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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西藏高校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甚至滋生腐败现象。应该及时建立有效的监管核算机制,提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作者简介:唐静(1972—),女,四川成都人,西藏民族学院民族财务处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陈爱东(1970-),男,四川成都人,西藏民族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民族地区财政与投资。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6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142-03
随着西藏高校越来越重视科学研究、履行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职能,各类横向和纵向课题研究呈持续上升趋势。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西藏民族学院(以下简称“民院”),积极进行战略性转型,坚持内涵式发展,明确提出了打造西藏一流教学科研型民族大学的目标。学院师生积极响应,民院科研工作出现了跨越式发展的新气象,不管是科研项目的规模,还是档次、质量,均有了显著提升。但过去的一些科研管理办法却没有与时俱进进行完善,加强民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就显得非常迫切。
一、科研经费内涵及基本管理原则
(一)项目科研经费内涵
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等人才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其中科研业务费有:劳务、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等。①
西藏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图书资料费。指收集资料过程中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以及复印、誊录、翻印等费用;2、国内调查研究费;3、文具费;4、计算机消耗材料费;5、成果打印费、印刷费;6、小型会议费。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成果鉴定、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7、购买小型仪器设备的费用;8、预留保证金。可用作课题组成员和有关科研人员的奖励;9、项目管理费。各高校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5%的管理费。
可见,项目科研经费是有指定用途,明确开支范围,着眼于为社会经济服务和培养高级人才的国家财政资金。
(二)民院配套资金管理规定
1、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及部委级社科项目立项的(下同),有明确要求配套资金比例的,按要求予以配套。
2、如项目无明确配套资金要求的,按项目获批经费的1:0.5配套资助。
3、项目属自筹经费的,按同等项目所批经费的1:0.5资助。
4、资助经费由计财处一次性核拨,归入该项目经费账户中,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自主使用。
5、资助经费的适用范围:
(1)用于课题组成员的开题费。按资助经费的30%提取开题费。开题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主要用于中介费、课题组成员的加班费、夜餐费及与课题相关专家的接待费和课题组成员的奖励费等。(2)用于补充项目研究经费的不足部分。必须按照计划书中批准的经费使用范围支出,不得用于与课题无关的开支。其中咨询费、小型会议费、计算机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的支出分别不得超出学院资助经费的5%。(3)用于项目成果的出版及购买必要的小型设备(须经学院批准)。
上述规定,体现了民院对教职工积极申报国家社科项目的支持和鼓励,也是彰显民院推行内涵式发展的主要举措,这些措施极大的推动了民院科研工作的大发展。
二、目前民院科研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已结题的科研项目不按规定结账
这在高校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在民院同样如此,不按时结账的课题大约有30%左右,甚至还有挂账时间长达数年的现象。
(二)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按照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但有些学校有关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管理,最终导致资产的闲置、浪费,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其原因,除了缺少管理制度外,也与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的认识有关。
(三)科研经费的支出不合理
1、项目管理与经费财务管理缺乏动态平行监管
民院现在实行的是,科研处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及费用控制。一般情况下不与财务部门的相关账务进行核对,除非中期检查或项目结项,属于宽松式管理模式。这样,科研处往往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取项目上,争取到项目,他们就可以按10%的标准提取管理费。项目争取后,基本上不主动与财务处联系,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动态监管。民院的科研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组成员报销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报销额度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进行报销,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及报销把关就可以了。由于财务处没有课题的申报书,连课题组成员都没有办法完全搞清楚,这样的规定导致财务处对科研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完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加之报账人员对民院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任务不熟悉等因素,非常容易导致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严重脱节的现象,也不能实现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的目的。
民院的科研项目的获得途径是科研处发布各类项目申报通知,教职工根据申报要求自己进行申报,或教职工各显神通申请横向课题,如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等,申报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高校科研成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由此,大多数教职工就有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项目是由科研人员争取来的,科研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课题组所有,学校财务处不能监管资金的使用,更无权干涉资金的具体用途。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国家和部委等纵向项目,其资金来源都是国家财政支出,属于国有资产,高校项目负责人也是国家工作人员,本身就应该接受国家的财务制度的约束。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学术型人才,基本上不懂财务,项目经费管理也经验不足,科研经费使用上计划性不够,违规行为非常容易发生。 2、项目成本缺乏科学的核算
民院和大多数高校没有对科研经费和教学经费采取分开核算的方式,实行的是统一核算的财务核算制度。换句话说,科研支出只算科研过程中的直接成本支出,没有考虑间接成本,更不用说机会成本了。高校各项设施同时是为教学、科研两者服务,民院80%的教学经费都来自西藏自治区政府拨款,在会计报表编制的时候,往往教学管理的费用全部列入教学支出。而民院科研成员在从事科研项目的时候,完全可以无偿使用各项设备设施,甚至不承担水电气等成本,这样一来,科研项目的成本就不能准确反映出科研项目真正的耗费,不能真实反映出科研活动的真正经济效益。
