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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是一位不算成功的作家,尽管每次完成一部新作,我都沾沾自喜,但在夜深人静时却不得不沮丧地承认这一点。即使我写下了浩如烟海的著作,也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作家,几乎每一种文体都涉猎并出版有专著,却没有一部真正的传世之作。也许,只有殷墟里几块甲骨上的卜辞,算是流传了下来,但能读懂的人寥寥无几,在拓印时亦多有谬误,要证明我的著作权更是不可能之事。
  聊以自慰的是,我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作家,也是最勤奋的作家,写作时间最长,著作最丰,诸如此类的第一,我至少可以自封几十个。这应无问题。一开始,我以刀为笔,在甲骨和竹木上刻写;后来用毛笔在纸帛上书写,这个阶段最长;之后过渡到了铅笔、圆珠笔和钢笔,终于到了电脑乃至智能手机。我现在习惯了用电脑写作,偶尔也用一下纸笔,主要是用中性笔,至于毛笔已日渐生疏,除了装模作样地练一练书法,已退出了我的写字台。我养成一个习惯,裤袋里随身带着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及一支中性笔,一想起点什么或者灵感来了,就赶紧记下来。我是甲骨文卜辞、风雅颂、先秦文选、乐府诗、唐宋诗词及传奇、元曲、明清小说、晚清谴责小说、民国新文学、新中国文学的作者。我无所不能,但水准不高。文坛上的论战,几乎无役不予,在当时也激起过一点波澜,但时间老人是无情的,经过大浪淘洗之后,只有那些丰碑式的作品才能存留或被人提及,而我的作品很不幸都不在其中。我曾有诗作入选《诗经》之前的原始版本,但经孔夫子一番刀砍斧斫之后,诗三百篇就没我的份了。
  我有过两次成名的机会,一是在诸子百家时代,我作为名家的急先锋向儒家学说挑战,此事曾记录于名家的典籍《名实之辨》,让我名噪一时,可惜秦始皇焚书坑儒时殃及池鱼,此书已失传。第二次是在新文化运动期间,我曾提出繁体字不可废并重申国学的重要性,遭到了钱玄同、胡适等人的围攻,并挨过鲁迅的不点名批评。鲁迅是在一篇文章的原注中顺手骂我的,那个注释,有两行,共三十八个汉字。被他骂过的衮衮诸公,林语堂、梁实秋及沈从文等大师就不必说了,就是当时的年轻人如施蜇存、朱光潜、章克标等,也并非等闲之辈。可惜,后来我在各个版本的鲁迅全集均寻觅不到该原注了。不知何故,那些攻击我的文章,均未提及我的姓名,恐怕还是因为我是无名小卒。
  不管我写了多少年,我终究是一个中文作家,从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书、行书、草书到今天的简体字,名称虽有变迁,但我使用的文字终究可以被“汉字”所统领。很难说汉语文学是进步还是退步了。作为一个承上启下又与时俱进的文坛老兵(如果还不算大言不惭的话),我一直都是在场者、参与者和见证者。我看不到比《老子》更精练、睿智和浓缩的著作,看不到比李杜诗篇更震古烁今的诗歌,也看不到比《红楼梦》(特指前八十回)更伟大的小说,但也不能就此断言后来者呕心沥血的创作毫无价值。至少,鲁迅的杂文就不缺锋芒(可惜他没有撰文认真骂过我一次),莫言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带领一批中国作家走向了世界。据说,某些汉学家如顾彬认为,中国当代文学基本是垃圾,但汉诗就足以跟世界上最好的诗歌平起平坐。我也有十几首短诗被翻译成了五六种外语,但不要说在国际,在国内乃至我目前生活的果城,又有几个人知道我呢?总之,无论如何,汉语写作仍在前进,至少在丰富性、多样性及数量和篇幅上都有了巨大的推進,此乃有目共睹之事实。不客气地说,这其中就有我的微薄贡献,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之中,每个阶段都有我努力汇入的水滴,这是汗水,也是泪珠,乃至血液。
  我终究是一个小作家,如果说不是一个失败者的话。说不失败,乃是煮熟的鸭子嘴硬,我没有什么商业上的成功,也没有多少艺术上的创新。我写了至少三千年了吧,仍无法写出一部真正的杰作,看来再写下去也是白搭。可见,持之以恒的劳作,既没有使我退步,也没有使我进步。我一出手就是目前的这个样子了。从质量上来看,虽无突破,但也不能说老在原地踏步。每一种新的文体变革或每一个时代的文学潮流,我都赶上了。至少,可以说我是汉语写作的守护者。我是真的热爱写作,这几乎成了本能。我想象不出来,如果不去写作,我能干什么,会去干什么。与其说写作使我在漫长倦怠的时日里有事可干,不至于空虚无聊,毋宁说我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去完成卷帙浩瀚的著作。早在一千多年前,我就想过了,死神可能也会随时光顾我,谁知道呢?我这样的情况,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能活在当下了,过好每一天,这就是我的宿命。至少,我每年都有东西可写,有写作的激情和快乐,过得还是蛮充实的。感谢写作,它给予我的,远多于我可以给它的。
  这就是我数千年来持续不断却又按部就班的写作行动。我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我几乎在每一个时代都有新作发表或出版,但均是反响平平,或小打小闹,犹如一个孩子在湖水投下的小石子,只溅起一点涟漪,就了无声息了。
  二
  “我不知道我父亲是谁。我母亲以处女之身,吃了一枚李子而有孕,据说圣母玛利亚也未婚而怀胎。我在人世间的阳寿是二百〇一岁,而在母腹中待了八十一年。我在无穷尽的劫难之中修炼成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一气化三清,被尊为道教之祖。我一出生,就须发皆白。我在母腹中苦苦思索宇宙万物的演变规律,我将其称之为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为,无我,无欲。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一生二,二生三,
