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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政是指一种在宪法之下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宪政的实施首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同时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它是“活的宪法”、“生活中的宪法”、“宪法的动态实施”,在宪政国家任何法律如果和宪法相违背则必然无效。电影《艾芙琳》就给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理念,让我们看到了法律自身价值的追求与实施的冲突,更坚定了我们民主国家实施宪政的重要陸和必要性。
[关键词]完改 儿童福利法 违宪
电影《艾芙琳》是根据真实实例改编,它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50年代的爱尔兰,戴斯蒙·多依是都柏林一位郁郁不得志的室内装璜师。圣诞节一过,妻子就离开他,跟着一位有钱男人飞去了澳洲,让他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德莫特和莫里斯以及女儿艾芙琳。谁料祸不单行,戴斯蒙 ·多依不久又丢了工作,失意而沮丧的他依靠夜夜泡在酒吧里麻醉自己。政府发现三个孩子缺乏可靠的经济保障,又没有母亲的监护,父亲还酗酒时,立刻根据爱尔兰的法律强行带走三个孩子送进教会的收容所。被送入修道院的艾芙琳受到了修女的虐待,但纯真的她依然相信父亲会把她接回家。失去孩子后的戴斯蒙·多依深受刺激,他决心夺回自己的孩子。于是,一场宪政视野下的法律角力就此展开。
我们可以看到,引爆这整个故事的火花是当时爱尔兰儿童福利法与宪法的冲突。在一开始,法律就以冷酷无情的面目示人,法官不断重复着:“1941年儿童福利法案第十节第一小段……”一部儿童福利法就可以毫无疑问地剥夺了一个慈爱父亲给以子女贴身关爱的权利,使观众在情感上就站在了它的对立面上。再加上法律代言人菲立斯法官阴霾、保守、不近人情的处事态度,编导人员还借角色之口讽刺这位大法官为“鼠类”,更引发了观众的厌恶之感。电影在引导观众入戏、操纵观众忧喜欢的技巧上是很成功的。但是我们却必须跳出电影看到1941年爱尔兰的儿童福利法的价值一它立足于社会现实,针对家庭破裂、父母失业的不幸儿童,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系统而权威的保障,从而造就了绝大多数不幸儿童的幸福生活。这一点只用看看我国街头无家可归的小孩拉住别人的裤角死活不放“逼”人给钱“乞讨”、“求助”的常见一幕就无须论证了。但是,再完善的事物都会有瑕疵。“立法往往很难有一个完整而全面的前景预料,例外永远存在。”,法律用于维护我们日益繁杂的社会生活秩序,其最终的目的就是最充分地尊重每一个人的权益,而所有人权益的充分实现还要有赖于对所有人的权益限制,这样,就会出现过分保障一部分人的权益就会损害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如同电影中保障儿童权益无可厚非但却伤害了可怜的父亲。爱尔兰儿童福利法的条款就过于死板,实施中容易走向极端,甚至违背宪法。民俗、道德以及宪法都赋予父母拥有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儿童福利法以“双亲健全”为标准来武断地侵犯这种权利和义务,这不仅与道德和宪法相冲突,而且它导致很多或贫或富的父母失去抚养权,无辜的孩子被送到壁垒森严的教会学校,父母只能像探视囚犯一样去看望自己的孩子,家庭被彻底拆碎。教会里的修女又未必能够真心关爱孩子的成长,即使真心关爱也毕竟精力有限。影片中修女殴打、恐吓孩子的事件令人发指,没有家的孩子怎么可能得到足够的爱呢?人们不禁要问:“儿童福利法真的把孩子送到最有保障的地方了吗?”而且在戴斯蒙·多依通过公众支持解决了经济收入难题后,法律又摆出冷冰冰的面孔说要父母双方达成共识才能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艾芙琳跟人私奔了的母亲可以逍遥于抚养法外,不履行母亲职责,可是慈爱的父亲却不能合法地同爱女一起生活。儿童福利法真的站在它当初起步的出发点上了吗?戴斯蒙·多依在寻求公力救济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不合法的私力救济,以至于爬修道院墙、怒斥修女。家庭和修道院的对比、父亲和母亲的对比显而易见地把问题的矛盾充分暴露出来,为其后的违宪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部经典电影,它的形式可以是商业化的,但它的灵魂不应该是商业化的。”但这样一部意义深刻的法律电影,也被打上了商业的印记。我们不得不看到,《艾芙琳》全片都在沿着大众心理往下走,大众希望看到什么,它就拍什么。落魄父亲最后财富、幸福双倍丰收,情敌之间释然相处,各路人物鼎力相助,反面角色形象猥琐……这些愉悦观众的快枓一拥而至,充斥着整个温馨的银幕,这是商业的做法,也是浪漫派风格。因为浪漫,电影拍摄也就比较温情、感人的手法拍摄,没有跌宕的蒙太奇画面,没有莫测的镜头特效,有的就是真情密布的生活图景,连法庭上也充满人情味和无穷乐趣,就像小艾芙琳所说,“真理和正义必定凸显出来”。可能是选材本身的特点,这部法律电影摆脱了沉重繁琐的桎梏,呈现给人们的就是容易让人接受甚至是快乐投入的情节。在这方面,电影是成功的。