3、科研经费支出的管理不规范
民院的财务资产管理处目前主要的工作是满足各类课题的资金使用的需要,如报账和借款,对科研经费缺乏规范、有效管理,更没有主动与科研处对各类科研项目的前期、中期及后期管理工作及时参与,其后果之一就是某一个课题已经被中止,课题组还在继续报账;或者出现科研项目已结题许久,但财务账面上仍保留着余额没有结清,或者科研项目进展缓慢,而科研经费早已花了大部分的情况。从民院科研经费使用实际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浪费严重、乱开发票报销,固定资产购买超标、结题不结账等现象。尽管国家规定,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对课题的结余经费应予以审核、结算,但多数课题组存在剩余之后,都是想方设法进行报销花光,比较常见的是到税务局开一些发票进行冲账,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旅游等。
(四)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
目前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内控制度,完全跟不上科研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由于课题的来源呈现多元化,项目包括学校课题、区级课题、国家部委课题以及企业委托课题等。课题的多样性决定了监管的差异性。但是西藏许多高校对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拨入、使用、结算、成果转化等流程中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经济性、效率性等,均没有完善的内控制度,造成科研经费监督机制不完善,管理职能缺失。
三、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对策
根据我国现有的科研管理规定以及结合西藏高校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
(一)把间接成本纳入核算体系
科研经费的核算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每年科研申报的总金额以及科研任务的费用和利润。科研成果的利润=学校科研收入—科研的总成本。在使用科研经费的问题上,西藏高校树立成本意识,采取简单易行的成本核算方式,要求每个科研项目努力降低科研成本,争取利润最大化。参考国际上通行的核算方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把在科研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划分为科研成本和期间费用,把科研和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仪器设备和房屋的折旧费、专业图书资料等均作为科研成本,但针对当期发生的科研生产服务的管理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区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以简化成本核算、真实反映科研经费状况。
(二)建立合理、灵活的经费管理制度
如上所述,民院的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项目包括了学校课题、西藏区级课题、国家部委课题以及企业委托课题等,财务处和科研处应该按照科研经费的特点,依据灵活、规范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纵向科研课题经费,注重国家政策性和规范性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坚决制止各种不合理的开支,如招待费的超标报销、白条子的报销;对来自企业的横向科研经费,可以适当宽容,鼓励高校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职能。
(三)规范科研经费的核算办法
根据统一进行科研经费收支管理的要求,学校财务处应该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岗位,派出专门的财务人员,将各种科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每月编制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按照课题经费的来源和项目性质分类管理。建立电子管理系统,每一个课题的电子申报书作为附件输入电脑,以备检查;完善现有的经费管理规范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经费审批权限;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上固定资产必须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采购或经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处同意后进行采购。课题结项后,必须在一年之内完成财务决算。
(四)提高监督审计水平
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动态监管。财务处要和科研处建立平行的监管体系,确保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合理合规。根据西藏高校的实际,财务处承担日常性票据的合规性的监管,如报账的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科研处应该每季度和财务处进行核对,项目的报销是否按申报书的要求进行,是否符合科研项目的进展程度;审计处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审计,重点检查经费的审批报销手续合法、完整,账目核算准确,并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通过三位一体的检查方式,就可以实现提高科研经费监管的目的。
(五)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
为了充分保证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高校不但要定期在内部进行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严格审核,还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本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这样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又可以让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掌握本校的科研经费的支出预算情况,认真做好审查监督工作,使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项目上。
四、结语
科研工作是高校的主要活动之一,加强科研项目和科研行政管理,合理利用科研经费,有利于资源的调配和利用,促进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西藏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其主要原因除了科研处与财务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平行的沟通机制以外,还在于科研经费支出随意性大、监管水平不高、报销制度不健全。要弥补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漏洞,改变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混乱的现状,就必须更新观念,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完善现有的科研经费使用办法,真正发挥财务处、科研处、审计室以及外部检查部门,如财政厅会计监督局等的职能,适当考虑灵活性和人性化的管理理念,确保经费的合法使用,促进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
注释:
①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百度文库[EB/OL]. http://baike.baidu.com/view/3077174.htm
参考文献:
[1] 林亚男.基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科研经费管理思路[J].福州大学学报,2010,(03).
[2] 付林.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 秦燕娟.对高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的思考[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03).