  三生万物……是的,我没有父亲,但万事万物皆我之母,亦我之父。庭院中的李树比我早活了数百年,而初生的嫩叶刚刚萌芽。秋风四起,李树的枯叶像细雨一般纷纷落下,使青石板上仿若落满了金币,叮当作响。在数千年之后,我读到叶芝的诗:‘随时间而来的真理/虽然枝条很多,根茎却只有一条,穿过我青春的所有说谎的日子/我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叶和花朵;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我一出生即已衰老,我的青春像蛛网上的露珠,在阳光的敲击下纷纷破碎。我是周朝的守藏室之官,亦即国立图书馆馆长。我想起了后世那个瞽目的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他双眼渐盲,却是我们的视力(多多语)。霍金瘫痪在轮椅上,却是我们的道路。贝多芬的耳朵聋了,却是我们的音乐……我用马尾拂尘扫掉了竹简上的尘埃,以新的熟牛皮换掉了断裂的带子。我深知,汗牛充栋的书籍绝大多数不会留存于后世,将于时间深处慢慢燃起的火苗中付之一炬(这是一种看不见的火,秦始皇点起冲天烈焰较之只是沧海一粟),但我仍悉心守护着这些人类文明的早期果实。这是人类文明的胚芽,也是第一次收割。但也出现了不少人类文明的顶峰,树立了学术典范,为后世所无法超越。这些书籍我全都披阅过,大多数充满了谬误和错乱,且臃肿浮夸,尾大不掉。尽管如此,这些古文献在言辞上仍有开拓之功,不枉仓颉造字的一番苦心。如果让我来说明宇宙大道,哪里需要这么多文字?有人说,要准确描述出大海的辽阔、深邃和神秘,得使用跟海洋同样多的墨水。我笑言,仅需‘大海’二字足矣。但我深知文字虚妄,毫无著书立说的欲望,以免世人坠入教条。智者述而不作。后来我西出函谷关,应关令尹喜请求,写下《道德经》,已属不智……”   我的这部传记文学出版于1925年,正值鲁迅主张不读中国书的年代,可说是跟文化旗手唱反调,可惜鲁迅骂过跟我持相似论调的施蜇存,却没有关注到我。尽管如此,此书仍略有影响,但又被专治古文学的学者指控涉嫌抄袭,并取出一部明代古籍,认为核心内容如出一辙,我只是将其翻译成新潮的白话文而已。那本明人撰述的《戏说老子》,我发誓从未读过,我猜想是对头将我的书改写成文言文,制作成古书来诬陷我。那本书文笔虽非上乘,但古文典雅、洗练,非新旧交替的寻常文人可以杜撰,且该书纸页发黄、变脆,不像伪造,虽非明代雕版刻印的典籍,但看来也有一两百年历史了。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后来,又过了十几年,我才想起那本名为“逍遥子”的著作实出自本人之手。书写背景假设为明代万历年间,彼时心学盛行,那是李贽执文坛牛耳的时代,我却是无名之辈。老子既与天地同寿,阅读叶芝也就不足为奇。只是,我当时既为明代之人,又如何读到叶芝的诗歌呢?真是让人不解。无论如何,这是一大硬伤。后来,我才彻底搞清了,我实乃始作俑者。20世纪初期,我穷困潦倒,为稻粱谋,应书商之邀,伪托明人编撰,而由书商制成古籍,工艺之精,连我自己都骗过了。当时中国已经光复了。我在明代也确实出版过几部拟话本及古典白话文小说。我用过的笔名或化名,难以计数,不少笔名只用过三两次,连自己都记不住。纵使我有做翻案文章的打算,亦最好不提了。名誉事小,安全事大,若泄露了我是千岁之人,更加糟糕。
  这么多年来,我的容貌依然保持着四十多岁的模样,岁月流逝,而我容颜不改。这是我最大的秘密,也是我不断变换笔名的原因。我是真的热爱写作,从未想过获得除文字之外的好处。可以说,我主动选择了远离名利,而得以安静书写,少了很多外在的干扰。我对成功学嗤之以鼻,甚至对书写的结果亦不关心,只是享受写作的快感及思维的乐趣。扪心自问,我的默默无闻固然跟淡泊名利不事炒作有关,但主要还是我的作品不够有说服力,迄今尚未写出真正的杰作。我的全部作品数量庞大,篇幅惊人,加起来却无法跟老子的五千言相提并论,老子说出了宇宙真理,而我为世人提供了什么?真是汗颜。
  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我完成了一部叫《女巫师》的未来科幻小说,我写卡索阿星球上的特工沈朗和拍档卡娅被卡隆将军派到地球潜伏,刺探情报,收集文献,利用飞碟上的联络仪将资料发回卡索阿星球,以供当局确定对待地球的政策到底是和是战、是抚是剿,为卡索阿星球在银河系下一步的星际殖民提供依据。沈朗主要负责收集情报,而卡娅精通技击,法力高强,负责保护沈朗的安全。卡索阿星球的文明至少比地球文明先进了五万年,要征服地球,就像地球人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但卡索阿星球不知何故,迟迟没有任何行动。后来,沈朗才搞清楚,原来是卡娅爱上了地球上的异人龙震子(这是一个半人半神的英雄),并生下一对女双胞胎,成了狮凤二族女巫的圣母。卡娅爱屋及乌,不忍心地球生靈涂炭,遂向卡索阿星球发布了假消息,说地球人文明程度之高,深不可测,认为最好还是和平共处,以和为贵。当然,沈朗也被卡娅蒙在鼓里,为了控制他,每一百年,卡娅就暗中给沈朗喂食一粒特制的“失忆丸”,让他忘记一切,譬如他是谁,来自何方,在地球上有何任务。卡娅要杀掉沈朗,乃轻而易举之事,但她下不了手,毕竟共事一场。她也知道沈朗暗恋她。在她死后,狮凤二族仍奉卡娅遗命守护沈朗,但这种守护亦近乎于控制。
  为了省事,狮族女巫又研制了一种“安睡丸”,一丸服之,可使沈朗服后沉睡数十年之久,跟“失忆丸”有异曲同工之妙。等沈朗苏醒,又陷入了深厚如积雪的大面积失忆之中。遗忘犹如一片汪洋,记忆的碎片却像孤岛在漆黑而辽阔的海面上若隐若现,时浮时沉。为了寻找丢失的记忆,他必须去寻找狮族女巫的死对头寻求破解。