审判的结局,众望所归,父亲贏得了官司,冰冷的法律条款被宪政的理念所推翻。最高法院法官的五个“however”成了这部法律电影的最闪亮之处。五个“however”辩证地阐述了案件及其涉及的法律,从而使影片没有轻而易举地打碎法律的权威,而是在受众能理解、接受的程度上逐渐展现宪政的理念,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影片主题的片面性和单一性,减轻了商业化的痕迹。戴斯蒙·多依自己的私力救济最终也通过合法的公力救济实现了目的。给受众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法律是由公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决定的,但是公民意志必须经过法律的认可才能够作用于社会生活。如果不是最高法院的首肯,再多的民众支持也未必可以让戴斯蒙·多依带回自己的孩子。更为可贵的是它给了我们一个典型的违宪案例,在影片的结尾,法庭中旁听者和当事人屏息肃静,仔细聆听着法官的判决结果。当法官宣布该条法令不符合宪法精神被取缔,民众一片欢呼。一个由法律治理的政府,一个所有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由法律授权的政府制定的违宪的法律,在法院的审判中被扬弃,从而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官有权宣布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因违背宪法而不能生效”,“宪法应作为解释法律的准绳,在二者发生明显矛盾时,法律应服从宪法。”近代美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密尔顿(Hamilton)的主张得到了认可。一个法治国家理应实行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宪政,让宪法能够同时约束政府和人民,杜绝一切有违公意的行为,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完改 儿童福利法 违宪
电影《艾芙琳》是根据真实实例改编,它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50年代的爱尔兰,戴斯蒙·多依是都柏林一位郁郁不得志的室内装璜师。圣诞节一过,妻子就离开他,跟着一位有钱男人飞去了澳洲,让他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德莫特和莫里斯以及女儿艾芙琳。谁料祸不单行,戴斯蒙 ·多依不久又丢了工作,失意而沮丧的他依靠夜夜泡在酒吧里麻醉自己。政府发现三个孩子缺乏可靠的经济保障,又没有母亲的监护,父亲还酗酒时,立刻根据爱尔兰的法律强行带走三个孩子送进教会的收容所。被送入修道院的艾芙琳受到了修女的虐待,但纯真的她依然相信父亲会把她接回家。失去孩子后的戴斯蒙·多依深受刺激,他决心夺回自己的孩子。于是,一场宪政视野下的法律角力就此展开。
我们可以看到,引爆这整个故事的火花是当时爱尔兰儿童福利法与宪法的冲突。在一开始,法律就以冷酷无情的面目示人,法官不断重复着:“1941年儿童福利法案第十节第一小段……”一部儿童福利法就可以毫无疑问地剥夺了一个慈爱父亲给以子女贴身关爱的权利,使观众在情感上就站在了它的对立面上。再加上法律代言人菲立斯法官阴霾、保守、不近人情的处事态度,编导人员还借角色之口讽刺这位大法官为“鼠类”,更引发了观众的厌恶之感。电影在引导观众入戏、操纵观众忧喜欢的技巧上是很成功的。但是我们却必须跳出电影看到1941年爱尔兰的儿童福利法的价值一它立足于社会现实,针对家庭破裂、父母失业的不幸儿童,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系统而权威的保障,从而造就了绝大多数不幸儿童的幸福生活。这一点只用看看我国街头无家可归的小孩拉住别人的裤角死活不放“逼”人给钱“乞讨”、“求助”的常见一幕就无须论证了。但是,再完善的事物都会有瑕疵。“立法往往很难有一个完整而全面的前景预料,例外永远存在。”