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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高等教育形式转变的同时,大学生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状况成为制约大学生就业的一大瓶颈。当前,由于受高校课程设置、大学生自身学习态度及对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社会适应能力弱、心理能力不健全、社会实践能力欠缺等现象。因此,高校应当调整课程设置;大学生自身应端正学习态度,注重实践能力培养;政府要在大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方面有所作为;企事业单位应与高校接力,以实现提升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
关键词:大学生;教育;实践;就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4-0099-02
一、高校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现状
(一)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
目前,大学教育已是定向教育,每个专业都有自己固有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这些课程中所授的知识,构成了专业知识结构的核心。但是,只有核心知识并不能构成完善的知识结构,还必须配以其他诸层次的知识,比如说辅助性知识。辅助性知识应紧密围绕核心知识,与之配合发挥知识结构的应有功能。如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该在语言、文学、行政管理、逻辑等相关领域有较丰富的知识,这样,在未来的工作中就能充分发挥出核心知识的作用。如果仅仅注重核心知识,而忽视辅助性知识,就会导致知识面狭窄,在人生的发展上受到限制;反之,如果核心知识没有学好,而辅助性知识学了很多,就会导致所学知识太杂,重点不突出,这样的人很难有所作为。
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使大学生为得到社会对自己能力的认可而盲目地追求证书的数量,于是出现了大学生“考证热”现象。这部分大学生对自身知识体系的构建,仅仅追求 “考哪里,学哪里”,这就必然造成知识结构单一。而在学校的学习过程中,一味的追求分数,忽视综合素质的提高,歪曲理解高等教育的实际意义,更加严重地阻碍了大学生知识面的拓宽。
(二)大学生应对社会压力的心理能力不健全
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要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使自己有能力介入社会生活,就必须学习社会知识、社会规范和生存技能,使自己的言行遵从普遍的社会秩序,真正成为社会的一员,这一过程就是社会化的过程。但是我们看到,大学生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价值观念的扭曲、价值主体过于自我化、价值取向功利化、价值目标庸俗化、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增多[1]。
此外,大学生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很多不良现象。经过心理学家对大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剖析,发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浮躁、急功近利的就业心态;盲目的“精英”心态;落后的“靠”、“等”等被动就业心态;目标不明,没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大部分高校毕业生没有自己的职业目标和规划,学生不清楚自己要什么,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等等。这些都造成了大学生应对社会压力的心理能力不健全。
(三)大学生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欠缺
法学专业的教育机制是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教育模式。我国原有的法学专业教育的教学模式是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这样的教育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让同学们将古今中外的法学理论学习得很熟练,但是,这并不能代表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时,可以有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法官,或者进入相应的司法机关。
在当前的高等教育中,存在许多大学生忽视对专业知识的社会实践的情况,如思想上不够重视社会实践,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社会实践仅仅局限在暑期下乡活动和课程实习、社会调查等范围。社会实践形式单一,在实践环节落实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等。很多大学生认为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就是做兼职、当家教、发传单、做促销等一般劳动,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隔离开来,没有认识到在校期间培养自身专业知识的实践能力的重要性。这部分大学生,一旦进入社会就会出现专业知识的实践能力欠缺的现象。
二、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弱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对社会人才需求判断失误,课程设置不合理
高校是大学生进行人格塑造与专业知识积累的第一平台,高校应加大根据社会形势发展对学生的培养力度。但事实上,很多高校将对大学生的培养力度只停留在原来的教学管理套路上,不关注社会形势的变化,将自身的职责定位于理论教学。并在课程、教学、学分制三者之中,对课程最为重视。近年来,大学文科课程设置存在随意性、分化性、职业化、肤浅化的趋势。高校的课程种类日益增多,但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意识很强,内容过深、过窄和过细,课程成为纯知识的载体。如此课程,使得大学生一进入校门就背负起一个日益加重的“书包”,走上了一条狭窄的路径,且智力负担越来越趋于沉重。另外,在课程结构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多必修课,少选修课,少实践课,等等,严重地阻碍了高校学生主观能动意识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提高[2]。
(二)大学生自身不能正确理解专业学习的重要性
