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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而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又起着重要作用,在全球经历金融风暴的关键时期所,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亦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着手,对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原因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浅见。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对策建议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中小企业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大企业而言的概念。中小企业是一个合成词,是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合称。中小企业融资难,并非所有的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问题。在全国各地,大型企业只占国民经济的小部分,因此,中型企业只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商业银业都是抢着支持的;小型企业只要产品有销路,还贷有保证,商业银行也是积极支持的。2004年二季度,据浙江省统计局企业调查组对1389家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45.3%的企业家觉得宏观经济形势“一般”;有7.8%的企业表示“不乐观”;有22.3%的被调查企业感到“流动资金紧张”;另有48.7%的企业深感融资困难。以金华市分行为例,截止2004年11月末,法人客户的人民币贷款额为139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客户占全部客户的70%左右。所以社会上所说的融资难,实际上是指那些企业效益低而筹资难,产品销路差、信用差而借贷难,当然也存在成长性企业风险大而贷款难。因此,成长性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要千方百计解决,但产品无市场、信用差的企业则不宜乱支持,还是由市场优胜劣汰为妙。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难,应当且须区分哪些企业融资难是正常的,哪些企业融资难是不正常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企业自身的原因
1、财务报表反映失真和家庭管理,集权管理。许多中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修饰财务报表,编制虚假财务报表,以求达到债权人投资者的信任,已成为较多普遍的现象,有的企业甚至存在三本财务账,在资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人为因素违背真实原则。误用会计政策,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致使资产计价失真,直接影响债权人和投资人的正确决策。
2、担保条件限制。中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抵押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一、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二、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银行对贷款方式控制较严,抵押物价值评估方法缺乏灵活性。
(二)银行方面原因分析
1、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虽然我国已有遍及城乡的中小商业银行如农村信用社、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但由于他们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自身问题还没有解决,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要。并且我国的金融体制的改革是相对滞后的,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金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没有彻底有效地解决,抑制了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发展。
2、信息不对称影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治理,它与资金的使用者(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带来了矛盾和问题。通常,中小企业资金在经营治理状况方面比银行拥有更多信息,因此,中小企业就有优势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或事后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银行的利益,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这样也很难得到融资。
(三)政府部门的原因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政府部门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的观念,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这些年来国家政策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国家现阶段对国有企业实行大规模的优惠政策,而对中小企业仍然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在我国,中小企业虽然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中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往往实际最终无法实现。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中小企业在充当经济增长主体、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独特功能为中国所认可,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是商业银行当前扩大资产规模和赢利总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商业银行为将来培植金融资源和扩大中型客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还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健全信用制度
该机构可由人行牵头,汇集商业银行、工商、经贸、司法、税务等部门,对中小企业的合同信用、质量信用、劳动信用、环保信用、纳税信用、司法信用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进行全面评价,以解决在融资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以至产生“逆向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也可减少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难度和监督的成本,减少交易的相关费用。逐步建立民营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秩序。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该担保机构可以是政策性,也可以是盈利性的;可以由政府出资,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也可以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该机构应明确服务对象和担保范围,建立评估和决策程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该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减免相关税费,使其能更好的为中小城市企业融资担保。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对策建议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中小企业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大企业而言的概念。中小企业是一个合成词,是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合称。中小企业融资难,并非所有的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问题。在全国各地,大型企业只占国民经济的小部分,因此,中型企业只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商业银业都是抢着支持的;小型企业只要产品有销路,还贷有保证,商业银行也是积极支持的。2004年二季度,据浙江省统计局企业调查组对1389家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45.3%的企业家觉得宏观经济形势“一般”;有7.8%的企业表示“不乐观”;有22.3%的被调查企业感到“流动资金紧张”;另有48.7%的企业深感融资困难。以金华市分行为例,截止2004年11月末,法人客户的人民币贷款额为139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客户占全部客户的70%左右。所以社会上所说的融资难,实际上是指那些企业效益低而筹资难,产品销路差、信用差而借贷难,当然也存在成长性企业风险大而贷款难。因此,成长性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要千方百计解决,但产品无市场、信用差的企业则不宜乱支持,还是由市场优胜劣汰为妙。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难,应当且须区分哪些企业融资难是正常的,哪些企业融资难是不正常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企业自身的原因
1、财务报表反映失真和家庭管理,集权管理。许多中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修饰财务报表,编制虚假财务报表,以求达到债权人投资者的信任,已成为较多普遍的现象,有的企业甚至存在三本财务账,在资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人为因素违背真实原则。误用会计政策,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致使资产计价失真,直接影响债权人和投资人的正确决策。
2、担保条件限制。中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抵押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一、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二、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银行对贷款方式控制较严,抵押物价值评估方法缺乏灵活性。
(二)银行方面原因分析
1、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虽然我国已有遍及城乡的中小商业银行如农村信用社、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但由于他们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自身问题还没有解决,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要。并且我国的金融体制的改革是相对滞后的,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金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没有彻底有效地解决,抑制了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发展。
2、信息不对称影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治理,它与资金的使用者(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带来了矛盾和问题。通常,中小企业资金在经营治理状况方面比银行拥有更多信息,因此,中小企业就有优势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或事后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银行的利益,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这样也很难得到融资。
(三)政府部门的原因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政府部门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的观念,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这些年来国家政策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国家现阶段对国有企业实行大规模的优惠政策,而对中小企业仍然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在我国,中小企业虽然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中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往往实际最终无法实现。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中小企业在充当经济增长主体、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独特功能为中国所认可,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是商业银行当前扩大资产规模和赢利总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商业银行为将来培植金融资源和扩大中型客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还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健全信用制度
该机构可由人行牵头,汇集商业银行、工商、经贸、司法、税务等部门,对中小企业的合同信用、质量信用、劳动信用、环保信用、纳税信用、司法信用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进行全面评价,以解决在融资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以至产生“逆向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也可减少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难度和监督的成本,减少交易的相关费用。逐步建立民营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秩序。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该担保机构可以是政策性,也可以是盈利性的;可以由政府出资,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也可以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该机构应明确服务对象和担保范围,建立评估和决策程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该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减免相关税费,使其能更好的为中小城市企业融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