,法律用于维护我们日益繁杂的社会生活秩序,其最终的目的就是最充分地尊重每一个人的权益,而所有人权益的充分实现还要有赖于对所有人的权益限制,这样,就会出现过分保障一部分人的权益就会损害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如同电影中保障儿童权益无可厚非但却伤害了可怜的父亲。爱尔兰儿童福利法的条款就过于死板,实施中容易走向极端,甚至违背宪法。民俗、道德以及宪法都赋予父母拥有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儿童福利法以“双亲健全”为标准来武断地侵犯这种权利和义务,这不仅与道德和宪法相冲突,而且它导致很多或贫或富的父母失去抚养权,无辜的孩子被送到壁垒森严的教会学校,父母只能像探视囚犯一样去看望自己的孩子,家庭被彻底拆碎。教会里的修女又未必能够真心关爱孩子的成长,即使真心关爱也毕竟精力有限。影片中修女殴打、恐吓孩子的事件令人发指,没有家的孩子怎么可能得到足够的爱呢?人们不禁要问:“儿童福利法真的把孩子送到最有保障的地方了吗?”而且在戴斯蒙·多依通过公众支持解决了经济收入难题后,法律又摆出冷冰冰的面孔说要父母双方达成共识才能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艾芙琳跟人私奔了的母亲可以逍遥于抚养法外,不履行母亲职责,可是慈爱的父亲却不能合法地同爱女一起生活。儿童福利法真的站在它当初起步的出发点上了吗?戴斯蒙·多依在寻求公力救济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不合法的私力救济,以至于爬修道院墙、怒斥修女。家庭和修道院的对比、父亲和母亲的对比显而易见地把问题的矛盾充分暴露出来,为其后的违宪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部经典电影,它的形式可以是商业化的,但它的灵魂不应该是商业化的。”但这样一部意义深刻的法律电影,也被打上了商业的印记。我们不得不看到,《艾芙琳》全片都在沿着大众心理往下走,大众希望看到什么,它就拍什么。落魄父亲最后财富、幸福双倍丰收,情敌之间释然相处,各路人物鼎力相助,反面角色形象猥琐……这些愉悦观众的快枓一拥而至,充斥着整个温馨的银幕,这是商业的做法,也是浪漫派风格。因为浪漫,电影拍摄也就比较温情、感人的手法拍摄,没有跌宕的蒙太奇画面,没有莫测的镜头特效,有的就是真情密布的生活图景,连法庭上也充满人情味和无穷乐趣,就像小艾芙琳所说,“真理和正义必定凸显出来”。可能是选材本身的特点,这部法律电影摆脱了沉重繁琐的桎梏,呈现给人们的就是容易让人接受甚至是快乐投入的情节。在这方面,电影是成功的。
审判的结局,众望所归,父亲贏得了官司,冰冷的法律条款被宪政的理念所推翻。最高法院法官的五个“however”成了这部法律电影的最闪亮之处。五个“however”辩证地阐述了案件及其涉及的法律,从而使影片没有轻而易举地打碎法律的权威,而是在受众能理解、接受的程度上逐渐展现宪政的理念,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影片主题的片面性和单一性,减轻了商业化的痕迹。戴斯蒙·多依自己的私力救济最终也通过合法的公力救济实现了目的。给受众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法律是由公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决定的,但是公民意志必须经过法律的认可才能够作用于社会生活。如果不是最高法院的首肯,再多的民众支持也未必可以让戴斯蒙·多依带回自己的孩子。更为可贵的是它给了我们一个典型的违宪案例,在影片的结尾,法庭中旁听者和当事人屏息肃静,仔细聆听着法官的判决结果。当法官宣布该条法令不符合宪法精神被取缔,民众一片欢呼。一个由法律治理的政府,一个所有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由法律授权的政府制定的违宪的法律,在法院的审判中被扬弃,从而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官有权宣布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因违背宪法而不能生效”,“宪法应作为解释法律的准绳,在二者发生明显矛盾时,法律应服从宪法。”近代美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密尔顿(Hamilton)的主张得到了认可。一个法治国家理应实行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宪政,让宪法能够同时约束政府和人民,杜绝一切有违公意的行为,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