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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观察孟鲁司特与沙丁胺醇吸入联合治疗对婴幼儿哮喘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方法 将84例婴幼儿哮喘者随机分为对照组(42例)和实验组(42例),两组患儿均给予抗炎、止咳、平喘、解痉以及对症支持等常规治疗;对照组患儿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沙丁胺醇吸入;实验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孟鲁司特钠口服治疗,疗程为1周。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后临床症状的改善情况及ECP、EOS和血浆IgE水平等实验室指标的变化情况,并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结果 两组患者临床症状均显著改善,实验组患儿临床症状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P<0.05),实验组患儿ECP、EOS及血浆tIgE水平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患儿极少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结论 孟鲁司特钠与沙丁胺醇联合治疗婴幼儿哮喘能有效降低气道高反应性,疗效确切,药物不良反应少见,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 婴幼儿哮喘;孟鲁司特;沙丁胺醇
婴幼儿支气管哮喘是很最常见的一种呼吸道慢性炎症性疾病,其发病机制主要是在尘螨、花粉、真菌等致敏物质的激发下,导致包括嗜酸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在内的多种炎症细胞活化,引起白介素-10(IL-10)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等多种细胞因子合成和释放,并促进白三烯(LT)、前列腺素(PG)、血小板活化因子(PAF)等炎症介质的合成和释放,造成气道高反应性,使气道气流受限,引起患儿反复发作的气促、喘息、咳嗽、胸闷等临床症状[1]。在急性发作期减少气道高反应性,抑制的变应原对呼吸道的激动是控制婴幼儿支气管哮喘发作的关键。本项研究通过孟鲁司特口服与沙丁胺醇吸入联合治疗婴幼儿哮喘取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自2009年3月~2011年3月在我院住院的支气管哮喘82例,所有病例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哮喘病学组于1997年制定的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例,其中男45例,女37例;年龄9~42个月,平均(29.6±9.2)月;病程3~24个月。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咳嗽、喘息等,多数患儿肺部可闻及较多哮鸣音,少数病例肺部可闻及湿罗音。排除急危重症患儿及在两周内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或长期喷雾吸入糖皮质激素者,所有患儿在治疗前均无严重肝肾功能损害。
1.2 分组及治疗方法 将84例患儿按双盲、随机的分组原则,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患儿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和病情严重程度方面一致,具有可比性。其中,对照组42例,给予常规抗炎、止咳、平喘、解痉等常规治疗,急性发作且病情不易控制者给予甲强龙静脉滴注,对合并感染的患者使用抗生素(多选择2代头孢)治疗。对照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沙丁胺醇吸入治疗(0.5%沙丁胺醇按0.15mg/kg体重,加入生理盐水至4ml利用超声雾化器吸入,每次吸人时间10-20分钟,每日两次);实验组42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孟鲁司特钠治疗(默沙东制药公司产品,5mg/次,1次/d,口服,睡前服用)。两组总疗程均为1周。
1.3 临床观察及疗效判断方法 主要观察意识状态、体位、讲话方式和喘息、咳嗽等症状,查体内容包括肺部干湿鸣音及生命体征的变化等。疗效判断标准:3天内喘息消失定义为显效;3~7天喘息消失定义为有效;7d后喘息无明显减少定义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病例×100%。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的比较 实验组患儿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和显效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患儿,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疗效的比较(n%)
2.2 实验室测定指标的比较 疗程结束后,实验组患儿外周血中的ECP、EOS以及tIgE水平的降低程度明显优于对照组患儿,两组间差异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实验室指标的比较(X±s)
2.3 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 所有研究对象治疗后均未表现出明显药物毒性反应,实验组和对照组中各有1例患者出现轻微头痛症状,考虑与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时间过长有关;另有少数患儿出现恶心、头晕等症状,但症状轻微,未经特殊处理自行缓解。
3 讨论
由于婴幼儿肺脏发育不成熟,肺功能基础状况较差,哮喘的急性发作在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危及患儿生命。因此,通过用药及时改善气道高反应性,使患儿喘息状态得到迅速缓解,是婴幼儿哮喘治疗的关键所在。
EOS、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及炎症细胞因子释放的炎性介质参与了哮喘的慢性非特异性气道炎症,其中,EOS导致的气道敏感性及炎症效应在哮喘的急性发作及慢性复发过程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能有效减轻EOS的不良生物学效应 。本项研究结果表明,经过沙丁胺醇与孟鲁司特联合治疗后,患儿哮喘症状均在短期内得到迅速控制,并且患儿血中反应气道高反应性的ECP、EOS以及tIgE等指标显著改善,故其疗效确切,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戴家熊,韩连书.小儿哮喘[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62-63.
