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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深受基督教影响,美国作家福克纳的作品总是流露出浓厚的宗教意识。本文将以《我弥留之际》为例,分析作品在叙事结构与主题类型两方面对《圣经》的借鉴,揭示福克纳是如何以古老的手法讲述一个现代的故事的,以此发现基督教对作家的创作艺术与思想的影响。
关键词:基督教;结构;主题;影响
出生在“圣经地带”的美国南方,威廉·福克纳自幼就受到基督教文化的熏陶,其曾祖父曾在早餐桌上将背诵《圣经》段落作为孩子们吃饭的前提条件。虽然那位虔诚的教徒早在福克纳出生前就去世,但正如作者笔下那些虽死犹生的前辈祖先,浓厚的宗教氛围依然世代相传。除去家庭的影响,作者本人也曾表示对《圣经》极感兴趣,特别是《旧约》成为他最喜欢并反复阅读的书籍之一。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典故与宗教思想最终成为一种常识与潜意识进入福克纳的体内,“这与我究竟对它相信多少毫无关系”[1]。这也就是说,福克纳并非将宣扬基督教教义作为目的,他的创作是为了“写人”[2],对宗教内容的援引只是作为“木匠”手中的“斧头”那样的“工具”[3]。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作为一种潜移默化的启蒙教育,基督教对作者的深层情感、思维方式产生的影响是难以否认的。本文即将从叙事结构与主题类型两方面入手,以《我弥留之际》为例,探讨基督教对小说艺术及作家思想的巨大影响。
一、叙事结构
弗莱在《伟大的代码——圣经与文学》一书中认为《圣经》呈现出U型的叙事结构:“背叛之后是落入灾难与奴役,随之是悔悟,然后通过解救又上升到差不多相当于上一次开始下降时的高度。”[4]正如之前很多评论家所说,福克纳的很多小说可以用这一“神圣喜剧”的结构进行分析,但多数在救赎上升阶段是缓慢甚至是停滞的,[5]例如迪尔西的慈爱挽救不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萨德本父子也没有像大卫王与押沙龙那样有过暂时的和解。这一改动加强了讽喻与悲剧的效果,也显示了作者思想深处的悲观意识与浓厚的虚无、宿命感。
但《我弥留之际》是个例外。女主人艾迪的遗言让人想起《圣经》中雅各临死前对儿子们的嘱咐:“我将要到我列祖那里,你们要将我葬在赫人以弗仑田间的洞里,与我祖我父在一处。”这一颇似《约伯记》的小说体现出U型的叙事结构,讲述了一个如同“出埃及”式的送葬故事。圣经故事中从上帝试探约伯、约伯无辜受难到最后因虔信而加倍赐福,呈现出U型结构。而小说中的一家人只有父亲安斯始终坚持将妻子的棺木送到她娘家,并一路遭到旁人的劝阻与天灾人祸(洪水与大火都极具宗教意味,也让人联想到约伯的受难)。最后,为这趟远征,卡什失去了左腿(很大程度上是安斯主张灌水泥造成),达尔被送去了疯人院(因为他超乎常人的敏感窥视了太多的秘密),杜威·德尔没有堕成胎反被另一男子欺骗(最后她被父亲抢去了堕胎的钱暗示她难有新生活的希望),瓦达曼也没有得到心心念念的小火车,却也只有安斯达成了自己的心愿——安上了假牙还娶了新太太。在读者合上书回味结尾那句“来见过本德仑太太吧”时,仿佛突然明白了安斯一直坚持运送发臭的尸体、不顾旁人侧目与秃鹰围绕的原因。约伯的信念来自上帝,安斯的信念则来自摆脱“棺材”——这一与“约柜”对应的象征,以实现自己的欲望。这个让儿子断了腿、抢去女儿堕胎的钱、自称出汗便会丧命于是心安理得让乡亲们帮忙到底的庄稼汉最后竟出乎意料地得到与约伯“殊途同归”的结局。于是小说似乎变成了:安斯带领着子女,为着妻子的遗愿,虔诚地不顾一切阻拦,历尽艰辛最后修成正果,获得福报。作者以一种调侃、黑色幽默式的笔调渲染着这一场闹剧,而圣经U型结构的运用无疑使这个现代故事更具有了令人啼笑皆非的荒诞效果。这看似是一种守旧,其实是创造式地用古老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的故事——表面延续着神圣叙事的结构而暗流涌动着取消上帝之后我们发现世界混乱、偶然、无逻辑的本质,使小说取得了更完美的反讽效果。
