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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投资的银行在当今世界或者说在当今整个世界金融市场上是比任何金融机构都活跃的,其对于世界的各种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世界经济市场中投资的银行起着一个金融中介的作用,为此其第一时间面临着金融的各项风险,如果说这些金融风险没有正确的把握住,那么必然导致世界经济的一场大风暴,为此对其监管方面的探讨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研究。对于我国投资银行的监管来说,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判断在我国国内其的界定,这样一来不仅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利,同时对于我国国内社会的稳定也有着重大作用,能够让我国保持迅速稳定的各项经济增长,同时又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监管
一、 投资银行的含义
投资银行在西方已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但我国却只是在改革以后,才出现一些诸如金融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目前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真正的投资银行。因此,我们会很直观地认为它属于银行的一种。其实不然,事实上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的一种习惯名称,在美国它被称为“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investment banking),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称为“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盟被称为“投资公司”(investment firm)或“投资中介”(investment intermediary),在德国称为私人承兑公司,在法国称为实业银行,在泰国称金融证券公司,巴西叫投资银行或发行公司,新加坡称商人银行或证券银行等等。
二、 监管的理解
监管的含义是指对于一些动作或者阶段进行一些管理和调理。通过规则或限制进行控制的行为或过程。根据其表面的方面来说依据,我们可以将监管最为直白的理解为 “监督”和“管理”。“监督”(Supervision)是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检查”。“管理”(Regulation)则指“管辖、管束、经管、处理等,是指决定、确立、或控制; 以一定规则、方法或确立的模式进行调整; 以规则或限制进行指导: 受管理性原则或法律的管辖。”为此对于投资的银行的管理就是说专门的机构根据法律对其的各项活动和制度最为直接的和根本的进行管理的称谓。从本源上来说,对其的管理就是其在证券和相关市场上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业务的展开。
三、 投资银行监管的缘由
概论中我们对监管进行了定义,即监管就是通过规则或限制进行控制的行为或过程。我们知道,披露以外的监管措施是有成本的。“在理想的状态下,监管和竞争应该相互补充,彼此提供一个框架,相互安全运行。”投资者保护领域一种常用的方法就是将监管所保护的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零售投资者,对后者提供更多的保护。
我们大家都明白,对于经济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价格的不公正以及市场本身没有发挥作用其导致这样的一个缘由是市场中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对于证券的市场来说这样的缘由也是适合的,同时由于证券市场中其承担物体的特殊性更加的提升了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而在此还有一个方面,金融体系由于其本身内在的不协调和不是太具有弹性,同时还有不是太稳定,容易发生各种暴动危机。为此如果说对于这样的没有及时的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话,对于银行的信用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没有多大的规则和制约,如果缺少必要的监管,投资银行的诚信义务和责任就失去了有效的规制,从而导致银行有可能对于投资者的利益作出损害,导致市场经济下滑,威胁到银行最为根本的经济基础,加大了金融市场的动荡。
四、 对其监管的理念和目标
对投资银行进行监管的原因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缘由。理由总体可以分成两大主题。一个原因在比较单一的方面上对投资者加大一些保护措施,这种保护是从比较微观方面上来说的。这样可以对他们加大一些自信和发挥市场的一些效益,可是由于是在对市场失灵进行调节,最大的是在信息方面来做,这样就对这些投资者有着损害,同时又对由竞争所产生的资源造成一种无用的分配。从另一个原因来说主要是保证投资银行的和平稳定的发展,其内部的各项管理的管理方便,保证对于有其内部导致的风险的降低。两大缘由相互联系有有着共同点。
五、 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投资银行作为专业从事证券投资、资金管理的金融机构,它能顺应金融资产和融资工具的多元化发展方向,因此投资银行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上有极强的竞争力,非存款性金融资产、非贷款性筹资工具不断创新对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发展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但这也加速了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领域的发展,从而促成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综合化。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的内在关联性、金融创新以及以 WTO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导致的金融管制的松动,使投资银行的业务出现了国际化和综合化的特点。
六、 我国监管法律制度应采取的对策