很多大学生无法将自身的专业知识学习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了解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他们对自身的专业课学习存在模糊的理解,不知道自己学好专业知识以后,适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了解社会上有哪些职业适合自己的专业,不清楚职业的具体要求。因而,这些大学生开始对自身专业课学习没有了信心和动力。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受到“70%的大学生毕业后从事的不是自身专业的工作”的影响,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他的一些专业上,飘摇不定,没有落脚点,最终浑浑噩噩地荒废了大学四年的美好时光。
(三)高校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重视
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欠缺、社会适应能力不强是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的一大现象。原因在于很多高校在进行教育培养的过程中,仅仅重视大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很多高校在创建教育模式的认识上,将社会实践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分离开来,错误地认为教学模式应仅仅围绕着理论教学。这样的僵化思想势必会影响高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即使在教学过程中开始进行实践教学的摸索,也仅仅是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建立相应的评比与激励制度,没有根据各个系别和各个年级的特点将所设计的内容制度化,没有将效果与素质评测挂钩化,等等。
(四)大学生将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倒置
学习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把课本的原理知识学好学透,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延伸和拓展。社会实践不失为拓展知识、增强技能的好办法,但要建立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从而可以有选择地、针对性地做一些社会实践,这样对于拓展知识面有很大的帮助。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再去做一些社会实践就是很有必要并且很有帮助的。但是,实践一定要有针对性和目标性,要有选择地做一些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三、提升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以促进其就业的对策
(一)高校要因时、因事制宜,抓好专业课程设置及社会实践
专业须有课程的支撑,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不同课程的有机组会便构成了专业,高校应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设课。制定课程计划并不能仅仅由院系领导说了算,教务处要研究其他院校设置相同专业的课程计划或请校外相关学科专家提出课程计划建议,加以综合、比较,择善而从。如高校法学教育应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这种实践教学方式应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案例教学法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务训练模式,由教师或学生准备相应的教学案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并不主动讲解法学理论,而是由学生就如何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和辩论,从而变学生被动接受法律知识为主动的思考、学习与分析法学理论。这种教学环节包括专题讨论、疑案辩论、实案旁听、模拟审判、模拟仲裁、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见习、实习等。它能够为学生提供一种真实的法律环境以及法律分析的素材和机会。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分析案件、起草法律文书,使实践技能得到提高,毕业后能迅速地适应实际操作,实现法学教育培养职业法律工作者的目标。
(二)大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紧抓自身专业知识的储备
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体现在未来职场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正常的企业,都更乐于花更短的时间培养一个富有专业知识的人,而不是花更长的时间培养一个富有社会经验而没有专业知识的人。面对经济危机导致的市场萎缩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量减少的双重压力,大学生只有端正学习态度,紧抓自身专业知识的储备,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做铺垫,才能让自身社会适应能力更强,让自己的未来越来越光明。
(三)政府应承担为大学生就业服务的主要职能
政府应充当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角色。考虑到企事业单位与毕业大学生的利益,政府应该发挥其职能的惠及力,采取“奖惩一体化”的政策措施。政府应号召企事业单位招用刚毕业、但具有过硬专业知识的大学生进入自己单位锻炼和学习。政府面对企事业单位的拒绝,应采取“多成才多奖励”的制度,即企事业单位成功培育出一名大学生就会得到相应的资金或者荣誉奖励,当然,相应的奖励数额和具体措施需要政府部门的进一步考察和协商。
(四)企事业单位应与高校“接力”,为我国塑造更多的栋梁之才
企事业单位在大学生的就业取向与就业形势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一部分的相关动态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企业HR眼中的大学生员工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专业知识不扎实,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综合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更高层次职位;能力水平低下,特别是实践动手能力不强。因而,企事业单位应在上述政策的大前提下,接纳更多的大学生进入自己的相关部门中,加大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使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够在实践学习的过程中得到巩固和提高。此外,企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人员的分工,实现“尽其所能,用其所长”,实现大学生在工作单位中各尽其才,各尽所能。
参考文献:
[1] 王俊文.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探讨[J].学习月刊,2010,(6).