二、主题类型
《圣经》作为西方文学的源头之一为后代提供了众多的文学主题。主题的创新似乎并非福克纳的强项,他更擅长对原本单纯的故事与结构进行添加,使之承载更多的人性、社会内涵,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展现出更具张力的艺术效果。
(一)性的堕落
“偷食禁果”现在已成为性堕落的专指名词,而它可以追溯到《圣经》伊甸园中那个被蛇诱惑、偷吃智慧之果而犯下“原罪”的夏娃。站在理性的角度,“原罪”实则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开启,而“堕落”是这一内涵的延续,即人类开始学会用文明、道德来评价自己本能的行为。与人发生性关系本是人原始欲望的表现,而在有了文明之后我们将不该发生的关系视作一种“堕落”。“偷食禁果”的主题并非福克纳的独创,只是“性的堕落”在福克纳这里作为道德探索的一种表现,其根源与代表的意义更为复杂、深刻。
在福克纳另一部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中,凯蒂的贞操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更代表着家族荣誉与南方传统,其堕落使每个人都面临着被毁灭的威胁。而作为一部描写穷苦白人农民的小说,《我弥留之际》中人物没有显赫的过去,也就相应减少了历史与传统的负重,艾迪的“堕落”更像显示了宗教信仰失落之后个人的孤独与绝望,更具有“上帝死了”的现代色彩。这个“怀着傲气孤独地活着”的女人相信父亲所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虽然她试图用结婚来拯救自己,但婚后竟发现自己的孤独因为丈夫“爱”的侵扰变得更加“完整”了。换言之,两个人在一起比独身时更使她感到孤独。之后与她私通的同样是一个丧失信仰的虚伪的牧师。小说中特意将笃信上帝、安分守己的科拉与艾迪对应,甚至试图让科拉对其进行宗教式的拯救,但被艾迪拒绝了。因为她认为上帝只存在于言语中,祈祷只是虚幻的言辞,对她心中的痛苦无能为力。应该说,艾迪比科拉更接近我们现代人的真实状态,她对自我、存在的思考也比邻居更为自觉。但当福克纳将她的堕落与缺失宗教信仰相连时,似乎可以窥见作家的保守立场。
堕落的夏娃成为生养人类的母亲,而艾迪却成为孩子们不幸的根源。达尔因母亲的偏爱而痛苦地嫉妒着朱厄尔,甚至由于缺少关爱而对妹妹产生了不正常的感情,最后被当做“替罪羊”送到疯人院。朱厄尔私生子的身份使他从小就遭到因母亲偏爱而来自其他孩子的疏远,还不断地被哥哥刺痛“你爹是谁”,养成了以暴力表达爱的偏执人格。杜威·德尔因怀孕有苦难言,因为她知道不可能在亲人那里得到帮助,同时还因达尔知情而倍感威胁。卡什则因为母亲的遗言失去了一条腿。由于母亲的孤僻古怪与父亲的愚昧自私,孩子们的命运注定是畸形的。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宽,会发现“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有如此众多活在前辈阴影中的人物:小昆丁、伯顿小姐、海托华,甚至是艾米莉小姐。他们都生活在历史创伤、祖辈人巨大的控制之下,小昆丁母亲那个失贞的夜晚,伯顿小姐因种族斗争而死的父亲与哥哥,海托华祖父在内战中跌下马的瞬间,艾米莉小姐虽死犹生始终盯着她的父亲,都成为使他们葬送众生的预言。这些令人叹息的人物体现了福克纳的宿命感与虚无意识,究其根源,应该来自作者熟悉的基督教相信上帝绝对的造物与掌控力量,人只能匍匐于他之下。这种宗教意识深刻影响了他对人类命运的看法,使这些人物始终活在一种难以摆脱的厄运之中而悲剧注定爆发。
(二)兄妹乱伦