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第一个,就从我国的市场经济来看,各项经济制度不是太完善,虽然在一些制度方面我们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但是在实际的调控和实际进行开展来看还是没有重大的成功,政府的直接管理还是具有十分的分量。在看我们金融市场和其所处的行业来说,同样的我们在其各项制度和发展方面也有着重大的突破,但是,在许多的细节方面我们还是做得不是很好,各项机构的臃腫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对于政府的调控需求依然很大,使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取得重大的突破。这说明了我国的经济市场的发展还是没有太完善,对于国家的调控还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金融发展必须保持稳定和谐的发展,而在此时对于证券市场投入大量资产的话可能会导致经济市场的投机性的提升和加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各种市场的发展,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由于金融市场没有发展齐全, 对于商业银行兼营证券的运作不是太了解。主要表现在:(1)经济市场中的各项主体不是发展的太好,金融市场的主体不成熟, 国有商业银行的转轨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 银行对风险的控制在现在来说还是有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操作和其本身内部的调节和管理上有着不足,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依然坚持让银行进入其他行业的话是十分不妥的。(2)金融工具单一, 证券市场上股票、债券的数量较少, 中央银行缺少间接调控的可用材料。(3)一、二级市场发展不协调, 资本市场发育太慢, 没能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4)利率机制僵化, 并且缺乏完善的证券法规,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难以真正实现。
资金十分缺乏,这一矛盾十分突出。自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起来,资金这一方面始终是最大的一个难点,这体现在银行为了能和证券进行兼并,不可否认的将一部分资金拿到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这样就导致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银行资产也不是无穷无尽的,资金到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的越多,那到其他的方面的资金就会减少,到了各个方面都需要资金的时候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迫使银行增加资金的发行量,导致经济发展出现失衡;另外一个方面则是对于银行来说加大了其对于资金风险的难度,加大了其他方面的经济危机的概率。
七、中国投资银行监管模式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期期市场的具体活动进行监管的国务院直属单位。证监会设发行部负责我国证券发行监管事宜。
2.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1998年,中国证监会将地方证券管理部门收归证监会直接管理,并将原来的35家机构缩减为9家大区派出机构。此外,在北京和重庆等地还设立了直属派出机构。在大区派出机构下,再设立了25家地方特派机构。这些地方特派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证监会和大区派出机构进行监管。
3.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进行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它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所以说,在我国对于资金投入的银行和商业的银行要实行经营分业,管理分业的方式,这是由于这些具有着一些阶段性和在其体制上有着一个转轨的阶段,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存在着这个现象的。对于在未来是不是可以让二者兼并起来,现阶段还是有着一定的争议,但是不管怎么说,纵使在些许方面有着交接,最重要的还是在各种最为本源的业务范围类上抓住各自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彭晓琼.跨国投资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5.
[2]赵传敏.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的变迁及对中国的启示[D].辽宁大学,2013.
[3]李航.中国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的发展、创新与风险监管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关键词: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监管
一、 投资银行的含义
投资银行在西方已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但我国却只是在改革以后,才出现一些诸如金融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目前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真正的投资银行。因此,我们会很直观地认为它属于银行的一种。其实不然,事实上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的一种习惯名称,在美国它被称为“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investment banking),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称为“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盟被称为“投资公司”(investment firm)或“投资中介”(investment intermediary),在德国称为私人承兑公司,在法国称为实业银行,在泰国称金融证券公司,巴西叫投资银行或发行公司,新加坡称商人银行或证券银行等等。
二、 监管的理解
监管的含义是指对于一些动作或者阶段进行一些管理和调理。通过规则或限制进行控制的行为或过程。根据其表面的方面来说依据,我们可以将监管最为直白的理解为 “监督”和“管理”。“监督”(Supervision)是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检查”。“管理”(Regulation)则指“管辖、管束、经管、处理等,是指决定、确立、或控制; 以一定规则、方法或确立的模式进行调整; 以规则或限制进行指导: 受管理性原则或法律的管辖。”为此对于投资的银行的管理就是说专门的机构根据法律对其的各项活动和制度最为直接的和根本的进行管理的称谓。从本源上来说,对其的管理就是其在证券和相关市场上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业务的展开。
三、 投资银行监管的缘由
概论中我们对监管进行了定义,即监管就是通过规则或限制进行控制的行为或过程。我们知道,披露以外的监管措施是有成本的。“在理想的状态下,监管和竞争应该相互补充,彼此提供一个框架,相互安全运行。”投资者保护领域一种常用的方法就是将监管所保护的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零售投资者,对后者提供更多的保护。
我们大家都明白,对于经济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价格的不公正以及市场本身没有发挥作用其导致这样的一个缘由是市场中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对于证券的市场来说这样的缘由也是适合的,同时由于证券市场中其承担物体的特殊性更加的提升了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而在此还有一个方面,金融体系由于其本身内在的不协调和不是太具有弹性,同时还有不是太稳定,容易发生各种暴动危机。为此如果说对于这样的没有及时的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话,对于银行的信用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没有多大的规则和制约,如果缺少必要的监管,投资银行的诚信义务和责任就失去了有效的规制,从而导致银行有可能对于投资者的利益作出损害,导致市场经济下滑,威胁到银行最为根本的经济基础,加大了金融市场的动荡。
