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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始终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贯彻并逐步加强着作风建设这一重要任务,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有增无减。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围绕廉洁政治这一主题和目标,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谋划和新举措:出台“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狠抓作风建设,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反对特权思想和现象,巩固党的纪律建设;健全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固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这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具体举措,既着眼于当前廉洁政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又立足长远,从体制层面建立廉洁政治长效机制,体现出了高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2013年6月起,全党自上而下份两批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2015年4月起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都是党狠抓作风建设的重大政治安排和战略决策。通过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风建设在全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社会评价很好,国际舆论美誉度很高。
国有企业作为肩负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调节国家经济这一重要任务的组织形式,兼具盈利性、行政性和公益性等特点,主要行为也是在政府意志和利益的影响下进行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和不断壮大,内部滋生消极腐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败坏了风气,制约了发展。所以国有企业在发展进程中,一定要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作风建设的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而这又是一项系统复杂而严肃的工作,需要严谨的作风和坚定科学的态度。所以一定要按照中央纪委“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内廉洁自律、对外诚信经营,努力打造高效廉洁的干部管理团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性教育,从思想根源上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性是有弱点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的产生都源于内心的倾斜和扭曲,所以廉洁自律首先应从思想根源抓起。古语曰,“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唐太宗《帝范》卷四)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了,那么结果才可能达到中等水平;如果本身对自己要求就不高,那么结果就只会更坏,水平更低。而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前提,一定是在根源上对党的宗旨有非常深刻的思想认识。所以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其在思想认识上“不想”、在主观意愿上“不愿”、在价值取向上“不屑”、在荣辱判别上“不齿”违规违纪,以高尚的思想境界和崇高的职业操守,对待手中的权利和工作,时时处处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内容方式上,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紧跟中央的思想步伐,将政治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及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当中,利用参观教育基地、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剖析、吸取经验教训、廉政承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树立“本领恐慌”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成立80周年校庆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如果大家在学习上都有落伍的恐慌,在工作上有能力的恐慌,就能扎实做事、勤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精神,并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
对象范围上,要力求廉政教育群体重点明确、覆盖全面。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进行着重教育;另外力求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全体党员,在公司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使党员干部常思贪腐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牢记廉洁自律要求。
二、完善规章制度,从行为过程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规范约束机制
制度是对行为的约束。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所以廉政建设必须抓好规章制度建设,通过构建完备的规章体系和健全的制度格局,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从而实现用制度管权、用规章管事、用机制管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第一,要严格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強化责任内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加强监督与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员干部的考核范畴,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尤其是要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考核透明度,做到指标和任务明确、具体、合理,具备可操作性,使每个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检查考核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善于在基层中发现问题,争取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多听取群众的心声。
第二,要坚持廉政制度建设“无缝隙”。要把严密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各种流程作为制约权力的根本手段,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性载体,定期梳理各价值链环节的风险防范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严密的廉政防范管控体系。结合企业实际,将廉政制度延伸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要加强内部民主监督制度。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日常监督,通过细化工作流程和明确职责予以固化,从人、权、钱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入手,把创新与完善、继承与发展、法律与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强化内外监督与考评,使党员干部远离“雷区”;二是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企业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让基层党员、群众多多了解、正确认识公司的发展现状,多让他们参与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多提建议与意见,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有效的进行自上而下的民主监督,实现领导班子检查、考评的公平、公开,真正做到领导班子的成员经得住检查、受得了批评、耐得住考验,在全体员工中树立正面、健康的阳光形象。
第四,要完善机构,狠抓制度落实。任何制度的关键都在于落实,落实不了,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加强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的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加大投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要从言行、工作上明确支持有关检查部门,充分配合他们的工作,让他们真正能够主动发挥有效作用。
三、严格惩处机制,从行为结果上保持对党员干部的警戒高压态势
廉政建设不仅要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而且要健全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机制。要通过制定和落实严厉的处罚措施,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制裁和打击力度,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1.加大监督监察力度,提高主动出击的能力。一是及时了解社会上有关企业已发生的案例以及企业内部已发生的案例或者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举一反三,主动查找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或岗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杜绝案件的发生;二是在坚持常规监督的基础上,经常性、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流程检查小组,对易存在或发生问题的环节和流程进行突击检查,不管有无问题都要接受监督检查,逐步形成纪检部门的威慑力和震慑力。