福克纳对这一主题似乎情有独钟,他的另一部小说《押沙龙,押沙龙》仿佛告诉读者《圣经》中大卫王的家族悲剧的确对他这一偏好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卫王的儿子暗嫩暗恋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并强行奸污了她,之后将其抛弃而遭到他玛的亲哥哥押沙龙的仇杀。这一主题往往因触及了人与人之间被理性禁忌的微妙情愫、遭遇血缘不可逆转与爱情排他性的碰撞,而使人物呈现出二元或多元的对立,关系更为紧张,更突显出强大的张力与宿命式的古希腊悲剧效果。福克纳对这一主题的刻画也更能实现作者写出“人类心灵的冲突”[6]的追求。
应该注意的是,乱伦这一主题在《圣经》中还显得比较单纯,暗嫩奸污他玛和押沙龙的报复都是一种直接的欲望,究其根源只是人的原始本能。而在福克纳笔下,这一行为的根源更为复杂,也包含更深刻的人性内容。小说中达尔对妹妹的“乱伦”很大程度是母亲的“堕落”造成。艾迪将二儿子的出生视做婚姻对她的报复、丈夫对她的欺骗,可以想见达尔从母亲那里得到的关爱是少之又少的。从他对深得母亲疼爱的私生子朱厄尔的过分关注看,也可以想象他的嫉妒与痛苦。哥哥卡什尚是二人婚姻的结晶,弟弟瓦达曼则是母亲对父亲的暗自补偿,只有达尔是被母亲疏远的(他自己也多次说道“我没有妈妈”)。妹妹是五个孩子中唯一的女性,敏感的达尔的确可能把她视做情感的寄托。具有“超能力”的达尔病态地窥视到了杜威·德尔“偷食禁果”的行为,妹妹害怕秘密被揭穿和哥哥对自己情人的报复。虽然在卡什口中,妹妹在哥儿几个当中“最喜欢的是达尔”,但我们依然能强烈地感觉到“衣服没有了”“赤条条”式地被人了解,更多的是被窥视隐私的刺痛,所以杜威·德尔感到疯狂的愤怒,最后向人告发是达尔纵火。值得指出的是,小说中并没有真正发生乱伦行为(读者能明显察觉出二人的不平常关系,但作品并未明说),也没有因此产生的恶劣后果(达尔的结局说明他也不可能像押沙龙那样去杀死妹妹不负责任的男朋友),这一古老的主题从外部的流血冲突内转为人心之间的畸形情感、病态窥测与报复折磨,却并没有减少悲剧的效果,反而更深刻地测探了人性的复杂与真实。
(三)拯救
至此,我们发现本德仑们的“地狱”已不是来自上帝的“十灾”而是来自于“他人”。这个家庭几乎成为某种现代社会的缩影。而深受基督教影响的福克纳几乎是不自觉地进行着某种道德探索来解决这一难题,于是塑造了拯救的形象——卡什。
大儿子卡什是这一家中唯一让人觉得亲切的人物(这大约也与他是被母亲“接受”了有关),一个只知道闷头干活儿、迂得可爱的老实人。他小时候母亲说如果有肥料就试着种点儿花,他立马就“拿了只烤面包的平底锅到马棚去装了满满一锅马粪回来”。在为母亲打造棺材时,他不顾风雨兢兢业业,做好了一点儿就拿起来让母亲看一下。到后来腿断了却一直说“不碍事的”,并不抱怨父亲的固执与愚昧让自己变成残疾,在他的身上可以见到背十字架的耶稣的影子。作为长子,也是心肠最好、理应拯救整个家庭的人,其牺牲与忍耐却因为他的顺从(听任父亲往断腿上灌水泥)与人云亦云(“大多数人那么说,他也就那样了”“除了同意大多数人的看法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同谋式地将达尔送到杰克逊的疯人院)在幽默与荒诞中变成了一声叹息。他没有能力,甚至没有意识到需要拯救的兄弟与妹妹的痛苦(对朱厄尔的身份、妹妹的尴尬毫无知觉)。而对“尸体的动物性磁力”的论述、庆幸第二次折的正是第一次断的腿等让人忍俊不禁的细节,让这个原本闪现着基督影子的人物沦为一个滑稽的角色,最后他的断腿成为向这场远征与父亲固执、自私的献祭,似乎也象征着,拯救——如果依靠着某一位救世主,是遥不可及的。 除此之外,福克纳还将一群为他们提供食宿、喂养牲口的乡亲们作为背景与对照。与这家相互折磨的人相比,这群“苦熬”的平凡人则更显得正常与善良。他们将对上帝的信仰根植于土地与生活,富有自立、忍耐、助人的精神。科拉是《我弥留之际》本德仑家的邻居,在遭遇不顺时(例如蛋糕事件),她总是能从上帝那里找到安慰与平衡。虽然其自以为是使自己的偏见显得更为无知与突出,但她对本德仑太太及其子女的关心是诚挚而切实的。