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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斯基代理公司“诱杀”事件经央视曝光后,安全软件市场的信任度再次遭到质疑,诸多行业乱象也被翻出,“误杀”、“投毒”、“恶意扣费”、“禁止卸载”……安全软件企业在逐利浪潮中一切向“钱”看齐,不仅损害了行业的公信力,还摒弃了以维护用户安全为己任的行业宗旨。
安全软件曝“诱杀” 卡巴斯基遭“误伤”
“甲之错,乙受过。一时间卡巴斯基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面对这样的不审而判,我感觉到无奈又无力。”卡巴斯基实验室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张立申近日在其微博就央视曝光杀毒软件代理公司存在“诱杀”一事发表感言。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9月25日曝光新空气广告公司和优霓博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卡巴斯基代理公司利用网站网页进行虚假病毒提示,让用户误以为电脑有病毒,从而诱骗电脑用户输入自己手机号码,购买卡巴斯基反病毒软件及趋势全功能安全软件。由于此事直接涉及两家杀毒软件代理公司的“诱杀”行为,还间接牵扯到卡巴斯基及趋势科技两款国际知名杀毒软件,因而节目播出后,立即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9月26日,卡巴斯基和趋势科技纷纷作出回应。
卡巴斯基发表声明称,新空气和优霓博得的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和卡巴斯基公司的双重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卡巴斯基品牌的声誉,卡巴斯基将保留依法追究这两家公司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另外,卡巴斯基还启动了客户服务一级响应,并强调受损失的用户可与卡巴斯基官方销售站或客服联系。
趋势科技则表示,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销售趋势科技PC-cillin云安全软件全功能版—免费试用版产品。该公司还指出,将对此事进一步调查,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
然而,事情并未因此趋于平静。
在央视《每周质量报道》被广泛转载期间,一些网络媒体将涉案的主角直接指向卡巴斯基。诸如《卡巴斯基虚报病毒遭央视曝光:诱导用户点击广告》、《卡巴斯基虚报“病毒”诱导用户付费买免费软件》、《卡巴斯基虚报病毒诱导用户付费》等报道相继问世。
9月29日下午,卡巴斯基将新空气和优霓博得告上法庭。同日,卡巴斯基宣布起诉新浪,指新浪在没有进行任何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肆意篡改央视原本报道内容,对卡巴斯基品牌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央视曝光‘新空气’和‘优霓博得’的骗局陷井无可厚非,但主持人的总结语却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无辜的卡巴斯基也捎带上了,而新浪转载时的标题语,更把卡巴斯基坐实了。卡巴斯基就这样‘被’虚报病毒了。” 卡巴斯基实验室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张立申在其微博中表示。
9月30日晚,卡巴斯基发表《卡巴斯基致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的一封信》,尽数央视报道中存在的偏颇、不慎之处。
针对性法律缺乏维权之路落实难
消费者权益受损已是既定事实,需要有人为此买单,但目前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可参照的相关法律规范适用性也较差。因此,眼下问题的关键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遭遇“诱杀”,应该如何将现有法律转化成执行力,并付诸实施、落实维权。
“据我了解,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安全软件研发标准、市场运营要求等方面做全面规定的法律,相关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永宝表示。
那么,参考上述法律,如果卡巴斯基所言属实,它是否需要为其代理公司的‘诱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呢?如若卡巴斯基所言非实,又当如何呢?
