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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领略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吗?您想感受重庆女孩的浪漫吗?”“阳光女孩、聊天旅游、公关应酬、休闲娱乐、翻译写作”……这些极富诱惑性的字眼被一些伴游公司赫然印制在各类宣传卡片上,“票串串”们再将它们塞进穿着笔挺的男子手里,或是从轿车门窗外不由分说地抛进车内,在重庆,这些“香艳”卡片在重庆闹市区被广为散发。在重庆一些时尚刊物上,形形色色的伴游、陪游公司的广告也时有出现,其中不乏“大学生伴游”“提供大学生商务助理”等广告字眼。
2005年9月9日上午,重庆首例开办色情大学生俱乐部的案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宣判,伴游公司大量招募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的内幕也随之渐渐浮出水面,而这起案件的操作者居然是重庆的三个农民,他们借招聘“商务助理”之名,诱使众多大学生堕入“黄色地带”。
70多名大学生成“商务助理”
2004年6月,一家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大学生商务俱乐部”在重庆知名的文化区沙坪坝区开门营业,该俱乐部的服务项目是通过提供“商务助理”陪客户聊天旅游、公关应酬、休闲娱乐等。
沙坪坝区是重庆高校云集之地,于是,“大学生商务俱乐部”将招募黑手伸向了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多次在重庆一些时尚媒体上刊登“招聘聪慧、阳光、时尚的在校大学生和商务女性”等内容的广告,甚至还将招聘广告张贴到了大学校园内。在该俱乐部的成员登记表上,在册的女大学生达70多人,不仅有名有姓,连各自的身份证号码也被记录在案。
2004年12月2日下午,某大学女生小蒋与另外两个会员在俱乐部的安排下,在沙区丽苑大酒店与“客人”见面,随后小蒋在与其中一个“客人”发生性关系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警方查证,“大学生商务俱乐部”明里是向企业、个人提供商务助理、翻译服务,暗地里却诱导、介绍女大学生和社会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
“荤单”就是提供性服务
俱乐部在接到“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会根据“客户”需求安排人员“出单”,即与“客户”见面,“客户”接受俱乐部安排的人员后,“出单”人员即打电话报告俱乐部,俱乐部开始计时收费。
从一些涉案的女大学生的口中,记者得知,所谓的“出单”分“荤”“素”两种,“素单”是陪吃饭、聊天等,价格在400元左右。“荤单”是指提供性服务,价格在800元以上。会员还可根据“客人”的具体要求谈价,除交给俱乐部300元到400元“管理费”外,其余归自己所有。
“我第一次‘出单’,是由俱乐部帮着讲的价,完事后,‘客人’给了我800元,我把500元交给了俱乐部,其中100元是作为新会员‘信誉金’交的。”一名女大学生低着头小声说道。
据了解,该俱乐部有“严格”的制度,比如会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专职会员必须随叫随到;新会员要交500元信誉金;每次出单10分钟后,必须打电话回俱乐部说明情况等。小蒋称,如果有“客人”打电话要求“出单”,俱乐部就会电话通知她们,告诉见面地点和“客人”的电话、车牌等,大多数是客人亲自开车来接。
许多女大学生还不约而同地提到,俱乐部常常暗示她们:“放开些”“有些‘客人’不注意安全措施,你们要说服他们……”
幕后黑手竟是三个农民工
并排站在被告席上的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三兄弟是重庆农业大县江津市的农民,他们就是这家招揽了70多名大学生的“大学生商务俱乐部”的老板,自称“文化不高不懂经营”的他们却把这家俱乐部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
在经营这家俱乐部时,杨氏三兄弟有着明确的分工。杨福云外号“毛哥”,出资创办俱乐部,他主要负责招募大学生和对外宣传广告;杨福海绰号“杨哥”,主要负责接听“客户”电话,安排所招聘人员“出单”、登记、计时、收款;“三哥”杨福洪负责后勤杂务,受杨福海的安排也做登记和带不识路的员工到约定地点等事务。
俱乐部经营过程中,杨福云安排招聘人员“出单”,并暗示有的大学生会员:对客人提出非分要求要有心理准备,与客人发生出轨行为俱乐部不反对,对有些不太注意安全措施的客人要说服他们。
在法庭上指证时,一位姓王的女大学生说:“刚到俱乐部工作的第三天,杨福洪就安排我‘出单’陪一公司老总过夜,被我拒绝。后来又有一次,在我拒绝客户的性要求回俱乐部后,杨福洪还找到我谈话,引诱我卖淫。”
2004年12月3日凌晨,因俱乐部涉嫌组织卖淫,“大学生商务俱乐部”被公安机关搜查,公安人员扣押了俱乐部的业务登记本一个,上面清楚地记有客户姓氏、联系电话、车号、安排与客户见面的员工等内容,其中有70多个记录后画“√”,表示客户接受俱乐部安排的人员。俱乐部还制定了《大学生俱乐部暂行管理规定》《俱乐部制度》《员工守则》等制度,并且还编有《俱乐部简介》、培训资料等材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杨家3兄弟都予以坚决否认。他们辩称俱乐部经营范围主要是商务工作,让专业人才与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思想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陪吃饭、陪聊、伴游等。
杨福云甚至狡辩:“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很大,我开办大学生俱乐部的目的,一来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二是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对于被警方抓获的卖淫人员,杨福云说:“那是她们自身的问题,她们自己要出卖尊严,我有什么办法?打个比方,我种的是粮食,总不能因为有一两根草就说我种的是草吧?”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明知有的“客户”有性交易的要求,有的招聘人员会从事卖淫活动,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三名被告人相互配合实施引诱、介绍卖淫的犯罪行为。在实施犯罪中,三名被告人有试探招聘人员道德底线、引诱招聘人员卖淫、暗示招聘人员注意性安全的共同行为。被告人杨福云作为俱乐部投资人还为犯罪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被告人杨福海、杨福洪则积极介绍他人卖淫,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引诱、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