此外,塔尔帮助卡什做棺材、协助他们渡河,皮保迪医生不计报酬翻山越岭为艾迪看病,还有收留过他们的萨姆森、阿姆斯蒂等,在安斯这一当事人的懒散自私的对比中,显得更加善良、淳朴。应该说,这一类人物形象体现的是宗教对大众、特别是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如何实施着普遍影响并让他们获得踏实、心安理得的平稳生活,也是福克纳认识到现代人孤独、隔阂、互相折磨的处境后认可的解决之道。如果说卡什一味地忍耐、顺从象征着纯粹的宗教徒对上帝的臣服,那么这群乡亲们则在“神”与“人”之间找到了平衡,他们带着各种弱点而又“渴望变得好一点”[7]坚强地生活,在“人”而非“神”的参照下获得“他的永生”[8]。福克纳的人道主义并非来自现代科学、民主,而是源于具有基督教色彩的忍耐、博爱、牺牲的“苦熬”精神,显示了宗教对他内心情感与价值判断的深层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知,基督教对福克纳的影响是深刻而复杂的,其中既有传承,如宗教对他世界观、思维方式的影响;也有超越,如对圣经叙事的创造性运用、对堕落与乱伦主题的深度加工、耶稣形象的倒置等,正是这样的影响,造就了在艺术上追求先锋而思想上仍保持着传统的独特的福克纳。
注释:
[1][2][3][7][8] 肖明翰:《威廉·福克纳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第86页、第19页、第51页、第78页、第85页。
[4] [加拿大]诺思洛普·弗莱:《伟大的代码——圣经与文学》,郝振益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0页。
[5] 参见杨彩霞《20世纪美国文学与圣经传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6页。
[6] 穆易编:《给诺贝尔一个理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版,第162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关键词:基督教;结构;主题;影响
出生在“圣经地带”的美国南方,威廉·福克纳自幼就受到基督教文化的熏陶,其曾祖父曾在早餐桌上将背诵《圣经》段落作为孩子们吃饭的前提条件。虽然那位虔诚的教徒早在福克纳出生前就去世,但正如作者笔下那些虽死犹生的前辈祖先,浓厚的宗教氛围依然世代相传。除去家庭的影响,作者本人也曾表示对《圣经》极感兴趣,特别是《旧约》成为他最喜欢并反复阅读的书籍之一。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典故与宗教思想最终成为一种常识与潜意识进入福克纳的体内,“这与我究竟对它相信多少毫无关系”[1]。这也就是说,福克纳并非将宣扬基督教教义作为目的,他的创作是为了“写人”[2],对宗教内容的援引只是作为“木匠”手中的“斧头”那样的“工具”[3]。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作为一种潜移默化的启蒙教育,基督教对作者的深层情感、思维方式产生的影响是难以否认的。本文即将从叙事结构与主题类型两方面入手,以《我弥留之际》为例,探讨基督教对小说艺术及作家思想的巨大影响。
一、叙事结构
弗莱在《伟大的代码——圣经与文学》一书中认为《圣经》呈现出U型的叙事结构:“背叛之后是落入灾难与奴役,随之是悔悟,然后通过解救又上升到差不多相当于上一次开始下降时的高度。”[4]正如之前很多评论家所说,福克纳的很多小说可以用这一“神圣喜剧”的结构进行分析,但多数在救赎上升阶段是缓慢甚至是停滞的,[5]例如迪尔西的慈爱挽救不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萨德本父子也没有像大卫王与押沙龙那样有过暂时的和解。这一改动加强了讽喻与悲剧的效果,也显示了作者思想深处的悲观意识与浓厚的虚无、宿命感。