“如果安全软件公司对于‘虚假病毒警示广告信息’欺诈消费者一事完全不知情,而仅是其授权公司在授权以外实施了‘虚假病毒警示广告信息’欺诈行为,那么,在安全软件公司本身并未实施违法行为、其主观上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相应法律责任由其授权的代理公司承担。”施永宝进一步解释道:“如果安全软件公司知情(包括授权代理公司实施的情况、或虽未授权代理公司实施但代理公司实施了行为,但安全软件公司知情后不予制止的情况)则构成与代理公司共同实施欺诈行为,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卡巴斯基究竟是否“诱杀”行为,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不过,其代理公司新空气和优霓博得难脱“诱杀”罪名是肯定的。
对此,施永宝告诉记者,如果安全软件代理公司作为经营者为扩大销售量而利用广告公司发布“虚假病毒警示广告信息”的事实成立,则其至少违背了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自愿、公平等原则。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施永宝指出。
施永宝还表示,按照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以“诱杀”事件受害者的名义拨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电话,向其咨询有关情况并投诉。中消协客服人员告诉记者,除非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厂商与消费者之间有书面承诺,中消协才能受理,并要求对方进行赔付或退换。
在新空气、优霓博得的“诱杀”事件中,既不存在书面承诺,杀毒产品本身也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这样看来,尽管法律上占上风,但通过中消协进行投诉和维权的难度似乎较大、可能性较小。
南京易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于斌向网络导报记者解释道:“现在关于网络投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不能把传统产品的投诉与网络产品混为一谈,就像去年360与腾讯之间的争斗一样,虽然最终的受害群体是用户,但是不能通过任何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如果遇到了类似卡巴斯基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受骗的网站或产品进行投诉,再向各地的省市公安厅(局)网络举报和信息安全中心投诉,一般这些部门都能通过网站进行投诉流程。”于斌建议。
在于斌的建议下,记者拨通了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不过由于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只好通过电话留言和网上留言的方式等待回复。
另外,施永宝还向记者建议,“如因一时疏忽或错误操作,确认导致损失,应尽量搜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情况复杂、损失巨大,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进而主张对方赔偿损失。”
商业利益驱动行业乱象丛生
其实,“诱杀”并非安全软件曝出的首个乱象。 除“诱杀”之外,“误杀”、“主动投毒”、禁止卸载等各种事件也曾频频曝光,安全软件市场乱象丛生。乱象的背后,归根结底,是利益的驱动;乱象的结果,不难预料,是行业整体的“自杀”。
事实上,就在此次“诱杀”曝光前不久,金山毒霸的“误杀”事件曾一度引起微博热议。据悉,金山毒霸不仅“误判”来优网为欺诈网站,还一度“误杀”了360安全卫士和灵格斯词霸等软件,个别用户甚至连系统文件都难逃厄运。
而安全软件行业的种种乱象早已延伸至移动互联网,手机杀毒软件公司网秦就是“主动投毒”、禁止卸载典型代表。
今年“3·15”晚会,央视曾曝光手机杀毒软件公司网秦串通飞流下载软件恶意扣取手机用户费用。报道称,当用户安装飞流软件后,会出现手机故障,用户只有通过网秦交费更新病毒库后才能正常使用。而报道中还指出,网秦和飞流有着直接的投资合作关系,是飞流的第二大股东。显然,在此种合作关系下,安装飞流软件出现的手机故障无异于网秦“主动投毒”。
另外,“只要安装了网秦的智能手机,如果再想安装360手机卫士,就会被网秦认为是‘病毒木马’,安装不了,如果卸载网秦的话,该软件还会驻留在手机内存中。”于斌坦言。
从“误杀”、“误判”到“诱杀”,从“主动投毒”到“禁止卸载”,从传统网络到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安全软件的乱象愈演愈烈。而催生种种乱象的却并非是病毒,似乎更多的是来自安全软件本身。
“安全软件变得不安全,其根本驱动力就是利益。”于斌坦言。“诱毒”一事说明了安全行业的几个现状:第一,传统的安全软件在免费的互联网潮流中显得力不从心,国产安全软件厂商瑞星、江民都在走下坡路,金山的重心也转移到了游戏领域,从国内电脑普及初始的“不差钱”到现在的“急缺钱”,反映了安全软件不免费,到最后之后死路一条;第二,传统的安全软件赚钱难,现在大多数用户不像5-10年前那么不熟悉病毒木马,而且市场上也有多款免费的杀毒软件可以应用,在这样的前提下,安全软件厂商的收入越来越少,他们必须通过其他的途径营利。
