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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当我以回眸的姿态嘹望工大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告别的,是校园,是我深爱着的校园文学,当第一只候鸟开始飞回北方的时候,当第一抹绿叶酝酿在枝头的时候,耀眼的阳光打在我的肩头,我说:别了,校园……别了,校园文学……或许,这将是狼行为校园文学写下的最后的话。
告别,我是一个特别容易伤感的人,因此每次告别的场景都会在我心里烙下比相逢更深的烙印。
第一次告别,写给老爸。
火车开动,老爸在车下向我招手告别,轰鸣的笛声中除了对大学校园的憧憬,还有那么一点点离别的酸涩。我不叫老爸送我,在我看来我都是大人了,足可以照顾自己,最不愿他总叮嘱我这样那样,好像我还是个孩子。四年间,很少写家书回去,偶尔的一封书信,老爸都会拿它在亲人间传看,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自己的儿子做了什么大官似的。春节回家,说好了要初九返京的,老爸就在初八的晚上喝醉了酒,走到我的房间里来,默默地站在我身后。我说,爸你有事吗?老爸说没什么事,你明天走吗?我说走啊,不是早就和你说了吗。老爸“哦”了一声,慢慢地走出我的房间。不一会儿,老爸又走了进来,站在我身后问我,你明天走吗?我有些不耐烦了,头也没回,只顾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大声地说,走啊。老爸又“哦”了一声走出门去,就这样反复了很多次。我恍然间明白,老爸是不想让我走,这时,眼泪就忽然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父母老了,越来越依赖孩子了。就像小的时候我们离不开他们一样,记得刘庸说过:我们永远也追赶不上父母苍老的脚步。是的,老爸老了,不是小学作文中写的那种忽然间增添了一根银丝,而是忽然间已经满头的白发。
第N次告别,写给工大。
我怀念庐师山庄,我喜欢那里的金鱼,还有楼道里河北阿姨的爽朗笑声。那时候我穿着一身蓝色的西装,很土,当时别人认为我土,我依然我行我素地穿着,现在,我也觉得我土,但我敬佩我那时候的勇气与自信,当时我留着长发,别人认为我怪异,就像现在我看见那些高中初中的长发孩子,觉得他们不学无术。后来,我还和同学拎着水果回去看那里的阿姨,但阿姨竟也搬走了,坐在池塘边看金鱼,拎着水果,从庐师山庄的北门走出来,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不敢回头。
我怀念缪思文学社,我喜欢那里的氛围,由探讨一本杂志,到探讨比基尼美女。我给缪思写了很多海报,那是我来工大最初的职业,如果说我现在小有成就的话,缪思功不可没,她给了我一个舞台,也让我体会到文学的快乐、文字的快乐。不知道缪思现在怎么样了,但缪思这些学弟,在谈起狼行的时候,都会加上一句,他是缪思的。
我想念校报,不是怀念,怀念是一种很久远的感情,而想念的校报,它就在我身边,这份报纸,是我大学里面付出心血最多的东西,超过了任何考试,甚至,我认为我学的并非法学,而是新闻,是校报,它是我的家。提起校报,你可能不屑一顾,然而,如果你知道那是一份纯粹的学生自己的报纸,记得《南方周末》吗?曾经的报业奇迹,最终的命运也是走下神坛,但我还喜欢周末,报纸是人办的,不管他是江艺平还是校报记者,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正如我依然膜拜江艺平,这个盛世之后的孤独英雄,只如我依然想念校报,这个北方工大的新闻灵魂。我爱着校报,校报也爱我,校报那些我从未见过的新记者,也亲切地叫我狼行师兄,泰戈尔说,天空中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我采访、我写稿、我排版、我校对、我制版、我印刷、我发行,甚至,当你不屑一顾的时候,我也坚强地说:我们可以自己出,自己来看。那间屋子,胜过我对宿舍的流连,我曾在灯下,报道工大非典的真实情况,我也曾在灯下写上“886,非典”的喜悦心情。那天回学校,雨汐对我说:你看我们学校好看吗?这丫头总是机灵,懂得引用我的名言来刺起我的伤感。逝者如斯的四年,要用怎样一种坚强来再见,再见,兄弟,兄弟,再见,一定要记得我探下床铺和你微笑的脸。一如昨天,我们都是绚烂操场上奔跑的少年,不用亲自来捡踢飞了的足球,那个长发的女生值得我们一生怀念。北京、内蒙、万里长城、成吉思汗,拈花微笑,300少年。高兴一点,是再见,仅仅是再见;坦然一点,是离别,不是永远,没有永远的永远。那个春天,飘满雪花的蒙古草原,火车轰鸣亲人挥手,我们渐行渐远,这个冬天,温暖里的温暖,首都北京的瞬间白色不肯送别,不肯面对长亭芳草古道边。穿过七公寓一层的走廊,是一张张朝气蓬勃的脸,极至欢笑,一如昨天,一如那些01里的青春少年。公寓前面是毓秀,毓秀园里有大学,坐在毓秀里的才是工大的,01S的总是行色匆匆地走在路上,瞟两眼,想说师弟多珍重,想说阿姨注意身体,想说工大我爱你……