但《我弥留之际》是个例外。女主人艾迪的遗言让人想起《圣经》中雅各临死前对儿子们的嘱咐:“我将要到我列祖那里,你们要将我葬在赫人以弗仑田间的洞里,与我祖我父在一处。”这一颇似《约伯记》的小说体现出U型的叙事结构,讲述了一个如同“出埃及”式的送葬故事。圣经故事中从上帝试探约伯、约伯无辜受难到最后因虔信而加倍赐福,呈现出U型结构。而小说中的一家人只有父亲安斯始终坚持将妻子的棺木送到她娘家,并一路遭到旁人的劝阻与天灾人祸(洪水与大火都极具宗教意味,也让人联想到约伯的受难)。最后,为这趟远征,卡什失去了左腿(很大程度上是安斯主张灌水泥造成),达尔被送去了疯人院(因为他超乎常人的敏感窥视了太多的秘密),杜威·德尔没有堕成胎反被另一男子欺骗(最后她被父亲抢去了堕胎的钱暗示她难有新生活的希望),瓦达曼也没有得到心心念念的小火车,却也只有安斯达成了自己的心愿——安上了假牙还娶了新太太。在读者合上书回味结尾那句“来见过本德仑太太吧”时,仿佛突然明白了安斯一直坚持运送发臭的尸体、不顾旁人侧目与秃鹰围绕的原因。约伯的信念来自上帝,安斯的信念则来自摆脱“棺材”——这一与“约柜”对应的象征,以实现自己的欲望。这个让儿子断了腿、抢去女儿堕胎的钱、自称出汗便会丧命于是心安理得让乡亲们帮忙到底的庄稼汉最后竟出乎意料地得到与约伯“殊途同归”的结局。于是小说似乎变成了:安斯带领着子女,为着妻子的遗愿,虔诚地不顾一切阻拦,历尽艰辛最后修成正果,获得福报。作者以一种调侃、黑色幽默式的笔调渲染着这一场闹剧,而圣经U型结构的运用无疑使这个现代故事更具有了令人啼笑皆非的荒诞效果。这看似是一种守旧,其实是创造式地用古老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的故事——表面延续着神圣叙事的结构而暗流涌动着取消上帝之后我们发现世界混乱、偶然、无逻辑的本质,使小说取得了更完美的反讽效果。
二、主题类型
《圣经》作为西方文学的源头之一为后代提供了众多的文学主题。主题的创新似乎并非福克纳的强项,他更擅长对原本单纯的故事与结构进行添加,使之承载更多的人性、社会内涵,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展现出更具张力的艺术效果。
(一)性的堕落
“偷食禁果”现在已成为性堕落的专指名词,而它可以追溯到《圣经》伊甸园中那个被蛇诱惑、偷吃智慧之果而犯下“原罪”的夏娃。站在理性的角度,“原罪”实则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开启,而“堕落”是这一内涵的延续,即人类开始学会用文明、道德来评价自己本能的行为。与人发生性关系本是人原始欲望的表现,而在有了文明之后我们将不该发生的关系视作一种“堕落”。“偷食禁果”的主题并非福克纳的独创,只是“性的堕落”在福克纳这里作为道德探索的一种表现,其根源与代表的意义更为复杂、深刻。
在福克纳另一部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中,凯蒂的贞操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更代表着家族荣誉与南方传统,其堕落使每个人都面临着被毁灭的威胁。而作为一部描写穷苦白人农民的小说,《我弥留之际》中人物没有显赫的过去,也就相应减少了历史与传统的负重,艾迪的“堕落”更像显示了宗教信仰失落之后个人的孤独与绝望,更具有“上帝死了”的现代色彩。这个“怀着傲气孤独地活着”的女人相信父亲所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虽然她试图用结婚来拯救自己,但婚后竟发现自己的孤独因为丈夫“爱”的侵扰变得更加“完整”了。换言之,两个人在一起比独身时更使她感到孤独。之后与她私通的同样是一个丧失信仰的虚伪的牧师。小说中特意将笃信上帝、安分守己的科拉与艾迪对应,甚至试图让科拉对其进行宗教式的拯救,但被艾迪拒绝了。因为她认为上帝只存在于言语中,祈祷只是虚幻的言辞,对她心中的痛苦无能为力。应该说,艾迪比科拉更接近我们现代人的真实状态,她对自我、存在的思考也比邻居更为自觉。但当福克纳将她的堕落与缺失宗教信仰相连时,似乎可以窥见作家的保守立场。
