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与祖国统一台湾民主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形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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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台湾民主化进程中,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台湾民主政治带有浓厚的民粹主义色彩。在李登辉时期,台湾出现了威权民粹主义,而在陈水扁时期,台湾则出现了选举民粹主义。这两大民粹主义形态给台湾政治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台湾民主化;民粹主义;威权民粹主义;选举民粹主义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4)06-0043-06
  台湾在“民主”转型期间,尽管出现过各种形态的民粹主义,但主要有两大形态:一是李登辉担任台湾领导人时期的“威权民粹主义”,二是陈水扁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时期的“选举民粹主义”。这两种民粹主义都是民主主义的异化形态,都是工具性的思潮或理论,都对台湾民主政治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消极影响。研究这两种民粹主义现象,对我们清晰地观察和恰当地评价台湾的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李登辉时期的“威权民粹主义”
  台湾学者王振寰和钱永祥在《迈向新国家:民粹主义威权的形成与民主问题》一文中称,李登辉时期的民主政治带有浓厚的“民粹威权主义”色彩。此后,这一词成为台湾学界研究民粹主义和民主政治的主流词汇。1996年之后,台湾地区领导人实现了直选,使台湾地区的民主化向前推进了一步。但是,台湾当时的“民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其本质是“直接诉诸民意认可的领袖民主制”,与真正的民主制大为不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李登辉时期的台湾民主带有威权民粹主义色彩。
  (一)“威权民粹主义”的要义
  有学者把1993年到2000年台湾的“民粹威权”时期,与蒋介石治下的“古典威权”时期、蒋经国治下的“改革威权”时期和民进党上台后的“后威权”时期并称为战后台湾的四个政治时期[1]。黄光国认为,李登辉的“民粹式民主”是国民党威权统治的“借尸还魂”,是“东方文化传统和西方式民主政治结合之后,所产生出来的一种‘怪胎’”[2]。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李登辉式民主”的本质,即为结合民粹主义、东方专制主义和西方民主主义的扭曲民主,其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是民主的,但政治过程和价值观念却是不民主的。
  现代自由民主理论基础是由熊彼特等人奠定的,以强调程序的选举民主取代了强调实质的古典民主。该理论虽然保证了民主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但给民主留下了实质内容上的漏洞。李登辉当政时期的台湾民主就充分体现了现代选举民主的漏洞,虽然其民主制度完全符合熊彼特所提出的程序要件,但本质上却只是一种“克里斯玛型权威统治”,或者说是“直接诉求民意认可的领袖民主制”[3]。威权统治者不再运用胁迫或暴力来控制权力,而是采取更高明的取得人民“同意”的手段。从表面上看,政治制度是民主的,但实际上民意只是赋予个人威权统治合法性的橡皮图章。此时的人民不是自由民主制度下积极参与政治、能对决策产生实在影响的公民,而是盲从被动的、消解于集体之中的、寂寂无名但又声音雄壮的虚幻存在。人民“在组织上是由上向下动员而来,在身份上则是透过国族的召唤而成;它缺乏社会性的分化、缺乏体制性的意志形成过程,也没有机会参与政治议题的决定” [3]30。于是,“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弱势而最高行政领导人强势、政党弱势而政党领袖强势、宪政体制弱势而个人裁量强势的威权民粹式民主就在台湾形成了。民主不再是实现个人自由、鼓励公民参与的制度保障,而是成为政治领袖取得统治合法性的终南捷径。
