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雨珠子穿起来多种多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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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一开头用了两段的篇幅,强调她和别人不同,喜欢下雨天,哪怕是下个没完,墙壁上冒着湿气也好。这两段是个引子。为什么要写这么长呢?开门见山不是更好吗?当然,那也是可以的。但这两段里有一个关键句子:“好像雨天总是把我带到另一个处所,离这纷纷扰扰的世界很远很远。在那儿,我又可以重享欢乐的童年。”原来这里有文章的立意:一,现实生活是“纷纷扰扰”的,得有一种比较深远的印象来超越它,才能远远地脱离它;二,引起童年的回忆——和纷扰的心情不同的、欢乐的回味,充满了诗意。
  文章所写的童年的片片段段的回忆,其间没有任何联系,会不会杂乱无章呢?有可能的。因此,作者采取了两个办法:第一,所写都是跟雨有关的;第二,因为下雨,才有了不同于平时的欢乐。要注意,“用雨珠子穿起来”这个比喻,不是说说的,而是在结构上起贯穿作用的。这一点到文章最后才可以看清楚。
  才六岁,下雨了,妈妈不用早起做饭,就可“多睡一会儿懒觉”,要妈妈讲故事。妈妈讲了瞎子“好坏”的事,但妈妈宽容他,同情他的“穷”。这给孩子留下了“菩萨”的感觉。文章中,不着痕迹地用一系列并不强烈的词语,如“母亲暖和的手臂弯”“热被窝”“最幸福的”“吵着”“闭着眼睛”“这瞎子好坏啊”,等等,营造了一种温馨、善良的心理氛围,而孩子则自然地享受着宠爱。善良,像菩萨一样的善良,是第一个回忆的基调。
  回忆中的第二件事,就比较复杂一点了:欢乐与学业的矛盾总是隐隐存在。孩子喜欢下雨,是因为教师来得晚,可以晚一点被捉进书房,可以在阴沟里、烂泥地上任意玩水。“大人们个个疼我”,下雨天就更有了逃学的借口。为了不要被逼着认方块字,甚至一心期望有脚气病的教师,在来路上摔个大跟头。这不是很不善良了吗?但是,贪玩中、自私中有孩子气的天真。她对患脚气病的痛苦还没有体验,也想象不出学业荒废的后果。从理论上说,这就叫做“审美情感价值超越实用价值”。对这一点作者似乎有些偏爱,笔墨有点不厌其烦:文章后面还有趁大人打牌,“丢开功课”,躲到楼上“造反”“偷吃”的描写。
  孩子的活泼天性虽然把学业的压力挤开,但是下雨的欢乐渐渐不像童年时期那么单纯了。下雨天孩子的欢乐本来和母亲的欢乐是一致的,但是越到后来自己的欢乐和他人的忧愁越是形成对照。除了老师以外,还有一笔反衬:懒惰的四姑抱怨下雨天“讨厌死了”,“伤风老不好”。而且这样的话,还是她在写情书的时候,被作者偷偷看到的。这和作者享受下雨天一对照,就很有点幽默感了。
  对下雨天的第三种欢乐的感觉,就更丰富了。母亲为黄梅天到处“黏溻溻”而烦恼,而父亲则端着茶壶坐在廊下赏雨。这么大的感情反差,用笔却十分精练,都是叙述性语言,几乎没有描写和渲染。从文章开始,一直就是如此。哪怕写到雨中的花,多种多样的花,仍然是比较简约的:
  院子里各种花木,经雨一淋,新绿的枝子,顽皮地张开翅膀,托着娇艳的花朵。冒着微雨,父亲用旱烟管点着它们告诉我这是丁香花,那是一丈红。大理花与剑兰抢着开,木樨花散布着淡淡的幽香墙边那株高大的玉兰花开了满树,下雨天谢得快,我得赶紧爬上去采,采了满篮子送左右邻居,玉兰树叶上的水珠都是香的,洒了我满头满身。
  这么多花,本该有多少形容,多少渲染,但是,除了玉兰花连上面的水都是香的以外,其他的可真是点到为止。为什么?因为只有玉兰花的香气和作者内心的欢乐、善良密切相关。
  下雨天的第四种欢乐,又不同了。大家都欢乐,但是各有不同,这是一种复合的欢乐。
  从孩子这方面来说,有她的贪玩、好吃、调皮、任性、自私和善良,所有这一切都统一在“做喜事的感觉”与“说不出的开心”里。在热闹的氛围中,不同的人欢乐是不相同的。母亲的善良和对穷人的宽容,前面已经写了一笔瞎子的故事,这里又浓浓地写了一笔:在听唱鼓儿词的时候,为古人担忧,眼圈“哭得红红的”。父亲的高雅,这里也补了一笔:在这样热闹的时候,他却一个人去作他的“唐诗”去了。注意,这里的唐诗是有引号的,非常含蓄地暗示,只是他自己以为是唐诗罢了。这一笔有双重的结构功能:一是在这里好像是顺带一笔;二是在后面写到父亲的死,还要和诗联系在一起。那是文章很有特色的地方。
  文章写雨,按着一年的顺序,写过了黄梅雨,就写八九月的台风雨了。这里的欢乐,就更有特点,更加孩子气了。一方面,是妈妈为阴雨使得稻谷发霉而忧愁:另一方面,则是孩子因为可以不读书了,整日拣霉曲,“这工作好好玩”,“真开心”。“下雨天,真好”,到这里,这个“好”字,又写出格外特殊的味道:和母亲的“忧”以及家庭的经济损失交织在一起的。孩子和母亲对雨的感受有了反差,这个“好”和上面的逃学比较起来,就更加显出孩子的天真无知了。