  沈朗终于在西安的一所精神病院找到了凤族女巫冯羽,但冯羽提出,要换取失而复得的记忆,他必须交出一辈子的自由,跟她结为夫妇,并在精神病院里度过余生。冯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她不可能离开医院而生存。这真是艰难的抉择。为了知道自己的前世今生,沈朗决定一切听从冯羽的安排。冯羽取出了一面古老的铜镜,里头储存着沈朗的全部记忆。当她念动咒语并轻轻转动,无数文字、图像和视频一一展现于沈朗面前,就像一部关于他这前半生的纪录片,完整、详尽而全面,那面镜子就像一部超级电脑那样信息浩瀚……等他的记忆略为恢复,突然想起,自己曾于数年前邂逅来到果城的美人鱼,许下了共度一生的承诺却又逃之夭夭。而美人鱼因为跟狮族女巫史史打赌输了,被迫为奴。这场赌局,就是赌美人鱼能否在人间觅得真爱。沈朗吓出了一身冷汗,要拯救美人鱼,就只能脱离冯羽而去。冯羽伤心欲绝之下,将古铜镜熔化了,并打成了两只铜手镯,一人一个,以作纪念……
  这部小说有较强的自传色彩,虽名为科幻,实将奇幻、言情及武侠冶于一炉,也融入了我的部分隐秘经历,但更多的是我对岁月与往事的猜想或虚构。我写得非常谨慎。之前,我写过一部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长篇科幻《机器人恋情的终结》。我每天笔耕不辍,是为了对抗大雪或寒潮般铺天盖地而又步步紧逼的遗忘。事实上,只要超过三十年的事,我都很难流畅而连贯地回想,有更多的往事就在记忆的黑洞里沉睡,估计永远也无法被唤醒了。回首过去,我的个人史一片模糊,虽有点影影绰绰的印象,但根本无法完整地梳理并呈现。
  《女巫师》出版后,毫无反响,犹如石沉大海,仿佛从未存在。但不到半年,就有人抄袭并堂而皇之地出版,只是将书名易为《美人鱼》。故事的重心亦略为调整,将沈朗跟狮凤二族女巫的情感纠葛漫画化了,变成了一场庸俗的交易,倒是将美人鱼的爱情写得缠绵悱恻,丝丝入扣。我承认该抄袭者的文笔很不错,尤其是写风月之事,如有神助。譬如描述美人鱼失去男友之后,在海浪中孤独地游弋、哭泣,泪水变成了珍珠,一颗颗沉入水底,真是荡气回肠,比我有想象力多了。在捕捉人物的内在心理上,也有不错的功力。但明眼人一望便知,此乃抄袭之作无疑。该文抄公署名“千岁人之妻”,我想过去找其晦气,但在翻阅此书后记时(该后记在我的书中是不存在的,这是两书最大的区别),竟以侦缉者的口吻,说誓要将我找到,以让我这个负心汉付出应得的代价。与其说这是一则寻人启事,毋宁说是一道通缉令或一个警告。这真是咄咄怪事。   一天晚上,我梦见我是战国时期的一位琴师(这跟我现在的生活真是八竿子打不着,不要说是古琴,我连吉他也不会弹)。我的琴艺之精,享誉七国。我在弹琴的时候,百鸟环绕,百兽俯首。每逢我弹琴,不管在何时何地,都有一只青鸟飞来,在鸟群中脱颖而出,并于悠扬琴声中翩翩起舞,如痴如醉。后来,我在楚国街头偶遇楚怀王的三公主师师,被她看上了,招为驸马。让我惊异的是,我看见那只青鸟,就栖息于驸马府中的那棵高大梧桐树上,不知道它是一直在等我,还是几经辗转,追随至此。凭良心说,师师公主待我不薄,但我总是感到有哪儿不妥,却又说不上来。
  在一个月圆之夜,青鸟邀请我进入它的梦境。她竟是一个身穿青衣的妙龄女郎,明眸皓齿,举止优雅。她自称是凤族女巫小思,她才是我真正的妻子,而师师实是狮族女巫。我之所以将她遗忘,乃是被师师暗中喂食了“失忆丸”。她对我说:“我被师师以‘安睡丸’控制于一场长达七十年的深度睡眠之中,只有你潜入我的梦境里弹奏《凤求凰》之曲,连续七个夜晚,不得间断,才能将我唤醒,但必须要避开师师耳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她告诉了我潜入其梦境的方法……我依计而行。在第六天夜里,稍有不慎,琴聲惊醒了师师。她怒不可遏,施幻术将我变成了一只老虎,囚禁于一座狭小逼仄的石室之中。等待小思的更是一场让人发指的刑罚……
  我在半夜惊醒了,冷汗涔涔。我不记得自己曾成过家,但在那个梦境里,一下子却有了两个老婆,且真假难辨。鉴于之前的经验,凡是所梦之事,往往都是真实发生的,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越想越是害怕。第二天一早,我就离开了果城的出租屋,随身携带了几本最想看的书和手提电脑,丢下一套二居室的房以及几百本藏书,开始了表面上是漫游实则是逃亡的生涯。我成了惊弓之鸟。这样的情形,我恐怕反复轮回了数百次,一旦嗅到一丁点危险的气息,立马撤离。这些年来,我东躲西藏,总算有惊无险。
  我过去也从事过中文教师、广告文案、报刊记者之类跟文字相关的工作,因为对上班的厌烦,每份工作都干不长。我从不敢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更不想交什么朋友,以免被人混熟了,就有识破之虞。这些年来,我一直是个自由职业者,靠每月收到的一两笔稿费维持简朴的生活。
  那一年,在元末的大都,我隐居于一栋民宅里撰写一部关于波斯拜火教的奇幻小说。拜火教的一位长老知悉了,怪我泄露了该教秘密,派人来抓我。我差点遭了毒手,幸得茅山派的一位女驱魔师仗义出手,将对头逐走,方才逃过一劫。我拜谢她的救命之恩。她笑答:“我是你的值班守护者唐甜,乃是唐代女剑侠唐嫣的后人。这一班,我得值五十年。”
  守护者一说,我一头雾水,唐嫣这个人也闻所未闻。多年之后,我才想起来,唐嫣乃是我在清代完成的一部公案小说的女主人公,而她早在唐朝就跟我有过交往了。这当然都是后来才想起来的。过去与未来混淆不清,真实与虚构无法区分,想象与现实相互交织,梦境与幻想也沆瀣一气,常有让我分不清今夕是何夕之感。岁月犹如河水在哗哗流淌,从未停歇,更不回头。我尽管一直没有衰老之兆,但一本本绞尽脑汁写出来的著作却如水沫或落花,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从未在时间的大河留下一点痕迹。我的心血之作终究付诸东流。这是我的宿命。我在漫长岁月不知疲倦的书写中,并没有找回丢失或遗忘的个人历史,亦无真知灼见可供后人借鉴(我看来比那些未出生的人活得更长久,也会比任何一个后来者都要年轻)。那么,我的写作是否全无意义?这个问题,真是让我心惊肉跳,不敢直面。而我除了奋笔疾书,还能怎么样呢?
