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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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精神,为提高去年农业执法检查实效,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主任会议就跟踪检查工作作了专题研究,省人大农委全力以赴,认真组织实施。3月份,省人大农委听取了省有关部门关于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赴有关市、县(市、区)开展了前期调研。4月上中旬,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由常委会领导及农委负责人带队,组成3个检查组赴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和舟山等6个市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6个市、14个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实地走访和检查了33个耕地保护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等单位(点),各检查组还与设区市交换了意见。同时委托杭州、宁波、嘉兴、台州、丽水等5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市范围内的跟踪检查。各地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检查,推动政府着力解决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地方还开展了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从这次跟踪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对去年人大常委会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围绕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和市、县(市、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我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工作
  
  一年来,全省各级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把开展农业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三农”发展的有利契机,深化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三农”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省长吕祖善和原副省长茅临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后,进行专门的研究协调,还多次在全省有关会议上强调涉农部门要认真做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搞好跟踪检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浙政办发明电[2010]88号文件,要求各地政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接受人大检查,扎实做好审议意见落实。各级政府加大农业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扶农、治农、强农的自觉性,为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整改,工作扎实。省政府早部署、早谋划,在收到审议意见后,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梳理分析,制订方案,创新举措,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今年又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自去年8月份以来,省政府出台了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粮食功能区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一系列新政策,加大农业生产投入,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完善“米袋子”、“菜篮子”、耕地保护等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省有关涉农部门积极研究措施,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试点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等工作。各地对整改落实工作态度积极,抓得早,抓得实,出台政策针对性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落实,成效明显。一年来,各级政府抓整改落实工作,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能改则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期改、复杂问题积极改的原则,在求实效上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富春江库区农防工程建设及维护困难的问题,吕祖善省长和葛慧君副省长进行实地调研,决定将其列入省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强塘”工程建设计划,提高省补助标准,约增加省财政资金1.7亿元,力求这项农防工程建设五年任务三年完成。各地从实际出发,围绕审议意见,逐项整改,抓好落实。如绍兴市政府对照审议意见中的30条建议,狠抓落实,经过一年整改,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二、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完善
  
  全省各级政府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在多方筹措保增长、优化结构保重点、整合资金提绩效、制度建设强监管上下功夫,保证了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达到农业法的规定。2009年,全省财政预算内农林水事务支出实际执行数236.73亿元,同比增长33.4%;省财政农业生产f生投入33.37亿元,增幅11.8%。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50.48亿元,同比增长6.1%;省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生产性专项资金38.02亿元,增幅8.32%;省财政各增加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对中心镇培育、欠发达地区的扶持。
  一是加强财政支农投入制度建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农业投入制度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整合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投资导向目录及绩效评价考核等政策意见,推进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申报立项制度、支农资金分配制度、资金使用与拨付制度等不断完善。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多层次和多渠道的农业投入机制,在拓宽预算外资金和争取上级支农扶持资金的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工商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推进我省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重视财政资金整合,加强绩效管理。各级政府按照“存量调结构,增量调方向,以增量调存量”的方针,积极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农业生产性等投入的分类探索,通过职能部门协作、科学归并科目、集聚分散资金等,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优化结构,加大绩效管理力度,并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在投入中力求保项目、保重点、保民生。特别是努力保障资金用于“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业稳产、高产基础,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事业发展。各地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风险补偿等多种措施,加大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担保机构、新农村投融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扶持力度,全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农业保险和住房保险补助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小企业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6771.63万元、2089.84万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增农业贷款超过40亿元。
  
  三、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省各级认真实施“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重视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较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严守耕地、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三条红线”,全省连续14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地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探索领导干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离任 审计制度,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度,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以制度来规范政府行为。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善耕地保护规划,科学安排年度用地计划,稳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
  二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督。全省健全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合执法和综合防控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格局,建立起省、市、县、乡的土地执法监督网络体系,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动态巡查制等多种形式,实行卫星遥感、公开曝光、阳光办案,严厉查处违法用地案件,保护好耕地。
  三是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各地以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为载体,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建设用地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复核验收和闲置处置等措施,在建设用地上严格实行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制度,在农村启动多层农民公寓建设,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高了土地利用率。2009年,全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18万亩,消化转而未供土地11.64万亩。杭州、宁波、嘉兴和绍兴等市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是重视耕地数量与质量“双保证”工作。全省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建设、建设用地复垦表土剥离再利用示范、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耕地补偿制度试点等工作,加快农村宅基地整理、村庄整治与复垦、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和滩涂围垦工作等,加大补充耕地的投入和后续管理力度,积极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了对异地“代保”、“代建”的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项目管理和实地复核确认,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
  
