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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席团:
省人大代表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反映人民意愿、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途径。到1月28日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代表向大会共提出议案42件。
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议案的准备比较充分。二次大会以来,代表们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和代表小组等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注重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二是议案的提出较为规范,案由、案据明确具体,质量有所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全部是立法案,其中要求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的28件,占67%;要求修改完善现行法规的14件,占33%。三是议案的内容广泛。代表所提议案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各个领域,其中属于政治法类7件,经济法类10件,社会文化法类23件,生态环境法类2件。这些议案反映了代表对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的关切,对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愿望和要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在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后,分送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并于1月28日晚召开有备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议案处理的具体建议。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建议:对其中符合或者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40件,按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分别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由法制委员会审议的4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8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9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13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3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3件(见附件1)。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其余的2件。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析,建议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见附件2),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此外,截止1月28日12时整,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48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将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
附件1:
一、交法制委员会审议的4件
(1)甘连法等lo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出台《浙江省家政管理条例》的议案(第9号)。
(2)蒋临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制定《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的议案(第14号)。
(3)李明焱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街道人大工委组织条例》的议案(第16号)。
(4)余河通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完善《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农村公益性墓允许原籍人员回原籍地入葬的议案(第18号)。
二、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8件
(1)方永岳等14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第5号)。
(2)马骏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快制定《人民调解条例》的议案(第22号)。
(3)甘连法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第23号)。
(4)熊金平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议案(第24号)。
(5)何德兴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出台《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议案(第29号)。
(6)朱钟毅等11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禁毒条例》的议案(第3l号)。
(7)冯蒋华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在立法层面规范村级选举制度的议案(第34号)。
(8)王以琅等13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42号)。
三、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9件
(1)肖渭根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立法的议案(第3号)。
(2)华正媛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研究出台《浙江省省级开发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号)。
(3)周柳军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促进青年就业见习条例》的议案(第8号)。
(4)吴伟荣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修改完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0号)。
(5)陈日曙等17名代表:关于要求对雁荡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开发进行立法的议案(第11号)。
(6)龚菊莲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7号)。
(7)龚菊莲等11名代表:关于制订《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条例》的建议(第28号)。
(8)何德兴等12名代表:关于制订《浙江省公共汽车管理条例》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议案(第30号)。
(9)施雪龙等11名代表:关于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41号)。
四、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13件
(1)姚铭等11名代表:关于修订《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议案(第2号)。
(2)周亦文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第6号)。
(3)陈云龙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第13号)。
(4)孙丽燕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尽快修改《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的议案(第15号)。
(5)陈福春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议修订《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议案(第17号)。
(6)潘璋德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议出台《浙江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议案(第20号)。
(7)陈乃科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议案(第21号)。
(8)陈显明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6号)。
(9)翁歆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尽早启动《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立法修改程序的议案(第32号)。
(10)吴波成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第36号)。
(11)施雪龙等11名代表:关于出台食品安全法地方配套立法的议案(第38号)。
(12)钟天华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网络游戏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9号)。
(13)蔡玉群等11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第40号)。
五、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3件
(1)郑玉红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快制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议案(第1号)。
(2)黄锦法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第4号)。
(3)许利群等15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9号)。
六、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3件
(1)杨益民等15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5号)。
(2)林强等18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第33号)。
(3)郭吉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制定《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的议案(第35号)。
附件2:
1、甘连法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出台《浙江省司法机关财务监督审计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2号)。
2、韦晓声等11名代表:关于出台规范人肉搜索行为地方条例的议案(第37号)。
省人大代表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反映人民意愿、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途径。到1月28日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代表向大会共提出议案42件。
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议案的准备比较充分。二次大会以来,代表们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和代表小组等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注重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二是议案的提出较为规范,案由、案据明确具体,质量有所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全部是立法案,其中要求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的28件,占67%;要求修改完善现行法规的14件,占33%。三是议案的内容广泛。代表所提议案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各个领域,其中属于政治法类7件,经济法类10件,社会文化法类23件,生态环境法类2件。这些议案反映了代表对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的关切,对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愿望和要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在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后,分送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并于1月28日晚召开有备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议案处理的具体建议。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建议:对其中符合或者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40件,按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分别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由法制委员会审议的4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8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9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13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3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3件(见附件1)。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其余的2件。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析,建议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见附件2),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此外,截止1月28日12时整,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48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将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
附件1:
一、交法制委员会审议的4件
(1)甘连法等lo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出台《浙江省家政管理条例》的议案(第9号)。
(2)蒋临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制定《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的议案(第14号)。
(3)李明焱等12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街道人大工委组织条例》的议案(第16号)。
(4)余河通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完善《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农村公益性墓允许原籍人员回原籍地入葬的议案(第18号)。
二、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8件
(1)方永岳等14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第5号)。
(2)马骏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快制定《人民调解条例》的议案(第22号)。
(3)甘连法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第23号)。
(4)熊金平等10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议案(第24号)。
(5)何德兴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出台《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议案(第29号)。
(6)朱钟毅等11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禁毒条例》的议案(第3l号)。
(7)冯蒋华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在立法层面规范村级选举制度的议案(第34号)。
(8)王以琅等13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42号)。
三、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9件
(1)肖渭根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立法的议案(第3号)。
(2)华正媛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研究出台《浙江省省级开发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号)。
(3)周柳军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促进青年就业见习条例》的议案(第8号)。
(4)吴伟荣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修改完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0号)。
(5)陈日曙等17名代表:关于要求对雁荡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开发进行立法的议案(第11号)。
(6)龚菊莲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7号)。
(7)龚菊莲等11名代表:关于制订《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条例》的建议(第28号)。
(8)何德兴等12名代表:关于制订《浙江省公共汽车管理条例》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议案(第30号)。
(9)施雪龙等11名代表:关于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41号)。
四、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13件
(1)姚铭等11名代表:关于修订《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议案(第2号)。
(2)周亦文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第6号)。
(3)陈云龙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第13号)。
(4)孙丽燕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尽快修改《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的议案(第15号)。
(5)陈福春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议修订《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议案(第17号)。
(6)潘璋德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议出台《浙江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议案(第20号)。
(7)陈乃科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议案(第21号)。
(8)陈显明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6号)。
(9)翁歆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人大尽早启动《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立法修改程序的议案(第32号)。
(10)吴波成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第36号)。
(11)施雪龙等11名代表:关于出台食品安全法地方配套立法的议案(第38号)。
(12)钟天华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网络游戏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9号)。
(13)蔡玉群等11名代表: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第40号)。
五、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3件
(1)郑玉红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快制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议案(第1号)。
(2)黄锦法等12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第4号)。
(3)许利群等15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9号)。
六、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3件
(1)杨益民等15名代表: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5号)。
(2)林强等18名代表:关于制定《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第33号)。
(3)郭吉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制定《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的议案(第35号)。
附件2:
1、甘连法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出台《浙江省司法机关财务监督审计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2号)。
2、韦晓声等11名代表:关于出台规范人肉搜索行为地方条例的议案(第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