堕落的夏娃成为生养人类的母亲,而艾迪却成为孩子们不幸的根源。达尔因母亲的偏爱而痛苦地嫉妒着朱厄尔,甚至由于缺少关爱而对妹妹产生了不正常的感情,最后被当做“替罪羊”送到疯人院。朱厄尔私生子的身份使他从小就遭到因母亲偏爱而来自其他孩子的疏远,还不断地被哥哥刺痛“你爹是谁”,养成了以暴力表达爱的偏执人格。杜威·德尔因怀孕有苦难言,因为她知道不可能在亲人那里得到帮助,同时还因达尔知情而倍感威胁。卡什则因为母亲的遗言失去了一条腿。由于母亲的孤僻古怪与父亲的愚昧自私,孩子们的命运注定是畸形的。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宽,会发现“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有如此众多活在前辈阴影中的人物:小昆丁、伯顿小姐、海托华,甚至是艾米莉小姐。他们都生活在历史创伤、祖辈人巨大的控制之下,小昆丁母亲那个失贞的夜晚,伯顿小姐因种族斗争而死的父亲与哥哥,海托华祖父在内战中跌下马的瞬间,艾米莉小姐虽死犹生始终盯着她的父亲,都成为使他们葬送众生的预言。这些令人叹息的人物体现了福克纳的宿命感与虚无意识,究其根源,应该来自作者熟悉的基督教相信上帝绝对的造物与掌控力量,人只能匍匐于他之下。这种宗教意识深刻影响了他对人类命运的看法,使这些人物始终活在一种难以摆脱的厄运之中而悲剧注定爆发。
(二)兄妹乱伦
福克纳对这一主题似乎情有独钟,他的另一部小说《押沙龙,押沙龙》仿佛告诉读者《圣经》中大卫王的家族悲剧的确对他这一偏好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卫王的儿子暗嫩暗恋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并强行奸污了她,之后将其抛弃而遭到他玛的亲哥哥押沙龙的仇杀。这一主题往往因触及了人与人之间被理性禁忌的微妙情愫、遭遇血缘不可逆转与爱情排他性的碰撞,而使人物呈现出二元或多元的对立,关系更为紧张,更突显出强大的张力与宿命式的古希腊悲剧效果。福克纳对这一主题的刻画也更能实现作者写出“人类心灵的冲突”[6]的追求。
应该注意的是,乱伦这一主题在《圣经》中还显得比较单纯,暗嫩奸污他玛和押沙龙的报复都是一种直接的欲望,究其根源只是人的原始本能。而在福克纳笔下,这一行为的根源更为复杂,也包含更深刻的人性内容。小说中达尔对妹妹的“乱伦”很大程度是母亲的“堕落”造成。艾迪将二儿子的出生视做婚姻对她的报复、丈夫对她的欺骗,可以想见达尔从母亲那里得到的关爱是少之又少的。从他对深得母亲疼爱的私生子朱厄尔的过分关注看,也可以想象他的嫉妒与痛苦。哥哥卡什尚是二人婚姻的结晶,弟弟瓦达曼则是母亲对父亲的暗自补偿,只有达尔是被母亲疏远的(他自己也多次说道“我没有妈妈”)。妹妹是五个孩子中唯一的女性,敏感的达尔的确可能把她视做情感的寄托。具有“超能力”的达尔病态地窥视到了杜威·德尔“偷食禁果”的行为,妹妹害怕秘密被揭穿和哥哥对自己情人的报复。虽然在卡什口中,妹妹在哥儿几个当中“最喜欢的是达尔”,但我们依然能强烈地感觉到“衣服没有了”“赤条条”式地被人了解,更多的是被窥视隐私的刺痛,所以杜威·德尔感到疯狂的愤怒,最后向人告发是达尔纵火。值得指出的是,小说中并没有真正发生乱伦行为(读者能明显察觉出二人的不平常关系,但作品并未明说),也没有因此产生的恶劣后果(达尔的结局说明他也不可能像押沙龙那样去杀死妹妹不负责任的男朋友),这一古老的主题从外部的流血冲突内转为人心之间的畸形情感、病态窥测与报复折磨,却并没有减少悲剧的效果,反而更深刻地测探了人性的复杂与真实。
(三)拯救
至此,我们发现本德仑们的“地狱”已不是来自上帝的“十灾”而是来自于“他人”。这个家庭几乎成为某种现代社会的缩影。而深受基督教影响的福克纳几乎是不自觉地进行着某种道德探索来解决这一难题,于是塑造了拯救的形象——卡什。
