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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会计造假行为给企业、国家、社会群众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及伤害,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但大多数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上,对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却研究得甚少。我们应当提出一些更有效的应对防护措施,做到尽可能去避免这一行为的发生,抑制住这种不正之风。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造假行为 种类 成因
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层出不穷,手段方法多样。在中小企业中一些会计人员职业素养不够,不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原则,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企业,社会群众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及伤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虚增成本费用
虚增成本费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费用标准。例如,某企业领导人将其家属外出旅游的费用拿到公司作为差旅费报销,使该企业虚增管理费用,虚减利润。二是多期材料,一期分摊。以某服装厂为例,该服装厂2015年8月购入布料300吨,计价200万元,当月领用该布料50吨,该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该布料全部价款200万元作为原材料,全部计入产品成本,刻意造成该服装厂当月利润减少的后果。三是随意调节成本差异率。例如,部分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期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采用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方法,虚增或减少结转的材料成本差异,以达到人为操控利润的效果。
二、通过折旧摊销造假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大多中小企业一般都采用平均年限法,如果需要改变,必须事先报备,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后在报表的附注中加以披露才能采用其他折旧方法。但有的企业为了削减利润,就随意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或变更折旧率, 对报废的固定资产也提折旧。
三、利用存货造假
存货是中小企业中资金占比很大的项目,种类繁多,变现能力强,收发频繁,难以实现精确的核算和管理,造假成本较低。如有的中小企业故意报废合格产品,用来虚减存货,或者毫无依据预估入账以虚增存货,将存货转列往来以虚减存货;采用往来虚增销售、虚转成本以虚减存货,以非法购买的发票虚增存货,聘请中介评估虚增虚减存货等。
四、利用应收款造假
许多中小企业为了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把产品销售收入长期挂在“应收账款”账户不结转。还有的企业虚报应收票据业务,利用“应收票据”作为调节当期收入的手段,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还有的企业甚至抽逃资金,造成“实收资本”账户不实。
五、设内外账
中小企业通常会设置两套账。一套是税务账(即对外公开的大账),主要是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而另一套是管理账(即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对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每套账做不同取舍,使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导致每套账的会计报表结果不一样。例如:作为一般纳税人,造假者通常把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记入管理账,则把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记入税务账,由此减少当期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他们根据本月能够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情况,用于确定是否给客户开发票。能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尽量不开或用普通收据作为凭证提供给客户;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分析本月收入情况来开具增值税发票,以进项来确定销项,进而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不一致而产生的信息虚假,即财务报告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造假有多种表现,归纳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组成:
1.追求利益。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主要目标, 经济利益是最基本的和最常见的造假动机,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小是中小企业的一大特点,这使得许多中小企业无法与同行业的大企业竞争,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保护其利益不受损而大肆造假。他们希望得到更多的的经济利益,而当这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实现时,就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靠财务做假来改变各种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各项经济指标。
2.减少税收。为了更少纳税,很多中小企业千方百计地将利润逐步转移到低税率的司法管辖地,或者改变收入属性,例如将销售收入转换为知识产权使用权、版权收入等。亦或是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掩饰、歪曲会计信息,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逃避税收。
3.企业造假账的代价过低。新《会计法》对财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解释,也对违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比如《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建国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各行业的法制建设,尤其是经济领域,是既不完善也不健全的。与动辄上百万的逃税金额相比,区区数万元甚至几千元的罚款犹如隔靴搔痒,根本无法对造假者起到任何威慑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审计难度较大,法律追责成本较高等原因,因造假获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当事人凤毛麟角。因此,会计造假的成本大大低于造假的利得,从而使得造假者都有恃无恐。
4.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亦或是对经济业务不熟练,不能够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也可能是唯上司意志是从,没有原则,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财务人员不熟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还存在无证上岗。无论是业务素质还是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相差太大。根据我国现状,许多职能管理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普遍。
5.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许多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而且岗位分工不够明确,岗位牵制相对较弱,经济业务的审批流程不够完善,审批制度不够健全。根據领导想法篡改各种会计数据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内部控制名存实亡。而在企业中,原本应当具备独立性的内部审计也被负责人把持,无法行使其职能。个别会计师事务也存在利欲熏心,职业道德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在审计过程中走过场,搞人情风、权钱交易,甚至违反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虚假报告。这些会计事务所即使是作为社会监督主体也未能够承担起“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6.社会风气影响。当前,国内很多大中型企业,甚至上市公司都接连爆出会计造假丑闻,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会计行业的正常秩序,无形中为中小企业树立了反面榜样。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机构原本就比较简单,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现象大量存在,结果造成账目混乱,账实不符,数据误差较大,使会计信息失真机率增大。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造假行为 种类 成因
