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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运用社会保障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长沙市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调查,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养老金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9-0054-02
一、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背景
2009年9月,长沙市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沙市制定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填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确定2009年在长沙市长沙县开展新农保试点,2010年将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等区县。本文以岳麓区的10个村子作为主要调查和研究对象。
根据我们对长沙市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研,目前,在广大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方式主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设置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同时,由湖南省、长沙市及各个区县三级财政在一定范围内对参保农民进行相应的补贴;财政补贴政策包括“入口补贴”和“出口补助”,“入口补贴”即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补贴30元,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元;“出口补助”即基础养老金补助,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定为每人每月60元,比国家新农保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55元增加5元。另外,政府对城乡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城乡三无人员等特困群体代缴最低档次的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划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由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二、岳麓区新农保试点的主要做法
1.制定分阶段试点实施计划。2010年10月,岳麓区政府在长沙市政府的指导下,制定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分阶段实施的计划。第一阶段为新农保宣传和发动阶段,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建立新农保机构、进行人员分工、对广大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新农保实施方案和细则,确定新农保试点乡村,印发新农保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政策,以及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办新农保试点工作培训班等各项组织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新农保组织落实阶段,主要任务是工作人员逐村逐户宣传动员、参保登记、组织缴费,以及完成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主要的工作任务是规范完善新农保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评比新农保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并进行经验交流。
2.开展广泛的摸底调查。为了全面掌握新农保工作的基础信息,新农保试点初期,岳麓区开展了新农保基础信息摸底工作。在现有农村户口管理信息基础上,以村干部和村民组长为主体,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小组,集中时间,进村入户,调查统计,对全区农业户籍人口的年龄构成、60周岁及以上年龄农业户籍人员和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各类家庭的收入状况、困难群体、金融服务网点等进行全面摸底和核实。对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缴费承受能力、养老金待遇期望值等情况进行抽样调查。
3.建立合适的财政补贴政策。为了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中央财政补“出口”(基础养老金),最低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地方财政补“进口”(缴费),地方政府给予参保者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岳麓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具有激励效应的差异化补贴标准:选择300元、400元和5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给予40元、45元、50元的财政补贴。其中,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10%,区级财政承担40%。为了鼓励参保者延长缴费年限,长沙市规定,由财政给予缴费期超过15年的参保者加发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在调查问卷了解度、满意度、合理度评价中,对岳麓区新农保政策中关于多缴多补贴的规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三、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与启示
岳麓区通过制订细致的分阶段实施计划、广泛的前期摸底调查、对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的制度优化,便捷金融服务网点的选择等措施,保证了岳麓区新农保试点的顺利开展。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12月份,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适龄人群参保率为96%,其中16~59周岁人口的参保率达到了95%,98%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领取到了养老金。岳麓区参保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满意度较高,90%的参保农民认为新农保制度是国家继新农合出台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广大农民的养老压力。
从岳麓区新农保试点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三个方面的启示:一是新农保工作开展初试阶段,必须充分调查。从2009年开始,岳麓区人劳局组织力量,重点对农村人口、收入、金融网点、参保意愿、缴费承受能力、养老金待遇期望等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为全面推行新农保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分阶段部署。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新农保试点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组织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重点突出,环环衔接。三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岳麓区新农保的突出特点是政府投入力度相对较大,给予参保农户缴费“进口补贴”和养老金待遇“出口补贴”,并且建立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岳麓区新农保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群体参保率较低。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岳麓区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参保率只有88%,远低于45周岁以上96%的参保率。其主要原因在于,中青年群体的缴费起始时间与领取养老金的起始时间相隔较长,导致部分中青年群体对养老保险关注度较低,对新农保政策的观望心理强。尽管岳麓区已经采取了由区财政给予缴费期超过15年的参保者加发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措施,但是由于其力度有限,不足以调动45周岁以下中青年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外出务工人口中,有的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的因为信息不畅通而未能参加新农保,岳麓区外出务工人员的参保率仅仅只有75%。