大儿子卡什是这一家中唯一让人觉得亲切的人物(这大约也与他是被母亲“接受”了有关),一个只知道闷头干活儿、迂得可爱的老实人。他小时候母亲说如果有肥料就试着种点儿花,他立马就“拿了只烤面包的平底锅到马棚去装了满满一锅马粪回来”。在为母亲打造棺材时,他不顾风雨兢兢业业,做好了一点儿就拿起来让母亲看一下。到后来腿断了却一直说“不碍事的”,并不抱怨父亲的固执与愚昧让自己变成残疾,在他的身上可以见到背十字架的耶稣的影子。作为长子,也是心肠最好、理应拯救整个家庭的人,其牺牲与忍耐却因为他的顺从(听任父亲往断腿上灌水泥)与人云亦云(“大多数人那么说,他也就那样了”“除了同意大多数人的看法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同谋式地将达尔送到杰克逊的疯人院)在幽默与荒诞中变成了一声叹息。他没有能力,甚至没有意识到需要拯救的兄弟与妹妹的痛苦(对朱厄尔的身份、妹妹的尴尬毫无知觉)。而对“尸体的动物性磁力”的论述、庆幸第二次折的正是第一次断的腿等让人忍俊不禁的细节,让这个原本闪现着基督影子的人物沦为一个滑稽的角色,最后他的断腿成为向这场远征与父亲固执、自私的献祭,似乎也象征着,拯救——如果依靠着某一位救世主,是遥不可及的。 除此之外,福克纳还将一群为他们提供食宿、喂养牲口的乡亲们作为背景与对照。与这家相互折磨的人相比,这群“苦熬”的平凡人则更显得正常与善良。他们将对上帝的信仰根植于土地与生活,富有自立、忍耐、助人的精神。科拉是《我弥留之际》本德仑家的邻居,在遭遇不顺时(例如蛋糕事件),她总是能从上帝那里找到安慰与平衡。虽然其自以为是使自己的偏见显得更为无知与突出,但她对本德仑太太及其子女的关心是诚挚而切实的。此外,塔尔帮助卡什做棺材、协助他们渡河,皮保迪医生不计报酬翻山越岭为艾迪看病,还有收留过他们的萨姆森、阿姆斯蒂等,在安斯这一当事人的懒散自私的对比中,显得更加善良、淳朴。应该说,这一类人物形象体现的是宗教对大众、特别是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如何实施着普遍影响并让他们获得踏实、心安理得的平稳生活,也是福克纳认识到现代人孤独、隔阂、互相折磨的处境后认可的解决之道。如果说卡什一味地忍耐、顺从象征着纯粹的宗教徒对上帝的臣服,那么这群乡亲们则在“神”与“人”之间找到了平衡,他们带着各种弱点而又“渴望变得好一点”[7]坚强地生活,在“人”而非“神”的参照下获得“他的永生”[8]。福克纳的人道主义并非来自现代科学、民主,而是源于具有基督教色彩的忍耐、博爱、牺牲的“苦熬”精神,显示了宗教对他内心情感与价值判断的深层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知,基督教对福克纳的影响是深刻而复杂的,其中既有传承,如宗教对他世界观、思维方式的影响;也有超越,如对圣经叙事的创造性运用、对堕落与乱伦主题的深度加工、耶稣形象的倒置等,正是这样的影响,造就了在艺术上追求先锋而思想上仍保持着传统的独特的福克纳。
注释:
[1][2][3][7][8] 肖明翰:《威廉·福克纳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第86页、第19页、第51页、第78页、第85页。
[4] [加拿大]诺思洛普·弗莱:《伟大的代码——圣经与文学》,郝振益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0页。
[5] 参见杨彩霞《20世纪美国文学与圣经传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6页。
[6] 穆易编:《给诺贝尔一个理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版,第162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