“因此,诱骗用户点广告采用的非法方式之一,网秦和飞流一个杀毒一个制毒的方式,也是当下安全厂商所热衷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安全软件厂商还会和一些终端商合作,比如瑞星喜欢和电脑终端商合作,让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安全软件进行付费,网秦喜欢和水货厂商合作,只要用户买了手机,就会给相应的号码发送扣费指令。”于斌进一步解释。
另外,于斌还指出:“误杀不可避免的……早些年误杀不断,包括瑞星、金山、江民、诺顿、卡巴斯基、360等安全软件厂商都出现过误杀的情况,包括现在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为了遏制竞争对手的发展,安全软件厂商会故意“误杀”;二是由于病毒库更新不及时,会导致对一些破解软件的误会,进而使安全软件厂商无意“误杀”。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上看,误杀是对行业未来极其不利的,”于斌坦言,“它会造成各家厂商都在针对竞争对手做误杀,以及防备竞争对手对其误杀,而没有精力去应对新型的病毒木马。”
“误杀和诱杀一直在安全领域普受重视,小则文件丢失,大则系统崩溃,现在各杀毒软件厂商在误杀现象中,很多都是针对竞争对手的排挤行为,这已然成为行业中的潜规则。无论是误杀还是诱杀,受害的一方却是用户,比如用户使用A款杀毒软件,可是在访问某网站后,点击了右下角的信息,一下子A款杀毒软件便被强行关闭,并被安装上B款杀毒软件。”于斌感慨:“在群雄并起的时代,众多安全软件厂商都把目光放在相互排挤上,甚少有厂商会一直做产品和服务。”
找准病根给安全软件“开药”
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相关法律缺失的现实背景影响下,安全软件行业“误杀”、“诱杀”、“投毒”等“安全隐患”在所难免。当务之急,需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
互联网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民众同网络安全之间的关系日渐密切。也正因如此,安全软件的乱象才会备受重视。2011年3月至今,时隔半年,央视就已两次对安全软件进行曝光,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可是,如何才能一扫安全软件市场之乱象、促进安全软件之发展呢?
首先,要对准相关法律空白这一病根,进行下药。
“立法层面,要根据安全软件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用户需求、发展趋势等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发展的方向与预期,规范、明确行业内相关主体的权责、处罚制裁等内容。”施永宝指出。
金山毒霸反病毒工程师李铁军在接受网络导报记者采访时还提到了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些公然侵权的官司,判决结果对违法侵权没有任何约束力;而违法成本过低,又无形中令主动侵权成为了最大受益者,致使侵权行为频频发生。”
其次,要对准多龙治水、效率低下这一病根,进行下药。
“行政执法层面上,由于软件行业是发展迅猛的行业,且有涉及面广、更新速度快、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因而也极其容易产生市场主体竞争激烈、产品标准与质量参差不齐、市场规模庞大、受害人数众多、手法极为隐秘等现实情况,给行政执法主体带来了难度,越是这样越应当从严执法,加强监督,努力培育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让安全软件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施永宝强调。
他还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作出积极地反应,主要包括确认“诱毒”行为的违法性、制止相关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并追究其行政责任、告知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避免继续受害的方法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与监督、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查处违法广告、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基于此,国家及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机构应当在‘诱杀’事件发生后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监管、严厉制裁,避免事态扩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施永宝详细解释道。
再次,配置药方时,要考虑到个别安全软件企业为追逐自身利益而实施违法行为这一病根。
于斌强调:“软件厂商严于律己,从道德上约束自己。”