2.对困难群体的补贴范围较窄。岳麓区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困难群体界定为残疾人,规定由省级财政按照养老金最低档次对重度残疾人全额补贴;由市级财政按照养老金最低档次对中度残疾人给予25%的补贴;县级财政对50%的补贴,其余25%由本人缴纳;由县级财政对轻度残疾人按照所缴纳最低标准的保费给予50%的补贴。调查中我们发现,除了残疾人之外,需要政府补贴资助的困难群体还有“五保户”、“烈士家属”等,目前尚无对这些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
3.基层新农保经办能力不足。岳麓区新农保经办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区、镇、村经办人员数量不够,经费不足,办公条件简单。区级农保中心只有几名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协管员,面对全区几万参保者,显得经办力量单薄。各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2~3名,村级由村会计或其他村干部兼职经办。在每年的集中缴费期,区乡镇必须从其他部门临时借用人力,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新农保基金收入和支出专户信用合作社的基层营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保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五、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1.增强新农保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0年以来,岳麓区区委、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来宣传新农保制度和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应该重点针对外出务工、在外居住和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群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内容,增强这部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意识和参保意愿,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新农保参保率。
2.扩大新农保财政补贴的范围,提高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建议把财政补贴资助的范围扩大到“五保户”、“烈士家属”等困难群体。这些群体中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缺乏稳定的基本生活经费来源,年老时更是没有养老依靠。建议参照残疾人的补贴办法,实施对较大范围的困难群体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45周岁以下的应参保农民,实施更加有效的差异化缴费补贴,对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参保者,年缴费档次越高,缴费时间越长,给予缴费补贴越高。
3.加强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新农保业务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完善新农保工作的有效措施。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和输入电子化、区乡村信息传递网络化、新农保资源信息共享、参保者简便查询政策法规和个人参保信息,建成区乡镇村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库,使信息网络覆盖区乡镇村三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形成社保、财政、银行、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整合新农保基层服务资源,尽快建立健全“乡镇有机构、村级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充实新农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社保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1):54-58.
[2] 田北海,丁镇.农民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愿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报,2011,(3):50-59.
[责任编辑 陈丹丹]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养老金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9-0054-02
一、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背景
2009年9月,长沙市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沙市制定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填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确定2009年在长沙市长沙县开展新农保试点,2010年将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等区县。本文以岳麓区的10个村子作为主要调查和研究对象。
根据我们对长沙市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研,目前,在广大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方式主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设置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同时,由湖南省、长沙市及各个区县三级财政在一定范围内对参保农民进行相应的补贴;财政补贴政策包括“入口补贴”和“出口补助”,“入口补贴”即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补贴30元,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元;“出口补助”即基础养老金补助,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定为每人每月60元,比国家新农保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55元增加5元。另外,政府对城乡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城乡三无人员等特困群体代缴最低档次的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划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由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二、岳麓区新农保试点的主要做法
1.制定分阶段试点实施计划。2010年10月,岳麓区政府在长沙市政府的指导下,制定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分阶段实施的计划。第一阶段为新农保宣传和发动阶段,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建立新农保机构、进行人员分工、对广大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新农保实施方案和细则,确定新农保试点乡村,印发新农保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政策,以及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办新农保试点工作培训班等各项组织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新农保组织落实阶段,主要任务是工作人员逐村逐户宣传动员、参保登记、组织缴费,以及完成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主要的工作任务是规范完善新农保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评比新农保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并进行经验交流。
2.开展广泛的摸底调查。为了全面掌握新农保工作的基础信息,新农保试点初期,岳麓区开展了新农保基础信息摸底工作。在现有农村户口管理信息基础上,以村干部和村民组长为主体,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小组,集中时间,进村入户,调查统计,对全区农业户籍人口的年龄构成、60周岁及以上年龄农业户籍人员和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各类家庭的收入状况、困难群体、金融服务网点等进行全面摸底和核实。对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缴费承受能力、养老金待遇期望值等情况进行抽样调查。
