初,邓拒不承认行贿事实。当看到妻子随身携带的房门和车钥匙后,他知道妻子也已到案,终于软下来。在5小时之内,夫妇俩交代了黑色索纳塔轿车是行贿物品,并承认多次打钱到龚的账上的事情。
核对两人供述细节后,侦查员还在邓家发现了一本“行贿清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为原赛迪公司副总经理陈健买车、装修新房等支出情况。
拔出一个“萝卜”竟带出了一堆“泥”,检察院决定抓捕龚、陈二人。
四高管疯狂索贿600余万元
龚之军归案后,向检察机关如实供述了收受邓、肖夫妇财物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其与陈健、李巍、杨锐江等人索取钱财的其他事实。原来,邓、肖夫妇的行贿竟然仅仅是龚之军等四人受贿的冰山一角!
经过侦查人员3个多月努力,重庆市直辖以来渝中区最大受贿窝案终于浮出水面——4名高管涉嫌共同索贿620余万元,龚之军还单独收受邓氏夫妇价值18万余元的汽车一辆,陈健还单独收受邓某夫妇装修款等49万余元,涉案共计690万元。
从1997年开始,龚之军担任赛迪公司总经理,李巍在第二年受聘为总工程师,陈健、杨锐江2002年被聘为副总经理。四人对公司的业务往来均握有重权。
在任期间,龚之军等四人通过业务往来认识了公司的分包商——山东某炉厂的王某及江苏某公司的杨某。
2003年6月,龚之军等四人共谋,向王某提出要求,希望王以“经营费”的名义送点好处费给四人,作为“业务感谢”。为和赛迪公司的几位高层领导“搞好关系”,以便以后接到更多的合同,有更高的利润可赚,王某于2003年6月至2006年1月期间,按照龚之军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在重庆解放碑某银行开设了存折账户,并以异地汇款方式存入人民币共计320万元给龚之军等人;2004年1月至2006年2月期间,龚之军等四人又采取同样的方式,收受江苏某公司杨某好处费300万元。四人将收受的600余万元赃款或私分挥霍,或购置房产等。
此外,在担任赛迪公司总经理时,龚之军还单独收受了邓、肖夫妇价值19.8万元的索纳塔轿车,陈健则以14.45万元从邓、肖手中买来价值31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并在装修新房期间,收受邓、肖夫妇装修款34.6万元,用于支付装修费用、购买家电等。
邓、肖夫妇行贿得到的回报则是,不仅可以从赛迪公司先领款后供货,还可以倒卖其他厂家的材料。
龚之军等人疯狂敛财,导致原本正常的供货渠道变得混乱,曾经红火的赛迪公司业绩也开始逐年下滑。鉴于此,2006年1月17日,经董事会决定,赛迪公司免去龚之军总经理职务,改任其为副总经理。
同年2月5日,龚、李、陈、杨集体辞职,随后成立了上海奥能公司。而在奥能公司的120万元注册资金中,有60万元是龚之军等在辞职前向江苏的杨某索贿而来。
由于案情重大,渝中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06年12月18日,以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龚之军有期徒刑10年、陈健12年、李巍和杨锐江各有期徒刑5年,并依法追缴四人收受的赃款。对此判决,四人没有提起上诉。
“开国功臣”不敌“潜规则”
“幸亏你们救了我,如果还在公司的话,再隔几年我就没救了!”身陷囹圄后,陈健反而觉得如释重负,向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
据陈健称,他掌握的项目太大,一般工程都在一个亿以上,购销领域的贿赂太可怕了。只要自己愿意,收受的贿赂几年下来就能超过千万元,罪行只会越来越重。
在悔过书中,李巍则忏悔道:“以前带孩子去动物园看猴子,孩子问我猴子关在笼子里舒服吗?我说猴子在里面有吃有喝挺快乐的。如今自己被关进监狱,就像笼子里的猴子一样,这才知道失去自由有多难过。”
在这起贿赂案件中,“潜规则”主宰了行贿和受贿双方。
龚之军等人是公司的“开国功臣”,他们认为公司每年有两个多亿的营业税,而自己年收入只有几十万元,逐渐失去心理平衡。被告辩护律师表示,接业务返回点钱,这是购销领域内的“潜规则”,在行业内再正常不过了。行贿者一年可从龚之军们的手中承接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业务,利润也在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之间,只要能把龚之军们伺候好,赚钱机会有的是。
潜规则之下,那些曾与龚之军们较量的尽职尽责的员工,有的变成了哑巴、聋子,有的被免职。2004年,赛迪公司需要购买耐火材料,确定由邓氏夫妇的厂来供货,结果邓氏夫妇提供的是河北唐山一家企业的产品,这属于严重违规。但当相关人员向陈健反映后,陈健听了后只说了句“知道了”,便没了下文。而有两个项目经理,因为看不惯龚之军们的做法,提出反对意见,结果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