  (二)“威权民粹主义”的策略
  台湾“威权民粹主义”的基本要义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人威权统治。1993年之前,李登辉主要采用民粹主义手段获取党政资源,推动国民党内部和台湾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巩固其在台湾党政军的领导地位。之后,李登辉的地位逐渐稳固,初步实现了大权独揽。这时的民粹主义就逐渐变成了他绕过宪政体制、进行独裁决断的工具,并逐渐异化为“威权民粹主义”。李登辉依仗自己的权威名望和民选合法性大肆干预台湾“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监察机构”的具体事务,事必躬亲,甚至经常依靠民意支持绕过“宪政”体制,以达到建立在民粹主义基础上的个人威权统治。李登辉在国民党内大权独揽,在重大的人事任免上经常绕开体制,独自裁决,任人唯亲。另外,他跳过台湾外事部门,直接透过其“大管家”刘泰英推动“领导人外交”,参与美国游说;跳过台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另外成立民间“教改会”。更有甚者,李登辉还钦定自己的“接班人”,作为他卸任后掌权的保证[4]。不仅如此,李登辉还经常以国民党主席的身份,召集国民党籍“立委”,通过操纵立法程序来贯彻自己的意志。李登辉凭借国民党在“立法机构”的多数优势地位和自己的党主席身份,经常通过修改法律来规避违法。虽然其行为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在实质上却完全与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第二,黑金政治运作。李登辉威权民粹主义统治的另一大特点是黑金政治运作,即金权结盟与黑道政治。其实,早在李登辉之前的国民党时代,金权结盟的现象就普遍存在,被称为“党国资本主义”。但在威权政体下经济毕竟是从属于政治的,国民党政权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这在客观上促成了由政府主导的台湾经济的腾飞。台湾地区民主化改革后,其官商之间合法的联接渠道被打通,大财团大企业可以通过选举、政治游说和政治献金等方式对政党施加影响,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过程。同时,在李登辉式的威权民粹主义影响下,台湾“执政党”、政治领袖和“民意代表”的权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限制,大财团需要向政权贡献资源以获取政治庇护。与金权结盟相呼应的是黑道政治。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由于地方根基不稳,一直有依靠地方派系的传统,其中包括依靠地方黑道势力。开放民主选举后,黑道势力通过帮助政党和政客拉票以获得资源,甚至直接通过参加竞选“洗白”成“民意代表”和官员。选举制度的不成熟和政治威权的存在使得台湾黑金政治盛行:要么直接给地方黑道势力钱财让其帮忙拉票,要么就将公共工程包给相关企业以获取支持,最终形成大财团、民选官员和黑道势力的“铁三角”关系。   第三,“台独”意识形态。“两蒋”时期的意识形态主要由三民主义、反攻大陆和反共产主义三部分组成[5]。虽然两岸一直处于敌对关系,但国民党却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严厉打击和镇压任何“台独”活动。然而,李登辉彻底改变了这一政治立场。先是在第一次“修宪”时定期改选“最高民意代表”,然后在第三次“修宪”时确立台湾地区领导人由岛内民众直选,接着在第四次“修宪”时冻结台湾省,最后抛出“两国论”。前三个举措在客观上削弱了“最高民意代表”、“最高领导人”的代表性和台湾地方政权的合法性。1993年以后,李登辉不断改变国民党原来的“法统”论述,提出“新台湾人”、“认同台湾、爱惜台湾”等论述,将20世纪70年代由蒋经国主导的吸引本土精英参与社会管理、使党和政府年轻化、提高国民党统治合法性的本土化策略,扭曲为排挤外省人、控诉国民党原罪、塑造台湾主体性、分裂国家的策略,开启了本土化与“民主化”、“台独”相结合的进程,形成了“国族”认同与民粹相结合的新路径。
  (三)“威权民粹主义”的成因