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层出不穷,手段方法多样。在中小企业中一些会计人员职业素养不够,不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原则,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企业,社会群众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及伤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虚增成本费用
虚增成本费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费用标准。例如,某企业领导人将其家属外出旅游的费用拿到公司作为差旅费报销,使该企业虚增管理费用,虚减利润。二是多期材料,一期分摊。以某服装厂为例,该服装厂2015年8月购入布料300吨,计价200万元,当月领用该布料50吨,该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该布料全部价款200万元作为原材料,全部计入产品成本,刻意造成该服装厂当月利润减少的后果。三是随意调节成本差异率。例如,部分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期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采用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方法,虚增或减少结转的材料成本差异,以达到人为操控利润的效果。
二、通过折旧摊销造假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大多中小企业一般都采用平均年限法,如果需要改变,必须事先报备,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后在报表的附注中加以披露才能采用其他折旧方法。但有的企业为了削减利润,就随意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或变更折旧率, 对报废的固定资产也提折旧。
三、利用存货造假
存货是中小企业中资金占比很大的项目,种类繁多,变现能力强,收发频繁,难以实现精确的核算和管理,造假成本较低。如有的中小企业故意报废合格产品,用来虚减存货,或者毫无依据预估入账以虚增存货,将存货转列往来以虚减存货;采用往来虚增销售、虚转成本以虚减存货,以非法购买的发票虚增存货,聘请中介评估虚增虚减存货等。
四、利用应收款造假
许多中小企业为了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把产品销售收入长期挂在“应收账款”账户不结转。还有的企业虚报应收票据业务,利用“应收票据”作为调节当期收入的手段,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还有的企业甚至抽逃资金,造成“实收资本”账户不实。
五、设内外账
中小企业通常会设置两套账。一套是税务账(即对外公开的大账),主要是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而另一套是管理账(即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对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每套账做不同取舍,使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导致每套账的会计报表结果不一样。例如:作为一般纳税人,造假者通常把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记入管理账,则把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记入税务账,由此减少当期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他们根据本月能够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情况,用于确定是否给客户开发票。能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尽量不开或用普通收据作为凭证提供给客户;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分析本月收入情况来开具增值税发票,以进项来确定销项,进而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不一致而产生的信息虚假,即财务报告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造假有多种表现,归纳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组成:
1.追求利益。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主要目标, 经济利益是最基本的和最常见的造假动机,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小是中小企业的一大特点,这使得许多中小企业无法与同行业的大企业竞争,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保护其利益不受损而大肆造假。他们希望得到更多的的经济利益,而当这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实现时,就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靠财务做假来改变各种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各项经济指标。
2.减少税收。为了更少纳税,很多中小企业千方百计地将利润逐步转移到低税率的司法管辖地,或者改变收入属性,例如将销售收入转换为知识产权使用权、版权收入等。亦或是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掩饰、歪曲会计信息,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逃避税收。
3.企业造假账的代价过低。新《会计法》对财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解释,也对违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比如《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建国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各行业的法制建设,尤其是经济领域,是既不完善也不健全的。与动辄上百万的逃税金额相比,区区数万元甚至几千元的罚款犹如隔靴搔痒,根本无法对造假者起到任何威慑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审计难度较大,法律追责成本较高等原因,因造假获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当事人凤毛麟角。因此,会计造假的成本大大低于造假的利得,从而使得造假者都有恃无恐。
4.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亦或是对经济业务不熟练,不能够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也可能是唯上司意志是从,没有原则,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财务人员不熟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还存在无证上岗。无论是业务素质还是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相差太大。根据我国现状,许多职能管理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普遍。
5.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许多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而且岗位分工不够明确,岗位牵制相对较弱,经济业务的审批流程不够完善,审批制度不够健全。根據领导想法篡改各种会计数据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内部控制名存实亡。而在企业中,原本应当具备独立性的内部审计也被负责人把持,无法行使其职能。个别会计师事务也存在利欲熏心,职业道德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在审计过程中走过场,搞人情风、权钱交易,甚至违反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虚假报告。这些会计事务所即使是作为社会监督主体也未能够承担起“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6.社会风气影响。当前,国内很多大中型企业,甚至上市公司都接连爆出会计造假丑闻,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会计行业的正常秩序,无形中为中小企业树立了反面榜样。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机构原本就比较简单,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现象大量存在,结果造成账目混乱,账实不符,数据误差较大,使会计信息失真机率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