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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成语叫一字千金,说的是古代秦相吕不韦叫门客著《吕氏春秋》,书写成后出布告,称有能增减一字的,就赏给千金。后来人们就用“一字千金”来形容诗文的价值极高,以表示对文辞的赞美。这本是一段文坛佳话,并非实指。然而在现实市场经济社会中,确实存在因一字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憾事。下面几个案例,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就是一针绝好的疫苗。
只因烽了一个字
新疆吐鲁番市城市建设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甲方)同一个体户(乙方)于 2002年9月15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第一条规定:甲方将一幢临街楼房租给乙方,租期5年,租金第1年交113000元,后4年交130000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第1年的租金一次交清。2005年初,甲方找到乙方说:房屋出租合同中后4年租金130000元这句话中少了一个“年”字,应改为后4年年交130000元。乙方坚决不同意加“年”字。2005年6月5日甲方将乙方告上法庭。吐鲁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甲方胜诉。乙方不服此判决,于2005年9月22日向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做出终审判决,因甲方未在法定期限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其撤销和变更权已失效,故本院不支持被上诉人要求按每年支付130000元租金的请求。这样,甲方因在合同中少了一个字而使39万元付之东流。
只因多了一个字
今年4月16日,湖南的刘先生在长沙某商场购买了一袋福建某企业生产的“黑胡椒波奇鱼皮花生豆”,带回家的当晚,他12岁的儿子刘其一边看电视,一边准备食用。打开后,刘其发现袋内还有一小纸包,包的正反面各有一处用3号黑体字印着“勿吞食用”二字,下面又印着很小的字“保鲜剂”,其余为英文字母。刘其以为小纸包里是黑胡椒粉,不能一口吞食,便打开小包,将灰褐色的粉末撒在鱼皮花生豆上,然后一个一个食用。次日中午,刘其放学回家,告诉父亲自己肚疼、头疼。此后不久,他又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到医院经B超检查和医生会诊,确认刘其因误食保鲜剂,小肠区域出现肠梗阻,并有扭曲现象。经住院治疗,刘其病情好转。“黑胡椒波奇鱼皮花生豆”的代理商明确表示厂方确有责任,因为刘其所食用的那袋鱼皮花生豆的保鲜剂小纸包上本应是“勿食用”三个字,由于多了一个“吞”,给消费者造成了误解。最后厂家表示愿意承担刘其的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共6250元。
只因错了一个字
上海市民王女士在浦东广厦小区售楼处签订了一份《房屋销售认购书》,并按其中规定交纳了5000元定金。后因特殊原因无力购房,售房处却不退还她交的定金。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一词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一般仅只表示一种预先支付的价款,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
王女士误把“定金”与“订金”等同起来,仅一字之错,便白白损失了5000元。当法院判决下来后,王女士后悔得捶胸顿足。
编辑:李娟珍
只因烽了一个字
新疆吐鲁番市城市建设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甲方)同一个体户(乙方)于 2002年9月15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第一条规定:甲方将一幢临街楼房租给乙方,租期5年,租金第1年交113000元,后4年交130000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第1年的租金一次交清。2005年初,甲方找到乙方说:房屋出租合同中后4年租金130000元这句话中少了一个“年”字,应改为后4年年交130000元。乙方坚决不同意加“年”字。2005年6月5日甲方将乙方告上法庭。吐鲁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甲方胜诉。乙方不服此判决,于2005年9月22日向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做出终审判决,因甲方未在法定期限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其撤销和变更权已失效,故本院不支持被上诉人要求按每年支付130000元租金的请求。这样,甲方因在合同中少了一个字而使39万元付之东流。
只因多了一个字
今年4月16日,湖南的刘先生在长沙某商场购买了一袋福建某企业生产的“黑胡椒波奇鱼皮花生豆”,带回家的当晚,他12岁的儿子刘其一边看电视,一边准备食用。打开后,刘其发现袋内还有一小纸包,包的正反面各有一处用3号黑体字印着“勿吞食用”二字,下面又印着很小的字“保鲜剂”,其余为英文字母。刘其以为小纸包里是黑胡椒粉,不能一口吞食,便打开小包,将灰褐色的粉末撒在鱼皮花生豆上,然后一个一个食用。次日中午,刘其放学回家,告诉父亲自己肚疼、头疼。此后不久,他又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到医院经B超检查和医生会诊,确认刘其因误食保鲜剂,小肠区域出现肠梗阻,并有扭曲现象。经住院治疗,刘其病情好转。“黑胡椒波奇鱼皮花生豆”的代理商明确表示厂方确有责任,因为刘其所食用的那袋鱼皮花生豆的保鲜剂小纸包上本应是“勿食用”三个字,由于多了一个“吞”,给消费者造成了误解。最后厂家表示愿意承担刘其的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共6250元。
只因错了一个字
上海市民王女士在浦东广厦小区售楼处签订了一份《房屋销售认购书》,并按其中规定交纳了5000元定金。后因特殊原因无力购房,售房处却不退还她交的定金。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一词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一般仅只表示一种预先支付的价款,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
王女士误把“定金”与“订金”等同起来,仅一字之错,便白白损失了5000元。当法院判决下来后,王女士后悔得捶胸顿足。
编辑:李娟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