[4] 陈爱东.高校内控制度探讨[J].会计之友,2010,(10).
关键词: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作者简介:唐静(1972—),女,四川成都人,西藏民族学院民族财务处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陈爱东(1970-),男,四川成都人,西藏民族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民族地区财政与投资。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6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142-03
随着西藏高校越来越重视科学研究、履行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职能,各类横向和纵向课题研究呈持续上升趋势。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西藏民族学院(以下简称“民院”),积极进行战略性转型,坚持内涵式发展,明确提出了打造西藏一流教学科研型民族大学的目标。学院师生积极响应,民院科研工作出现了跨越式发展的新气象,不管是科研项目的规模,还是档次、质量,均有了显著提升。但过去的一些科研管理办法却没有与时俱进进行完善,加强民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就显得非常迫切。
一、科研经费内涵及基本管理原则
(一)项目科研经费内涵
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等人才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其中科研业务费有:劳务、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等。①
西藏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图书资料费。指收集资料过程中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以及复印、誊录、翻印等费用;2、国内调查研究费;3、文具费;4、计算机消耗材料费;5、成果打印费、印刷费;6、小型会议费。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成果鉴定、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7、购买小型仪器设备的费用;8、预留保证金。可用作课题组成员和有关科研人员的奖励;9、项目管理费。各高校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5%的管理费。
可见,项目科研经费是有指定用途,明确开支范围,着眼于为社会经济服务和培养高级人才的国家财政资金。
(二)民院配套资金管理规定
1、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及部委级社科项目立项的(下同),有明确要求配套资金比例的,按要求予以配套。
2、如项目无明确配套资金要求的,按项目获批经费的1:0.5配套资助。
3、项目属自筹经费的,按同等项目所批经费的1:0.5资助。
4、资助经费由计财处一次性核拨,归入该项目经费账户中,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自主使用。
5、资助经费的适用范围:
(1)用于课题组成员的开题费。按资助经费的30%提取开题费。开题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主要用于中介费、课题组成员的加班费、夜餐费及与课题相关专家的接待费和课题组成员的奖励费等。(2)用于补充项目研究经费的不足部分。必须按照计划书中批准的经费使用范围支出,不得用于与课题无关的开支。其中咨询费、小型会议费、计算机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的支出分别不得超出学院资助经费的5%。(3)用于项目成果的出版及购买必要的小型设备(须经学院批准)。
上述规定,体现了民院对教职工积极申报国家社科项目的支持和鼓励,也是彰显民院推行内涵式发展的主要举措,这些措施极大的推动了民院科研工作的大发展。
二、目前民院科研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已结题的科研项目不按规定结账
这在高校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在民院同样如此,不按时结账的课题大约有30%左右,甚至还有挂账时间长达数年的现象。
(二)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按照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但有些学校有关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管理,最终导致资产的闲置、浪费,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其原因,除了缺少管理制度外,也与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的认识有关。
(三)科研经费的支出不合理
1、项目管理与经费财务管理缺乏动态平行监管
民院现在实行的是,科研处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及费用控制。一般情况下不与财务部门的相关账务进行核对,除非中期检查或项目结项,属于宽松式管理模式。这样,科研处往往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取项目上,争取到项目,他们就可以按10%的标准提取管理费。项目争取后,基本上不主动与财务处联系,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动态监管。民院的科研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组成员报销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报销额度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进行报销,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及报销把关就可以了。由于财务处没有课题的申报书,连课题组成员都没有办法完全搞清楚,这样的规定导致财务处对科研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完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加之报账人员对民院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任务不熟悉等因素,非常容易导致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严重脱节的现象,也不能实现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的目的。
民院的科研项目的获得途径是科研处发布各类项目申报通知,教职工根据申报要求自己进行申报,或教职工各显神通申请横向课题,如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等,申报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高校科研成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由此,大多数教职工就有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项目是由科研人员争取来的,科研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课题组所有,学校财务处不能监管资金的使用,更无权干涉资金的具体用途。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国家和部委等纵向项目,其资金来源都是国家财政支出,属于国有资产,高校项目负责人也是国家工作人员,本身就应该接受国家的财务制度的约束。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学术型人才,基本上不懂财务,项目经费管理也经验不足,科研经费使用上计划性不够,违规行为非常容易发生。 2、项目成本缺乏科学的核算
民院和大多数高校没有对科研经费和教学经费采取分开核算的方式,实行的是统一核算的财务核算制度。换句话说,科研支出只算科研过程中的直接成本支出,没有考虑间接成本,更不用说机会成本了。高校各项设施同时是为教学、科研两者服务,民院80%的教学经费都来自西藏自治区政府拨款,在会计报表编制的时候,往往教学管理的费用全部列入教学支出。而民院科研成员在从事科研项目的时候,完全可以无偿使用各项设备设施,甚至不承担水电气等成本,这样一来,科研项目的成本就不能准确反映出科研项目真正的耗费,不能真实反映出科研活动的真正经济效益。
3、科研经费支出的管理不规范