  好在迄今为止,我还没有遇上过致命的危险,得以保住“老命”。我一直深居简出,小心谨慎,还是得归功于运气好。我这架疯狂运转的写作机器,也暂时没有出现枯竭或转动不灵的迹象。
  我曾在五岭之南隐居了四十多年,这个文明古国因改革开放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南粤大地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变成了一个世界工厂及自由市场,物质繁荣,而享乐主义也甚嚣尘上。之前,我隐居在粤西的一个小山村,跟别人一样度过了一段饥肠辘辘的艰难年代。有一两年,我们主要以谷糠和野菜为食,有时还得啃草根或某些鲜嫩的树皮。我饿得提不起笔来,事实上,也暂时中止了写作。那个年代,除了神话般的人物浩然和刘绍棠,没有几个作家还在写作。彼时我喜欢的三位小说家,钱锺书钻进了故纸堆,沈从文去研究古代服饰,张爱玲则蛰居香港,音信全无。读到张爱玲的旧著新作,已经是解冻之后的事了。
  除了忙于觅食,我还苦于找不到纸和笔。但我仍在默默无闻地进行地下写作。当然就不奢望发表了。我猛然发现,我的写作恐怕都是“地下写作”或“潜流写作”,居于边缘,远在主流评论家的视野之外。即使出版了,也没什么反响,更谈不上走红了。
  我花了大约三十年,写了一部长达百万言的小说。这是一部难以归类的作品。既是神话,也是现实。既是梦之书,也是警世之言。既是沉睡之书,也充满了大字报、火药味、怒吼的标语和文攻武卫。既是饥饿之书,也充满了肉欲之欢及精神的盛宴。但它毕竟是时代的产物。我运用经典现实主义的笔法,尽可能做到了忠实于时代。恰如巴尔扎克所言,小说家要做时代的秘书。这在当时无疑是毒草,即使在今天看来,亦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在我无法出版的数量不少的作品之中,这部书耗费了我最多的心血。我将它以油纸包裹,塞入一个腌制咸菜的瓦罐里,埋在庭院前一棵龙眼树之下的黄土里。我在收殓一本死亡之书。它一旦完成就已辞世。一眨眼又过去了十多年,我才记得它,但我已懒得将它掘取并出版了。就让它安息吧。
  这部题为《恐惧的根源》的大书,主题是爱及对爱的追寻,却充满了欺骗、背叛和伤害,一直到全书的结尾,仍无法解答爱的秘密或本质。恐惧的根源就是爱的迷失或不可能。情节我还依稀记得一点。这是一个关于失忆者K的故事,在荒诞的年代里,一个男子因为曾被长期囚禁以及在逃亡中对囚禁的恐惧而失去了记忆。失去了记忆,就丧失了一切,包括他是什么样的人。事实上,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工作,总之,没有任何人或线索可以提醒,他到底是谁?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做梦。在梦境里,他找到了自己的身份,一个立志保存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记忆的写作者。尤为难得的是,他遵循梦境中某个女人的指引并理顺了梦中出现的线索,找到了他过去撰写的大部分著作及文章。它们分散于各大图书馆之中,落满尘埃,纸页发黄,蠹虫在书中出没,看来从上架之日起就再也没有人翻开过。   书末还附有一则短文《沧浪客小传》,署名“佚名”,该文开篇说:“文学家沧浪客者,不知何许人也。著述宏富,独出机杼。其人作小说,百家诸子,掌故秘闻,信手拈来,学识如名山大泽,云蒸霞蔚,气象万千,高深莫测。著作甚多,但流布不广,只待有缘人识之。其谴责小说,写世情风土,描事状物,语多诙谐,讽喻入骨,不知为何寂寂无名?此子非时代之子,亦非未来之子,此亦宿命,能不使人嗟叹乎?余年少时习文之余,好练气,喜技击,遍访名师高士,曾习六合通臂拳五年,对拳术初有根基。后中年入京华,偶遇沧浪客,其文名不著,实乃余心中敬服之人。其布衣芒鞋,年四十许,白面无须,非僧非道。交往一载许,情谊深厚,多有请益,亦师亦友。沧浪客传吾静坐之法及拳术一套,拳法古奥,而妙用无穷,裨益养生,亦能技击,唯不易练成,十余载苦修,仅得皮毛。余尝以之跟某名拳师交手,竟不落下风……”
  此文透露的信息,让我暗暗心惊,我确有禅修之法,却未曾忆起有习武之事。文章末尾数句读之,更是惊骇:“余观沧浪客君,如遇古人,亦若见婴孩,犹如面对沧桑老朽与初生娇嫩于一体,见其一人,如见古往今来文学家之总和,此怪异之感,至今未消,让人惊奇而不敢妄自揣测。余斗胆妄言,待吾等百年之后,乃至再历三五十代,沧浪客恐仍活在世上,笔耕不辍。何以见得?余初遇沧浪客时,其四十余岁,今逾五十载,又在京师重聚,余白发苍头,举步维艰,而其容颜未改,彼岂是凡人耶……”
  此篇短文,看得我脸如土色,双股战栗,汗如浆出。好家伙,我显然被他识破了。只是不知此佚名者,乃何方神圣。
  我在董家住了两个多月,本想等饱览长白山的春色才走,担心行藏泄露,为了不连累故友后人,思前想后,只好提前离开。一家人依依不舍。临别时,董雪筠抹着泪水说:“沈叔叔,你住在果城,如见到我姐姐,就叫她回来吧,我很想念她。”
  我点了点头,也是不忍心让她难受。想我东奔西走,说好听点是漫游四海,实则是亡命天涯,恐怕一百年之内都没有机会返回果城了。
  四
  通常,作品一旦完成,我就放下了,能想起來的极少。说不清我写作是为了对抗遗忘还是要将其从记忆中掘取并抛弃,而尚未涉笔的事物却仿若永沉海底的暗礁,不被记忆所触及。譬如说,我记不清我撰写及出版了多少部作品。我写下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有哪些是纯属虚构,又有哪些是有原型乃至直接照搬呢?
