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教版九年级上册的《我的叔叔于勒》是初中语文的经典篇目,笔者上中学时已学过这篇小说,但直到若干年后才知道书上的这篇原来只是节选,原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被删除了,这在最近几年的语文教材中才通过书后的一道练习题体现出来。这道习题让同学们讨论一下,保留和删去这一头一尾,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而参考书给出的答案是:删去开头和结尾,能使小说情节线索清晰,主要人物的关系表现得更加清楚。
不知道是编者删除小说开头和结尾的意图,还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小说主题的解读影响了编者。笔者认为,应该还小说一个完整的面貌,这当然还得从小说的主题说起。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这部小说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现在的教参中称之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异化的关系”,这很明显地犯了用政治概念来解读文艺的错误,这种解读甚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学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对此提出质疑,所以出现了当前教参上的第二条“小人物生活的辛酸”,这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我觉得主次关系还有必要明确。
一个真正的作家不是为政治服务的,而是为社会、为人服务的。莫泊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但作家批判的是什么?批判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可以联想一下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揭露社会的疮疤意在引起疗救的注意,他对他笔下所批判的人物满怀深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莫泊桑对他笔下的人物也有批判,而作者的深情则体现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若瑟夫身上,这还得先从菲利普夫妇说起。
一般的说法是菲利普夫妇看重金钱而抛弃了亲情,从表面上来看确实如此,但是当我们仔细地研究人物时会发现,菲利普夫妇其实也有温情和无奈甚至可怜的一面,小说开头便交代了“我”小时候家里的生活情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见,“我”这一家的经济条件是异常拮据的。处在这样经济条件下的家庭,应该不会经常充满欢声笑语。又如:“在吃光他自己那一份遗产之后,此外还大大地减少了我父亲可以得到的遗产。”如果菲利普夫妇真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可鄙、那么看重金钱的话,小说在此可以改成:菲利普夫妇占有了于勒的财产,美其名曰防止他挥霍掉,且将于勒赶到了美洲。那么他们的势利和可鄙会更加显而易见,而作者为什么没有这样写呢?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温情的一面,但是因为于勒的挥霍导致这个家庭在后来的若干年中经济异常拮据,而且两个女儿因为这个叔叔的缘故长到二十好几岁还嫁不出去,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当一个人处在这样的经济压力下的时候,谁可以剥夺他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的权利?谁一定要说“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是爱慕虚荣的表现呢?这是对生活充满一种浪漫的期许,没有在“百事哀”的物质条件下,丧失对生活的美好追求以致蝇营狗苟。而此时,于勒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是“福音书”,是“唯一的希望”,更是改变他们命运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所以小说中说:
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竞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他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求,还集中体现在父亲邀请家人吃牡蛎这件事上。每次读这一段都倍感心酸,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认为,父亲请吃牡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们的虚荣呢?想象一下,一家人因为庆祝二姐结婚而去哲尔赛群岛旅游,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他们是“不常旅行”的。在心情如此激动的时刻,父亲被别人吃牡蛎时“高贵的吃法”打动了,所以想“绅士”一下请家人吃牡蛎,体验一下“高贵”的生活。这是一个浪漫而感性的父亲,他没有因为身处窘境而压抑自己的念头。此外,很多人都觉得小说中的菲利普太太克拉丽丝是一个极其势利的小市民形象,但请大家注意一下这段话吧: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作为操持家庭生活的当家人,她深知吃牡蛎对于后面的生活来说意味着什么,但克拉丽丝还是成全了丈夫的浪漫,只让丈夫请两个女儿吃牡蛎,“我怕伤胃”“别把男孩子宠坏了”,多么明显而无奈的借口啊!其实,这一家人就是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的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他们的辛酸正是所有小人物的辛酸。
但是,他们的“骄傲之旅”是如何收场的呢?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在哲尔赛旅行的事情小说没有写出来,但是可以想象,这一家人恐怕早已没有了旅行的兴致。
哲尔赛岛之行遇到了落魄的于勒,但是因为没有相认,所以对他们本来的经济生活没有构成影响,但是却意味着他们生活中唯一的救命稻草折断了,意味着这十多年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之处。
如果换作是我们任何一个人,在那样的情况下会怎样对待于勒?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小说的批判性何在?其实,这一家人更悲哀的地方在于:窘迫的经济生活让他们暴露了人性中自私和丑恶的一面,他们没有任何的犹豫和选择,就将落魄的于勒抛弃了,不管之前他们曾经多么渴望他回来。但是,有多少人会做出相反的决断呢?
