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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反恐怖立法在预防上缺乏统筹规划与宏观架构,在处置上主体不明、职责权限界定不清。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反恐法典,对恐怖组织、恐怖行为等基础概念的特定内涵进行界定,明确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法定、综合预防、社会参与、效益、受害人权利保护优先。对正在发生的恐怖行为由法定行动主体实行一长制处置。为有效制止恐怖行为对恐怖分子可作最低让步谈判。对恐怖行为造成的无辜公民损失由国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