  李登辉之所以能建立威权式民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善于运用民粹主义手段获取民众支持,将台湾岛内的民粹主义思潮与个人的独裁统治巧妙地结合起来。其主要原因有:一是李登辉从政经历仅限于技术官僚与行政首长,与党务部门和军事部门都无渊源,且在国民党内一直受到“大陆派”的打压,很难从体制内获取政治资源,在体制外走民粹路线是其必然选择。二是李登辉的自身形象和民意基础为其走民粹路线提供了可行性。李登辉是蒋经国亲手提拔的台湾本土官员,本身就与台湾民众身份一致,加之李登辉自己也刻意塑造其“台湾人代表”的形象,力图与国民党的“外来统治者”形象区别开来。掌握政权后,李登辉积极推行“本土化”运动和宪政改革,在台湾民众中享有很高声望。1996年当选为台湾第一任民选“最高领导人”后,李登辉的合法性基础更加雄厚,大大方便了他“挟民意以令政权”的行为。三是台湾当时的特殊历史背景。由于对国民党威权统治非常反感,大部分台湾民众对于来自本土的李登辉充满期待,甚至部分理解和容忍他在民主化初期以“不民主”手段改革国民党“不合理”政权的行为。这种过分的宽容为李登辉式威权民粹主义埋下了种子,并使其生根、发芽、成长为个人“威权民粹式民主”,使台湾所谓“民主改革”异化为政治领袖取得统治合法性的终南捷径。
  二、陈水扁时期的“选举民粹主义”
  与国民党不同,台湾民进党是由“党外”势力发展而来的。从一开始,它就是一个体制外的、以反体制为目标的斗争型政党。在无法从体制内获取政治资源的情况下,民进党只能不断诉诸民意,以街头政治运动、地下电台宣传、议会内呛声斗殴等为主要动员手段,通过“宪政”程序之外的非正常途径、手段与国民党进行抗争。民进党的民粹主义动员方式在台湾“民主化”早期发挥了重大作用,有效地凝聚了分散的社会资源,并形成合力,最终于2000年把国民党赶下台而上台“执政”。即使这样,民进党也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转型为体制内政党,而是依旧延续其反体制的民粹风格。民进党逐渐把民主扭曲为一种以煽动和操纵民众为主要特征、以操纵“非常议题”为主要手段、以获取选票为主要目标的“选举民粹主义”。
  (一)“选举民粹主义”的要义
  第一,语言上的霸权主义。民进党在语言上的霸权主义主要体现在建立话语霸权、抹黑对手和塑造悲情英雄形象三个方面。民进党非常善于运用语言暴力煽动民众、打击对手。这种语言暴力的本质是“政治化约主义”,即用简单的、片面的、武断的语言符号代替复杂的事实现象,在政治实践中不断自我重复,使听众形成刻板印象,误以为这些符号就是事实,从而达到抬高自己、贬低对手的目的。譬如,民进党提出的“台湾人选台湾人”、“中国人回中国去”等话语,不断强化国民党贪污腐败、无能不义的“外来政权”形象,使选民逐渐产生了条件反射,自然而然地在以下这些词汇之间画等号:“民进党=爱台湾VS国民党=卖台湾”、“民进党=本土政权=台湾人VS国民党=外来政权=中国人”。民进党通过玩弄这些符号轻易地建立了话语霸权,再通过话语体系潜移默化地影响选民的政治取向。与话语霸权相配合,民进党还擅长习惯性抹黑对手和塑造悲情英雄形象。如在2004 年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民进党及其候选人不择手段抹黑竞争对手“连宋”,还不时深挖竞争对手的隐私,甚至无中生有地编制“婚外情”等丑闻,以从各方面抹黑并打倒对手。
  第二,实践中的行动主义。民进党一向秉承行动主义。谢长廷曾说:“‘路线’没有所谓‘对’与‘错’的问题,只要成功就是好的,有行动就会前进;再多路线的讨论,如果没有行动也没有用”[6]。这种行动主义的风格,即体制外街头抗争运动,从党外运动时期一直延续到民进党“执政”时期。民进党屡试不爽,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顾自身的“执政”身份,不惜冲击台湾既有的“宪政体制”。
  (二)“选举民粹主义”的策略
  有学者指出,早在陈水扁任台北市长时,其民粹主义政治风格就已初见端倪。如“跳出市府体制,市长与市民直接沟通;跳出形象束缚,推动官民同乐的大型活动;市长比民代更积极监督市政,亲自出马查办弊案;诉诸媒体号召民众,挑战既得利益和政治特权等”[7]。然而,陈水扁的做法只能说是顺应了当时台湾社会的民粹主义氛围,并未完全将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策略加以利用。当民进党正式掌权之后,民粹主义的工具化色彩越来越浓,逐渐异化为“选举民粹主义”,其策略手段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第一,对敏感议题的无节制炒作。民进党一贯善于通过操弄民意以获取选票,具体方法就是无节制地炒作族群、省籍、“统独”三大议题,将社会经济事件政治化、政治事件道德化,把所有问题都架上民意的法庭进行审判。由于民意判断的标准无关是非、只有立场,民进党总能通过“站队式”动员获得民意支持。1996年,在台湾进行第一次“最高领导人”直选时,大陆出于反对“台独”而正当施压,结果反被民进党所利用,致使台湾民众群情激昂,李登辉在民粹主义高涨的形势下当选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后来,民进党如法炮制,每到台湾地区大选时就向大陆挑衅,企图制造“同仇敌忾”的情绪以提高支持率。