  有一年,有个陌生人找上门来。这是一个朝气蓬勃而略显羞怯的小伙子,自称雷雄,是我的忠实读者。那些年,我基本只写幻想小说,包括科幻及奇幻故事。但雷雄喜欢的居然是我讲述果城风土的现实题材小说,说那里头有原汁原味的岭南风情,而他是土生土长的果城人。我一部六卷本的长篇小说《果城往事》是他爱不释手的枕边读物,至少通读了十一遍,书中真挚感人的恋爱故事让他喜欢极了。可惜小说的叙事时间只到20世纪90年代,那时他刚出生。他请求我再写一部续作,并将他当作一个重要角色写进去。当然得有恋爱故事,至于对象嘛,他也为我安排好了,就是廖敏。她也是《果城往事》的忠实读者,她在图书馆借阅该书时让他留意到了,她在新华书店购买了两套,亦让他撞见了。这就是死忠的粉丝!他不好意思地说:“自从第一次见到她,就跟踪她了,所以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她看来出身不错,教养甚佳,长相又端庄肃穆,不是那种随便跟人搭讪的轻浮女子。有一次,我在地铁站鼓起勇气约她去喝一杯咖啡,就遭到了拒绝。求爱之路就给堵住了。除非您以鬼斧神工之笔,方能起死回生。沈老师,我真的很爱她,没有她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不是要害人,据我多日来的暗中观察及调查,她跟我实是一类人,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我从来没有遇上过什么忠实读者,也没有塑造过毛遂自荐的人物,更不相信自己有什么特异功能。但雷雄有一句话打动了我。他说:“卡尔维诺在长篇小说《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里,就讲述了男女读者一起追读那些因装订错误或其他原因而残缺不全的精彩小说,并因之喜结良缘。那本书精彩极了,略感遗憾的是男女读者并非是书中那十部小说的主人公。我觉得您可以借鉴大师,创作出一部伟大的小说来!”
  雷雄将我跟大师相提并论,让我很受用,人终究难以克服虚荣。于是,我在《果城往事》第七卷中为雷雄拆除了一切通向廖敏的藩篱。让我惊讶的是,他们在现实中很快就共坠爱河并成亲了。
  但是,当黄选和吕雨出现在我的面前,并自称是我小说中的人物时,我还是感到惊骇。我完全不认得他们,也许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当时,我在京城盘桓了数日,找不到有关张大任及其著作的任何资料,没想到却读了一篇有趣的旧作,也算是小有收获。我记不清有多久没涉足此地了,翻看着手机上的号码,居然找不到一个熟人喝茶或叙旧。我还是比较适合奔走于山野村舍之间,在繁华都市或人山人海中总是无所适从。
  我在酒店里待了几天,除了翻阅了几本闲书,什么也没做,就想着坐飞机去海南岛游玩一番。那篇文章描述的岛国风情,风光旖旎,让我忽然想去看看大海和沙滩。在候机室里,我百无聊赖,在机场书店买了一本闲书翻阅。这是一部首次出版于1986年的香港科幻小说《胶囊公寓》,小说中人物活动的时间设置于2046年。我手上的是再版书。小说写得还不错,我读进去了。忽然,有一对青年男女向我迎面走来,那个男的说:“我是黄选,她是我的女友吕雨,很感激你对我们俩的撮合。我们都是国家航天局的宇航员,刚刚执行了飞赴月球并进行考察及采样的任务返回。因为你的美意,我们在十几年前一次漫长的太空旅途中深深地相爱了。在你的小说中,甚至有这样的细节,首先是吕雨向我吐露心扉,主动拥抱我,并将双唇贴紧了我的嘴,现在我们的小孩都有七岁了。我们从太空返回后,立马向小说《太空漂泊的浪漫曲》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兼人物沈先生致谢,他是航天局的资深科学家,也很爱读科幻小说。他说,他也只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而不是作者,亦即将我们创造出来的作家。我俩听了,极为沮丧,尽管封面上有‘沈朗’的署名,但出版该书的出版社早已倒闭。小说出版于1967年,而小说中的故事背景却是2060年。这种时空错乱的故事真不好理解。我想作者亦即我们的创造者恐已不在人世了,曾一度放弃了寻找作者并当面道谢的想法。还是吕雨眼尖,一下子就认出你了,因为你长得跟那位同名同姓的沈教授一模一样,你在塑造他的时候可能以你为原型或使用了一部分‘自我’吧,关于你的一切情况也是他向我提供的。所以,我们一看到你,不禁心花怒放,这个人可不是沈教授吗?如果不是,当然就是沈作家了。”   我瞪大双眼望着他们俩,一头雾水。黄选有备而来,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居然是港版的繁体竖排本,纸张发黄,书很旧了。我很纳闷,在20世纪60年代就是写科幻小说,也出版不了。彼时,我跟港台也没有任何联系或出版的渠道。我翻了翻那本书,作者署名“沈朗”,竟然真是我的旧作,而不是冒名之作,那时香港恐怕只有金庸、古龙或倪匡这样的作家才有人冒名吧。我笑了,说:“今年是2018年,对吧?按书中的年龄来看,你们还没有出世呢。”
  黄选解释说:“刚才我们收到沈教授通过卫星通信发的信息,说你今天会在首都机场的三号候机室出现,想见就赶紧来,否则要再找你就困难了。你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所以,我们赶紧乘坐时空穿梭机来了一回穿越。”
  我挠了挠头,问:“沈教授还跟你说了什么?”
  黄选支支吾吾,我催得急了,他才说:“他说了,你跑不掉的,该来的总会来,总之你小心为好。”
  吕雨横了丈夫一眼,插嘴说:“看来也未必是坏事,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依。教授还说了,你得小心催眠师或心理咨询师,尤其是女的。他还强调说,你吉人自有天相,虽有阻滞,但总会逢凶化吉的。”
  这些话给我蒙上了一层阴影。数月之后,我才知道,与其说他们是来道谢的,不如说是来示警的,倒也不枉我当初辛苦写作了一场。
  我还是很开心,觉得自己塑造的人物不仅真实可信,还具有了躯体和灵魂。雷雄和廖敏本来就是在现实中存在着的,我只不过是将他们写入了小说中。但黄选和吕雨就不同,完全是我的创作。作为一个二手的创造者,没有比这更大的荣耀了。
  这大半年来,我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最终又回到了南方,也说不清到底是在漫游还是在躲避,是在逃亡还是在追寻。长期以来,因为记忆的遗忘及断裂,我虽然收集了不少碎片,但还是没有能力拼凑成一幅相对完整的画面,甚至,我连有效的线索都找不到。倒是数月来的风平浪静,让我从当初于果城仓皇出逃的惊恐心情中逐渐平静下来。这使我看上去更像是在出游,轻松多了。这段时日,在我漫长的生涯中只是沧海一粟,却显得有些沉重而悠长。由于记忆持续沉渣泛起、旧作的不断发现乃至老朋友(包括我创作的人物)时常浮上心头(及相约会见或不期而遇),这就几乎浓缩了我的前半生。至少也是数千年生活的概要,就像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几乎要将我压垮。我不得不好好地梳理,并在笔记本上记录。一连多日,我都被搞得头昏脑涨。我经常混淆了记忆、梦幻和文本,这三者纠缠不清,乱成了一锅粥,要分清确实也太难了,只好弃之一旁。
  我好久没写长篇作品了。除了在长白山脚下的董家租住时,写过几个短篇,近来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心不安宁就无法写作,我终究不是一部写作机器,更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以前,我也有过灵感枯竭或无力写作的时候,想过深入基层的工厂矿区或偏远乡村体验生活,好像平时的吃喝拉撒或发白日梦就称不上是生活,至少,无法激发我的写作欲望。我突然想起来,有一次,我真的付诸行动了,当我收拾行李打的去果城的高铁站时,却被的士司机绑架了。
  我一看,的士司机竟是评论家魏忠勇装扮的,他是果城一所高校的教授。他年近五十,身材魁梧,满脸横肉,平时就不怒自威,如今杀气腾腾,更像一个屠夫。他没收了我的手机和背包,将我押到了城郊一栋烂尾楼的一个套间里,用手铐将我锁在一张锈迹斑斑的铁架床上。他真是处心积虑,看来谋划很久了。
  魏忠勇说:“我深入研究过你的小说,也发表了不少于15篇重头论文,对于你这样的二流作家来说,已经很不错了,而你的作品数量又过于庞大,一个写得太多而又相当小众的作家,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我在论文中善意地提醒你,要么写得少而精,以跻身于一流作家之列——你具有这样的潜质,你选择的题材也不错,可惜全给你糟蹋了,要么呢,你就保持现在的数量,但要降低阅读难度而增加可读性,安心去做一个通俗而畅销的作家。但你就是对我的好意不屑一顾,从未跟我联系过。你太不将老子当一回事了!”
