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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辅1987年反思了“两权分离”的局限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可以解决国营企业不能成为市场主体的尴尬,但并没有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他提出,国有企业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国家所有制本身。因此,国企改革不应回避所有制改革问题,应将国有小企业改变为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一部分中型国有企业转变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更多的中型与大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
在经济学家们疾声呼吁之前,一些城市企业已经尝试股份制。1984年7月,北京天桥商场改建为股份制企业,在全国成为轰动一时的事件。而邓小平1986年向访问中国的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赠送一股“飞乐音响股份公司”股票,也一时传为美谈。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占50%,银行占20%,企业股19.7%,职工股4.4%。北京天桥商场的股份制改造仍然保持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当时,保持国有控股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底线。即使二十几年后的今天,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仍然遵循这一底线。

1993年12月,《公司法》出台,这是中国国企改革的一件大事。《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吴敬琏、钱颖一1994年系统论述了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明确公司的法人性质;界定产权关系;建立公司治理结构。1994年,国务院选择100户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并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根本转换。原因是,试点企业仅仅是企业法律形式的转换,而没有着力于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绝大部分公司至今保持国有绝对控股。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未纳入试点的国有企业反而在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公司方面有着大胆的举措。一时间,在官方与地方的共同推动下,地方国有企业对股份制的热情空前高涨。1993年底全国股份制有限公司迅速达到3261家。这些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造而来。需要说明,这些国有企业大部分实行分拆式上市。到2003年,国家注意到分拆上市的弊端,开始鼓励国有企业实行整体上市。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也掀开了境外上市的序幕。但是,国有企业上市并没有根本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原因是这些企业的国有股“独大”,没有涉及产权。
同时,上市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普遍亏损的、普遍高负债经营的状况。国家发现,由于财务困境,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已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国家要搞活国有经济整体,而不是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个体。“抓大放小”应运登上历史舞台。
尽管提出抓大放小,但手心手背都是肉,当时全国时兴让优势国有企业兼并或托管困难国有企业。与此同时,发展企业集团也成为当时搞活国有企业的重要举措。需要指出,这两种措施都出现了困难企业拖垮优势企业的现象,出现了各地为集团而集团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行为。比如,将几十个不相干的“郎”拉来配在一起,这样的企业集团不是通过持股的产权纽带组成一个联合体,互相之间没有形成分工合作,没有形成整体优势,没有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这样的集而不团的企业根本不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这样做的结果是,国有经济整体陷入困境,国有企业普遍困难。1998年至2000年,政府声势浩大地对国有企业实施“推动改革攻坚与三年脱困计划”。三年扭亏期间,国家支付大量资金救赎国有企业,共核销银行呆坏账1261亿元,实施债转股4050亿元,剥离国有企业不良资产13000亿元。同时通过让307家国有企业优先上市筹集资金2723亿元,在国外上市国有企业22家,筹集资金267亿美元。另外,国家还因为贴息安置下岗职工也支付了大量资金。有专家估计,国企脱困国家投入的救赎资金不下30000亿元。但是,“吃完财政吃银行,吃完银行吃股市,吃完股市吃土地”的政府救赎,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应时举动。
这一时期的国企改革可谓两条腿走路。1993年国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吴敬琏、钱颖一指出,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现代公司制度,因此,应该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造为公司制企业,而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化的核心。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紧锣密鼓。而行政部门消失后,国家如何管理、如何防止国有企业陷入内部人控制便成为了国企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走在改革风头浪尖的深圳市早在80年代就在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取消后建立了国资委,实现了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但是,需要指出,2003年以前的国资委并不能履行出资人的功能,只是集合了各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功能。因此,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也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2003年以后,中央与地方政府都新设了各自的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即新国资委。新国资委被明确要求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国资委的建立,自然引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制度的改革。2005年10月,宝钢集团依照《公司法》改造为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同时组建了新的董事会。这是第一家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中央国有企业。
