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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检察院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力纠正检察机关在“四风”和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漳浦县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内容
分管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对分管及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重要工作具体部署、重大问题具体过问、重点环节具体协调、重要案件具体督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加强惩防体系机制建设,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各项办案纪律要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权依法公开行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情况实施监督,适时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活动
(一)以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着力纠正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院实施意见,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纠:
1.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
2.违反公务用车配备制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转嫁公务用车经费的行为。
(二)以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着力纠正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照省院《关于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严肃查纠违反规定私下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接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吃请、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以及到涉案单位报销费用、侵占涉案单位交通工具等问题。
2.对照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有关规定,严肃查纠未立案、超范围扣押冻结款物,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款物,该上缴不上缴、该移送不移送、该返还不返还和违规违法使用扣押涉案款物等问题。
3.对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严肃查纠审讯和录制、管理和使用不分离,录音录像不全面、’不全部、不全程,笔录与录音录像内容、提审时间与录音录像时间不一致,以及音像资料未按规定要求移送、封存和保管等问题。
4.对照《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严肃查纠办案工作区安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检警分离、看审分离制度不落实,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办案工作区实施监视居住,或者违反规定从看守所提押到办案工作区讯问,甚至带到宾馆高层或办公室审讯等违规办案等问题。
(三)以规范机关管理为重点,着力纠正“庸懒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纠信访接待人员不坚守岗位,接待时间不对外公开,对来访或举报电话未及时接待、受理;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标志,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2.对照检察机关日常规章制度,重点查纠未严格遵守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规定,无故不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违反《禁酒令》;在岗人员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打牌;涉密文件、卷宗、档案等材料未按规定管理等问题。
3.对照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肃查纠未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规定,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霸道车”、“英雄车”等违反交通法规问题;公车用于婚丧嫁娶、度假旅游等公车私用问题;违规使用警车、警灯、警笛等问题。
(作者通讯地址: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州 363200)
一、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内容
分管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对分管及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重要工作具体部署、重大问题具体过问、重点环节具体协调、重要案件具体督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加强惩防体系机制建设,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各项办案纪律要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权依法公开行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情况实施监督,适时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活动
(一)以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着力纠正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院实施意见,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纠:
1.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
2.违反公务用车配备制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转嫁公务用车经费的行为。
(二)以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着力纠正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照省院《关于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严肃查纠违反规定私下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接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吃请、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以及到涉案单位报销费用、侵占涉案单位交通工具等问题。
2.对照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有关规定,严肃查纠未立案、超范围扣押冻结款物,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款物,该上缴不上缴、该移送不移送、该返还不返还和违规违法使用扣押涉案款物等问题。
3.对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严肃查纠审讯和录制、管理和使用不分离,录音录像不全面、’不全部、不全程,笔录与录音录像内容、提审时间与录音录像时间不一致,以及音像资料未按规定要求移送、封存和保管等问题。
4.对照《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严肃查纠办案工作区安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检警分离、看审分离制度不落实,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办案工作区实施监视居住,或者违反规定从看守所提押到办案工作区讯问,甚至带到宾馆高层或办公室审讯等违规办案等问题。
(三)以规范机关管理为重点,着力纠正“庸懒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纠信访接待人员不坚守岗位,接待时间不对外公开,对来访或举报电话未及时接待、受理;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标志,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2.对照检察机关日常规章制度,重点查纠未严格遵守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规定,无故不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违反《禁酒令》;在岗人员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打牌;涉密文件、卷宗、档案等材料未按规定管理等问题。
3.对照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肃查纠未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规定,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霸道车”、“英雄车”等违反交通法规问题;公车用于婚丧嫁娶、度假旅游等公车私用问题;违规使用警车、警灯、警笛等问题。
(作者通讯地址: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州 3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