[2] 余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构建[J].中国科技与产业化,2010,(8).
关键词:大学生;教育;实践;就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4-0099-02
一、高校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现状
(一)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
目前,大学教育已是定向教育,每个专业都有自己固有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这些课程中所授的知识,构成了专业知识结构的核心。但是,只有核心知识并不能构成完善的知识结构,还必须配以其他诸层次的知识,比如说辅助性知识。辅助性知识应紧密围绕核心知识,与之配合发挥知识结构的应有功能。如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该在语言、文学、行政管理、逻辑等相关领域有较丰富的知识,这样,在未来的工作中就能充分发挥出核心知识的作用。如果仅仅注重核心知识,而忽视辅助性知识,就会导致知识面狭窄,在人生的发展上受到限制;反之,如果核心知识没有学好,而辅助性知识学了很多,就会导致所学知识太杂,重点不突出,这样的人很难有所作为。
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使大学生为得到社会对自己能力的认可而盲目地追求证书的数量,于是出现了大学生“考证热”现象。这部分大学生对自身知识体系的构建,仅仅追求 “考哪里,学哪里”,这就必然造成知识结构单一。而在学校的学习过程中,一味的追求分数,忽视综合素质的提高,歪曲理解高等教育的实际意义,更加严重地阻碍了大学生知识面的拓宽。
(二)大学生应对社会压力的心理能力不健全
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要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使自己有能力介入社会生活,就必须学习社会知识、社会规范和生存技能,使自己的言行遵从普遍的社会秩序,真正成为社会的一员,这一过程就是社会化的过程。但是我们看到,大学生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价值观念的扭曲、价值主体过于自我化、价值取向功利化、价值目标庸俗化、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增多[1]。
此外,大学生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很多不良现象。经过心理学家对大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剖析,发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浮躁、急功近利的就业心态;盲目的“精英”心态;落后的“靠”、“等”等被动就业心态;目标不明,没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大部分高校毕业生没有自己的职业目标和规划,学生不清楚自己要什么,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等等。这些都造成了大学生应对社会压力的心理能力不健全。
(三)大学生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欠缺
法学专业的教育机制是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教育模式。我国原有的法学专业教育的教学模式是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这样的教育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让同学们将古今中外的法学理论学习得很熟练,但是,这并不能代表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时,可以有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法官,或者进入相应的司法机关。
在当前的高等教育中,存在许多大学生忽视对专业知识的社会实践的情况,如思想上不够重视社会实践,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社会实践仅仅局限在暑期下乡活动和课程实习、社会调查等范围。社会实践形式单一,在实践环节落实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等。很多大学生认为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就是做兼职、当家教、发传单、做促销等一般劳动,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隔离开来,没有认识到在校期间培养自身专业知识的实践能力的重要性。这部分大学生,一旦进入社会就会出现专业知识的实践能力欠缺的现象。
二、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弱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对社会人才需求判断失误,课程设置不合理
高校是大学生进行人格塑造与专业知识积累的第一平台,高校应加大根据社会形势发展对学生的培养力度。但事实上,很多高校将对大学生的培养力度只停留在原来的教学管理套路上,不关注社会形势的变化,将自身的职责定位于理论教学。并在课程、教学、学分制三者之中,对课程最为重视。近年来,大学文科课程设置存在随意性、分化性、职业化、肤浅化的趋势。高校的课程种类日益增多,但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意识很强,内容过深、过窄和过细,课程成为纯知识的载体。如此课程,使得大学生一进入校门就背负起一个日益加重的“书包”,走上了一条狭窄的路径,且智力负担越来越趋于沉重。另外,在课程结构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多必修课,少选修课,少实践课,等等,严重地阻碍了高校学生主观能动意识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提高[2]。
(二)大学生自身不能正确理解专业学习的重要性
很多大学生无法将自身的专业知识学习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了解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他们对自身的专业课学习存在模糊的理解,不知道自己学好专业知识以后,适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了解社会上有哪些职业适合自己的专业,不清楚职业的具体要求。因而,这些大学生开始对自身专业课学习没有了信心和动力。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受到“70%的大学生毕业后从事的不是自身专业的工作”的影响,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他的一些专业上,飘摇不定,没有落脚点,最终浑浑噩噩地荒废了大学四年的美好时光。