于是,选举就变成了“爱台湾表忠心大赛”。在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时,民进党既无政策规划上的合理战略,也无执政表现上的突出建树。其“执政”的四年里,台湾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处于停滞状态,而国民党、亲民党则通力合作,“连宋配”民调长期领先。于是,民进党又将选举议题引到了“台湾主体性”上,并通过其预谋的“两颗子弹”事件使台湾民众误以为是国民党的手段转而支持民进党的候选人,最终使选举结果意外“翻盘”。民进党以无耻手段保住了其在台湾地区的“执政权”。民进党充分利用台湾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平台,将国民党的问题从“没有经过民主程序”转变为“外省人的殖民身份”,从根本上动摇了国民党执政的合法性。每到选举或民调对其不利时,民进党便把问题引向国民党的“原罪”,模糊焦点、混淆视听,以达到逃避自身责任、获取选票的目的。   第二,轻率地将争议性议题诉诸“公投”。“公投”是直接民主的重要实现方式之一,但在台湾却异化为民粹主义的手段。广义上的公民投票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决性公投”,即前殖民地国家通过民族自决投票的形式实现独立建国;另一种是“民主性公投”,即独立的民主国家通过全民投票的形式解决国内重大问题。前者主要反映了民族的自决权,是民族解放运动的体现,在国际法上有相关规定;后者主要反映了公民的自决权,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体现,属于国内法的管辖范畴[8]。从法理上来说,中国台湾地区并无实施自决性“公投”的权利,仅仅具有实施地区性民主公投的权利。但是,由于台湾第七次“修宪”之后,“国民大会”已被废除,“立法机构”只有动议“修宪”之权而无直接“修宪”之权。因此,民进党试图通过发动工具性“公投”来实现其“独立建国”的目标。民进党“公投”的实质就是妄图在法理上实现“台独”。
  第三,乱开福利支票以争取选票。和“公投”一样,候选人给选民许诺本身是对选民利益的考虑与反馈。然而,当这种许诺既背离民众的长远利益,也超出财政承受力度,甚至只在选举期间提出而选举后完全无法兑现时,政策许诺就变成了选举工具。20世纪90年代初,民进党“立委”首次提出发放老农津贴的提议,迅速扭转了选举局势。从此,大开社会福利支票就成了民进党的选战必备武器,并且每到选举就不断“加码”。然而,这些“加码”许诺大都在当选后被搁置起来,根本无法落实。由于财力不足,根本无法兑现的许诺就变成骗取选票的空头支票。
  (三)“选举民粹主义”的成因
  第一,选举至上主义与唯民意论的盛行。真正的民主应该是宪政主义和共和主义的,应包含个人权利保护、国家权力的分立制衡、依法治理、与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包括协商民主制度),以及多元包容、求同存异的价值观等众多因素,而不是只有简单的选举。然而,现代程序民主理论却给选举至上主义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许多政治理论家在论述自由民主制度时,都将选举放在了重点衡量位置,比如罗伯特·达尔的“民主八条”[9]。这种对于选举程序的重视,有利于民主标准的设置和民主质量的测量,但很容易使民主文化不成熟的转型国家或地区陷入对民主的误解。台湾就是一个选举至上主义和唯民意论盛行的典型案例。为了获得选举胜利,民进党花样百出、不择手段。其中固然有民进党本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是台湾扭曲的民主文化。唯民意论孕育出台湾选举中的“贿选文化”和“抹黑文化”。在台湾,理性的选举辩论和施政纲领无法唤起民众的热情,只有“演技好”的人才能够获得民意支持。
  第二,历史记忆与群体认同的构建。如果将选举比作商品交易,选民是消费者,候选人是商品,那么就有如下逻辑:由于在购买前消费者无法知道商品的实际功效,在购买行为发生前,让消费者产生关于该商品的较好的预期就格外重要。产生预期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求证式的,一种是许愿式的。前者通过对历史记忆的召唤来推导出预期,后者则通过对未来结果的许诺来描述预期。在政治市场上,候选人都很善于许诺未来,但选举后实现却很有限。这使得选民对于政治许诺的敏感度不高,加上人们往往都比较信任自己通过观察历史分析出来的结果,因而求证式的方法在选举中就尤为奏效。在台湾地区,民进党最善于利用这种求证式的方法,而其所求证的历史就是国民党作为“外来统治者”压迫台湾人民的威权统治记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是历史记忆而不是历史事实。换句话说,过去的客观事实怎样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的人们怎样认识它、主流话语如何论述它;本土论述的具体内容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套论述是否具有迷惑性和煽动性,是否能够“假借道德优势,对社会上可观的中性人口的主体身份进行道德绑架与敌我式的挑衅”[10]。
