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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信用卡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务的重要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个新兴的产物,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实施诈骗,给当事人带来重大的财产损失。本文列举了信用卡诈骗的常见手段,分析了犯罪的特点,并提出了预防该类犯罪的建议,希望对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特点;防范措施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年来,不少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自助银行、ATM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对银行个人客户的信用卡内资金实施诈骗的案件呈不断递增趋势,严重侵害了银行客户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1.常见的几种类型
(1)发送手机短信骗取卡内信息。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虚假的消费提示或中奖提示,诱骗客户拨打假冒的银行客服电话、银联信息卡管理中心、公安部门等部门的咨询电话,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进行诈骗。
(2)在ATM机上贴虚假告示。在ATM机上以银行名义张贴虚假提示,谎称“银行的业务系统正在升级”,诱骗客户按操作程序,将账户内资金转入指定活期账号。
(3)利用电话截取銀行卡密码。通过电话连接各银行的电话,截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从而盗取客户账户内的资金。
(4)利用假网站实施犯罪。不法分子先行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虚假银行网站,诱使客户提供账号和密码,或诱使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计算机病毒,使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被窃。
(5)通过互联网上交易骗取信用卡信息。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提示要将交易款存入客户的个人借记卡中,同时向客户提供咨询电话,告知客户通过该电话查询交易款是否入账,由此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进行诈骗。
(6)克隆银行卡窃取资金。通过拾取被丢弃的取款凭条等手段窃取客户银行卡号及密码,克隆银行卡窃取客户资金。
(7)以做生意为幌子趁机调换银行卡。以做生意为幌子,要求客户在某银行开立账户银行卡,同时在该银行开立同名同姓账户银行卡,伺机与对方调换银行卡,等对方向银行卡内打入资金后,取走对方资金。
(8)信用卡恶意透支。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短期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网点频繁使用、取现,积少成多,最后形成大量透支,而后携款潜逃,使发卡银行无法追回透支款。另一种是持卡人使用假身份证明申办信用卡后,进行恶意透支。
2.信用卡犯罪的主要特点
(1)信用卡犯罪一般都有预谋过程。在使用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犯罪前,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得到需要的信用卡,然后需要伪造有关的身份证件,挑选作案的特约商户、作案时间等。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前,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伪造身份证,以备商户或银行的检查,为达到降低伪造身份证件被识破的可能性,还需精心选择犯罪的时机、地点等。
(2)突击性、连续性、流窜性较强。使用信用卡消费有授权限额控制,超越限额消费需经发卡银行审核授权。因此犯罪嫌疑人总是采用逃避授权的手法在限额幅度内作案,每次有限额度的取现或购物累加起来就是一笔巨额财富。于是犯罪嫌疑人依靠现代交通工具,在短时间内不同的地区连续突击性犯罪,往往在不同商户或同一商户的不同时期内几十次、上百次作案。
(3)涉案金额大,危害性严重。犯罪嫌疑人一旦有机会实施信用卡犯罪,在未被发现之前一般都是疯狂作案,虽然每笔金额不高,但总起来看,数额都特别大。
(4)实施犯罪的专业性较强。信用卡犯罪的主体多为金融机构、特约商户等有较多机会接触信用卡的单位的工作人员。该犯罪虽不是具有很高科技含量的犯罪,但犯罪者必须了解信用卡的业务活动,且有的环节对专门知识要求很高,没有一定专业基础很难实施犯罪。
(5)往往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这个特点在骗取信用卡的时候最为明显,犯罪嫌疑人为骗取发卡银行的信用卡,往往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假公文、印章,特别是在团伙作案中,情节严重,会同时触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和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在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时,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这也体现出信用卡犯罪的复杂性。
3.防范信用卡犯罪的措施
针对信用卡犯罪的各种犯罪手段和主要特点,公安刑侦、经侦等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一是要加强信用卡及其犯罪特点的研究,分析和研究信用卡诈骗的特点及主要作案手段,掌握发现和打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发现信用卡犯罪线索,及时查证。一旦符合立案条件,坚决予以立案打击。三是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揭露和打击犯罪。要经常走访金融机构,广泛发动群众,定期开展打击涉及信用卡诈骗的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追捕犯罪嫌犯人,从重打击涉及信用卡诈骗犯罪。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持卡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发布预警提示、典型案例教育等方式向公众宣传介绍信用卡法律知识。建议金融单位对已办或正在办理信用卡的用户,要发放信用卡安全防范提示卡,以提高持卡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制止涉及信用卡诈骗的发生。
(3)加强巡逻防控,夯实公安机关的基础防范工作。要立足基础业务建设,大力开展阵地控制、物建秘密力量,秘密收集犯罪情报信息,及时发现犯罪线索,获取各种犯罪证据。同时,加强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各金融网点附近区域的巡控力度,对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复杂场所重点管控,力争抓获现行,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多发势头。