9月9日上午,在庄严的国徽下,审判长柏欣宣读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杨福云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杨福海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杨福洪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5年9月9日上午,重庆首例开办色情大学生俱乐部的案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宣判,伴游公司大量招募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的内幕也随之渐渐浮出水面,而这起案件的操作者居然是重庆的三个农民,他们借招聘“商务助理”之名,诱使众多大学生堕入“黄色地带”。
70多名大学生成“商务助理”
2004年6月,一家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大学生商务俱乐部”在重庆知名的文化区沙坪坝区开门营业,该俱乐部的服务项目是通过提供“商务助理”陪客户聊天旅游、公关应酬、休闲娱乐等。
沙坪坝区是重庆高校云集之地,于是,“大学生商务俱乐部”将招募黑手伸向了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多次在重庆一些时尚媒体上刊登“招聘聪慧、阳光、时尚的在校大学生和商务女性”等内容的广告,甚至还将招聘广告张贴到了大学校园内。在该俱乐部的成员登记表上,在册的女大学生达70多人,不仅有名有姓,连各自的身份证号码也被记录在案。
2004年12月2日下午,某大学女生小蒋与另外两个会员在俱乐部的安排下,在沙区丽苑大酒店与“客人”见面,随后小蒋在与其中一个“客人”发生性关系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警方查证,“大学生商务俱乐部”明里是向企业、个人提供商务助理、翻译服务,暗地里却诱导、介绍女大学生和社会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
“荤单”就是提供性服务
俱乐部在接到“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会根据“客户”需求安排人员“出单”,即与“客户”见面,“客户”接受俱乐部安排的人员后,“出单”人员即打电话报告俱乐部,俱乐部开始计时收费。
从一些涉案的女大学生的口中,记者得知,所谓的“出单”分“荤”“素”两种,“素单”是陪吃饭、聊天等,价格在400元左右。“荤单”是指提供性服务,价格在800元以上。会员还可根据“客人”的具体要求谈价,除交给俱乐部300元到400元“管理费”外,其余归自己所有。
“我第一次‘出单’,是由俱乐部帮着讲的价,完事后,‘客人’给了我800元,我把500元交给了俱乐部,其中100元是作为新会员‘信誉金’交的。”一名女大学生低着头小声说道。
据了解,该俱乐部有“严格”的制度,比如会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专职会员必须随叫随到;新会员要交500元信誉金;每次出单10分钟后,必须打电话回俱乐部说明情况等。小蒋称,如果有“客人”打电话要求“出单”,俱乐部就会电话通知她们,告诉见面地点和“客人”的电话、车牌等,大多数是客人亲自开车来接。
许多女大学生还不约而同地提到,俱乐部常常暗示她们:“放开些”“有些‘客人’不注意安全措施,你们要说服他们……”
幕后黑手竟是三个农民工
并排站在被告席上的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三兄弟是重庆农业大县江津市的农民,他们就是这家招揽了70多名大学生的“大学生商务俱乐部”的老板,自称“文化不高不懂经营”的他们却把这家俱乐部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
在经营这家俱乐部时,杨氏三兄弟有着明确的分工。杨福云外号“毛哥”,出资创办俱乐部,他主要负责招募大学生和对外宣传广告;杨福海绰号“杨哥”,主要负责接听“客户”电话,安排所招聘人员“出单”、登记、计时、收款;“三哥”杨福洪负责后勤杂务,受杨福海的安排也做登记和带不识路的员工到约定地点等事务。
俱乐部经营过程中,杨福云安排招聘人员“出单”,并暗示有的大学生会员:对客人提出非分要求要有心理准备,与客人发生出轨行为俱乐部不反对,对有些不太注意安全措施的客人要说服他们。
在法庭上指证时,一位姓王的女大学生说:“刚到俱乐部工作的第三天,杨福洪就安排我‘出单’陪一公司老总过夜,被我拒绝。后来又有一次,在我拒绝客户的性要求回俱乐部后,杨福洪还找到我谈话,引诱我卖淫。”
2004年12月3日凌晨,因俱乐部涉嫌组织卖淫,“大学生商务俱乐部”被公安机关搜查,公安人员扣押了俱乐部的业务登记本一个,上面清楚地记有客户姓氏、联系电话、车号、安排与客户见面的员工等内容,其中有70多个记录后画“√”,表示客户接受俱乐部安排的人员。俱乐部还制定了《大学生俱乐部暂行管理规定》《俱乐部制度》《员工守则》等制度,并且还编有《俱乐部简介》、培训资料等材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杨家3兄弟都予以坚决否认。他们辩称俱乐部经营范围主要是商务工作,让专业人才与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思想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陪吃饭、陪聊、伴游等。
杨福云甚至狡辩:“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很大,我开办大学生俱乐部的目的,一来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二是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对于被警方抓获的卖淫人员,杨福云说:“那是她们自身的问题,她们自己要出卖尊严,我有什么办法?打个比方,我种的是粮食,总不能因为有一两根草就说我种的是草吧?”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明知有的“客户”有性交易的要求,有的招聘人员会从事卖淫活动,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三名被告人相互配合实施引诱、介绍卖淫的犯罪行为。在实施犯罪中,三名被告人有试探招聘人员道德底线、引诱招聘人员卖淫、暗示招聘人员注意性安全的共同行为。被告人杨福云作为俱乐部投资人还为犯罪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被告人杨福海、杨福洪则积极介绍他人卖淫,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引诱、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
9月9日上午,在庄严的国徽下,审判长柏欣宣读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杨福云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杨福海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杨福洪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