校园,啼血的校园,工大,牵扯我神经的工大,我终于要走了,请允许我一起带走那些风花雪月的校园情。
走出校园才发现,写的那些故事,尽管很美,却无法满足一个男人对三十而立的追逐与养家糊口的誓言。
谨以此文告别我数已十万的校园作品。
亲爱的。再见。
告别,我是一个特别容易伤感的人,因此每次告别的场景都会在我心里烙下比相逢更深的烙印。
第一次告别,写给老爸。
火车开动,老爸在车下向我招手告别,轰鸣的笛声中除了对大学校园的憧憬,还有那么一点点离别的酸涩。我不叫老爸送我,在我看来我都是大人了,足可以照顾自己,最不愿他总叮嘱我这样那样,好像我还是个孩子。四年间,很少写家书回去,偶尔的一封书信,老爸都会拿它在亲人间传看,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自己的儿子做了什么大官似的。春节回家,说好了要初九返京的,老爸就在初八的晚上喝醉了酒,走到我的房间里来,默默地站在我身后。我说,爸你有事吗?老爸说没什么事,你明天走吗?我说走啊,不是早就和你说了吗。老爸“哦”了一声,慢慢地走出我的房间。不一会儿,老爸又走了进来,站在我身后问我,你明天走吗?我有些不耐烦了,头也没回,只顾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大声地说,走啊。老爸又“哦”了一声走出门去,就这样反复了很多次。我恍然间明白,老爸是不想让我走,这时,眼泪就忽然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父母老了,越来越依赖孩子了。就像小的时候我们离不开他们一样,记得刘庸说过:我们永远也追赶不上父母苍老的脚步。是的,老爸老了,不是小学作文中写的那种忽然间增添了一根银丝,而是忽然间已经满头的白发。
第N次告别,写给工大。
我怀念庐师山庄,我喜欢那里的金鱼,还有楼道里河北阿姨的爽朗笑声。那时候我穿着一身蓝色的西装,很土,当时别人认为我土,我依然我行我素地穿着,现在,我也觉得我土,但我敬佩我那时候的勇气与自信,当时我留着长发,别人认为我怪异,就像现在我看见那些高中初中的长发孩子,觉得他们不学无术。后来,我还和同学拎着水果回去看那里的阿姨,但阿姨竟也搬走了,坐在池塘边看金鱼,拎着水果,从庐师山庄的北门走出来,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不敢回头。
我怀念缪思文学社,我喜欢那里的氛围,由探讨一本杂志,到探讨比基尼美女。我给缪思写了很多海报,那是我来工大最初的职业,如果说我现在小有成就的话,缪思功不可没,她给了我一个舞台,也让我体会到文学的快乐、文字的快乐。不知道缪思现在怎么样了,但缪思这些学弟,在谈起狼行的时候,都会加上一句,他是缪思的。
我想念校报,不是怀念,怀念是一种很久远的感情,而想念的校报,它就在我身边,这份报纸,是我大学里面付出心血最多的东西,超过了任何考试,甚至,我认为我学的并非法学,而是新闻,是校报,它是我的家。提起校报,你可能不屑一顾,然而,如果你知道那是一份纯粹的学生自己的报纸,记得《南方周末》吗?曾经的报业奇迹,最终的命运也是走下神坛,但我还喜欢周末,报纸是人办的,不管他是江艺平还是校报记者,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正如我依然膜拜江艺平,这个盛世之后的孤独英雄,只如我依然想念校报,这个北方工大的新闻灵魂。我爱着校报,校报也爱我,校报那些我从未见过的新记者,也亲切地叫我狼行师兄,泰戈尔说,天空中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我采访、我写稿、我排版、我校对、我制版、我印刷、我发行,甚至,当你不屑一顾的时候,我也坚强地说:我们可以自己出,自己来看。那间屋子,胜过我对宿舍的流连,我曾在灯下,报道工大非典的真实情况,我也曾在灯下写上“886,非典”的喜悦心情。那天回学校,雨汐对我说:你看我们学校好看吗?这丫头总是机灵,懂得引用我的名言来刺起我的伤感。逝者如斯的四年,要用怎样一种坚强来再见,再见,兄弟,兄弟,再见,一定要记得我探下床铺和你微笑的脸。一如昨天,我们都是绚烂操场上奔跑的少年,不用亲自来捡踢飞了的足球,那个长发的女生值得我们一生怀念。北京、内蒙、万里长城、成吉思汗,拈花微笑,300少年。高兴一点,是再见,仅仅是再见;坦然一点,是离别,不是永远,没有永远的永远。那个春天,飘满雪花的蒙古草原,火车轰鸣亲人挥手,我们渐行渐远,这个冬天,温暖里的温暖,首都北京的瞬间白色不肯送别,不肯面对长亭芳草古道边。穿过七公寓一层的走廊,是一张张朝气蓬勃的脸,极至欢笑,一如昨天,一如那些01里的青春少年。公寓前面是毓秀,毓秀园里有大学,坐在毓秀里的才是工大的,01S的总是行色匆匆地走在路上,瞟两眼,想说师弟多珍重,想说阿姨注意身体,想说工大我爱你……
校园,啼血的校园,工大,牵扯我神经的工大,我终于要走了,请允许我一起带走那些风花雪月的校园情。
走出校园才发现,写的那些故事,尽管很美,却无法满足一个男人对三十而立的追逐与养家糊口的誓言。
谨以此文告别我数已十万的校园作品。
亲爱的。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