2.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违规违章行为及有关责任人,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三不放过”原则,即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坚决做到一视同仁,不分彼此,决不姑息迁就,绝不手软。通过惩治违规者,警示后来者,激励守规者,促进公司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近年来中央处理的反腐案件来看,中纪委一方面加大了案件的查办力度,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真正做体现了反腐的坚强决心。国有企业应认清形势,深入推进思想根源上遏制、行为过程中约束、行为结果上处罚这三位一体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氛围和高效廉洁的工作习惯。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围绕廉洁政治这一主题和目标,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谋划和新举措:出台“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狠抓作风建设,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反对特权思想和现象,巩固党的纪律建设;健全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固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这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具体举措,既着眼于当前廉洁政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又立足长远,从体制层面建立廉洁政治长效机制,体现出了高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2013年6月起,全党自上而下份两批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2015年4月起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都是党狠抓作风建设的重大政治安排和战略决策。通过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风建设在全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社会评价很好,国际舆论美誉度很高。
国有企业作为肩负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调节国家经济这一重要任务的组织形式,兼具盈利性、行政性和公益性等特点,主要行为也是在政府意志和利益的影响下进行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和不断壮大,内部滋生消极腐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败坏了风气,制约了发展。所以国有企业在发展进程中,一定要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作风建设的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而这又是一项系统复杂而严肃的工作,需要严谨的作风和坚定科学的态度。所以一定要按照中央纪委“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内廉洁自律、对外诚信经营,努力打造高效廉洁的干部管理团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性教育,从思想根源上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性是有弱点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的产生都源于内心的倾斜和扭曲,所以廉洁自律首先应从思想根源抓起。古语曰,“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唐太宗《帝范》卷四)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了,那么结果才可能达到中等水平;如果本身对自己要求就不高,那么结果就只会更坏,水平更低。而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前提,一定是在根源上对党的宗旨有非常深刻的思想认识。所以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其在思想认识上“不想”、在主观意愿上“不愿”、在价值取向上“不屑”、在荣辱判别上“不齿”违规违纪,以高尚的思想境界和崇高的职业操守,对待手中的权利和工作,时时处处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内容方式上,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紧跟中央的思想步伐,将政治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及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当中,利用参观教育基地、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剖析、吸取经验教训、廉政承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树立“本领恐慌”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成立80周年校庆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如果大家在学习上都有落伍的恐慌,在工作上有能力的恐慌,就能扎实做事、勤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精神,并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
对象范围上,要力求廉政教育群体重点明确、覆盖全面。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进行着重教育;另外力求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全体党员,在公司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使党员干部常思贪腐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牢记廉洁自律要求。
二、完善规章制度,从行为过程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规范约束机制
制度是对行为的约束。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所以廉政建设必须抓好规章制度建设,通过构建完备的规章体系和健全的制度格局,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从而实现用制度管权、用规章管事、用机制管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第一,要严格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強化责任内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加强监督与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员干部的考核范畴,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尤其是要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考核透明度,做到指标和任务明确、具体、合理,具备可操作性,使每个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检查考核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善于在基层中发现问题,争取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多听取群众的心声。
第二,要坚持廉政制度建设“无缝隙”。要把严密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各种流程作为制约权力的根本手段,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性载体,定期梳理各价值链环节的风险防范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严密的廉政防范管控体系。结合企业实际,将廉政制度延伸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要加强内部民主监督制度。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日常监督,通过细化工作流程和明确职责予以固化,从人、权、钱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入手,把创新与完善、继承与发展、法律与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强化内外监督与考评,使党员干部远离“雷区”;二是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企业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让基层党员、群众多多了解、正确认识公司的发展现状,多让他们参与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多提建议与意见,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有效的进行自上而下的民主监督,实现领导班子检查、考评的公平、公开,真正做到领导班子的成员经得住检查、受得了批评、耐得住考验,在全体员工中树立正面、健康的阳光形象。
第四,要完善机构,狠抓制度落实。任何制度的关键都在于落实,落实不了,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加强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的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加大投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要从言行、工作上明确支持有关检查部门,充分配合他们的工作,让他们真正能够主动发挥有效作用。
三、严格惩处机制,从行为结果上保持对党员干部的警戒高压态势
廉政建设不仅要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而且要健全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机制。要通过制定和落实严厉的处罚措施,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制裁和打击力度,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1.加大监督监察力度,提高主动出击的能力。一是及时了解社会上有关企业已发生的案例以及企业内部已发生的案例或者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举一反三,主动查找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或岗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杜绝案件的发生;二是在坚持常规监督的基础上,经常性、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流程检查小组,对易存在或发生问题的环节和流程进行突击检查,不管有无问题都要接受监督检查,逐步形成纪检部门的威慑力和震慑力。
2.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违规违章行为及有关责任人,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三不放过”原则,即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坚决做到一视同仁,不分彼此,决不姑息迁就,绝不手软。通过惩治违规者,警示后来者,激励守规者,促进公司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近年来中央处理的反腐案件来看,中纪委一方面加大了案件的查办力度,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真正做体现了反腐的坚强决心。国有企业应认清形势,深入推进思想根源上遏制、行为过程中约束、行为结果上处罚这三位一体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氛围和高效廉洁的工作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