  “魏兄,你今天是要来指导我写作吗?评论家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好为人师,我倒是宁愿评论家多挑刺而少指点。”
  “你的写作已无药可救,我就不费这个心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研讀了你不少于五十部长篇小说。不管是武侠、侦探、推理、科幻还是纯文学,也不管是现实主义还是现代主义写法,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所写之事都是真实存在或将要发生的。若是过去之事,必属非虚构,若是未来之事,却很快就会变成事实。我想你将我家里的河东狮写入小说之中,并让她尽快死掉,最好是猝死,譬如心肌梗死或脑中风之类,当然,无疾而终也行,尽可能让她死得没那么痛苦就行了,毕竟跟她夫妻一场。”
  “你疯掉了,我没有这样的能力,不管有没有,我都不会这样做,何必去诅咒你老婆呢?”
  “不是她死,就是你死,她值得你为她去死吗?”
  “你为什么要杀她?”
  “她凶悍无比,又嫉妒成性,动不动就冲着我咆哮如雷,甚至拳打脚踢,在单位稍有一点不顺心,回来都要将我当作出气筒,我还不好还手,只能抱头鼠窜。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老兄,你知道吗?我是家暴的受害者,你看——”
  魏忠勇气愤地撩起衣襟,将小腹及胸部的伤痕展示给我看,果然有多处瘀伤,青紫红肿。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能力,”我坚持说,“是的,我在小说中是写过有人辞世,惊险小说总是免不了有打斗和伤亡,但你说我写过的事情在现实中都一一应验了,那就太诡异了。倘真如此,我更不能去做,否则我就成了杀人犯。对不起,万万不可!”
  “要不,你也不用杀死她了,”魏忠勇说,“那就写她长期性生活得不到满足——这也是事实,就忍不住红杏出墙,扎了个姘头。结果双方相见恨晚,如胶似漆,她要跟奸夫做长久夫妻,就主动跟我提出离婚了,这样我也摆脱她了。但我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那个奸夫必须是你,你不是不舍得她死吗?我恨透你了,你的小说将我折磨够了,一个评论家选择他的研究对象很重要,我的学术生涯毁了。你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也怪我瞎了眼,看不出你是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我押错了,当初若是去押莫言、余华就好了。”   上述这段文字,却又是我后来在一本叫《作家沈朗脱险记》的旧著里读到的,显然,我将跟魏忠勇的个人恩怨写成了一部长篇小说。这一切就像是梦境一场,但也无比真实。至少,我手腕被手铐刮出的伤痕,肿痛难忍,七八天才消去,这在提醒我,这一切并非杜撰。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欣喜若狂,以为自己拥有了一支能使梦想成真或无中生有的神笔。既有这样的能力,我还有什么不能去做呢?想好了几个愿望,准备逐一实现。出于某种恶作剧或打擦边球的冲动,我在纸上为自己建造了一栋别墅,或者买彩票中了头彩,诸如此类。然而,我试验过几十次,没有一次成功。我放弃了。以至于我认为极可能是被魏忠勇捉弄了一把,也许,说不定是他跟焦月蓉联手的。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好端端的,谁会将自己的丈夫送入监狱呢?