  在争夺话语权和建构历史记忆的斗争中,民进党可谓不战而胜。国民党一直没有建构起有利于自己的历史叙述,甚至因为害怕背上历史包袱,一再把历史当作回避的禁忌。相反,民进党一直牢牢掌握着对于台湾历史的解读权,将自己打造成了实现台湾人“出头天”的唯一可靠主体,尽管“本省人”和“外省人”的区别仅仅在于来台时间的长短,尽管国民党的人员构成早就实现了本土化,尽管民进党的“台独”纲领从来没有征询过原住民的同意。民进党的民粹性历史叙述在主客观的互相作用中不断强化,逐渐成为台湾的主流历史论述,不仅说服了普通民众,甚至也让民进党自己更加坚信。在“台湾主体性”和“转型正义”的旗帜下,“泛绿”人士可以坦然地说谎、抹黑、攻击“泛蓝”人士,而不会产生任何负罪感。正如台湾大学石之瑜教授所说,“为了非关人格的政治现实说谎当然不必大惊小怪,为了更高的‘台独’道德而说谎就更是理直气壮……他们不是故意欺骗,而是人格上说不出真心话,政治上也没有实话可说”[11]。
  综上所述,台湾“民主化”进程中出现的两大民粹主义形态对台湾的政治社会发展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从岛内的政治和社会发展状况看,“威权民粹主义”和“选举民粹主义”所助推的“个人威权主义”、“黑金政治”、“选举至上主义”、族群动员等,不仅推高了岛内民众的政治狂热,加剧了政治内耗,也导致了台湾政治文化的两极对立,造成了台湾社会的撕裂。从两岸的交流互动情况看,台湾民粹主义所内含的“台独倾向”和政党惯用的民粹式动员手段,使得岛内民众对大陆和中国共产党长期存在非理性的认识,严重阻碍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尽管在2008年台湾实现政党轮替后,台湾民粹主义出现了式微的迹象,但其对台湾民主政治和两岸关系的不利影响将长期存在。
  参考文献:
  [1] 台社编委会.迈向公共化,超克后威权——民主左派论述的初构[J].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04,(53):3-10.
  [2] 黄光国.民粹亡台论[D].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7:16.
  [3] 王振寰,钱永祥.迈向新国家:民粹主义威权的形成与民主问题[J].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95,(20):29.
  [4] 郭中军.台湾民主转型中的民粹主义[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81.
  [5] 陈明通.派系政治与台湾政治变迁[M].台北:新自然主义股份有限公司,2001:93-94.
  [6] 张炎宪.民主崛起——1980年代的台湾民主化运动访谈录:1[C].台北:"国史馆", 2008:338.
  [7] 郭正亮.民进党转型之痛[M].台北:天下远见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8:201-205.
  [8] 王英津.国际法上自决性公民投票刍议[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9,(1):51-57.
  [9] [美]罗伯特·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M].顾昕,译. 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60-64.
  [10] 朱云汉等.台湾民主转型的经验与启示[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276.
  [11] 石之瑜.假——当代台湾的政治精神[M].台北: 海峡学术出版社,2006:2.
  责任编辑:汪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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