“市场主体应自律与自勉。”施永宝表示:“安全软件行业的良好发展对于专业技术、互联网等多各领域均有巨大影响,发展空间更是无穷无尽,如果各市场主体能够潜心研发、规范运营、交流共进,一定能够实现企业效益的不断增长。”
“安全软件本身是个小市场,以安全为借口,却可以控制互联网的入口,这是大生意。”李铁军表示,由于互联网本身并不安全,对于安全软件厂商而言,更应该专注于解决安全问题。
最后,还要设身处地的从用户角度出发,进行配药。
“用户需要加强自我辨别,一般桌面右下角弹窗,只要涉及到安全漏洞、美女诱惑、中奖信息、视频通话等等,基本上都是带有利益色彩的诱导信息。”于斌说。
“用户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浏览可疑网站,避免点击可疑链接。”施永宝指出,一旦遇到疑似“不安全软件”,如流氓软件、恶意扣费软件、诱毒软件等,电脑用户应当迅速予以警觉,审慎对待,做到“能不用就不用”、“绝不轻信可疑提示”、“决不轻易回应信息”、“决不轻易支付费用”,避免进入圈套、发生损失。
安全软件曝“诱杀” 卡巴斯基遭“误伤”
“甲之错,乙受过。一时间卡巴斯基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面对这样的不审而判,我感觉到无奈又无力。”卡巴斯基实验室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张立申近日在其微博就央视曝光杀毒软件代理公司存在“诱杀”一事发表感言。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9月25日曝光新空气广告公司和优霓博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卡巴斯基代理公司利用网站网页进行虚假病毒提示,让用户误以为电脑有病毒,从而诱骗电脑用户输入自己手机号码,购买卡巴斯基反病毒软件及趋势全功能安全软件。由于此事直接涉及两家杀毒软件代理公司的“诱杀”行为,还间接牵扯到卡巴斯基及趋势科技两款国际知名杀毒软件,因而节目播出后,立即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9月26日,卡巴斯基和趋势科技纷纷作出回应。
卡巴斯基发表声明称,新空气和优霓博得的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和卡巴斯基公司的双重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卡巴斯基品牌的声誉,卡巴斯基将保留依法追究这两家公司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另外,卡巴斯基还启动了客户服务一级响应,并强调受损失的用户可与卡巴斯基官方销售站或客服联系。
趋势科技则表示,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销售趋势科技PC-cillin云安全软件全功能版—免费试用版产品。该公司还指出,将对此事进一步调查,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
然而,事情并未因此趋于平静。
在央视《每周质量报道》被广泛转载期间,一些网络媒体将涉案的主角直接指向卡巴斯基。诸如《卡巴斯基虚报病毒遭央视曝光:诱导用户点击广告》、《卡巴斯基虚报“病毒”诱导用户付费买免费软件》、《卡巴斯基虚报病毒诱导用户付费》等报道相继问世。
9月29日下午,卡巴斯基将新空气和优霓博得告上法庭。同日,卡巴斯基宣布起诉新浪,指新浪在没有进行任何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肆意篡改央视原本报道内容,对卡巴斯基品牌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央视曝光‘新空气’和‘优霓博得’的骗局陷井无可厚非,但主持人的总结语却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无辜的卡巴斯基也捎带上了,而新浪转载时的标题语,更把卡巴斯基坐实了。卡巴斯基就这样‘被’虚报病毒了。” 卡巴斯基实验室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张立申在其微博中表示。
9月30日晚,卡巴斯基发表《卡巴斯基致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的一封信》,尽数央视报道中存在的偏颇、不慎之处。
针对性法律缺乏维权之路落实难
消费者权益受损已是既定事实,需要有人为此买单,但目前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可参照的相关法律规范适用性也较差。因此,眼下问题的关键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遭遇“诱杀”,应该如何将现有法律转化成执行力,并付诸实施、落实维权。
“据我了解,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安全软件研发标准、市场运营要求等方面做全面规定的法律,相关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永宝表示。
那么,参考上述法律,如果卡巴斯基所言属实,它是否需要为其代理公司的‘诱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呢?如若卡巴斯基所言非实,又当如何呢?
