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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话语注定将成为经典,我对此深信不疑。比如“节制幸福”。我坐在正午的阳光里,对这几个突然闪入脑海的字细细把玩,爱不释手。
词典上说,幸福就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从文章学的角度看,这句话全是关键词,浓度很高。稀释后则成为:当人们对自己的境况和遭遇感到轻松愉快、心情舒畅时,便是幸福的;当人们对于自己的生活质量感到满意时,便是幸福的。根据上述原则,如果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环境幽雅、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薪水丰厚、衣食无忧、领导器重,他就应该会感到心情舒畅,那么他基本上就是幸福的。当然,这些关键词的外延在针对不同的人群时,还有进一步扩大的余地。但无论其外延扩大到何种程度,结果都只能是“基本上”幸福。因为“幸福”的内容或者范围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组成幸福的现实构件无论怎样美好,都无法达到理想的要求。换言之,人的实际境遇、生活与人的欲望之间的差距,是一个永恒的存在。
所以,人们平常所谓的幸福,本质上都是有所节制的幸福。有所节制的幸福因而真实、可行。当今时代,社会进步了,生活改善了,人们的幸福多多,幸福的人多多,这里的幸福同样是有节制的。有节制就意味着不足,意味着不能尽善尽美。比如,你在某小区遇到一位晨练的老太太,你若问她幸福不幸福,她很有可能回答说自己很幸福,然后告诉你幸福的理由:儿女孝顺、子孙满堂。其实这位老太太很可能身体不太好,经常忍受病痛的折磨和医药费居高不下的困扰。再如,某机关一名被刚刚提拔的年轻干部,当他面对同样的问题时,他的回答也有可能是肯定的,因为他正沉浸在事业成功的喜悦之中。其实呢,他的家庭生活弄得一团糟,夫妻俩关于如何培养独生子的争吵几乎成了家常便饭,等等。以上两例都是幸福之有节制的明证。当然,这两个例证都带有某种极端的性质,现实生活中未必找不到既身体健康,又享有天伦之乐的老人;也未必找不到既有事业成功,又拥有家庭美满的小夫妻。但即令如此,他们的幸福依然是受到节制的。
实际上,更多的人并不感到自己幸福。纵使一一符合上述幸福的标准,他们也未必会有多少幸福感,就像我们时刻都在呼吸却并不曾时刻意识到自己正在吸入氧气一样。这是由于人们对自己的境遇和生活适应之后的一种习惯性漠视,一种集体无意识,它在幸福与否的争论中显示中性,并成为极具颠覆意义的常态。此时人们的生活状态固然不能一概称之为麻木或迟钝,但至少酷似一潭静水,没有一丝波澜。而这种状态的被激活通常需要借助于外力。从这一认识出发,可以发现幸福与某些愉快事件的出现有关。比如,一次超出预期的聚会,一份迟到的奖励,一个意外的红包,或者其他同类性质的惊喜。这些愉快事件立刻使人们找回久违的幸福感,阳光重新照耀,一潭静水泛起朵朵水波。
然而,被激活的幸福很快便会让位于生活之常态,回归它原来的节奏。为避免因幸福骤然跌入低谷而引发的痛苦,就必须在享受幸福的同时保持充分的理性,也就是有意识地节制幸福。生活自有它运行的逻辑,超出常态的幸福不可能长期维持,它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与幸福肇始于某些愉快事件的出现有所不同的是,痛苦与这些愉快事件的继续有关。当愉快事件被滥用或失去节制的时候,性质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比如,当一个人为他的意外晋升而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的时候,他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愉快的事件乃是对于自己从前的工作的总结,它在发生之时即已经属于过去,接下来要以更为谦逊的姿态和更高的热情开展工作,如此才能争取新的更大的光荣。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对自己的成功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反而沾沾自喜,孤芳自赏,这样用不了多久,就会遭到人们的鄙夷。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幸福的本义上来了。既然幸福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那么如何做到心情舒畅就成为保持幸福的关键,它反映了一种生活态度。正如我们并不缺乏阳光的温暖,我们往往也并不缺乏使自己心情舒畅的愉快事件,但这种愉快是不可以被滥用和无限放大的,它只有在被限定于一个合理范围之内的时候,才不至于破坏我们的幸福感。幸福的秘诀就在于节制幸福。因此,幸福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哲学。