需要说明,国资委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试点到今天仍在缓慢推进之中,到2007年底,150多家中央国有大型企业只有19家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令人忧虑的是,即便是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会能发挥多少作用也只有天知道。事实是,国有企业只有真正改造为股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才能发挥作用。
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的确度过了五年的幸福时光,无论是营业收入、利润还是管理,都成为历史上表现最好的时期。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带动力、影响力不愧为中流砥柱。就利润而言,从2003年至2006年,央企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而2007年利润更突破1万亿元。这些成绩,和国资委加强管理,和企业公司治理的加强,和中国入世后经济的景气都不无关系。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些成绩,导致我们在对国企本身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方面认识出现了偏差,对于国企从一些领域退出和产业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国资委成立之初,表示要将中央企业调整为30到40家,后来又表示2009年要调整到80到100家,然而,距离目标还很远。
一方面是国企不断壮大,另一方面却是民间投资在国企与外资的挤压下日益萎缩。如果再从资源占有、就 时,需进场竞价,并与其他受让者同股同价。至此,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引起争议最大、争论时间较长的管理层收购终于走到规范的道路上。
另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大型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当中形成股权多元化格局。与此同时,国家也悄悄放开了外资收购国有企业的口子。
混合所有制以联想控股、张裕集团、云南医药、深圳航空的混合所有制为代表,在此后的国企改制中比较普遍采用。但是,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则是另一番景象了:米塔尔钢铁公司并购华菱管线公司、柯达公司收购乐凯公司国有股,都曾引发激烈争论。
美国凯雷收购中国徐工更是引发了全国性的“经济安全大讨论”。而社会舆论对外资并购的巨大关注,也最终影响了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政策。
但是,新景象又出现了,中外私募基金收购国有企业近两年粉墨登场。2007年,美国高盛集团收购河南双汇集团。联想控股公司旗下的弘毅投资公司前两年并购了江苏先声药业公司等企业,2007年收购了河北省石药集团。私募基金收购国有企业并没有成为众矢之敌,但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企改制尚须拭目以待。
就在产权改革如火如荼推进之际,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近年来的时髦话题。于是,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成为当务之急。目前,国资委已经行使其“出资人”的职责,但国资委到底定位为出资人还是监管者目前在我国学界还在争论。
回顾中国国企改革历程,国有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到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确实一半是泪水一半是喜悦: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都曾在国企改革中泛起涟漪,但是,成果显现之际也是问题突现之时;转化经营机制、合资、上市一度被称为搞活国企的灵丹妙药,但实践证明,没有产权基础的改革终究是沙滩大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企业集团等手段也曾被寄予厚望,但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国企经营机制转换,没有实现国企与市场经济的真正接轨。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制终于成为中国几代人艰辛求索后的正确抉择。
十七大指出,我国的国企改革要“深化国有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以现代产权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向既定,唯有前行才能到达理想之地。
在经济学家们疾声呼吁之前,一些城市企业已经尝试股份制。1984年7月,北京天桥商场改建为股份制企业,在全国成为轰动一时的事件。而邓小平1986年向访问中国的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赠送一股“飞乐音响股份公司”股票,也一时传为美谈。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占50%,银行占20%,企业股19.7%,职工股4.4%。北京天桥商场的股份制改造仍然保持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当时,保持国有控股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底线。即使二十几年后的今天,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仍然遵循这一底线。

1993年12月,《公司法》出台,这是中国国企改革的一件大事。《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吴敬琏、钱颖一1994年系统论述了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明确公司的法人性质;界定产权关系;建立公司治理结构。1994年,国务院选择100户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并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根本转换。原因是,试点企业仅仅是企业法律形式的转换,而没有着力于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绝大部分公司至今保持国有绝对控股。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未纳入试点的国有企业反而在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公司方面有着大胆的举措。一时间,在官方与地方的共同推动下,地方国有企业对股份制的热情空前高涨。1993年底全国股份制有限公司迅速达到3261家。这些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造而来。需要说明,这些国有企业大部分实行分拆式上市。到2003年,国家注意到分拆上市的弊端,开始鼓励国有企业实行整体上市。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也掀开了境外上市的序幕。但是,国有企业上市并没有根本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原因是这些企业的国有股“独大”,没有涉及产权。
同时,上市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普遍亏损的、普遍高负债经营的状况。国家发现,由于财务困境,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已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国家要搞活国有经济整体,而不是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个体。“抓大放小”应运登上历史舞台。