“如果安全软件公司对于‘虚假病毒警示广告信息’欺诈消费者一事完全不知情,而仅是其授权公司在授权以外实施了‘虚假病毒警示广告信息’欺诈行为,那么,在安全软件公司本身并未实施违法行为、其主观上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相应法律责任由其授权的代理公司承担。”施永宝进一步解释道:“如果安全软件公司知情(包括授权代理公司实施的情况、或虽未授权代理公司实施但代理公司实施了行为,但安全软件公司知情后不予制止的情况)则构成与代理公司共同实施欺诈行为,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卡巴斯基究竟是否“诱杀”行为,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不过,其代理公司新空气和优霓博得难脱“诱杀”罪名是肯定的。
对此,施永宝告诉记者,如果安全软件代理公司作为经营者为扩大销售量而利用广告公司发布“虚假病毒警示广告信息”的事实成立,则其至少违背了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自愿、公平等原则。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施永宝指出。
施永宝还表示,按照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以“诱杀”事件受害者的名义拨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电话,向其咨询有关情况并投诉。中消协客服人员告诉记者,除非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厂商与消费者之间有书面承诺,中消协才能受理,并要求对方进行赔付或退换。
在新空气、优霓博得的“诱杀”事件中,既不存在书面承诺,杀毒产品本身也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这样看来,尽管法律上占上风,但通过中消协进行投诉和维权的难度似乎较大、可能性较小。
南京易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于斌向网络导报记者解释道:“现在关于网络投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不能把传统产品的投诉与网络产品混为一谈,就像去年360与腾讯之间的争斗一样,虽然最终的受害群体是用户,但是不能通过任何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如果遇到了类似卡巴斯基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受骗的网站或产品进行投诉,再向各地的省市公安厅(局)网络举报和信息安全中心投诉,一般这些部门都能通过网站进行投诉流程。”于斌建议。
在于斌的建议下,记者拨通了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不过由于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只好通过电话留言和网上留言的方式等待回复。
另外,施永宝还向记者建议,“如因一时疏忽或错误操作,确认导致损失,应尽量搜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情况复杂、损失巨大,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进而主张对方赔偿损失。”
商业利益驱动行业乱象丛生
其实,“诱杀”并非安全软件曝出的首个乱象。 除“诱杀”之外,“误杀”、“主动投毒”、禁止卸载等各种事件也曾频频曝光,安全软件市场乱象丛生。乱象的背后,归根结底,是利益的驱动;乱象的结果,不难预料,是行业整体的“自杀”。
事实上,就在此次“诱杀”曝光前不久,金山毒霸的“误杀”事件曾一度引起微博热议。据悉,金山毒霸不仅“误判”来优网为欺诈网站,还一度“误杀”了360安全卫士和灵格斯词霸等软件,个别用户甚至连系统文件都难逃厄运。
而安全软件行业的种种乱象早已延伸至移动互联网,手机杀毒软件公司网秦就是“主动投毒”、禁止卸载典型代表。
今年“3·15”晚会,央视曾曝光手机杀毒软件公司网秦串通飞流下载软件恶意扣取手机用户费用。报道称,当用户安装飞流软件后,会出现手机故障,用户只有通过网秦交费更新病毒库后才能正常使用。而报道中还指出,网秦和飞流有着直接的投资合作关系,是飞流的第二大股东。显然,在此种合作关系下,安装飞流软件出现的手机故障无异于网秦“主动投毒”。
另外,“只要安装了网秦的智能手机,如果再想安装360手机卫士,就会被网秦认为是‘病毒木马’,安装不了,如果卸载网秦的话,该软件还会驻留在手机内存中。”于斌坦言。
从“误杀”、“误判”到“诱杀”,从“主动投毒”到“禁止卸载”,从传统网络到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安全软件的乱象愈演愈烈。而催生种种乱象的却并非是病毒,似乎更多的是来自安全软件本身。
“安全软件变得不安全,其根本驱动力就是利益。”于斌坦言。“诱毒”一事说明了安全行业的几个现状:第一,传统的安全软件在免费的互联网潮流中显得力不从心,国产安全软件厂商瑞星、江民都在走下坡路,金山的重心也转移到了游戏领域,从国内电脑普及初始的“不差钱”到现在的“急缺钱”,反映了安全软件不免费,到最后之后死路一条;第二,传统的安全软件赚钱难,现在大多数用户不像5-10年前那么不熟悉病毒木马,而且市场上也有多款免费的杀毒软件可以应用,在这样的前提下,安全软件厂商的收入越来越少,他们必须通过其他的途径营利。
“因此,诱骗用户点广告采用的非法方式之一,网秦和飞流一个杀毒一个制毒的方式,也是当下安全厂商所热衷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安全软件厂商还会和一些终端商合作,比如瑞星喜欢和电脑终端商合作,让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安全软件进行付费,网秦喜欢和水货厂商合作,只要用户买了手机,就会给相应的号码发送扣费指令。”于斌进一步解释。