  一年来,全省各地围绕“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三大体系有效运转”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出台政策意见,有序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较好地实现了完善省级、强化市县级、健全乡镇级、拓展村级的预期目的,基本形成全省上下相通、左右相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省级农业服务体系。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意见,积极推广机构综合化、队伍专职化、责任区域化、任务定量化、考核绩效化、培训制度化的农技推广责任新制度,指导全省各地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农技推广中心和分中心规范运行不断加强,省农业厅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落实人员编制,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管机构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为给新型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技服务机构提供后备力量,省有关部门加大农业科技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农技术人员素质;浙江大学扩大农业类专业招生规模;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办学目标定位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实用农技人才。
  二是强化市县级农业服务机构。各市县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的精神,出台政策,设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保障运行经费,建立健全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组成的工作体系,采取实施农技推广责任新制度、抓好培训计划落实、积极补充农技人员等措施,不断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省市县农技人员“有进有出、进出有序”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各地积极采用内部调剂或招聘方式来充实农技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基本形成,其中建立副局级畜牧兽医局的有101个市、县(市、区),杭州、金华、丽水、温州、宁波等市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全省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有17个市、县(市、区),其中杭州、金华两市已专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他市正在抓紧组建。
  三是健全乡镇级“三位一体”农业服务机构。为加快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各地学习和借鉴仙居县乡镇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试点经验,结合实际,探索不同模式农业服务机构的建立,推进“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支撑、有保障”乡镇农业公共服务站(中心)建设。到2009年底,全省乡镇“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站(中心)基本建立,服务全覆盖的网络初步形成,其中乡镇畜牧兽医改革方案全面到位,落实编制2308人,95%纳入公益类管理,还完成了383个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农业公共服务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
  四是拓展村级农业服务能力。农业公共服务对象是农民、农业经营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点在农村。各地充分发挥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乡镇驻村联络员、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基层组织等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村级农技协管员,逐步探索村级农技服务站点的建立,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如村级动物防疫员目前全省有11000多人,其中有40个县(市、区)落实了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促进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稳定。
  
  五、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有了新进展
  
  按照“保供给、促增长、强基础、重民生”的要求,我省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深入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全省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9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2500元的人口新增59.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8.4%,其中29个欠发达县(市、区)新增42.3万人。各地以低收入农户增收为目标,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平台,坚持“输血”式扶贫和“造血”式扶贫相结合,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通过采取产业开发、金融服务、拓展创业就业渠道、下山搬迁、社会救助和完善社会保障等多种途径,增强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经济发达的地区,还自加压力,提高帮扶标准,扩大了扶贫范围。各地完善“一户一策一千部”的帮扶机制,深化职能部门组团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内容和方式,增强帮扶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帮扶工作做到进村、入户、到人。采取“山海协作”、强弱乡(镇)村结对、“村企共建”、薄弱村异地共建物业等举措,不断改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低收入农户低保标准,开展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和大病救助工作,切实改善了农村“五保户”、低收入“边缘户”的生活,保障他们共享改革成果。
  一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做好“三农”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各地的工作开展还不平衡,特别是有些工作完成需要有个过程,保证农业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还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当前,我省人均GDP超60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过万元,标志着我省经济社会已进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的阶段。在新的形势下,要巩固农业执法检查的成果,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法律法规,还需要各级政府下更大的 功夫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在增加“三农”投入方面。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法的规定和中央[2010]1号文件的精神,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能动摇,继续建立和健全财政“三农”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要统筹好“三农”投入,科学分类,合理地安排资金,深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保障财政对农业生产性投入和农业科技投入的总量和比例的增长。在加强耕地保护方面。我省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缺乏,这始终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省委、省政府“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决策的实施,我省用地指标将更加趋紧,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护耕地难度更加显现。各地要积极探索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协调好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要从讲求效益、保障安全、保护生态出发,坚持科学开发、合理使用的原则,实施好围海造地、开山整地等工程,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依法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切实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各地要加强多部门协作,落实职责,明确任务,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方位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市、县(市、区)要做到有机构(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责任人员,切实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加强农产品检测(检验)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合力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在健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长效机制方面。扶贫是一项长期性、动态性的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强化考核,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加快异地搬迁,加大产业、金融、科技和社会力量等扶贫力度,扎实做好职能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长效机制。在加强农业法制建设方面。农业执法检查是阶段性工作,加强农业法制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任务。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省政府要及时制订耕地质量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等配套规章,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农业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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