3.建立合适的财政补贴政策。为了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中央财政补“出口”(基础养老金),最低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地方财政补“进口”(缴费),地方政府给予参保者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岳麓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具有激励效应的差异化补贴标准:选择300元、400元和5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给予40元、45元、50元的财政补贴。其中,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10%,区级财政承担40%。为了鼓励参保者延长缴费年限,长沙市规定,由财政给予缴费期超过15年的参保者加发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在调查问卷了解度、满意度、合理度评价中,对岳麓区新农保政策中关于多缴多补贴的规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三、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与启示
岳麓区通过制订细致的分阶段实施计划、广泛的前期摸底调查、对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的制度优化,便捷金融服务网点的选择等措施,保证了岳麓区新农保试点的顺利开展。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12月份,岳麓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适龄人群参保率为96%,其中16~59周岁人口的参保率达到了95%,98%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领取到了养老金。岳麓区参保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满意度较高,90%的参保农民认为新农保制度是国家继新农合出台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广大农民的养老压力。
从岳麓区新农保试点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三个方面的启示:一是新农保工作开展初试阶段,必须充分调查。从2009年开始,岳麓区人劳局组织力量,重点对农村人口、收入、金融网点、参保意愿、缴费承受能力、养老金待遇期望等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为全面推行新农保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分阶段部署。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新农保试点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组织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重点突出,环环衔接。三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岳麓区新农保的突出特点是政府投入力度相对较大,给予参保农户缴费“进口补贴”和养老金待遇“出口补贴”,并且建立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岳麓区新农保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群体参保率较低。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岳麓区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参保率只有88%,远低于45周岁以上96%的参保率。其主要原因在于,中青年群体的缴费起始时间与领取养老金的起始时间相隔较长,导致部分中青年群体对养老保险关注度较低,对新农保政策的观望心理强。尽管岳麓区已经采取了由区财政给予缴费期超过15年的参保者加发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措施,但是由于其力度有限,不足以调动45周岁以下中青年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外出务工人口中,有的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的因为信息不畅通而未能参加新农保,岳麓区外出务工人员的参保率仅仅只有75%。
2.对困难群体的补贴范围较窄。岳麓区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困难群体界定为残疾人,规定由省级财政按照养老金最低档次对重度残疾人全额补贴;由市级财政按照养老金最低档次对中度残疾人给予25%的补贴;县级财政对50%的补贴,其余25%由本人缴纳;由县级财政对轻度残疾人按照所缴纳最低标准的保费给予50%的补贴。调查中我们发现,除了残疾人之外,需要政府补贴资助的困难群体还有“五保户”、“烈士家属”等,目前尚无对这些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
3.基层新农保经办能力不足。岳麓区新农保经办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区、镇、村经办人员数量不够,经费不足,办公条件简单。区级农保中心只有几名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协管员,面对全区几万参保者,显得经办力量单薄。各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2~3名,村级由村会计或其他村干部兼职经办。在每年的集中缴费期,区乡镇必须从其他部门临时借用人力,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新农保基金收入和支出专户信用合作社的基层营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保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五、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1.增强新农保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0年以来,岳麓区区委、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来宣传新农保制度和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应该重点针对外出务工、在外居住和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群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内容,增强这部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意识和参保意愿,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新农保参保率。
2.扩大新农保财政补贴的范围,提高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建议把财政补贴资助的范围扩大到“五保户”、“烈士家属”等困难群体。这些群体中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缺乏稳定的基本生活经费来源,年老时更是没有养老依靠。建议参照残疾人的补贴办法,实施对较大范围的困难群体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45周岁以下的应参保农民,实施更加有效的差异化缴费补贴,对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参保者,年缴费档次越高,缴费时间越长,给予缴费补贴越高。
3.加强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新农保业务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完善新农保工作的有效措施。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和输入电子化、区乡村信息传递网络化、新农保资源信息共享、参保者简便查询政策法规和个人参保信息,建成区乡镇村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库,使信息网络覆盖区乡镇村三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形成社保、财政、银行、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整合新农保基层服务资源,尽快建立健全“乡镇有机构、村级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充实新农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社保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1):54-58.
[2] 田北海,丁镇.农民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愿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报,2011,(3):50-59.
[责任编辑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