贫困的生活导致了美好人性的缺失。菲利普一家的天性还是善良的,但是当时的处境,让他们有了那样的选择。学生在课堂上的一句话,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点:“如果他们一直是那么势利的话,就不会有这么一个善良的若瑟夫,人人都知道家庭的耳濡目染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现在谈谈若瑟夫这个形象。小说的题目是《我的叔叔于勒》,在文本中体现文题的句子是:
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仔细品读这句话,能读出话中的神情和温度,若瑟夫仅仅是一个叙述人吗?仅仅是增加可信度吗?显然不是,从节选部分就已经不难看出,若瑟夫虽小,却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作者从他的角度来审视菲利普夫妇的言行,有着明显的倾向性。但是,把删去的开头和结尾还原回来,若瑟夫这个形象才更丰满。
原文开头是:
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乞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佛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
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结尾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其中的“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和“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可以看出小时候的那件事对若瑟夫一生的影响:他对人的自然、朴素、真诚的爱和同情一直保留到成年,他把对叔叔于勒的同情扩大到所有像他叔叔的人身上,这就是悲悯情怀。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部冷色调的小说,菲利普一家的境遇、于勒的命运都让人感叹。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但是,在这冷色调之外也有一抹暖色和一点温度,若瑟夫就是这抹暖色。作者在若瑟夫身上寄托了他的温情,寄托着他对亲情、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就像鲁迅先生在《药》中给夏瑜的坟前增添了几朵小白花一样,这抹暖色虽小,但仔细品读它,你会受到感染,这感染会给人带来力量,这种力量能够传递。
所以,莫泊桑在小说中给予人物的悲悯远远大于批判。让我们常怀悲悯之心,还原《我的叔叔于勒》的完整主旨。
不知道是编者删除小说开头和结尾的意图,还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小说主题的解读影响了编者。笔者认为,应该还小说一个完整的面貌,这当然还得从小说的主题说起。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这部小说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现在的教参中称之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异化的关系”,这很明显地犯了用政治概念来解读文艺的错误,这种解读甚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学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对此提出质疑,所以出现了当前教参上的第二条“小人物生活的辛酸”,这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我觉得主次关系还有必要明确。
一个真正的作家不是为政治服务的,而是为社会、为人服务的。莫泊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但作家批判的是什么?批判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可以联想一下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揭露社会的疮疤意在引起疗救的注意,他对他笔下所批判的人物满怀深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莫泊桑对他笔下的人物也有批判,而作者的深情则体现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若瑟夫身上,这还得先从菲利普夫妇说起。
一般的说法是菲利普夫妇看重金钱而抛弃了亲情,从表面上来看确实如此,但是当我们仔细地研究人物时会发现,菲利普夫妇其实也有温情和无奈甚至可怜的一面,小说开头便交代了“我”小时候家里的生活情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见,“我”这一家的经济条件是异常拮据的。处在这样经济条件下的家庭,应该不会经常充满欢声笑语。又如:“在吃光他自己那一份遗产之后,此外还大大地减少了我父亲可以得到的遗产。”如果菲利普夫妇真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可鄙、那么看重金钱的话,小说在此可以改成:菲利普夫妇占有了于勒的财产,美其名曰防止他挥霍掉,且将于勒赶到了美洲。那么他们的势利和可鄙会更加显而易见,而作者为什么没有这样写呢?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温情的一面,但是因为于勒的挥霍导致这个家庭在后来的若干年中经济异常拮据,而且两个女儿因为这个叔叔的缘故长到二十好几岁还嫁不出去,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当一个人处在这样的经济压力下的时候,谁可以剥夺他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的权利?谁一定要说“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是爱慕虚荣的表现呢?这是对生活充满一种浪漫的期许,没有在“百事哀”的物质条件下,丧失对生活的美好追求以致蝇营狗苟。而此时,于勒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是“福音书”,是“唯一的希望”,更是改变他们命运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所以小说中说:
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竞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他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求,还集中体现在父亲邀请家人吃牡蛎这件事上。每次读这一段都倍感心酸,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认为,父亲请吃牡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们的虚荣呢?想象一下,一家人因为庆祝二姐结婚而去哲尔赛群岛旅游,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他们是“不常旅行”的。在心情如此激动的时刻,父亲被别人吃牡蛎时“高贵的吃法”打动了,所以想“绅士”一下请家人吃牡蛎,体验一下“高贵”的生活。这是一个浪漫而感性的父亲,他没有因为身处窘境而压抑自己的念头。此外,很多人都觉得小说中的菲利普太太克拉丽丝是一个极其势利的小市民形象,但请大家注意一下这段话吧: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作为操持家庭生活的当家人,她深知吃牡蛎对于后面的生活来说意味着什么,但克拉丽丝还是成全了丈夫的浪漫,只让丈夫请两个女儿吃牡蛎,“我怕伤胃”“别把男孩子宠坏了”,多么明显而无奈的借口啊!其实,这一家人就是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的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他们的辛酸正是所有小人物的辛酸。
但是,他们的“骄傲之旅”是如何收场的呢?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在哲尔赛旅行的事情小说没有写出来,但是可以想象,这一家人恐怕早已没有了旅行的兴致。
哲尔赛岛之行遇到了落魄的于勒,但是因为没有相认,所以对他们本来的经济生活没有构成影响,但是却意味着他们生活中唯一的救命稻草折断了,意味着这十多年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之处。
如果换作是我们任何一个人,在那样的情况下会怎样对待于勒?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小说的批判性何在?其实,这一家人更悲哀的地方在于:窘迫的经济生活让他们暴露了人性中自私和丑恶的一面,他们没有任何的犹豫和选择,就将落魄的于勒抛弃了,不管之前他们曾经多么渴望他回来。但是,有多少人会做出相反的决断呢?
贫困的生活导致了美好人性的缺失。菲利普一家的天性还是善良的,但是当时的处境,让他们有了那样的选择。学生在课堂上的一句话,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点:“如果他们一直是那么势利的话,就不会有这么一个善良的若瑟夫,人人都知道家庭的耳濡目染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现在谈谈若瑟夫这个形象。小说的题目是《我的叔叔于勒》,在文本中体现文题的句子是:
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仔细品读这句话,能读出话中的神情和温度,若瑟夫仅仅是一个叙述人吗?仅仅是增加可信度吗?显然不是,从节选部分就已经不难看出,若瑟夫虽小,却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作者从他的角度来审视菲利普夫妇的言行,有着明显的倾向性。但是,把删去的开头和结尾还原回来,若瑟夫这个形象才更丰满。
原文开头是:
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乞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佛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
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结尾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其中的“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和“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可以看出小时候的那件事对若瑟夫一生的影响:他对人的自然、朴素、真诚的爱和同情一直保留到成年,他把对叔叔于勒的同情扩大到所有像他叔叔的人身上,这就是悲悯情怀。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部冷色调的小说,菲利普一家的境遇、于勒的命运都让人感叹。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但是,在这冷色调之外也有一抹暖色和一点温度,若瑟夫就是这抹暖色。作者在若瑟夫身上寄托了他的温情,寄托着他对亲情、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就像鲁迅先生在《药》中给夏瑜的坟前增添了几朵小白花一样,这抹暖色虽小,但仔细品读它,你会受到感染,这感染会给人带来力量,这种力量能够传递。
所以,莫泊桑在小说中给予人物的悲悯远远大于批判。让我们常怀悲悯之心,还原《我的叔叔于勒》的完整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