  看来,我不是没有化腐朽为神奇或颠覆现实的能力,而是我无法预知在何时有这种能力并加以掌控。我利用手中的笔来谋私利的想法破产了,这也让我脸红。那么,我有没有在小说中报复过我的仇敌或伤害过我的人呢?我想不起来。我希望我没有,这有损于我的修行,也是对写作的亵渎。事实上,我连谁是我的敌人都不知道。按理说,这样会使我轻松些,不知为何却深感不安。
  随着时日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与事件,在我的脑海里慢慢淡忘了。
  对于一个失忆者或健忘症患者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记忆。能全部记起我的往事并不再忘记就好了(后来,我居然鬼使神差地部分做到了,说是部分,我真在一瞬间遭遇了我的全部记忆或完整地拥有了所有往事,但仍然无法克服大雪覆盖山野般白茫茫一片的巨大遗忘。)我在一部新作中写出了我的这个愿望。但我可能写得太笼统了,效果不是很明显。如果写得较具体一些,譬如某年某月发生了什么事或遇上了什么重要人物之类,也许就不一样了,但我又压根儿连影子都想不起来。这需要一点记忆的酵母或由头,才有可能通过线索顺藤摸瓜,而不至于捕风捉影。
  我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想解决我恐惧的根源,但又因为想不起我到底恐惧什么,只好不了了之。我是恐惧哪件事,还是害怕哪个人?唉,天知道!说到底,失忆是这一连串问题冒出的根源。但我也发现,自从去年底离开果城,在漫游或逃亡的过程,记忆力似乎在逐渐恢复了,至少,每天都通过不少途径而有不少新的收获。只要头脑冒出一点浮冰似的记忆碎片,我都死死抓住不放,犹如溺水者抓住稻草。同时,我反复告诫自己说,作为一个“间歇性”失忆者或在寻找丢失的时间之人,我的记忆并不可靠。有时就像草根上的薄雪突然于阳光中消融,有时像半山腰上的大面积塌方,说垮就垮了,有时就像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有时就像变色龙那样具有欺骗性。
  五
  那一次,我在海南岛待了十几天,天空辽阔,海水纯净,水天一色,让人心旷神怡。我在海南著名的渔港文昌环球码头,观看迎着晨曦归来的上千艘渔船纷纷驶回码头。只见鱼跃满仓,渔民喜形于色,这种丰收之景,对于大陆沿海的渔民来说已是奢侈之事。一天,一位俏丽的渔女挑着一担红衫鱼从渔船走下来,跟我擦肩而过。我觉得她似曾相识,这也太荒诞了。她就没怎么注意到我。第二天我又去渔港张望,却再也没见到她了,这让我怅然若失。
  我想过下一站去大西北游历,尤其是去新疆。我在昨夜梦见我是班超属下三十六名骑士中的一个,精技击,善骑射,能左右开弓,百步穿杨……也许,在西域的滚滚黄沙之下,真能发掘到一些大历史跟个人史交织的碎片或线头亦未可知。但临近天亮,这个梦被另一个梦入侵、混淆、打断并覆盖了。在后头的梦境里,我却成了一位研究三星堆文明的顶尖专家,不仅揭示了考古界乃至人类历史的一个惊天秘密,还成功追溯了我的早年生涯。我在梦境里兴奋得心跳加速,感觉真相正在步步逼近。
  事实上我对三星堆一无所知,遂上网搜索,简单做了点功课。发现这三星堆来历非凡,不仅可能揭示了中华文明的正源,还可能揭示了外星人曾光顾过地球的证据。三星堆文化可上溯至四千五百年前,延续至三千年前。史学家公认,它是青铜器城市、文字符号和大型礼仪建筑的灿烂古文明。网上亦有说法称,布瓦遗址乃三星堆的文化源头,距今约四千八百年。
  据说,那些青铜面具、黄金面罩以及人物的特征,颇具边地民族风情。尤其是那些人像,“高鼻深目,颧骨突出,阔嘴大耳,耳朵上还穿孔”,根本不像中国人乃至地球人,很多人猜测,这是外星人的杰作或踪迹。网上还有人说,其中的一个人像,与其说是像古代中国人,不如说更像是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的雕像。真是胡说八道。近年来,此类消息在网络此起彼伏,恐怕都是哗众取宠,不足为信,但我还是决定到成都的三星堆博物馆看看。这真是一个史前文明的集大成之地,在展厅里,那些玉石宝器、奇异面具及神巫群像,让我瞧得目眩神摇,浮想联翩。
  这个地方,我早就应该来看的。那些青铜雕像让我想起了世界各地岩画上的远古人类。譬如,在非洲的悬崖峭壁上,有五千多年前的岩画,画着一些神秘的人像,身穿短上衣,戴着头盔,头盔上有可供观察的小孔,用一种按钮与躯干部分的服装连接,犹如现代的宇航服。与其说这是古人,毋宁说是现代人,具有很强烈的未来色彩。在撒哈拉的塔希里山脉,有一些被称为伟大玛斯神的岩画,画中人像也戴着圆形的密封头盔,穿着连体的紧身衣,很像现代宇航员。考虑到古代岩画极强的模仿性或写实性,不像是史前人类的即兴之作或想象之作,极有可能是有着生活原型的。类似的情况,在中国贺兰山八千年前的岩画上也有出现。这些信息都颇为神秘,且无一不指向外星文明,但这太匪夷所思了,我不想蹚到这摊浑水里去。
  我突然想起了《滄浪客小传》附录的那则短文,只是实在想不起我有过习武的经历了,也想不起曾用过“沧浪客”的笔名,此又有何所指?
  既到了成都,就不妨去看看李冰父子修建的都江堰。这是中国水利的伟大创造,两千多年来仍发挥着分洪灌溉的作用。岷江两岸,绿树成荫,风光秀丽,我觅得岸边一处农家乐,找了个靠窗口的位置,要了一壶茶,点了一条沙塘鳢(此鱼俗称四不象,滋味鲜美,乃是岷江的著名河鲜),还炒了碟青菜。正待用餐,店里忽然走来两位女子,为首者身穿黄衣配浅蓝色牛仔裤,三十来岁,大马金刀地坐在我的面前,堵住我的去路。另一个却穿着白衣配深蓝色长裙,她要年轻好几岁,脸含羞涩,似对我有关切之意,却又夹杂着满腔悲愤。黄衣女子气呼呼的,白衣女子却是泪珠盈眶。   黄衣女子冷笑说:“我们总算逮着你了!你倒是真会跑,我们万里追踪,从南到北,又从北到南,何等辛苦,你倒好,跑到此地游山玩水来了!”
  “两位是谁?我们见过吗?”我莫名其妙地问。
  “你瞧,她居然连你是谁都忘了,”黄衣女子扭头对白衣女子说,“才几个月啊,更可怕的是,他还真不是装的,而是真的忘了。这个当代陈世美!”
  “你先听他解释再说,”白衣女子说,“他就是真忘了也不要紧,又不是故意的,我有辦法让他想起我的,这咋就能说他是负心汉呢?”
  “你可知道他是有妇之夫?还不止结了一次婚呢,”黄衣女子说,“可怜你跟他同居了近半年,连一纸证书也没捞到,还要护着他。”
  “证书有什么用?我不要,”白衣女子说,“他真爱我就行了。只是,他跟我好时却没说结过婚!”