  写到这里,所有的下雨天在孩子的感觉中都是快乐的。接下去,如果再这样写,要避免重复,难度就大了。于是作者换了一种写法。到杭州念中学,离开家乡了,这时下雨天好不好呢?不上体育课,一个人撑着伞,孤独地溜到树底下,感到雨点滴在大伞上,“思念远方的母亲”,“心里有一股凄凉寂寞之感”。这似乎没有什么欢乐可言了,但还是很好,好在一个人想念母亲,回忆下雨天缠着母亲,“雨给我一份靠近母亲的感觉”。这种“好”和前面的“好”很不相同,—方面是凄凉的,一方面仍然是很美的。从这里可以看到,美、诗意,并不一定就等于欢乐,痛苦也可能是美好的,即所谓“凄美”。
  这里,文章的主题深化了,人也成长了,欢乐和美好的关系开始有区别了。
  接下来的一段,是写父亲的死,则完全谈不上欢乐,但是仍然写得很美好。先写回到故乡,父亲的书斋(没有忘记贴近题目点一下“听雨楼”):
  书桌上紫铜香炉里,燃起檀香。院子里风竹萧疏,雨丝纷纷洒落在琉璃瓦上,发出叮咚之音,玻璃窗也砰砰作响,我在书橱中抽一本白香山诗,学着父亲的音调放声吟诵。父亲的音容,浮现在摇曳的豆油灯光里。
  要是一般的作者,一定是要着重写父亲的死,可是这里却没有,而是着重写重回父亲的书斋,模仿父亲诵读古诗,用这来构成一种怀念的境界,让父亲的音容浮现。这就让悲痛的成分减少,让悼念的美好情绪增强。由此而引起回忆:   记得我曾打着手电筒,穿过黑黑的长廊,给父亲温药。他提高声音吟诗,使我一路听着他的声音,不会感到冷清。可是他的病一天天沉重了。在淅沥的风雨中,他吟诗的声音愈来愈低,我终于听不见了……
  写父亲的死,本来应该是很悲痛的,但是,这里没有一点悲痛至极的情绪,而是一种淡淡的哀愁。这是因为:第一,作者故意把它放在回忆中,拉开时间的距离,如普希金的诗:“那过去的一切就成为亲切的怀恋”;第二,把这放在诗的吟诵里,就是死亡也转化为诗歌吟诵之声的缓慢消逝:第三,缓慢的死亡过程,也用诗的吟诵声沟通父女之间的心灵。所有这一切笔墨都表明,作者有意把悲痛的病和死转化为诗。病和死都是不欢乐的,但是在诗的氛围中病和死却是美好的。只字不提死亡,是独运的匠心。文章题目“下雨天,真好”,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好”下来,从童年的无忧无虑的欢乐的美,到长大了感受到生命消逝的悲痛,都由着雨的媒介,走向把病和死诗化的美。应该说,对父亲的死写得比童年的美更有特色。
  最后一个场景还是雨,是在西湖边,偏爱雨中沉静徘徊,想象古代诗人咏梅的的名句,流连忘返。在这样的情境中,忽听得悠扬的笛声,吹笛者慢慢走来,说了一句“一生知己是梅花”。接下去是:
  我也笑指湖上说,“看梅花也在等待知己呢。”
  对吹笛者,不叫“吹笛子的”,而叫做“弄笛的人”。这个“弄”字,大有古典趣味。“弄”是戏弄、把玩,用在音乐中,指奏乐,也含“玩赏”之意。当年司马相如到卓王孙家饮酒,就以“弄琴”把卓文君迷住了。古典琴曲有《梅花三弄》,这里笛子与梅花之间,用一“弄”字,就颇有韵味。而且这种沉郁的古典韵味,竟使得弄笛者和“我”之间的关系有点朦胧,读者只能从情调上感觉到,这里似乎有恋情,但是和写父亲时只字不提死亡一样,这里也是只字不提恋情,只有“知己”两个字算是线索。当然“知己”也可能是友谊,但是,友情不会这样缠绵:
  雨中游人稀少,静谧的湖山,都由爱雨的人管领了。衣衫渐湿,我们才同撑一把伞绕西泠印社由白堤归来。湖水湖风,寒意袭人,站在湖滨公园,彼此默然相对,“明亮阳光下的西湖,宜于高歌,而烟雨迷蒙中的西湖,宜于吹笛。”我幽幽地说。于是笛声又起,与潇潇雨声相和。
  从整个气氛来看,已经不是朋友的性质了。朋友有言可以直陈,不会这样一味心领神会,脉脉含情。笛声本已“悠扬”,听者语言又是“幽幽”,没有一个“爱”字,却营造了一种爱情的氛围:静谧湖光,二人“管领”,寒意袭人,衣衫渐湿全不顾。这里表面上似乎没有提到欢乐,作者最后说,二十年前的回忆“低沉而遥远”,但正是这“低沉而遥远”,构成一种深沉的回忆。美好的湖光水色,再加上美好的恋情,再加上遥远的追思,这一切交融起来,就显得美好,更加富于诗意了了。
  下雨天,真好,从童年六岁好到中年(谈恋爱已经二十年了,应该是四十左右了吧),不同的生活经历,断断续续,本来不相连贯,但是,如文章开头所说,被雨珠子穿在一起了。这个比喻很精致,但却不精确,因为雨珠子是大同小异的,而文章中用雨珠子穿起来的事和情,却是不尽相同的。因为不同才显得多彩,因为都是和雨所牵动的人情有关,所以才息息相通,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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