另外,于斌还指出:“误杀不可避免的……早些年误杀不断,包括瑞星、金山、江民、诺顿、卡巴斯基、360等安全软件厂商都出现过误杀的情况,包括现在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为了遏制竞争对手的发展,安全软件厂商会故意“误杀”;二是由于病毒库更新不及时,会导致对一些破解软件的误会,进而使安全软件厂商无意“误杀”。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上看,误杀是对行业未来极其不利的,”于斌坦言,“它会造成各家厂商都在针对竞争对手做误杀,以及防备竞争对手对其误杀,而没有精力去应对新型的病毒木马。”
“误杀和诱杀一直在安全领域普受重视,小则文件丢失,大则系统崩溃,现在各杀毒软件厂商在误杀现象中,很多都是针对竞争对手的排挤行为,这已然成为行业中的潜规则。无论是误杀还是诱杀,受害的一方却是用户,比如用户使用A款杀毒软件,可是在访问某网站后,点击了右下角的信息,一下子A款杀毒软件便被强行关闭,并被安装上B款杀毒软件。”于斌感慨:“在群雄并起的时代,众多安全软件厂商都把目光放在相互排挤上,甚少有厂商会一直做产品和服务。”
找准病根给安全软件“开药”
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相关法律缺失的现实背景影响下,安全软件行业“误杀”、“诱杀”、“投毒”等“安全隐患”在所难免。当务之急,需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
互联网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民众同网络安全之间的关系日渐密切。也正因如此,安全软件的乱象才会备受重视。2011年3月至今,时隔半年,央视就已两次对安全软件进行曝光,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可是,如何才能一扫安全软件市场之乱象、促进安全软件之发展呢?
首先,要对准相关法律空白这一病根,进行下药。
“立法层面,要根据安全软件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用户需求、发展趋势等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发展的方向与预期,规范、明确行业内相关主体的权责、处罚制裁等内容。”施永宝指出。
金山毒霸反病毒工程师李铁军在接受网络导报记者采访时还提到了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些公然侵权的官司,判决结果对违法侵权没有任何约束力;而违法成本过低,又无形中令主动侵权成为了最大受益者,致使侵权行为频频发生。”
其次,要对准多龙治水、效率低下这一病根,进行下药。
“行政执法层面上,由于软件行业是发展迅猛的行业,且有涉及面广、更新速度快、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因而也极其容易产生市场主体竞争激烈、产品标准与质量参差不齐、市场规模庞大、受害人数众多、手法极为隐秘等现实情况,给行政执法主体带来了难度,越是这样越应当从严执法,加强监督,努力培育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让安全软件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施永宝强调。
他还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作出积极地反应,主要包括确认“诱毒”行为的违法性、制止相关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并追究其行政责任、告知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避免继续受害的方法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与监督、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查处违法广告、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基于此,国家及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机构应当在‘诱杀’事件发生后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监管、严厉制裁,避免事态扩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施永宝详细解释道。
再次,配置药方时,要考虑到个别安全软件企业为追逐自身利益而实施违法行为这一病根。
于斌强调:“软件厂商严于律己,从道德上约束自己。”
“市场主体应自律与自勉。”施永宝表示:“安全软件行业的良好发展对于专业技术、互联网等多各领域均有巨大影响,发展空间更是无穷无尽,如果各市场主体能够潜心研发、规范运营、交流共进,一定能够实现企业效益的不断增长。”
“安全软件本身是个小市场,以安全为借口,却可以控制互联网的入口,这是大生意。”李铁军表示,由于互联网本身并不安全,对于安全软件厂商而言,更应该专注于解决安全问题。
最后,还要设身处地的从用户角度出发,进行配药。
“用户需要加强自我辨别,一般桌面右下角弹窗,只要涉及到安全漏洞、美女诱惑、中奖信息、视频通话等等,基本上都是带有利益色彩的诱导信息。”于斌说。
“用户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浏览可疑网站,避免点击可疑链接。”施永宝指出,一旦遇到疑似“不安全软件”,如流氓软件、恶意扣费软件、诱毒软件等,电脑用户应当迅速予以警觉,审慎对待,做到“能不用就不用”、“绝不轻信可疑提示”、“决不轻易回应信息”、“决不轻易支付费用”,避免进入圈套、发生损失。