  “死丫头,你醒醒吧!”黄衣女子大声喝道。
  她举起手来,往虚空中写来画去,竟出现了一团浓厚的白雾。雾一会儿就消散了,就如液晶电脑荧屏似的,里面居然映现了一对对夫妻生活的恩爱镜头。丈夫或帮妻子梳头、画眉,或帮她端洗脚水,松骨按摩,极尽宠爱之能事,甚至还有拥抱、亲嘴乃至同床共枕的情景,种种缠绵缱绻不必细表。那些女人均正值妙龄,容貌姣美,但从发式、衣服以及室内的装修及陈设等背景来揣测,显然是不同时代之人,至少有大半是生活在过去的时代,就好比是今人穿着戏服去扮演古人。有的是大家闺秀,有的是小家碧玉,风情各异。当然,现代的摩登女郎或小资丽人亦有不少。但那些女人身边的丈夫,竟赫然是我的模样,同一副尊容,却也有不同时代的服饰或装扮特征,譬如汉服、唐装、长袍马褂、中山装、西装、牛仔裤等等,不一而足。在所有版本之中,我最讨厌的就是清朝版本的“我”,脑后拖着一根粗大乌黑的猪尾巴,简直让我作呕。
  白衣女子看得一眼不眨,但她似乎只是痴痴地瞧着屏幕中的“我”而非整个画面,偶尔飞快地瞥我一眼,脸上腾起红霞。她望得我心里有点发毛。她身材高挑,脸若莲花,双目含情,肤色白嫩,晶莹如玉,仿若由昆仑美玉雕琢而成,真是迷人。黄衣女子却生得浓眉大眼,英气勃勃,颇具男子气概。两人长相迥异,相映成趣。观此二姝,绝非等闲之辈。一开始,我还以为她们是一伙的,后来才发现两人虽是同伴,却似乎隔阂不小,言辞之间敌意甚深,每每针锋相对!我脑子里在急速旋转,只望能想起她们是谁,但急切之间,却是毫无头绪。
  “你也知道这一切均是事实,并非我施以幻术,对吧?”黄衣女子对白衣女子说,“你也是法力高强的人。你看到的都只是往昔之事,还没包括未来的呢。就好比这只是一部讲述传主早年生活的纪录片,虽暂告一个段落,还不算完整,至少尚未结束。”
  白衣女子脸色沮丧,点了点头。
  “如有必要,我可以让这些女人都从不同年代不同地方赶过来,共为人证,足以指控沈朗为始乱终弃之徒,”黄衫女子说,“只是人多嘴杂,委实无此必要,光是我们两个,一一盘问他便是,反正他今天是跑不掉的啦!”她又扭头瞪了我一眼说,“我早就说过了,你跑不掉的!”这句话犹如谶语,经常将我于噩梦中惊醒。此刻,我如梦方醒,如受雷击,颤声道:“你是狮族女巫师师的化身!只是,无论容颜还是装扮,你现在的模样,都跟师师全然不同!”
  “你瞧,他总算认出我了,”黄衣女子笑道,“过了两千多年,我换了多少副身躯才得以妥善存放我的灵魂和记忆啊。我是师师,也是史史,亦即现任狮族女巫的掌门。我虽是史史之身,却有师师之魂。我不像师师之前的那几代化身,那只不过是其灵魂的容器,而我足以跟师师平起平坐。作为师师,我可是他的合法妻子,即使是前妻,排名也是数一数二的。”
  “他爱我就行了,其他的我不管,”白衣女子脸色煞白,黯然道,“他再多老婆又与我何关?我也想过独占他,但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还是务实一点吧。我不会妄想将太阳囚禁在我的小屋里,而不让阳光照耀别人的屋顶,我没那么傻。”
  “你真是贱啊,现在都到21世纪了,女权主义运动在全球开展得如火如荼,你还是昏睡如猪!”黄衣女子暴跳如雷,骂道,“但你就是想当小三,也一时轮不到你,你瞧瞧那部纪录片,有多少人在分一杯羹啊——我告诉你,地球上的好男人那么多,你偏要去爱他,这就是你的错了。我也是他的妻子,他只能属于我,他人休想染指!你不能,这些狐狸精也不能!”
  她一掌拍出,虚空中的画面突然崩溃、碎裂,并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虚空中依稀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就像是一面巨大的镜子被击碎了。
  “就算我是你说的那个人,”我争辩说,“你也不是我的妻子,师师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死了。”
  “很好,很好!”黄衣女子怒极反笑。
  她忽然柔声对白衣女子说:“好妹妹,之前咱们怎么说好来着?”
  “我从异域来到人世间,梦想品尝伟大而甜蜜的人类爱情之琼浆,”白衣女子说,“自信只要是我爱上的人,就总会爱我,对我好,心心相印,永不离弃。你却讥笑我说,要跟臭男人讲爱情,真是缘木求鱼,痴人说梦。这些地球上的男人,都是见异思迁、贪新厌旧之徒,一开始贪图美色,自是百依百顺,一旦得手了,就不再理你了。我们两人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双方打赌,你若输了,就请你滚回你的狮子岛去,不要再跟着我,阴魂不散,滋生事端,还残酷捕杀我的子民,否则,我必以霹雳手段制伏你!我若输了,却是甘心为奴,任你摆布!当时,你还笑我,说真要信男人,肯定输得血本无归,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但我自信胜券在握。”
  “不错,我知道你言出必行,不像这个贱男人!”黄衣女子说,“我且问他,你爱她吗?你愿意跟她厮守一生吗?”
  “我很喜欢她,但我跟她尚是初次见面……”我有点难为情地说。
  “你承认你说过爱她吗?”黄衣女子咄咄逼人地说。
  “这个……这个嘛……”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白衣女子满怀期待地盯着我,紧张得连大气也不敢透。我当时也紧张得要命,想当年被魏忠勇以刀架颈胁迫去写那篇关于“谋杀”的小说,也没有如此惊惧。但我更害怕的是,压根儿就想不起这个女子是谁。未知总是给人带来莫大恐惧。这么美好的女人,谁不喜欢呢?但要说出“爱”这个字眼,那可是重逾千钧,不是轻易就能说出嘴的。狮族女巫向来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当年,我又吃尽了师师的苦头,她以折磨我为乐,动辄非打即骂,还要施巫术将我幻化成如癞蛤蟆、蝗虫、兔子等弱小之物,她则化身为天鹅、喜鹊、麻鹰等飞禽,前来追逐、玩弄、啄食,将我撵得到处乱跑。跟她结婚的那些年,真是吃足了苦头。之后,师师找了个情夫,将我囚禁于狮子岛一个狭小逼仄的石室里头,长达数百年,让我生不如死。若非我策反其化身师师第五的弟子小舒,设计脱困,恐怕至今仍被关在那个跟中土远隔重洋的海外孤岛上。至今思之,尤有余悸。谁知道她现在是不是又布下了什么毒辣的阴谋诡计?只是,为什么我就想不起这个白衣女子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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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都要确认资产转让损益。用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偿还债务进行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时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对资产转让损益的计量影响是有差异的,应严格区别,这是会计报告可靠性的要求。资产转让损益确认、计量的差异还导致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间、方式上的不同,税收资金的时间价值又将影响到企业的筹资成本。  【关键词】 资产转让; 损益; 增值税; 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