(4)加强对外协作,协助金融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与银联组织、各相关金融单位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在此基础上,要强化监管职能,协助金融单位完善健全内部制度:一是要完善信用卡管理制度,对卡的授权、止付、销毁等重要岗位实行权限批准制度;二是要健全催收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的催收方式,对于透支情况恶劣的,应及时停止该卡使用,列入恶意透支黑名单;三是要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完善操作程序,加强银行业务员的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电子化建设,加快持卡人透支消费、反常消费信息的反馈速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特点;防范措施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年来,不少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自助银行、ATM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对银行个人客户的信用卡内资金实施诈骗的案件呈不断递增趋势,严重侵害了银行客户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1.常见的几种类型
(1)发送手机短信骗取卡内信息。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虚假的消费提示或中奖提示,诱骗客户拨打假冒的银行客服电话、银联信息卡管理中心、公安部门等部门的咨询电话,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进行诈骗。
(2)在ATM机上贴虚假告示。在ATM机上以银行名义张贴虚假提示,谎称“银行的业务系统正在升级”,诱骗客户按操作程序,将账户内资金转入指定活期账号。
(3)利用电话截取銀行卡密码。通过电话连接各银行的电话,截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从而盗取客户账户内的资金。
(4)利用假网站实施犯罪。不法分子先行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虚假银行网站,诱使客户提供账号和密码,或诱使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计算机病毒,使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被窃。
(5)通过互联网上交易骗取信用卡信息。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提示要将交易款存入客户的个人借记卡中,同时向客户提供咨询电话,告知客户通过该电话查询交易款是否入账,由此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进行诈骗。
(6)克隆银行卡窃取资金。通过拾取被丢弃的取款凭条等手段窃取客户银行卡号及密码,克隆银行卡窃取客户资金。
(7)以做生意为幌子趁机调换银行卡。以做生意为幌子,要求客户在某银行开立账户银行卡,同时在该银行开立同名同姓账户银行卡,伺机与对方调换银行卡,等对方向银行卡内打入资金后,取走对方资金。
(8)信用卡恶意透支。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短期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网点频繁使用、取现,积少成多,最后形成大量透支,而后携款潜逃,使发卡银行无法追回透支款。另一种是持卡人使用假身份证明申办信用卡后,进行恶意透支。
2.信用卡犯罪的主要特点
(1)信用卡犯罪一般都有预谋过程。在使用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犯罪前,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得到需要的信用卡,然后需要伪造有关的身份证件,挑选作案的特约商户、作案时间等。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前,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伪造身份证,以备商户或银行的检查,为达到降低伪造身份证件被识破的可能性,还需精心选择犯罪的时机、地点等。
(2)突击性、连续性、流窜性较强。使用信用卡消费有授权限额控制,超越限额消费需经发卡银行审核授权。因此犯罪嫌疑人总是采用逃避授权的手法在限额幅度内作案,每次有限额度的取现或购物累加起来就是一笔巨额财富。于是犯罪嫌疑人依靠现代交通工具,在短时间内不同的地区连续突击性犯罪,往往在不同商户或同一商户的不同时期内几十次、上百次作案。
(3)涉案金额大,危害性严重。犯罪嫌疑人一旦有机会实施信用卡犯罪,在未被发现之前一般都是疯狂作案,虽然每笔金额不高,但总起来看,数额都特别大。
(4)实施犯罪的专业性较强。信用卡犯罪的主体多为金融机构、特约商户等有较多机会接触信用卡的单位的工作人员。该犯罪虽不是具有很高科技含量的犯罪,但犯罪者必须了解信用卡的业务活动,且有的环节对专门知识要求很高,没有一定专业基础很难实施犯罪。
(5)往往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这个特点在骗取信用卡的时候最为明显,犯罪嫌疑人为骗取发卡银行的信用卡,往往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假公文、印章,特别是在团伙作案中,情节严重,会同时触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和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在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时,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这也体现出信用卡犯罪的复杂性。
3.防范信用卡犯罪的措施
针对信用卡犯罪的各种犯罪手段和主要特点,公安刑侦、经侦等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一是要加强信用卡及其犯罪特点的研究,分析和研究信用卡诈骗的特点及主要作案手段,掌握发现和打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发现信用卡犯罪线索,及时查证。一旦符合立案条件,坚决予以立案打击。三是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揭露和打击犯罪。要经常走访金融机构,广泛发动群众,定期开展打击涉及信用卡诈骗的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追捕犯罪嫌犯人,从重打击涉及信用卡诈骗犯罪。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持卡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发布预警提示、典型案例教育等方式向公众宣传介绍信用卡法律知识。建议金融单位对已办或正在办理信用卡的用户,要发放信用卡安全防范提示卡,以提高持卡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制止涉及信用卡诈骗的发生。
(3)加强巡逻防控,夯实公安机关的基础防范工作。要立足基础业务建设,大力开展阵地控制、物建秘密力量,秘密收集犯罪情报信息,及时发现犯罪线索,获取各种犯罪证据。同时,加强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各金融网点附近区域的巡控力度,对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复杂场所重点管控,力争抓获现行,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多发势头。
(4)加强对外协作,协助金融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与银联组织、各相关金融单位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在此基础上,要强化监管职能,协助金融单位完善健全内部制度:一是要完善信用卡管理制度,对卡的授权、止付、销毁等重要岗位实行权限批准制度;二是要健全催收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的催收方式,对于透支情况恶劣的,应及时停止该卡使用,列入恶意透支黑名单;三是要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完善操作程序,加强银行业务员的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电子化建设,加快持卡人透支消费、反常消费信息的反馈速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