四、 对其监管的理念和目标
对投资银行进行监管的原因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缘由。理由总体可以分成两大主题。一个原因在比较单一的方面上对投资者加大一些保护措施,这种保护是从比较微观方面上来说的。这样可以对他们加大一些自信和发挥市场的一些效益,可是由于是在对市场失灵进行调节,最大的是在信息方面来做,这样就对这些投资者有着损害,同时又对由竞争所产生的资源造成一种无用的分配。从另一个原因来说主要是保证投资银行的和平稳定的发展,其内部的各项管理的管理方便,保证对于有其内部导致的风险的降低。两大缘由相互联系有有着共同点。
五、 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投资银行作为专业从事证券投资、资金管理的金融机构,它能顺应金融资产和融资工具的多元化发展方向,因此投资银行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上有极强的竞争力,非存款性金融资产、非贷款性筹资工具不断创新对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发展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但这也加速了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领域的发展,从而促成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综合化。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的内在关联性、金融创新以及以 WTO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导致的金融管制的松动,使投资银行的业务出现了国际化和综合化的特点。
六、 我国监管法律制度应采取的对策
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第一个,就从我国的市场经济来看,各项经济制度不是太完善,虽然在一些制度方面我们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但是在实际的调控和实际进行开展来看还是没有重大的成功,政府的直接管理还是具有十分的分量。在看我们金融市场和其所处的行业来说,同样的我们在其各项制度和发展方面也有着重大的突破,但是,在许多的细节方面我们还是做得不是很好,各项机构的臃腫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对于政府的调控需求依然很大,使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取得重大的突破。这说明了我国的经济市场的发展还是没有太完善,对于国家的调控还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金融发展必须保持稳定和谐的发展,而在此时对于证券市场投入大量资产的话可能会导致经济市场的投机性的提升和加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各种市场的发展,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由于金融市场没有发展齐全, 对于商业银行兼营证券的运作不是太了解。主要表现在:(1)经济市场中的各项主体不是发展的太好,金融市场的主体不成熟, 国有商业银行的转轨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 银行对风险的控制在现在来说还是有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操作和其本身内部的调节和管理上有着不足,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依然坚持让银行进入其他行业的话是十分不妥的。(2)金融工具单一, 证券市场上股票、债券的数量较少, 中央银行缺少间接调控的可用材料。(3)一、二级市场发展不协调, 资本市场发育太慢, 没能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4)利率机制僵化, 并且缺乏完善的证券法规,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难以真正实现。
资金十分缺乏,这一矛盾十分突出。自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起来,资金这一方面始终是最大的一个难点,这体现在银行为了能和证券进行兼并,不可否认的将一部分资金拿到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这样就导致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银行资产也不是无穷无尽的,资金到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的越多,那到其他的方面的资金就会减少,到了各个方面都需要资金的时候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迫使银行增加资金的发行量,导致经济发展出现失衡;另外一个方面则是对于银行来说加大了其对于资金风险的难度,加大了其他方面的经济危机的概率。
七、中国投资银行监管模式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期期市场的具体活动进行监管的国务院直属单位。证监会设发行部负责我国证券发行监管事宜。
2.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1998年,中国证监会将地方证券管理部门收归证监会直接管理,并将原来的35家机构缩减为9家大区派出机构。此外,在北京和重庆等地还设立了直属派出机构。在大区派出机构下,再设立了25家地方特派机构。这些地方特派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证监会和大区派出机构进行监管。
3.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进行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它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所以说,在我国对于资金投入的银行和商业的银行要实行经营分业,管理分业的方式,这是由于这些具有着一些阶段性和在其体制上有着一个转轨的阶段,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存在着这个现象的。对于在未来是不是可以让二者兼并起来,现阶段还是有着一定的争议,但是不管怎么说,纵使在些许方面有着交接,最重要的还是在各种最为本源的业务范围类上抓住各自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彭晓琼.跨国投资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5.
[2]赵传敏.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的变迁及对中国的启示[D].辽宁大学,2013.
[3]李航.中国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的发展、创新与风险监管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