词典上说,幸福就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从文章学的角度看,这句话全是关键词,浓度很高。稀释后则成为:当人们对自己的境况和遭遇感到轻松愉快、心情舒畅时,便是幸福的;当人们对于自己的生活质量感到满意时,便是幸福的。根据上述原则,如果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环境幽雅、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薪水丰厚、衣食无忧、领导器重,他就应该会感到心情舒畅,那么他基本上就是幸福的。当然,这些关键词的外延在针对不同的人群时,还有进一步扩大的余地。但无论其外延扩大到何种程度,结果都只能是“基本上”幸福。因为“幸福”的内容或者范围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组成幸福的现实构件无论怎样美好,都无法达到理想的要求。换言之,人的实际境遇、生活与人的欲望之间的差距,是一个永恒的存在。
所以,人们平常所谓的幸福,本质上都是有所节制的幸福。有所节制的幸福因而真实、可行。当今时代,社会进步了,生活改善了,人们的幸福多多,幸福的人多多,这里的幸福同样是有节制的。有节制就意味着不足,意味着不能尽善尽美。比如,你在某小区遇到一位晨练的老太太,你若问她幸福不幸福,她很有可能回答说自己很幸福,然后告诉你幸福的理由:儿女孝顺、子孙满堂。其实这位老太太很可能身体不太好,经常忍受病痛的折磨和医药费居高不下的困扰。再如,某机关一名被刚刚提拔的年轻干部,当他面对同样的问题时,他的回答也有可能是肯定的,因为他正沉浸在事业成功的喜悦之中。其实呢,他的家庭生活弄得一团糟,夫妻俩关于如何培养独生子的争吵几乎成了家常便饭,等等。以上两例都是幸福之有节制的明证。当然,这两个例证都带有某种极端的性质,现实生活中未必找不到既身体健康,又享有天伦之乐的老人;也未必找不到既有事业成功,又拥有家庭美满的小夫妻。但即令如此,他们的幸福依然是受到节制的。
实际上,更多的人并不感到自己幸福。纵使一一符合上述幸福的标准,他们也未必会有多少幸福感,就像我们时刻都在呼吸却并不曾时刻意识到自己正在吸入氧气一样。这是由于人们对自己的境遇和生活适应之后的一种习惯性漠视,一种集体无意识,它在幸福与否的争论中显示中性,并成为极具颠覆意义的常态。此时人们的生活状态固然不能一概称之为麻木或迟钝,但至少酷似一潭静水,没有一丝波澜。而这种状态的被激活通常需要借助于外力。从这一认识出发,可以发现幸福与某些愉快事件的出现有关。比如,一次超出预期的聚会,一份迟到的奖励,一个意外的红包,或者其他同类性质的惊喜。这些愉快事件立刻使人们找回久违的幸福感,阳光重新照耀,一潭静水泛起朵朵水波。
然而,被激活的幸福很快便会让位于生活之常态,回归它原来的节奏。为避免因幸福骤然跌入低谷而引发的痛苦,就必须在享受幸福的同时保持充分的理性,也就是有意识地节制幸福。生活自有它运行的逻辑,超出常态的幸福不可能长期维持,它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与幸福肇始于某些愉快事件的出现有所不同的是,痛苦与这些愉快事件的继续有关。当愉快事件被滥用或失去节制的时候,性质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比如,当一个人为他的意外晋升而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的时候,他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愉快的事件乃是对于自己从前的工作的总结,它在发生之时即已经属于过去,接下来要以更为谦逊的姿态和更高的热情开展工作,如此才能争取新的更大的光荣。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对自己的成功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反而沾沾自喜,孤芳自赏,这样用不了多久,就会遭到人们的鄙夷。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幸福的本义上来了。既然幸福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那么如何做到心情舒畅就成为保持幸福的关键,它反映了一种生活态度。正如我们并不缺乏阳光的温暖,我们往往也并不缺乏使自己心情舒畅的愉快事件,但这种愉快是不可以被滥用和无限放大的,它只有在被限定于一个合理范围之内的时候,才不至于破坏我们的幸福感。幸福的秘诀就在于节制幸福。因此,幸福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