尽管提出抓大放小,但手心手背都是肉,当时全国时兴让优势国有企业兼并或托管困难国有企业。与此同时,发展企业集团也成为当时搞活国有企业的重要举措。需要指出,这两种措施都出现了困难企业拖垮优势企业的现象,出现了各地为集团而集团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行为。比如,将几十个不相干的“郎”拉来配在一起,这样的企业集团不是通过持股的产权纽带组成一个联合体,互相之间没有形成分工合作,没有形成整体优势,没有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这样的集而不团的企业根本不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这样做的结果是,国有经济整体陷入困境,国有企业普遍困难。1998年至2000年,政府声势浩大地对国有企业实施“推动改革攻坚与三年脱困计划”。三年扭亏期间,国家支付大量资金救赎国有企业,共核销银行呆坏账1261亿元,实施债转股4050亿元,剥离国有企业不良资产13000亿元。同时通过让307家国有企业优先上市筹集资金2723亿元,在国外上市国有企业22家,筹集资金267亿美元。另外,国家还因为贴息安置下岗职工也支付了大量资金。有专家估计,国企脱困国家投入的救赎资金不下30000亿元。但是,“吃完财政吃银行,吃完银行吃股市,吃完股市吃土地”的政府救赎,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应时举动。
这一时期的国企改革可谓两条腿走路。1993年国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吴敬琏、钱颖一指出,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现代公司制度,因此,应该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造为公司制企业,而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化的核心。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紧锣密鼓。而行政部门消失后,国家如何管理、如何防止国有企业陷入内部人控制便成为了国企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走在改革风头浪尖的深圳市早在80年代就在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取消后建立了国资委,实现了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但是,需要指出,2003年以前的国资委并不能履行出资人的功能,只是集合了各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功能。因此,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也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2003年以后,中央与地方政府都新设了各自的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即新国资委。新国资委被明确要求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国资委的建立,自然引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制度的改革。2005年10月,宝钢集团依照《公司法》改造为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同时组建了新的董事会。这是第一家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中央国有企业。
需要说明,国资委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试点到今天仍在缓慢推进之中,到2007年底,150多家中央国有大型企业只有19家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令人忧虑的是,即便是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会能发挥多少作用也只有天知道。事实是,国有企业只有真正改造为股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才能发挥作用。
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的确度过了五年的幸福时光,无论是营业收入、利润还是管理,都成为历史上表现最好的时期。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带动力、影响力不愧为中流砥柱。就利润而言,从2003年至2006年,央企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而2007年利润更突破1万亿元。这些成绩,和国资委加强管理,和企业公司治理的加强,和中国入世后经济的景气都不无关系。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些成绩,导致我们在对国企本身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方面认识出现了偏差,对于国企从一些领域退出和产业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国资委成立之初,表示要将中央企业调整为30到40家,后来又表示2009年要调整到80到100家,然而,距离目标还很远。
一方面是国企不断壮大,另一方面却是民间投资在国企与外资的挤压下日益萎缩。如果再从资源占有、就 时,需进场竞价,并与其他受让者同股同价。至此,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引起争议最大、争论时间较长的管理层收购终于走到规范的道路上。
另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大型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当中形成股权多元化格局。与此同时,国家也悄悄放开了外资收购国有企业的口子。
混合所有制以联想控股、张裕集团、云南医药、深圳航空的混合所有制为代表,在此后的国企改制中比较普遍采用。但是,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则是另一番景象了:米塔尔钢铁公司并购华菱管线公司、柯达公司收购乐凯公司国有股,都曾引发激烈争论。
美国凯雷收购中国徐工更是引发了全国性的“经济安全大讨论”。而社会舆论对外资并购的巨大关注,也最终影响了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政策。
但是,新景象又出现了,中外私募基金收购国有企业近两年粉墨登场。2007年,美国高盛集团收购河南双汇集团。联想控股公司旗下的弘毅投资公司前两年并购了江苏先声药业公司等企业,2007年收购了河北省石药集团。私募基金收购国有企业并没有成为众矢之敌,但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企改制尚须拭目以待。
就在产权改革如火如荼推进之际,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近年来的时髦话题。于是,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成为当务之急。目前,国资委已经行使其“出资人”的职责,但国资委到底定位为出资人还是监管者目前在我国学界还在争论。
回顾中国国企改革历程,国有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到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确实一半是泪水一半是喜悦: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都曾在国企改革中泛起涟漪,但是,成果显现之际也是问题突现之时;转化经营机制、合资、上市一度被称为搞活国企的灵丹妙药,但实践证明,没有产权基础的改革终究是沙滩大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企业集团等手段也曾被寄予厚望,但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国企经营机制转换,没有实现国企与市场经济的真正接轨。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制终于成为中国几代人艰辛求索后的正确抉择。
十七大指出,我国的国企改革要“深化国有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以现代产权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向既定,唯有前行才能到达理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