(三)高校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重视
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欠缺、社会适应能力不强是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的一大现象。原因在于很多高校在进行教育培养的过程中,仅仅重视大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很多高校在创建教育模式的认识上,将社会实践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分离开来,错误地认为教学模式应仅仅围绕着理论教学。这样的僵化思想势必会影响高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即使在教学过程中开始进行实践教学的摸索,也仅仅是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建立相应的评比与激励制度,没有根据各个系别和各个年级的特点将所设计的内容制度化,没有将效果与素质评测挂钩化,等等。
(四)大学生将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倒置
学习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把课本的原理知识学好学透,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延伸和拓展。社会实践不失为拓展知识、增强技能的好办法,但要建立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从而可以有选择地、针对性地做一些社会实践,这样对于拓展知识面有很大的帮助。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再去做一些社会实践就是很有必要并且很有帮助的。但是,实践一定要有针对性和目标性,要有选择地做一些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三、提升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以促进其就业的对策
(一)高校要因时、因事制宜,抓好专业课程设置及社会实践
专业须有课程的支撑,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不同课程的有机组会便构成了专业,高校应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设课。制定课程计划并不能仅仅由院系领导说了算,教务处要研究其他院校设置相同专业的课程计划或请校外相关学科专家提出课程计划建议,加以综合、比较,择善而从。如高校法学教育应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这种实践教学方式应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案例教学法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务训练模式,由教师或学生准备相应的教学案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并不主动讲解法学理论,而是由学生就如何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和辩论,从而变学生被动接受法律知识为主动的思考、学习与分析法学理论。这种教学环节包括专题讨论、疑案辩论、实案旁听、模拟审判、模拟仲裁、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见习、实习等。它能够为学生提供一种真实的法律环境以及法律分析的素材和机会。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分析案件、起草法律文书,使实践技能得到提高,毕业后能迅速地适应实际操作,实现法学教育培养职业法律工作者的目标。
(二)大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紧抓自身专业知识的储备
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体现在未来职场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正常的企业,都更乐于花更短的时间培养一个富有专业知识的人,而不是花更长的时间培养一个富有社会经验而没有专业知识的人。面对经济危机导致的市场萎缩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量减少的双重压力,大学生只有端正学习态度,紧抓自身专业知识的储备,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做铺垫,才能让自身社会适应能力更强,让自己的未来越来越光明。
(三)政府应承担为大学生就业服务的主要职能
政府应充当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角色。考虑到企事业单位与毕业大学生的利益,政府应该发挥其职能的惠及力,采取“奖惩一体化”的政策措施。政府应号召企事业单位招用刚毕业、但具有过硬专业知识的大学生进入自己单位锻炼和学习。政府面对企事业单位的拒绝,应采取“多成才多奖励”的制度,即企事业单位成功培育出一名大学生就会得到相应的资金或者荣誉奖励,当然,相应的奖励数额和具体措施需要政府部门的进一步考察和协商。
(四)企事业单位应与高校“接力”,为我国塑造更多的栋梁之才
企事业单位在大学生的就业取向与就业形势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一部分的相关动态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企业HR眼中的大学生员工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专业知识不扎实,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综合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更高层次职位;能力水平低下,特别是实践动手能力不强。因而,企事业单位应在上述政策的大前提下,接纳更多的大学生进入自己的相关部门中,加大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使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够在实践学习的过程中得到巩固和提高。此外,企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人员的分工,实现“尽其所能,用其所长”,实现大学生在工作单位中各尽其才,各尽所能。
参考文献:
[1] 王俊文.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探讨[J].学习月刊,2010,(6).
[2] 余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构建[J].中国科技与产业化,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