【关键词】 婴幼儿哮喘;孟鲁司特;沙丁胺醇
婴幼儿支气管哮喘是很最常见的一种呼吸道慢性炎症性疾病,其发病机制主要是在尘螨、花粉、真菌等致敏物质的激发下,导致包括嗜酸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在内的多种炎症细胞活化,引起白介素-10(IL-10)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等多种细胞因子合成和释放,并促进白三烯(LT)、前列腺素(PG)、血小板活化因子(PAF)等炎症介质的合成和释放,造成气道高反应性,使气道气流受限,引起患儿反复发作的气促、喘息、咳嗽、胸闷等临床症状[1]。在急性发作期减少气道高反应性,抑制的变应原对呼吸道的激动是控制婴幼儿支气管哮喘发作的关键。本项研究通过孟鲁司特口服与沙丁胺醇吸入联合治疗婴幼儿哮喘取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自2009年3月~2011年3月在我院住院的支气管哮喘82例,所有病例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哮喘病学组于1997年制定的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例,其中男45例,女37例;年龄9~42个月,平均(29.6±9.2)月;病程3~24个月。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咳嗽、喘息等,多数患儿肺部可闻及较多哮鸣音,少数病例肺部可闻及湿罗音。排除急危重症患儿及在两周内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或长期喷雾吸入糖皮质激素者,所有患儿在治疗前均无严重肝肾功能损害。
1.2 分组及治疗方法 将84例患儿按双盲、随机的分组原则,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患儿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和病情严重程度方面一致,具有可比性。其中,对照组42例,给予常规抗炎、止咳、平喘、解痉等常规治疗,急性发作且病情不易控制者给予甲强龙静脉滴注,对合并感染的患者使用抗生素(多选择2代头孢)治疗。对照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沙丁胺醇吸入治疗(0.5%沙丁胺醇按0.15mg/kg体重,加入生理盐水至4ml利用超声雾化器吸入,每次吸人时间10-20分钟,每日两次);实验组42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孟鲁司特钠治疗(默沙东制药公司产品,5mg/次,1次/d,口服,睡前服用)。两组总疗程均为1周。
1.3 临床观察及疗效判断方法 主要观察意识状态、体位、讲话方式和喘息、咳嗽等症状,查体内容包括肺部干湿鸣音及生命体征的变化等。疗效判断标准:3天内喘息消失定义为显效;3~7天喘息消失定义为有效;7d后喘息无明显减少定义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病例×100%。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的比较 实验组患儿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和显效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患儿,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疗效的比较(n%)
2.2 实验室测定指标的比较 疗程结束后,实验组患儿外周血中的ECP、EOS以及tIgE水平的降低程度明显优于对照组患儿,两组间差异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实验室指标的比较(X±s)
2.3 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 所有研究对象治疗后均未表现出明显药物毒性反应,实验组和对照组中各有1例患者出现轻微头痛症状,考虑与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时间过长有关;另有少数患儿出现恶心、头晕等症状,但症状轻微,未经特殊处理自行缓解。
3 讨论
由于婴幼儿肺脏发育不成熟,肺功能基础状况较差,哮喘的急性发作在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危及患儿生命。因此,通过用药及时改善气道高反应性,使患儿喘息状态得到迅速缓解,是婴幼儿哮喘治疗的关键所在。
EOS、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及炎症细胞因子释放的炎性介质参与了哮喘的慢性非特异性气道炎症,其中,EOS导致的气道敏感性及炎症效应在哮喘的急性发作及慢性复发过程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能有效减轻EOS的不良生物学效应 。本项研究结果表明,经过沙丁胺醇与孟鲁司特联合治疗后,患儿哮喘症状均在短期内得到迅速控制,并且患儿血中反应气道高反应性的ECP、EOS以及tIgE等指标显著改善,故其疗效确切,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戴家熊,韩连书.小儿哮喘[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