民院的财务资产管理处目前主要的工作是满足各类课题的资金使用的需要,如报账和借款,对科研经费缺乏规范、有效管理,更没有主动与科研处对各类科研项目的前期、中期及后期管理工作及时参与,其后果之一就是某一个课题已经被中止,课题组还在继续报账;或者出现科研项目已结题许久,但财务账面上仍保留着余额没有结清,或者科研项目进展缓慢,而科研经费早已花了大部分的情况。从民院科研经费使用实际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浪费严重、乱开发票报销,固定资产购买超标、结题不结账等现象。尽管国家规定,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对课题的结余经费应予以审核、结算,但多数课题组存在剩余之后,都是想方设法进行报销花光,比较常见的是到税务局开一些发票进行冲账,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旅游等。
(四)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
目前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内控制度,完全跟不上科研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由于课题的来源呈现多元化,项目包括学校课题、区级课题、国家部委课题以及企业委托课题等。课题的多样性决定了监管的差异性。但是西藏许多高校对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拨入、使用、结算、成果转化等流程中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经济性、效率性等,均没有完善的内控制度,造成科研经费监督机制不完善,管理职能缺失。
三、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对策
根据我国现有的科研管理规定以及结合西藏高校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
(一)把间接成本纳入核算体系
科研经费的核算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每年科研申报的总金额以及科研任务的费用和利润。科研成果的利润=学校科研收入—科研的总成本。在使用科研经费的问题上,西藏高校树立成本意识,采取简单易行的成本核算方式,要求每个科研项目努力降低科研成本,争取利润最大化。参考国际上通行的核算方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把在科研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划分为科研成本和期间费用,把科研和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仪器设备和房屋的折旧费、专业图书资料等均作为科研成本,但针对当期发生的科研生产服务的管理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区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以简化成本核算、真实反映科研经费状况。
(二)建立合理、灵活的经费管理制度
如上所述,民院的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项目包括了学校课题、西藏区级课题、国家部委课题以及企业委托课题等,财务处和科研处应该按照科研经费的特点,依据灵活、规范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纵向科研课题经费,注重国家政策性和规范性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坚决制止各种不合理的开支,如招待费的超标报销、白条子的报销;对来自企业的横向科研经费,可以适当宽容,鼓励高校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职能。
(三)规范科研经费的核算办法
根据统一进行科研经费收支管理的要求,学校财务处应该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岗位,派出专门的财务人员,将各种科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每月编制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按照课题经费的来源和项目性质分类管理。建立电子管理系统,每一个课题的电子申报书作为附件输入电脑,以备检查;完善现有的经费管理规范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经费审批权限;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上固定资产必须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采购或经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处同意后进行采购。课题结项后,必须在一年之内完成财务决算。
(四)提高监督审计水平
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动态监管。财务处要和科研处建立平行的监管体系,确保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合理合规。根据西藏高校的实际,财务处承担日常性票据的合规性的监管,如报账的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科研处应该每季度和财务处进行核对,项目的报销是否按申报书的要求进行,是否符合科研项目的进展程度;审计处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审计,重点检查经费的审批报销手续合法、完整,账目核算准确,并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通过三位一体的检查方式,就可以实现提高科研经费监管的目的。
(五)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
为了充分保证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高校不但要定期在内部进行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严格审核,还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本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这样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又可以让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掌握本校的科研经费的支出预算情况,认真做好审查监督工作,使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项目上。
四、结语
科研工作是高校的主要活动之一,加强科研项目和科研行政管理,合理利用科研经费,有利于资源的调配和利用,促进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西藏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其主要原因除了科研处与财务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平行的沟通机制以外,还在于科研经费支出随意性大、监管水平不高、报销制度不健全。要弥补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漏洞,改变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混乱的现状,就必须更新观念,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完善现有的科研经费使用办法,真正发挥财务处、科研处、审计室以及外部检查部门,如财政厅会计监督局等的职能,适当考虑灵活性和人性化的管理理念,确保经费的合法使用,促进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
注释:
①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百度文库[EB/OL]. http://baike.baidu.com/view/3077174.htm
参考文献:
[1] 林亚男.基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科研经费管理思路[J].福州大学学报,2010,(03).
[2] 付林.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 秦燕娟.对高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的思考[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03).
[4] 陈爱东.高校内控制度探讨[J].会计之友,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